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江阴市人民法院、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的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新建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用地面积为29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200平方米。建安造价约55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约118.91万元。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进行地质勘探(三通一平费用自行考虑)、方案设计(含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全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总概算以及施工现场设计配合等服务(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其中:交通影响分析包括负责编制本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报告》直至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项目总概算包括编制本项目的总概算直至取得主管部门的概算批复文件;绿色建筑设计应直至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含评审);地质勘探以及上述所有的设计工作范围还包括负责按相关规定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阴市天平路1号。
2.3设计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 5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单位,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
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⑤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①+④或①+⑤或②+④或②+⑤或③+④或③+⑤。
4.1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为以下形式组合:①+④或①+⑤或②+④或②+⑤或③+④或③+⑤。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必须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
4.2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证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发布时间为 2020年 6 月 24 日起。
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2020年 8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 第三 开标室(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开标时,请各投标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内完成解密(现场解密或网上在线解密)。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JSZF格式)、图纸等的方法:投标申请人通过点击“招标文件”进行文件的购买及领取。
8、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文件,并采用个人账户支付方式支付资料费用300元人民币,费用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9、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 7 月20 日 16 时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yin.gov.cn/ggzy/)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提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 7
月 27 日 17 时之前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JSCF格式),各投标申请人至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 万元整。
10.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网上递交,请投标单位确保自己单位的诚信库基本账户信息无误,并从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相关操作说明,请查看“http://www.jiangyin.gov.cn/ggzy/”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的《保证金网上支付操作手册》。
10.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 8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前到账,如在规定的时间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考虑到异地、跨行等到账延迟的问题,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10.3、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1、所有投标人登录江阴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必须完善诚信库中本次投标的项目组人员及业绩等的相关信息,具体办理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中“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单位信息入库审核的通知”。
12、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招标公告下方的附件。
注: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模式(CA)进行,网上招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文件。投标申请人还须制作生成两份电子投标文件:JSTF(加密投标文件)、NJSTF(非加密投标文件),其中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文件,用于网上递交;N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文件,用于电子标书光盘刻录,光盘自行购买。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完善好诚信库中投标信息和相关投标材料,否则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造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招 标 人:江阴市人民法院 集中建设单位: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阴市天平路1号 地 址:江阴市香山路158号新国联大厦4楼
邮 编: 214400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李安国 联 系 人: 周全丽
电 话: 0510-86849306 电 话: 0510-8600032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阴市长江路459号3楼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周鑫华
电 话:
0510-86408976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
设计)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 标段编号: (G)JYS20200604901078 (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工程) 招标人:江阴市人民法院 集中建设单位: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 周鑫华 2020 年 6 月 24 日 1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 13 1总则 .................................................................................................................................... 13 2 招标文件 ......................................................................................................................... 15 3 投标文件 ......................................................................................................................... 16 3.8 投标备份文件 ................................................................................................................ 18 4 投标 ................................................................................................................................. 20 5 开标 ................................................................................................................................. 21 5.4评标准备(清标) ........................................................................................................ 22 6评标 .................................................................................................................................... 22 7评标结果公示 .................................................................................................................... 23 8定标 .................................................................................................................................... 23 9 定标结果公示 ................................................................................................................. 24 10 合同授予 ....................................................................................................................... 24 11纪律和监督 ...................................................................................................................... 25 12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的情形 ................................................................................. 25 13设计成果引用、知识产权保护 ...................................................................................... 26 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6 第三章 评标与定标办法 ..................................................................................................................... 27 一、评标 ....................................................................................................................................... 27 1. 评标方法 .......................................................................................................................... 32 2. 评审标准 .......................................................................................................................... 32 3. 评标程序 .......................................................................................................................... 32 二、定标 ....................................................................................................................................... 36 1. 定标办法 .......................................................................................................................... 36 2.定标因素 ............................................................................................................................ 3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8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 40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 43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44 第五章 设计任务大纲 ......................................................................................................................... 6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64 一、商务文件格式: ................................................................................................................... 65 二、技术文件格式 ....................................................................................................................... 86 第七章 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90 2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江阴市人民法院、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单位)(招标人名称)的江阴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批准
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新建项目 。 规模及结构类型: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用地面积为 2920平方米,建筑
