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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

  • 天津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下载发布时间2020-06-25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0-B-0022)中标公告

2020年06月25日 09: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行政区域西青区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5日 09:27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20年06月22日中标日期2020年06月22日
评审专家名单田淑兰,孙学慧,赵旭,李秀红 田爽男
总中标金额¥726.9957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芳
项目联系电话15620612730
采购单位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2-27390997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6491095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0-B-0022)中标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委托,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YFGP-2020-B-0022 二、中标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第1包 726.9957 深圳市明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24楼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服务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1.0 726.9957 726.9957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田淑兰,孙学慧,赵旭,李秀红 田爽男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吴建芳 2.联系电话:15620612730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主任 :022-27390997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491095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中标服务费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57215.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公开招标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B-0022: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doc

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公开招标文件 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0-B-0022) 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6月 目 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28114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PAGEREF _Toc28114 3  HYPERlink \l _Toc8742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PAGEREF _Toc8742 7  HYPERlink \l _Toc15235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PAGEREF _Toc15235 10  HYPERlink \l _Toc8077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8077 14  HYPERlink \l _Toc10627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PAGEREF _Toc10627 31  HYPERlink \l _Toc22038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22038 35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委托,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YFGP-2020-B-0022 二、项目内容 1.简要描述:物业社会化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764.5248万元人民币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优惠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1个月);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月1日至6月8日,每日8:00-- 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月22日9:15-9:30,9:3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6月22日9:30。 3.开标地点: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建芳 2.联系方式:1562061273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主任 022-2739099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湘江道铂津湾南苑三期18号楼85底商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老师 022-2649109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和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020年6月1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物业社会化服务 二、技术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相关技术人员职称、认证资格及参与项目经历。 2.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物业服务人员的人员工资、社保、管理人员公积金、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耗材费、企业利润、税金、物业服务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办公费、清洁保洁作业中涉及到的常用清洁工具及耗材、清洁用剂、垃圾袋等费用、餐厅低值易耗品(餐巾纸、洗涤剂、牙签等)及其他应有的费用并分别单列。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项目完成之后的最终优惠价格。 注:维修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时间、地点要求 (1)服务时间:2020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 按月付款,在招标方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 4.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保证金:76000元整 收取方式:电汇、转账支票等非现金形式。 账户信息: 户名: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81200660160180001000054 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天津通兴支行 行号:301110000199 要求事项: (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 汇款用途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2)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以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将保函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3)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凭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我单位换取保证金收据。 (4)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2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四、项目需求书 项目背景 西青区城建大厦办公楼楼宇地上12层,地下1层,附属机房、总建筑面积16585平方米;西青区城建大厦大楼是综合性办公楼,办公单位共3家,即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环城安居建设有限公司,目前办公人数共299人。 物业服务包括: 1、清洁保洁。 2、公共秩序维护。 3、设施设备运行及日常维修管理。 4、会议服务 5、餐饮服务。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常驻本项目物业服务现场 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岗位名称人数服务要求是否接受退休人员工作时间1项目经理11、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具有5年及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丰富的物业管理工作知识; 3、具有健康证。否每周6天 每天8小时2文员235周岁或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健康证。否每周6天 每天8小时3库管135周岁或以下,具有相关岗位服务经验,具有健康证。否每周6天 每天8小时4保洁员71、保洁主管:保洁主管1人,50周岁或以下,五年或以上非住宅保洁管理经验,具有健康证; 2、保洁员(5名):男性55周岁或以下,女性50周岁或以下,具有物业环境保洁工作经验,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专项保洁员(1名):持《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证书上岗。否每周6天 每天8小时5秩序员81、秩序维护主管:秩序维护主管1人:男,45周岁或以下,退伍军人优先,持《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及《保安员证》上岗,五年以上非住宅秩序维护管理经验; 2、秩序维护员(7名):男性,年龄45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身高170cm及以上,具有2年以上秩序维护工作经验,持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上岗。 否24小时值守6维修工81、男性年龄50周岁或以下,身体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要有较高的专业水准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经过专业培训; 2、工程主管:男,50周岁或以下,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上岗,五年以上非住宅工程管理经验。 