面积为 8200平方米。建安造价约 5500万元,工程勘察、设计费约 118.91万元。 招标范围:对本工程进行地质勘探(三通一平费用自行考虑)、方案设计(含方案修改)、初
步设计、全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总概算以及施
工现场设计配合等服务(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其中:交通影响分析包括负责编制本
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报告》直至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项目总概算包括编制本项目的总
概算直至取得主管部门的概算批复文件;绿色建筑设计应直至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含评审);
地质勘探以及上述所有的设计工作范围还包括负责按相关规定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 财政 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江阴市天平路 1号。 2.3设计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0 日, 5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设计
单位,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 4、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
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勘察综
合甲级资质⑤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非联合体参与投标的申请
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①+④或①+⑤或②+④或②+⑤或③+④或③+⑤。 3 4.1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为以下形式组合:①+④或①+
⑤或②+④或②+⑤或③+④或③+⑤。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必须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
企业为牵头人。 4.2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
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4投标申请人拟派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并
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交费证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发布时间为 2020年 6 月 24 日起。 6、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20年 8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403 第三 开标室(江阴市长江路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 4楼)。开标时,请各投标单
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内完成解密(现场解密或网上在线解密)。 7、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JSZF格式)、图纸等的方法:投标申请人通过点击“招标文件”
进行文件的购买及领取。 8、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文件, 并采用个人账户支付方式支付资料费用300元人民币,
费用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进行。 9、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20年 7 月20 日 16 时前,通过江阴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yin.gov.cn/ggzy/)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提
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 7 月 27 日 17 时之前解答并形成补充文
件(JSCF格式),各投标申请人至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贰 万元整。 10.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网上递交,请投标单位确保自己单位的诚信库基本账户信息无误,并
从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相关操作说明,请查看 4 “http://www.jiangyin.gov.cn/ggzy/”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中
的《保证金网上支付操作手册》。 10.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20年 8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前到账,如在规定的时间投
标保证金未到账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考虑到异地、跨行等到账延迟的问题,请投标单
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账。 10.3、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11、所有投标人登录江阴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V7.0(网址
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必须完善诚信
库中本次投标的项目组人员及业绩等的相关信息,具体办理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事指南中“关于建设工程投标单位信息入库审核的通知”。 12、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详见招标公告
下方的附件。 注: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模式(CA)进行,网上招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江阴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文件。投标申请人还须制作生成两份电子投标文件:JSTF
(加密投标文件)、NJSTF(非加密投标文件),其中 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文件,
用于网上递交; NJSTF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文件,用于电子标书光盘刻录,光盘自行购买。
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完善好诚信库中投标信息和相关投标材料,否则无法完成投标文件,造
成废标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项目负责人须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招 标 人:江阴市人民法院 集中建设单位: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阴市天平路 1号 地 址:江阴市香山路 158号新国联大厦4楼 邮 编: 214400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李安国 联 系 人: 周全丽 电 话: 0510-86849306 电 话: 0510-86000327 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江阴市长江路 459号 3楼 邮 编: 214400 联 系 人: 周鑫华 电 话: 0510-86408976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1) 招标人 名称:江阴市人民法院 地址:江阴市天平路1号 联系人:李安国 电话:0510-86849306 传真:/ 1.1.2
(2) 集中建设单位 名称:江阴筑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香山路158号新国联大厦4楼 联系人:周全丽 电话:0510-86000327 传真:/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阴市长江路459号3楼 联系人:周鑫华 电话:0510-86407033 传真:/ 1.1.4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
项目 标段名称: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
项目(勘察、设计) 1.1.5 建设地点 江阴市天平路1号 1.2 建设资金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100%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对本工程进行地质勘探(三通一平费用自行考虑)、方案设
计(含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全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
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总概算以及施工
现场设计配合等服务(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其中:
交通影响分析包括负责编制本项目的《交通影响分析报告》
直至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项目总概算包括编制本项目
的总概算直至取得主管部门的概算批复文件;绿色建筑设计
应直至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含评审);地质勘探以及上
述所有的设计工作范围还包括负责按相关规定通过主管部
门审核。 设计任务书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
装饰装修(含老大楼门厅 1200平方米的装修改造)、室内
外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空调、电梯、强电、弱电(智
能化)、景观绿化、室外管网及管线综合、室外道路、围墙
等专业;以及本项目建设涉及到的所有的需要二次深化、专 7 业设计的项目,比如基坑支护、消防水箱、太阳能、厨房设
备布局、污水处理提升等。 1.3.2 设计服务期限 方案设计优化期: (1)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历天(含节假日)完
成设计方案优化,并具备方案报审条件。 (2)设计方案的主管部门审核,应确保在 2次(含2次)
内通过。 (3)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与设计方案同步完成,并在设计
方案送审之前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施工图设计期: (1)自取得设计方案批复之日起 30 日历天(含节假日)
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并具备施工图报审条件。(含设计汇
报及修改以及施工图送审前的施工图报规审查、抗震审查等
所有审查工作) 所有施工图的主管部门审核,应确保在 2次(含 2次)内通
过。 1.3.3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招标人满意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其他要求的质量标准:1、满足相关要求、通过主管部门的
审核。2、符合招标人的限额设计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见招标公告。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1.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2.2 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
均应在 2020 年 7 月 20 日 16:00 时时前,通过江阴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yin.gov.cn/ggzy/)的
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
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 2020年 7 月 27 日17:00
时之前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JSCF格式),各投标申请人至
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后获取。如因此造成废标或一切
后果和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后果。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 8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电子版)应包括下列内容:投标函部分、商务部
分、技术部分; □ √投标函;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
委托书;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 □ √项目设计组人员配备(含附件) ; □ √类似工程业绩(含附件) (如有) ; □ √设计技术文件; □?? 注:技术标部分页数控制在单页 100页以内。 9 3.1.3 投标人须提交核验的材料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 √建筑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 √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 □ √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如有) □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身份证 □ √职称证 □中标通知书 □ √设计合同 □ √竣工验收证明 □ √毕业证书 □?? 注:1、投标人需在开标前通过登录江阴市建设工程网上招
投 标 系 统 V7.0 ( 网 址 :
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
息申报和更新),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相关信息也须入
库。 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 □ √项目设计组人员有效社保证明(2020年 2月-2020年 4月) □ √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其他证明材料 □ √所有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 □企业、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各投标单位直接
打印查询结果告知函(按苏检会[2015]4文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2016 年
-2018年) □?? 注:1.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可提供证书二维码复印
件进行扫描查询。 2. 有效社保证明证明至少包含以下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
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缴费期限,否则该社保证
明不予认可。(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10 3.2.2 服务费报价 本工程服务费(勘察、设计)最高限价为 118.91万元,投标
人根据自身实力确定报价,但不得高于本工程最高限价。 (本项目合同形式采用固定折扣率合同,各投标人必须统
一按 178.18 万元作为暂定收费基准价进行报价,收费基价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审定建安工程费用进行调整。) 3.3.1 投标有效期 12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方式: (1)如采用转账、电汇形式,必须在网上递交,请投标单
位确保自己单位的诚信库公示(7.0)基本账户信息无误,
并从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相关操作说
明,请查看“www.jiangyin.gov.cn/ggzy/”江阴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保证金网上支付操作手册》 。 账户名称: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或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银行账号:从会员系统中虚拟子账户中获取 (2)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①电子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的原则。 ②电子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
理完成。 ③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全
面做好保证金电子保函应用工作的通知》 。 其他要求: 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办理保证金
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考虑到异地、跨行等到账延迟的问题,请投标单位根据自己
的实际情况尽早安排好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时间,确保投标保
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如采用保函形式缴纳的,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须从电子保函服务支撑管理平台中确认是否
生效。 3.5 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递交 □允许递交 3.6 技术标是否采用暗标评审 □不采 11 □ √采用,具体规定: 按本章 3.9 项要求 3.7.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外,开标前需
要递交:①电子标书光盘壹份(包含商务标、技术标、定标
阶段汇报材料); ②需要递交的书面文件(定标用):部分技术标(设计说明
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效果图): 壹 份正本, 肆 份副
本。(定标阶段) 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再补交叁套内容、装订、
与原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副本
以及评标过程中的投标澄清文件。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8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 8 月 12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03第三开标
室(江阴市长江路 188号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 4楼)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投标文件
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递交招标人;并将相同的电子标书光盘
和部分技术标书面文件于投标截止前包装密封后提交招标
人。 2、网上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投标人使用江阴市建设工程网
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3、网上投标文件及电子标书光盘、和部分技术标书面文件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
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参加人员及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联合体牵头人) 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需随身携带无需密封的其他资料详
见本章“5.2开标程序”。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人数应当为不少于 5 人的单数。其中,评审经
济标的专家不得少于2人,评审技术标的专家不得少于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是否远程评标:□ √是 □否 6.3 评标办法 □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8.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12 8.3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总人数为 7 人以上
单数 8.5 定标方法 □价格竞争定标法 □ √票决定标法 □票决抽签定标法 □集体议事法 13.1 未中标方案补偿 □是, 。 □ √否, 。 1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1 服务范围 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修改)、工程总概算编制、初步
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设计文件
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
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 14.2 付款方式 1.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5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30%。 3.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所有时间节点均以财政局付款规定时间节点为准) 14.3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
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
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
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
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
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
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
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与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13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建设工
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
法暂行规定》及国家和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组织和实施。坚持平等竞争、公平评标、择
优定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及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
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制图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满足招标文
件要求,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图设计需要,所有设计成果最终要达到招标人满意。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
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14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
申请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暂停且在暂停
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
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
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
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
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5 1.10 投标预备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 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http://www.jiangyin.gov.cn/ggzy/)的本工程招标公告下方疑问留言区,以不署名
的形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予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由招标人解答并形成补充文件(JSCF格式),各投标申请人至本单位会员
系统内进行后获取,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果澄清的内容影
响到投标文件的编制,且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形成补充文件(JSCF格
式),各投标申请人至本单位会员系统内进行后获取。如果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影响到投标文
件的编制,且修改和补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
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
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文件作为附件的,投标人应按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1.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 3.1.3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
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诚信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
分) 。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诚信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本章第 3.1.3条“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无法建立链接的,应上传扫描件并与诚信库的内容一
致。 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诚信库相关
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 未按本项要求与企业诚信库建立链接或无法建立链接而提供的扫描件与诚信库不一致的,在评
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含在设计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设计范围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所需的
所有费用。 3.2.2 设计费报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具体如下: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以招标文件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状况自行报价。 2.勘察、设计费: 2.1本次设计服务收费基准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执行。 2.2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2.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本
工程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其余系数一律不取,中标后不调整) 2.2.2投资规模为 5500 万元,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版《附录一:工程设计收
费基准价表》规定计算。 收费基价= (249.6-163.9)/(8000-5000)*500+163.9=178.18万元 收费基准价= 178.18*1.0*1.0*1.0=178.18万元 17 2.2.3各投标人必须统一按 178.18 万元作为暂定收费基准价进行报价,收费基价在竣工验收合
格后,按审定建安工程费用进行调整。 2.3勘察收费基准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执行,根据勘察任务书
要求,暂定取勘察收费= 20 万元(各投标单位必须统一按 20 万元作为暂定收费基准价进行
报价,收费基价在结算时,按施工现场实际工作量进行调整。让利系数同工程设计费让利系数
一致)。 2.4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设最高限价总价为 118.91 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 178.18 × 60 %= 106.91 万元。(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
计、交通影响评价等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 勘察费最高限价= 20 × 60 %= 12 万元。(抽水注水试验、抗浮试验、勘察作业场地平
整等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勘察费中) 3.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合同价并签订设计合同。 (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设计范围内、设计服务期限内的全部设计工作的体现。 (2)、设计费实行固定折扣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有责任和义务(包括现场
调查、一般性资料搜集、多方案论证、各种报告及图纸、文件整理及配合审图并按统一格式编
写成电子文件和书面文件后提交业主),以及工程前期咨询、施工招标配合、设备招标配合、
施工配合等服务。 (3)、设计变更费用、工程总概算编制已包含在固定折扣率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须充分考
虑。 (4)、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 4.投标人应先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
投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并在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
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清况而导致的成本增加或设计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获业主批准。 5.投标书与报价表中的报价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招标人不接受降价函、按比例优惠等其它任
何形式的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 18 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失效,但
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 如采用转账、电汇形式缴纳,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
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按协议执行,
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3.4.4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
金不予退还: (1)放弃中标项目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