3、维修工(1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智能楼宇管理师)》上岗。 4、空调运行工(3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制冷与空调作业)》上岗。 5、变电室运行工(3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上岗。否每周6天 每天8小时7会议服务员11、女性;形象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身高1.65米及以上;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3、具有健康证。否每周6天 每天8小时8餐饮部员工131、性别不限,男55周岁或以下,女45周岁或以下,有食堂工作经验优先。全部人员身体健康,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具有一定的服务意识及责任心; 2、餐饮主管:具备健康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 3、厨师(3人):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三级或以上)上岗; 4、面点(2人):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上岗; 5、洗碗工2人; 6、粗加工2人; 7、餐饮服务员3人。否每周6天 每天8小时合计人数不少于41人注: (1)所有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2)物业服务人员总数不得低于41人。 (3)投标人需提供食堂原材料。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根据实际用餐标准,按需采购粮油、蔬菜、水产、猪牛羊肉、禽蛋、水果等原材料。投标人需全年提供餐饮服务(含法定节假日),用餐标准:30元/人/天(财政担负27元,个人承担3元),用餐人数约299人。 五、各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内容、职责及服务标准 1.清洁保洁 1.1服务内容 (1)大楼日常保洁服务:服务范围内所有楼宇的公共区域(包括楼梯间、走廊、大厅、洗手间、会议室、庭院、外场、绿地、地下车库等)的清洁保洁,所有局级或处级以上的领导房间内入室清洁工作,入室作业必须采取双人同进同出作业,相互监督的机制。 (2)生活垃圾收集并运送到项目垃圾站集中存放,配合环卫部门清运。 (3)清洁保洁作业中涉及到的清洁设备、工具、耗材、药剂由投标人提供。 1.2服务标准及要求 (1)公共区域 1)服务标准 ①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物。 ②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通风窗口、地角线、墙壁、柱子、顶板无尘和无污物。 ③垃圾筒内垃圾不超过1/2,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④花盆外观干净,花叶无尘土,花盆内无杂物。 ⑤玻璃、门窗无污迹、水迹。 ⑥厅堂内无四害。 ⑦灯饰和其它饰物无尘土、破损。 ⑧大厅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无污迹。 ⑨大厅天花板无尘埃。 2)服务要求 ①清理大楼内的所有垃圾,对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及清理所有垃圾箱和花槽内的垃圾。 ②清洁所有出入口、大门及门牌;清洁所有窗户及指示牌。 ③清除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清洁所有扶手、栏杆及玻璃表面。 ④清扫所有通风窗口;清扫空调风口百叶及照明灯片。 ⑤拖擦地、台表面;清洁所有楼内楼梯、走廊及窗户。 ⑥清洁所有灯饰。 ⑦清扫、洗刷大厅入口地台及梯级;清扫大厅天花板尘埃。 ⑧擦净入口大厅内墙壁表面和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 (2)公共卫生间 1)服务标准 ①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 ②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 ③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④地面、水龙头、弯管、马桶座及盖、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 ⑤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放置香精球,并及时更换。 ⑥桶内垃圾不超1/2。 ⑦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暧气、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 ⑧空气清新、无异味,及时补充客用品(洗手液、大盘纸等)。 ⑨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 2)服务要求 ①擦净所有门、天花板。 ②擦、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③擦净所有洗手间镜面。 ④擦净地、台表面。 ⑤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 ⑥擦净排气扇。 ⑦清理垃圾桶脏物。 ⑧清洁卫生洁具。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次外围,随时保持清洁。 ⑨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3)电梯间保洁 1)服务标准 ①电梯门表面、轿箱内壁、指示牌无尘土、印迹,表面光亮。 ②电梯天花板、门缝无尘土。 ③电梯大堂、走廊表面干净、明亮。 2)服务要求 ①扫净及清擦电梯门表面。 ②擦净电梯内壁、门及指示。 ③电梯天花板表面除尘。 ④电梯门缝吸尘。 ⑤擦净电梯通风及照明。 ⑥擦净电梯大堂、走廊表面。 (4)庭院、外场、地下车场保洁 1)服务标准 ①庭院、广场、地下车场地面清洁无废弃物、无污渍。 ②烟头、废纸、杂物等随时捡拾入桶。 ③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站消毒,无四害滋生,垃圾分类投放。 ④清扫及时,地面无积水、积雪。 2)服务要求 ①室外垃圾桶内垃圾的清运。 ②围栏的清洁。 ③本项目区域内垃圾清运。 ④庭院广场地面清洁。 ⑤夏季清除积水、冬季清扫积雪。 (5)办公室保洁 1)服务标准及要求 每组服务人员至少由2人组成,同进同出,同时进行作业。 ②服务人员必须通过政审,政治可靠,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须签订保密协议,中共党员优先。 ③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 ④门、窗、玻璃明亮、洁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壁、顶棚清洁,无尘物。 ⑤桌、椅、沙发、茶几、茶具、书柜等办公物品保持整洁、干净,无尘污,摆放整齐有序、陈列艺术化。 ⑥文件、报刊、杂志、书籍等摆放整齐、有序、定位。 ⑦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蟑螂、蚊蝇。 2.秩序维护、消防管理 2.1服务内容 秩序维护、消防管理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做好车辆停放指引、道路秩序的维护和管理以及消防监控巡视服务。 2.2服务标准 ①严格执行验证、登记制度,24小时值班,了解并能熟练使用和掌握门禁系统,及时识别外来人员,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机关。 ②庭院、办公楼(区)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秩序井然。物业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5分钟到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疏导交通。  = 3 \* GB3 ③对楼内消防设施使用熟练,熟悉和爱护配套公共设施、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 4 \* GB3 ④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确保机关不发生安全方面问题,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⑤报刊、信件、杂志的分发。当天报刊、信件、杂志,当天送达收受单位和人员,要求准确、及时。 2.3服务要求 ①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管理规章制度;秩序维护人员必须通过政审,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保密、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退、复、转军人及中共党员优先。 ②负责秩序维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秩序维护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 3 \* GB3 ③做好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询问及指引工作,并负责对携带的大宗物品进行检查。  = 4 \* GB3 ④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大楼安全。 ⑤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及防范工作。 ⑥负责机关公共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车库管理等工作。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疏散,布置安全标识。 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领导、宾客及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3.设施设备运行及日常维修服务 3.1公共设施、门窗、办公家具的日常维修管理 1.服务内容 (1)公共设施,包括各类宣传栏、护栏、室内外照明设施、标牌导向标识、交通导示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修。 (2)办公家具、门窗、门锁等每日巡查,维修及时,保证正常使用,完成各类小型物件安装工作。 2.服务标准及要求 (1)公共设施无破损、变形,无明显锈蚀。照明设施、各类标识清洁、完好。 (2)办公家具、门窗、门(木门、不锈钢门、防火门)、窗(铝合金窗、推拉、平开、百叶窗):牢固、平整、美观、无锈蚀、开关灵活、接缝严密,不松动,门窗及门窗配件齐全。 (3)配合科室小型物件安装。 3.2设施设备运行 1、变电室运行巡视服务 ①建立各项设备档案。 ②保证设备有效运转,一旦系统损坏、故障时,应有紧急应对程序,以保护人员安全。 ③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保持各种设备的完好、清洁无污,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④认真填写保养记录及故障记录。 2、空调运行管理 ①建立空调运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②保证空调系统安全运行和正常使用。 ③运行中无滴漏水现象。 ④空调系统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并做好记录,零维修合格率100%。 ⑤建立、落实空调运行制度,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等。 ⑥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空调设施完好,温度符合标准。 ⑦按时开启空调设备。 ⑧设施设备运行维保及清洗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物业公司负责配合采购人对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监督。 4.会议服务 4.1服务内容 会议服务是指在工作时间为办公楼(区)的会议室、贵宾室举办的各类会议、接待活动提供会议服务。 