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
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可接受的专用工具编制。 3.6.4投标文件需要进行电子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 3.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 投标备份文件 3.8.1 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不加密的电子投
标文件。 3.8.2 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 19 3.8.3 投标备份文件在出现本章第 5.3.1项规定的特殊情况时使用。 3.9 暗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设计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投标人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编制要求编制
设计方案。 3.9.1暗标的编制要求: (1)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 、
“常规”字(黑色),字号不限;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
需设置目录,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25磅。 (2)技术标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本单
位人员姓名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内容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设计说明书及设计图纸 A3(297mm*420mm)缩印本5套(其中正本 1套,副本 4套) ,文本
为 DOC格式,图纸为 DWG格式。文件及彩色效果图板不得具有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的名称或图
标。 备注: “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 3.10 投标人设计人员要求 3.10.1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工程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0.2 专业人员:各专业人员按专业配套齐全。 3.10.3 具体人员配备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配备人员 数量(人) 持证上岗 1 □ √项目负责人 1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2 专业负责人 2.1 □ √建筑负责人 1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2.2 □ √结构负责人 1 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3 □ √安装负责人 1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2.4 □ √装饰负责人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5 □ √景观专业设计人员 1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0 2.6 □ √勘察负责人 1 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 3 其他专业设计及相关人员 3.1 □ √装饰专业设计人员 不少于1名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 √智能化专业设计人员 不少于1名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 □ √暖通专业设计人员 不少于1名 具备注册公用设备(暖通空调
专业)工程师 3.4 □ √电气专业设计人员 不少于1名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 不少于1名 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 □ √工程总概算编制人员 不少于1名 注: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建筑负责人,其余所配备的人员均不得兼任。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密封: 投标备份文件一个密封袋; 部分技术文件(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效果图)书面文件一个密封袋(一个密封袋
不够可以采用多个密封袋) ;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标记: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
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21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4.1未按本章第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议的具体人员及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相关参会人员姓名; (3)由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共同对投标文件验封,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启封; (4)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投标人
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如有)的二代身份
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授权委托人(如有)
的 2020年 2月至 2020年 4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特别说明:1)以下符合性检查书面资料须随身携带,无需密封。2)因二代身份证(原件)
无磁而无法读取信息的,投标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由招标人现场核验确认。3)有效社保证明
包含以下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缴费期限,否则该社保证明
不予认可,符合性检查不予通过。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验封结束后 20分钟以内有序完成解密(现场解密或网上在线解密)。
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当众开标、唱标,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
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相关参会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5.2.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5.3特殊情况处理 5.3.1 因“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招标人将使用“投标备份
文件”继续进行开标活动。 22 “网上招标投标平台”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
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 5.3.2 单个投标人应在不超过 40分钟的时间内使用密钥(CA锁)解密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将
拒绝其投标。 5.4评标准备(清标) 5.4.1招标人按第三章 3.1.1条款规定进行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
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招标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来自同一单位的评标专家不得超过 1人; (4)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5)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量化
打分。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
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与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
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候选人推荐数量时,评标委员会应当作出是 23 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如缺乏竞争性,则重新招标。 7评标结果公示 7.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日内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
期3日。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成
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补充定标候选人,可以组织原评
标委员会重新推荐定标候选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
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定标 8.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候选人为中标人。 8.2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的,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在江阴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8.3定标委员会 8.3.1定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应当从招标人定标成员库中随机抽
取确定,数量为 7人以上单数,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含招标代理机构)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
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8.3.2 定标委员会设负责人一名,由定标委员会成员内部推举产生。招标人(不含招标代理机
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
员会负责人与定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8.3.3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当报当地招投标监管机构,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 5
倍,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不含代理机构)、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 (2)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3)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母公司、子公司人员; (4)各级政府因建设管理需要,成立的长期承担地方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管 24 理机构(简称“大甲方”)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和组成“大甲方”的各部门的系统上
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5)县(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委员会人员组成。 8.4定标原则 定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8.5定标 招标人在定标会上可以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及对投标人或者项目负责人的考察、质
询情况,招标人可以邀请评标专家代表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
项。定标委员会成员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提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与定标办法”规定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
候选人中择优确定有排序的 3名中标候选人。 8.6见证监督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9 定标结果公示 9.1招标人应当在定标工作完成后的 3日内在本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定标结果公示,对
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3日。 9.2 定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提出的针对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异议,无论调查结果是否属实,均
不改变评标委员会已确定并公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10 合同授予 10.1中标人公告及中标通知 10.1.1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0.1.2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与招标公告相同的
发布媒介上发布中标人公告。 10.2签订合同 10.2.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依照招标
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 25 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
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
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1纪律和监督 11.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1.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影响评标工作。 11.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招标文件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1.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
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
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2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2.1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26 12.2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人不足 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
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12.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符合前款第一种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纪要上详细说明所有投标均做废标处理或被否决