4.2服务标准 ①会议服务人员要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仪表端庄,坚守岗位,随时为本楼层办公需要提供服务。 ②会议服务人员布置会场要符合主办方要求。 ③会场布置整洁、大方、符合标准。 ⑤茶杯洗消要符合卫生防疫规范标准和要求。 ⑥保持室内整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4.3服务要求 ①会议服务员要求30岁以下,政治可靠,保密意识强,具备会务接待的礼仪知识,服务得体大方,礼貌热情。 ②会议服务人员按会议要求安排和布置会场。 ③会前按要求摆放桌、椅、会标、台签、水杯、毛巾、纸、笔、饮用水,配合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准备事宜。 ④按要求做好会议服务,一般性会议提供续水等普通服务,特殊性会议、活动提供礼仪性服务,会议期间服务人员不准远离会场,站立于会议室门前,按要求做好续水工作,做好保密管理。 ⑤会后及时整理会场,有关设备、用品回库。保持会议室经常性的清洁卫生、器具完好。 5.餐饮服务 5.1服务内容 为公务人员提供早餐、午餐、晚上值班人员用餐及临时加班用餐。 5.2服务标准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5.3服务要求 (1)餐饮保证公务人员入口成本。 (2)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3)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4)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5)菜品样式多种选择,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要求。 (6)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餐饮部各部门应配合工程部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工程部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 (7)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8)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9)采购人负责办理餐厅营业的卫生许可证,中标方负责办理食堂员工的健康证,保证炊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10)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液溶液擦洗,每日2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每日1-2次,卫生间: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外围,随时保持清洁。餐厅日常运营涉及的纸巾、一次性耗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投标人承担。 (11)接受卫生防疫部门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防疫检查,接受采购人对原材料及成品价格的检查。 第三部分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委员会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按规定从天津市财政部门设立的天津市政府网平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开标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宣布会场纪律,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三、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投标文件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四、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宣布评标纪律。 2.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3.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7.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五、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1.价格(1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审,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客观评审因素(64分) (1)投标人业绩(10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人曾实施的非住宅物业服务业绩,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A.合同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物业服务期限(合同服务起始日期为2016年1月1日或以后,且已经履行至少1年的时间)、物业服务内容。 B.上述合同履行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上述合同甲方单位公章或上述合同中的甲方印章)。 每个业绩2分,最多10分 (2)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7分)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得1分,最多4分; 2)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3分) 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2016年以后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 提供两年度均具备最佳评价的:3分,提供任一年度具备最佳评价的:2分,提供两年度均具备次佳评价或任一年度具备次佳评价的:1分,其他:0分。 (3)拟派驻项目经理评价(6分)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开标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具有大本以上(含大本)学历的:1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经理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经理具备五年(含五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的得:2分,其他:0分; 3)持有有效期内健康证的:1分,其他:0分; 4)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年龄在45周岁或以下的:1分,其他:0分; 5)该项目经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中共党员,能够提供党员证或该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的:1分,其他:0分; (4)拟派驻部门主管评价(8分) 投入的项目主管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主管姓名、项目主管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保洁主管:提供保洁主管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保洁主管具备五年(含五年)以上非住宅项目保洁管理经验的:1 分,其他:0分; 2)秩序维护主管:拟投入本项目的秩序维护主管为退伍军人,具备《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保安员证》,提供上述人员所有证书扫描件的:2分,其他:0分; 3)秩序维护主管:提供秩序维护主管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秩序维护主管具备五年(含五年)以上非住宅项目秩序维护管理经验的:1分,其他:0分; 4)工程主管: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主管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职称证书扫描件的得1分,其他:0分; 5)工程主管:提供设备维护主管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工程主管具备五年(含五年)以上非住宅项目工程管理经验的:1分,其他:0分。 6)餐饮主管:拟投入本项目的餐饮主管具备健康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中式烹调师)》(一级)证书,提供上述证扫描件的:2分,其他:0分。 (5)派驻服务人员评价(27分) 1)承诺全部物业人员均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岗位要求且身体健康得1分,否则0分。 2)保洁员: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员中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1分,最多1分; 3)保洁员:提供上述保洁员(已提供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0.5分; 4)秩序维护人员: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秩序维护人员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0.5分,最多3分; 5)秩序维护人员:提供上述秩序维护员(已提供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3分; 6)维修工: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维修工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低压电工作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智能楼宇管理师)》证书,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所有扫描件得1分,其他:0分; 7)维修工:提供上述维修工(已提供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0.5分 8)空调运行工: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空调运行工具备《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证》证书,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0.5分,最多1.5分; 9)空调运行工:提供上述空调运行工(已提供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1.5分; 10)变电室运行工:承诺拟投入本项目变电室运行工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证书,每个合格的证书扫描件得0.5分,最多1.5分; 11)变电室运行工:提供上述变电室运行工(已提供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1.5分; 12)厨师: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具备《职业资格证(中式烹调师)》(三级)和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双证书扫描件的:1分,最多3分; 13)厨师:提供上述厨师(已提供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1.5分; 14)面点师: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面点师均具备《职业资格证(中式面点师)》和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双证书扫描件,每个合格的持双证人员得1分,最多2分; 15)面点师:提供上述面点师(已提供双证书扫描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0.5分,最多1分; 16)餐饮人员:全部具有有效期内健康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全部满足得1.5分,其他0分。 