的理由。 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的,应对有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取消其重新投标的资格。 13设计成果引用、知识产权保护 13.1投标补偿 13.1.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2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3 后续服务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认定的方案进行修改后续设计:①设计单位需安排至少 2位工程师在
施工现场做后续服务。②在后续服务计划,必须对变更或工程答疑作出承诺。 13.1.4 本工程如由于政策性原因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终止实施,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与招标
人无关。 13.2 知识产权 13.2.1招标人应保护投标人的知识产权。投标人拥有设计方案的著作权(版权)。未经投标人书
面同意,招标人不得将交付的设计方案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招标范围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13.2.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设计合同后,招标人在该建设项目中拥有中标方案的使用权。中标
人应保护招标人一旦使用其设计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中标人应承
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13.2.3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享有使用权。 13.2.4联合体投标人合作完成的设计方案,其知识产权由联合体成员共同所有。 1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第三章 评标与定标办法 一、评标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
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 ??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项规定 设计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项、3.4.2
项规定 设计人员配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10项规定 社保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拟投入项目设计人
员”社保交费证明。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
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28 其他 1、所有投标人还须提供《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 …… ??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商务标:15分(附件 1) 技术标:85 分(附件 2) 总 分:100分 ?? ?? 29 附件1:商务分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分项分
值 得分 1 企业实力 以往业绩 5 2017年 6月 24日至2020年 6月23日,投标
人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得 1 分/个(共 4 分)。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
于8000平米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提供类似
工程设计的合同证明及竣工验收证明,并以竣
工验收时间为准)】 2 获奖情况、
信誉 2017年 6月 24日至2020年 6月23日,投标
人完成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获得过省级及以
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省优秀设计奖的,得 1
分/个;国家级优秀设计奖项的,得 1.5分/
个。最高得 3分。(需提供获奖证书电子文件) 3 2 设计项目
组 项目负责
人 3 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得 1分。
(需提供职称证书) 1 其他主要
设计人员 建筑、结构、安装、装饰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
工程师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有 1个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 2 3 服务保证 保证设计
质量、进度
及服务承
诺 1 1.根据投标人所提出的保证设计质量、设计质
量、设计进度计划的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及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2.服务内容、人员、响应时间等承诺。 1 4 设计费 投标报价 6 1、工程设计费用的报价以各有效投标报价的
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设计费用报价精确到万
元。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6分,其他投
标人的评标价与之相比,每上浮 1个百分点扣
0.3分,每下浮 1个百分点扣 0.2分,不足 1
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
点后两位, 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 得分合计 30 附件2:技术分评分标准 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投标技术文件得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分项分
值 得分 1 规划设计指标符合
度 15 符合规划条件(附件二)要求,满分。每违
反一条扣 1 分,扣完为止。(具体包括:
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建
筑退让、建筑间距、停车泊位、出入口方位、
市政基础设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要
求、城市设计要求等) 10 符合标书提出的其他指标(附件二设计任务
书中)要求,每违反一条扣 0.5 分,扣完
为止。 5 2 建筑构思与创意 20 构思严谨、创意新颖 3 建筑与周边及城市设计协调 2 建筑对低碳、环保、绿色建筑有设想 3 建筑方案经济性较好、维护方便 4 建筑空间处理合理 5 建筑与景观设计协调 3 3 总平面及平面布局
功能配置 27 布局合理 6 功能分区明确 3 各功能区面积配置合理 3 合理利用土地 2 与周边环境协调,合理利用既有地形、既有
建筑和保留树木等 3 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 3 竖向设计合理 2 符合拟定使用要求(参照设计方案需求书) 3 消防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2 4 结构及机电设计 10 结构、机电设计与建筑符合性强 5 水、电、暖设备用房布局合理 3 结构布置合理,造价经济 2 31 5 勘察计划书 5 编制勘察计划书 2 计划书的经济性和合理性 2 时间承诺(方案文件规划通过后 30天之
内) 1 6 相关要求 3 人防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1 节能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1 环境保护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 1 7 造价估算 5 估算资料齐全,总造价满足标书要求,技术
正确 5 得分合计 注: (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并以诚信库信息为准,若未完整提供上述业绩证明材
料的,则不得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设计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以竣工
验收时间为准。 “公共建筑项目”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
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 ,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
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
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说明:①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②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
经备案的总设计工程师变更证明。③同一项目业绩,只能计算一次分值不累计得分,投标人报
送的业绩,应附明细表,注明各项目业绩用于哪种业绩得分,以便评委评审。④作为资格条件
业绩的不得分。⑤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
分。以联合体形式承担过的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 100%记取、参与方按该
项分值的60%记取。 (3)奖项:□ √获得省级、部级建设主管部门或□ √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按招标文
件规定予以加分。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
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也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
单独加分。 (4)项目组人员证书: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加分,在计算得分分值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
合要求的相关证书对应的最高得分计分,同一项证书的得分只能计算一次,不得重复累计。 32 评标与定标办法正文部分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排序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定标候选人数。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
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评标前,招标人应当组织进行下列评标准备(清标)工作,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
信息;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应当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自动开展评标准备(清标)工作: (一)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二)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三)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第一阶段开标的投标文件部分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
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四)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
的情况。 招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 33 文件作出评价。 招标人认为投标人的投标价有可能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招标人可以提
请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
标准备(清标)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 评标准备(清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
标委员会要复核评标准备(清标)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
其出席。 3.1.3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
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
标的依据。 3.2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
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在设计机构人员配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7)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和第5.2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 (8)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投标人公章(有效签署)、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签章及未有相
应资格的注册建筑师有效签章的;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没有经有效签章的合法、
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9)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未向招标人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的; (10)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组成上发生变化的; (11)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34 (1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经
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 (13)违反编制投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可能对评标工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 (14)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1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6)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7)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 (18)在投标过程中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的; (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
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21)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22)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之和。 3.4 澄清、说明或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
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推荐定标候选人 3.5.1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的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人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35 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
荐定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应当指出各投标文
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供招标人定标使用,评标报告
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36 二、定标 1. 定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方法二定标法。 方法一:价格竞争定标法, □最低投标价法。定标委员会按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排列,推荐 1-3中标候
选人。 □次低投标价法。以定标候选人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
分,其他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标价与之相比,每上浮 1个百分点扣分,每下浮 1个百分点扣分,
不足 1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推荐 1-3中标候选人。 □算术平均值法。以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定标候选人 4-7名
(含 4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当定
标候选人小于4名时,则次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定
标候选人的投标标价与之相比,每上浮 1个百分点扣分,每下浮 1个百分点扣分,不足 1个百
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委员会
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次序排列,推荐1-3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票决定法 □ √直接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
决排名。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即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排序进行
打分最优的 5分,其次 5-1分,依此类推,排名 5以后的得 0分,按总分高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
人。总分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总分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定排名。 □逐轮票决定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采取多轮投票
的形式,逐轮推荐一定的数量的定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票决,直至确定中标候选人。 方法三:票决抽签定标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先
以单轮或多轮票决方式确定不少于 3名中标候选人后,再以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方法三:集体议事法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
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组长确定中标候选
人及排序。 37 2.定标因素 2.1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概况和自身实际需要,选择以下几项作为定标因素。 □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行业排名(如有)、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
利税额、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
技术人员规模、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方面。 □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同时应重点关注近几
年的不良信息,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各种处罚和不良行为记录、建设单位对其的不良行
为记录、履约评价不合格记录以及其他失信记录):获得各种荣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
位履约评价。 □拟派团队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考核方式,(可以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也可以对
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考察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设计方案效果 2.2定标委员会在同等条件下,应当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 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工程业绩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 ⑤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
重企业; ⑥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⑦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 ⑧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3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9 GF-2015-0209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 证书 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40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设计人(全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规划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约平方米,地下约平方米);地
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 4.建筑功能:、、等。 5.投资估算:约元人民币。 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范围: 。 2.工程设计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 。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1。 三、工程设计周期 计划开始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成设计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工程设计周期以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约定为准。 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 1.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折扣率 ;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41 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代表: 。 设计人项目负责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2)通用合同条款; (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5)发包人要求; (6)技术标准; (7)发包人提供的上一阶段图纸(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
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
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2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副本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正本份、副本份,设计
人执正本份、副本份。 发包人: (盖章) 设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时 间:年月日 时 间:年月日 4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采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 》 (GF—2015—0209) 44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其附录; (4)
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发包人任务书; (9)其他合同文件。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技术标准 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联络 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
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45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1.8 保密 保密期限:。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发包人决定 2.3.2发包人应在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46 3. 设计人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 3.4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47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3.5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6.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
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48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 7.1.3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设计概算文件 2份(满足财政局概算审
批要求)、勘察报告(8份) 、初步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图纸各16份。 (所有相关部门的报审图
纸(按要求折叠成 A4规格)另行无偿提供且并按甲方要求将图纸按时送至指定位置)。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
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形式: 。 49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或预付款的比例。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天内书
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
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50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1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 ) 1、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10万元以上)或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
漏或错误(遗漏或错误部分建安造价超过项目总造价的 1%以上),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修
改或补充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应向发包人支付受损失部位相应设计费的20%的赔
偿金,但总赔偿金额不超过本设计费的总额。 2、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附件三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
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总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不封顶。 3、设计方在施工服务期内,设计人员未按招标要求到现场配合施工的,业主将从合同总
价中扣减1?/次的费用作为违约金。 4、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工程建安总造价控制在限额以内,投资额以设计期内的静态投资
为准。若设计预算超出限额,设计人应无条件调整设计。施工图预算(建安费)超过投标方案
工程造价初步测算(建安费)15%时,发包人将按合同价的 20%扣除设计人的违约金(除不可预
见等因素外)。 5、因停建、缓建或其他原因引起的工作量增加,服务期调整等,费用不另行增加。 6、设计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现场服务,常驻现场。 7、 因设计方提供图纸不能满足报审要求或回复不及时等因素造成的审批时间延后由设计
方承担全部责任。 8、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工地例会必须有对
口相应专业的设计人员参加且根据要求实地解决问题,若发现无专人,则按500元/次罚款,上
不封顶。 9、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10、本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
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 11、所有涉及到采用相关图集的做法,均需提供大样图纸及明确做法。若不提供,甲方有
权另请设计单位完成,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12、设计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的技术人员对设计进行把控,并明确设计成果汇报制度。 13、施工图设计不仅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还须达到《无锡市社会治安学校
技术防范建设要求》、 《江阴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试行)》 、
《学校设计、建筑标准》等无锡市和江阴市出台的学校相关规范、标准和要求。 14、联合体中标的,应指定项目设计负责人,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15、设计方对有关专业设计必须是深化设计的图纸,允许外包设计的内容是电梯、食堂设 52 备摆设、专业教室、太阳能、水箱、雨水收集池、幕墙、雨棚、基坑支护、泛光照明、路灯等,
设计人不能以图集代替图纸,必须是大样图纸。所有费用含在总报价中,不另计。 16、设计方对有关部门审核提出的问题必须在两天内进行回复,如未回复视情况在总进度
的时间上合并处罚。 17、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抗震审查、节能审查等工作需按招标人的时间进度要
求完成。 18、设计单位须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报批审核手续,发包人负责配合,所有报批应
在规定时间内并确保在 2次之内完成审批,若因设计原因导致审批手续多于 2次,则每超过一
次,应减收该项目总设计费的万分之五,不封顶。 53 附件: 附件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附件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54 附件1: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 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方案设计(含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总
概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 本工程为设计总包,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装饰装修(含老大
楼门厅 1200平方米的装修改造)、室内外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空调、电梯、