17)餐饮人员:提供上述餐饮人员(已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全部提供的2分,否则,0分; (6)人员培训方案评价(3分) 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0.5分,最多3分。 (7)保洁耗材评价(3分) 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合格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得0.5分,最多3分。 3.主观评审因素(26分) (1)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8分) 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8分; 方案较为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采购需求:4分; 方案偏简单,全面性、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需求:2分; 其他:0分; (2)人员、岗位配置评价(4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4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2分; 其他:0分; (3)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4分) 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要求:4分; 方案较为详细,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强,满足项目要求:2分; 方案偏简单,针对性、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1分; 其他0分; (4)应急预案评价(3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3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1分; 其他:0分; (5)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2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2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1分; 其他:0分 (6)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2分)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2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1分; 其他:0分; (7)投标报价合理性(3分) 投标报价计算的合理性,根据投标人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投标报价科学合理:3分; 投标报价较为合理:2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一般:1分; 未按《开标分项一览表》、《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报价的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或投标报价不合理的:0分。 4.投标文件质量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5分: (1)投标文件不完整,缺页的; (2)投标文件未制作目录或未编制页码或页码与目录不对应的; (3)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技术点对点应答完全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4)投标文件装订有误的; (5)投标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6)投标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7)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问题的前后表述不一致的; (8)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的; 六、中标单位的确定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4.出现以下任何情形取消投标资格: (1)围标或陪标的; (2)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成交的; (4)不实应答或虚假应标的。 (5)未按时提交投标文件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取得收据的; (7)对于被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 (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9)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0)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服务的招标。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解释权 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解释依据。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关于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遵守) 供应商资格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4.3.1两个以上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4.3.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4.3.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3.3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4.3.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4.3.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4.3.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4.3.7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6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 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项目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须交纳中标服务费,具体见下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8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800-500)万元×0.45%=1.35万元 合计收费=1.5+3.2+1.35=6.05(万元) 6.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采购信息”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7.询问与质疑 7.1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询问、质疑内容属于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除采购需求外的询问、质疑内容,供应商应当向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7.2 询问 (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 (2)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3)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3 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a.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b.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c.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书应当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和格式提出(请自行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受理供应商书面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7.4 对供应商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招标文件变更或者影响招标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应当自作出询问答复或质疑答复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变更内容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后盖上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为:949111756@qq.com 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二、招标文件说明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评标办法; (4)投标人须知; (5)合同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1.2 采购人以书面方式所补充的一切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和相关证件,或造成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投标被拒绝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等)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3.2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回执形式予以确认。 3.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确认。 3.4招标文件语言及计量 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语言为中文。 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说明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表示。 4.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要求 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2.