强电、弱电(智能化)、景观绿化、室外管网及管线综合、室外道路、围墙等专业;
以及本项目建设涉及到的所有的需要二次深化、专业设计的项目,比如基坑支护、
消防水箱、太阳能、厨房设备布局、污水处理提升等。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勘察、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五个阶段。 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1.勘察阶段 2.方案设计阶段 (1)与发包人及发包人聘用的顾问充分沟通,深入研究项目基础资料,协助发
包人提出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市场潜力; (2)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
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负责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报批审
核手续,发包人负责配合; (3)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
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4)协调景观、交通、精装修等各专业顾问公司的工作,对其设计方案和技术
经济指标进行审核,提供咨询意见。在保证与该项目总体方案设计相一致的情况下,
接受经发包人确认的顾问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并对方案进行调整; (5)配合发包人进行人防、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6)负责完成人防、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55 3.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
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交通、
园林、人防、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
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4.施工图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
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
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
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5.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
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
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
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
手续; (5)提供产品选型、设备加工订货、建筑材料选择以及分包商考察等技术咨询
工作; (6)应发包人要求协助审核各分包商的设计文件是否满足接口条件并签署意见,
以保证其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并满足工程要求。 56 附件2: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项目立项报告和审批文件 各1 2 发包人要求即设计任务书(含对建
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
建筑电气、总图等专业的具体要
求) 1 3 建筑红线图,建筑钉桩图 各1 4 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1 5 工程勘察报告 8 6 各阶段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1 7 方案设计确认单(含初设开工令) 1 8 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电子
版及区域位置图 1 9 初步设计确认单(含施工图开工
令) 1 10 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 1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57 附件3 :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
宜 1 方案设计文件 5 天 2 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概算 8 天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管线综合图) 12 天 4 勘察报告 5 各种审查合格文件及图纸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
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
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
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
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58 附件4 :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注册执业资
格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主管 二、项目组成员 59 附件5: 设计进度表 60 附件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设计费总额: 二、设计费总额构成: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元/平方米或费率 %) 2.工程设计其他服务费用: 3.合同签订前设计人已完成工作的费用: 4.特别约定: (1)工程设计基本服务费用包含设计人员赴工地现场的旅差费 人次日,每人每次不超 2天;不含长期驻现场的设计工地代表和现场服务费。 (2)采用固定单价形式的设计费,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批准(或通过审查的
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或投资额)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或费率)核定,多退
少补。 (3)超过上述约定人次日赴项目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机票费、机场
建设费、交通费、食宿费、保险费等)和人工费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其中人工费支
付标准为 。(建议参照本单位年人均产值确定人工费标准) (4)其它: 。 三、设计费明细计算表 四、设计费支付方式 1.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50%。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 30%。 3. 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61 附件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62 第五章 设计任务大纲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江阴市天平路 1号,利用江阴市人民法院办公区域内存量土地,新建诉讼服务
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用地面积为 29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8200平方米。 二、设计进度要求 方案设计优化期: 从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历天(含节假日)完成设计方案优化,并具备方案报审条
件。 设计方案的主管部门审核,应确保在2次(含 2次)内通过。 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应与设计方案同步完成,并在设计方案送审之前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核意
见。 施工图设计期: 自取得设计方案批复之日起 30 日历天(含节假日)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并具备施工图
报审条件。 (含设计汇报及修改以及施工图送审前的施工图报规审查、抗震审查等所有审查工作) 所有施工图的主管部门审核,应确保在2次(含2次)内通过。 三、设计招标范围、内容 对本工程进行地质勘探(三通一平费用自行考虑)、方案设计(含方案修改)、初步设计、
全套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总概算以及施工现场设
计配合等服务(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其中:交通影响分析包括负责编制本项目的《交
通影响分析报告》直至取得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项目总概算包括编制本项目的总概算直至取
得主管部门的概算批复文件;绿色建筑设计应直至取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含评审);地质勘
探以及上述所有的设计工作范围还包括负责按相关规定通过主管部门审核。 设计任务书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含钢结构)、装饰装修(含老大楼门厅1200
平方米的装修改造)、室内外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空调、电梯、强电、弱电(智能化)、
景观绿化、室外管网及管线综合、室外道路、围墙等专业;以及本项目建设涉及到的所有的需
要二次深化、专业设计的项目,比如基坑支护、消防水箱、太阳能、厨房设备布局、污水处理
提升等。 四、投资控制要求 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工程建安总造价控制在 5500 万元以内,投资额以设
计期内的静态投资为准。 五、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勘察、设计)工程设计
要求(详见附件) 63 6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65 一、商务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6)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如有) (7)联合体协议(如有) (8)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9)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10)服务承诺 (11)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 (1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3)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14)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15)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16)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17)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 (18)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66 (用于商务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 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7 投 标 函 致: 根据贵方 招标(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
我方针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元人民币)。
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招
标文件要求的全套投标文件,包括: 1、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文件; 2、金额为 元的投标保证金; 3、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设计组,由投标文件
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
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附表中承诺的设计周期完成设计并提供相应的
设计服务。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中第 条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
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其他补充说明: (补充说明事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68 (二)投 标 函 附 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设计周期 方案设计优化: 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 : 日历日 共 计: 日历日 项目设计负责人 姓名: 注册类别: 注册编号: 备注 投标人: (全称、签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日期:年月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69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设计 项目,签署
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70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在此授权我公司
的 ,其身份证明号码: ,作为我的合
法的授权代表,以我的名义并代表我公司全权处理 项目设计投
标的各项事宜。 本授权书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
认可。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71 (五)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条款号 招标文件条款内容 招标人响应内容 偏离 说明 声明:除本偏离表所列的偏离外,其它均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要求。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如无偏差,投标人不需要填表,但应声明: “本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条款的要求,
无偏差。” 72 (六)联合体牵头授权书(如有)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法人代
表姓名)系注册于 、 、 (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
的 、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
授权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参加(项目名
称)方案设计项目(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活动。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被授权代表 、 、(联
合体成员单位名称)承担责任和接受指示。在本次投标、中标后合同实施中 (包括
支付),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 按合同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标、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承
担连带责任。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 公章) 联合体各成员名称: 联合体各成员法人代表签名: (签名 公章) 73 (七)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联合体协议书中应对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作出清楚、完整而又
详细的说明。中外合作的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应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外国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
工程设计活动的管理暂行规定》 。 74 (八)设计费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设计费字报价 (元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工作内容 项目明细 投标报价金额 备注 投 标 报 价 组 成 建筑工程设计费 勘察费 装修设计费 其他设计费 ? ? 合计 备注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做出设计费报价,其设计费报价金额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设计费最高
限价。本表中的设计费报价应与“二.投标函附表”中的金额相同。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75 (九)项目分项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程量 工程量单位 造价 (人民币:万元) 合 计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设计中涉及到的计价项目应依据国家及本地区发布的最新有关计价标准与规定填写本表。
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行附页。 2、随上表附投资估算的编制说明。 3、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76 (十)服务承诺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格式自拟 77 (十一)设计顾问服务计划书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签字盖章。 格式自拟 78 (十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主要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名称 职 务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成立日期 现有职 工人数 等级资质证书 等级: 证书号: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等级: 证书号: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注册建筑师、结构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技术人员总数: 人 一级注册建筑师: 人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1、联合体每个成员均需提供此表。 2、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的电子文件。 (境外投标人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和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者
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等文件,参照本表提供相应的中
文译本)。 79 (十三)投标人近年来完成与该项目类似工程设计情况表 建 设 单 位 (业主) 工 程 名 称 建 设 规 模 (建筑面积/建设长
度、宽度/高度) 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主要设计人员情况 ??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 1、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 2、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分别附上联合体各方的
相关业绩证明(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的电子文件)。 4、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 80 (十四)拟投入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拟选派项目设计机构人员一览表应附项目设计组成人员的有效社保证明。 序
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学历 专业 技术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
职务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招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 81 (十五)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及 专业 毕业 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
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
间 执业注册 职称 在本项目中 担任任务 本 人 主 要 设 计 成 果 1 工程项目名称及规模 完成年月 在该项目中任何职 2 3 4 5 6 7 8 本 人 主 要 获 奖 情 况 其它需 补充的情况 投标人:(单位全称) (盖章) 项目负责人: (签名) 日期:年月日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书、毕业证及相关经验证书
(如有)等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82 (十六)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简历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业 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执业注册 职 称 在 本 项 目 拟 任 职 务 主 要 经 历 时 间 参加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注:1、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注册证书(如有)、毕业
证及相关经验证书(如有)等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此表,并随此表附上主要设计人员的职称
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电子文件。 3、境外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译本。 83 (十七)投标人近年来主要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奖状等电子文件 84 (十八).其他(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说明: 1.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要求提供能够恰当证明投
标人可以得分的资料,信息均以诚信库中获取的相关信息为准。 2.为了评标委员会能够准确评审,请投标人提交可以得分的相关证明资料并自估得分值。
但实际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分为准。 投标人自己估分表 评审内容 分值(分) 得分理由和所提交证明得分资料 自估得分
(分) 备注 以往业绩 获奖情况、信誉 ?? 85 附1: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 建设工程诚信承诺书 为营造江阴市建设工程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切实维护建设
工程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单位自愿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均真实有效,在招投标过程中提
交的材料均无任何伪造、虚假成份。 二、我单位保证资质不外借、不挂靠,不与其它投标人串标围标,
不以他人名义投标。 三、我单位保证不转包中标工程,不把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
包名义发包给他人。 四、我单位保证仅分包建设方招标文件允许分包的内容,且分包工
程承包人具有相应资质,并承诺组建分包工程管理机构,机构五大员为
本单位人员,签订分包合同七日内将文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我单位在参加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本承
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
标法》第五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三个月~三
年内不进入江阴市建筑市场。并自愿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应的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86 二、技术文件格式 (包含下列内容电子文件) (1)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 (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估算 (4)效果图 (5)展示图 (6)计算机文件、演示盘等其他技术文件(当招标文件有要求时须提供)。 87 (用于技术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日 用于书面文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效果图正本封面(此为样本,实际 88 使用A3纸幅面,可由 A4至A3放大复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汇编缩印本、效果图 (正本封面) 投标人: (盖公章) 设计项目负责人: (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 日 期: 年 月日 用于书面文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正本封面 (此为样本,实际使用 A3纸幅面,可由 A4至A3放大复印) 89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汇编缩印本、效果图 (副本封面) 投标人: (盖公章) 设计项目负责人: (签字加盖执业专用章) 日 期: 年 月日 用于书面文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汇编缩印本副本封面 (此为样本,实际使用 A3纸幅面,可由 A4至A3放大复印) 90 第七章 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一、立项批复 91 92 93 附件二、设计任务书、规划要点(草案) 、红线图 江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业务用房项目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江阴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项目位于江阴市天
平路1号。由于现有的法院用房已无法满足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故决
定在现有的法院用地内新建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 二、项目设计内容及要求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所在的江阴市人民法院总用地面积 35660.9㎡,已建建筑
筑面积 21308.73㎡。本次新建总建筑面积 8200平方米,原大楼门厅
装修改造面积约12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7994万元。 2、项目方案设计特点 江阴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位于人民法院内,且
位于江阴城市中心区域,因此,本项目应满足中心城区的规划要求,同
时要力求布局合理且与基地内已建建筑相协调。 设计总体要求——布局合理,协调统一。 3、项目功能设置要求: 1、总图:合理布置新建建筑出入口,优化内部道路,理顺各人员
流线。需设置内部机动车停车数 200辆,外来机动车停车数 50辆。 2、单体:新建单体总建筑面积8200㎡,具体要求详下表: 94 功能名称 面积要求(㎡) 备注 信访接待 150 接待窗口不少于6个 诉讼服务接待大厅 480 案件速裁 20 库房 100 2间 ,每间50 调解室 160 8间 ,每间20 调解业务用房 120 6间,每间 20 会议室 40 等候室 30 2间 ,每间15 小法庭 320 4间 ,每间80 法警大队业务用房 280 7间, 每间40 法警指挥中心 130 安检 90 门卫及值班 60 执行事务中心 300 谈话室 275 11间,每间25 执行指挥业务用房 1040 52间,每间20 法警中队办公室 120 2间,每间 60 羁押及审讯 100 装备室 40 执行指挥中心 360 含控制室 会议室 280 可分多间设置 95 接待室 120 2间,每间 60 资料室 60 2间,每间 30 文印室 80 2间,每间 40 其他 3445 交通面积、门厅、卫生间等,
卫生间需每层设置 总计 8200 三、设计深度及成果要求: 1、设计深度要求 提交的方案设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江苏省各项建筑行业规范, 方案设计具备可实施性,为后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保障和可行
性依据。 2、设计成果要求:提交的设计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本任务书要求 ①、设计说明书 设计说明书由总说明和各专业说明书组成,总说明是方案设计的 主要组成部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工程设计基本概况; b、工程设计主要依据; c、工程设计规模和设计范围; d、工程设计创作理念和构思及主要技术措施; e、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②、总平面布置图 总平而布置图在反映该建筑用地与周围环境情况、功能分区、空 96 间组织和道路广场布置以及方案特性等有关主要内容的同时,还应虑以
下几个具体内容: a、建筑城市定位坐标网、坐标值及指北针、风攻瑰等; b、场地四周至川地界线、坐标和相关尺寸; c、相邻的城市道路红线、绿线等位置及其与场地和拟建建筑物 构筑物、配套设施的相关定位尺寸、标高等技术数据; d、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的位置、坐标和相关定位尺寸、层
数和设计标高。 ③、建筑各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 ④、剖面图: 建筑不少于两个剖面图,结合竖向高差绘制并详细标注室内、室 外不同标高,标注室外地面至屋面结构面层、女儿墙顶或屋脊的总高度
等,各层之间的尺寸、标高、门、窗洞口高度和其它必要的尺寸等。 ⑤、道路和交通组织示意图及设计构思或流线分析图 ⑥、效果图(应绘制鸟瞰图、单体效果图等) 3、提供设计资料要求: ①、A1大图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图、鸟瞰图、建筑物透视图一
套; ②、A3文本5套,并附光盘文件一套; ③、设计单位资证复印件并盖公章、主要设计人员、法人代表签字; ④、报审的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本设计任务书的各项要求,凡本设
计任务未作具体规定的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97 四、智能化系统设计 1、三网融合系统(网络、电话、PTV)、综合布线系统 应按照实用性、灵活性、模块化、经济性、通用性的原则进行设计。
网络应含法院专网及互联网。 2、视频监控系统 监控系统主要任务是对重要位置的事态、人流等动态状况进行宏 观监视、控制,以便对各种异常状况进行实时取证、复核,达到及时处理
目的。含通用安防监控及业务监控(音画同步)。 3、门禁系统:根据功能布局在适当的位置设置。 五、装修设计 1、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为:室内精装饰、装饰水电。设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设计规
范(规程)、制图标准。 2、设计具体要求 装修要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兼顾地方特色的原 则,装修材料选择应尽量就地取材,不选用进口装修材料。本项目的室 内建筑装饰设计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各类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条例
的要求。 98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