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2.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要求。 2)其他补充文件: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4.投标文件格式 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4.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内容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 4.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5.投标报价 5.1 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5.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6.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文件; (2)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如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等);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规定的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国家及行业对采购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保证金 8.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因投标人的原因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9.投标有效期 9.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 9.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0.1本项目须提交本项目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和电子版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0.2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若投标文件组成包括技术标的,技术标的目录格式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项目的目录格式进行编制。 10.3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10.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0.5投标文件应版式胶装装订。 10.6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的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10.7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须采用word无加密版格式,内容与纸质版一致(签字盖章除外)。 四、投标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2 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文件单独密封; 见下图,投标时应有三个包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包。  1.3投标人应在包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每一密封包封上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指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4 投标人应在包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2.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在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3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4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5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3.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 1.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会议。并邀请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出席开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作为招标资料一并存档。 2.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 (2)主持宣布会场纪律,投标人参加。 (3)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招标代理宣布检查结果。 (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当众拆封所有有效投标,并唱标。唱标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生成开标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 若开标时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人员当场核查确认后,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代理单位工作人员宣读的结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5)会议结束。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6)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7)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效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未提供合法的、有效的项目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副本、要求的实质性文件全部或之一的情况;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标志或密封,一份投标文件有两个以上报价的,投标资格文件不合格的投标文件; 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印章,未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投标人委托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它情形。 六、评标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1.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3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1.4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1.5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1 评标原则 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执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2.2评标方法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评标程序 3.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正确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3.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3.3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投标人无效投标处理: (1)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数额不准确的; (2)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签字、盖章除外)。 (6)投标文件没有胶装装订的。 (7)正本和副本没有分开单独包封的。 (8)投标文件数量不满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书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书为准。投标书中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3.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3.6投标文件的澄清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7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8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七、合同授予 1.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1.1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1.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2.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3.最终审查 3.1 评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投标单价和其他的条款与条件不得改变。 5.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6.中标通知 6.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6.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3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签订合同 7.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7.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8.履约保证金 8.1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8.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8.3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9.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10.合同分包 10.1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10.2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1. 纠纷解决 如合同出现纠纷,供、需双方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 (1)不按时签订合同的;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送交我公司备案的;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履约或不能提供现场条件导致不能履约的; (4)其它经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认定应当公布的情况。 13.其他 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服务费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参加此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 某代理商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供应商本项目投标资格。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投标文件一旦进入评审阶段,投标文件全部留存,概不退还。 项目编号:YFGP-2020-B-0022 合 同 一 般 条 款 合同编号:YFGP-2020-B-0022- 供方(章): 签订地点: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需方(章):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签订时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  第一条 项目名称、合同金额 单位:元 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西青区城建大厦2020-2021年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含税)大写人民币合计(含税)第二条 合同金额说明: 1. 本合同金额包括:物业服务人员的人员工资、社保、管理人员公积金、福利费、加班费、服装费、耗材费、企业利润、税金、物业服务过程中涉及的行政办公费、清洁保洁作业中涉及到的常用清洁工具及耗材、清洁用剂、垃圾袋等费用、餐厅低值易耗品(餐巾纸、洗涤剂、牙签等)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本合同金额为项目完成之后的最终优惠金额。 2.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检查验收。 2.项目具体质量负责条件:见附件。 第四条 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清洁保洁、公共秩序维护、设施设备运行及日常维修管理、会议服务、餐饮服务。 2.其余详见附件。 第五条 服务期限:2020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第六条 服务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按月付款,在需方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款项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3.供方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须向需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已收合同额。 4.供方不能提供服务或货物的,供方须向需方偿付总值30%的违约金并退还全部已收合同额。 5.供方逾期提供服务或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总额5‰的违约金。 第十条 验收标准 1.供方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的服务条款必须与投标(响应)时提供的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涉及交付软件产品,应为正版软件。 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交付货物类产品,则供方应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如因此导致第三人向需方主张权利的,由供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验收程序 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必要时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协同政府采购监督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协同监督验收。需方验收供方所交的货物或服务后填写“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并交由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存档备查。 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合同进行验收。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次供方的投标(响应)文件(编号:YFGP-2020-B-0022)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相关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在招标现场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供方同样具有约束力与法律效率。 本合同共六份,需供双方各执二份,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二份。 供方(章):XX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需方(章):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地址及电话: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日期:监制部门: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印制单位: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由供方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合同特殊条款所带附件是合同特殊条款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若合同一般条款与合同特殊条款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代表: 日期: 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需供应商自行编制) 附件1.投标书 致: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项目投标总价为: 人民币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4.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日。 5.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6.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2.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总价备注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3.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服务分项名称服务期限单价总价               注: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4.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偏离说明备注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付款方式服务要求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5.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用户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实施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起止时间合同金额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编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我公司任 职务,系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现进行 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 ),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物。 ____________先生/女士的个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 ,身份证号: 代表 (投标人名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授权代表在开标、评标、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职务: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号: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7.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HGGP-XX- XX-XXX)”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未与其它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保证所投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服务期;(3)业绩;(4)资质文件; (5)服务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8.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9.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附件11.标前承诺书 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HGGP-XX-X-XXX)”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一旦我公司中标,将自愿遵守以下几点要求: (1)开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到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交纳相应中标服务费。 (2)货物、服务的项目可到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合同范本,工程项目采用建设部门统一编制的合同文本,与甲方协商合同条款。 (3)合同签订后将原件2份,同时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到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查实后将给予退回(电汇形式)。 (4)待合同执行完毕,验收前到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验收报告(请携带项目名称及编号、合同金额),验收单双方盖章后将原件2份交到天津市昱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特此承诺。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 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文件 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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