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24 17:22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902202000018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24 17:22 |
采购人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联系方式:张老师,15760161335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李先生,0827-58196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827-5819666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无。 (8)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黑名单。 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6-28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7-02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自2020年 6 月 28 日至2020年 7 月 2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11:3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7-08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7-08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7-08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40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行业划分 | F5281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磋商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此公告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
备注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
| 审核意见: | |
磋商编号:5119022020000184
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中国?四川?巴中
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
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6月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5
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19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2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22
第六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33
第七章 评审方法
....................................................................................................
48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57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委托,对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
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9022020000184
2、采购项目名称: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人: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三、磋商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无。
(8)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黑名单。
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3
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
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0年 6 月 28日至2020年 7 月2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 11:30,
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
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
鲜章)
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7月 8日10: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0年 7 月8 日10: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不予接收。本次
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
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磋商地点: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
邮 编:6360384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576016133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号:51050174863600001557
通讯地址: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
邮 编:6366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7-5819666
电子邮件:1905163844@qq.com
2020年6月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参与磋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400000.00元(大写:肆拾万元整)
报价未下浮或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
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
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
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
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
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
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
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
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6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优惠政策。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
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
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
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必须在技术响应文件中
进行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格式自拟)
5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履约保证金
金 额:合同总价的5%。
交款方式: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收款单位: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账号: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交款时间:成交后由采购单位提供。
7 招标代理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7
服务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
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计算金额不足8000
元的,按照8000元收取服务代理费。
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
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时间为领取成
交通知书前)
8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7-5819666
9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后,请成交供应商
凭单位介绍信、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7-5819666
地址: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
1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采购人负责对采购文件技术
参数部分的询问,代理机构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
外的询问。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827-5819666
地址:巴中市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8栋201室四川金标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
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巴州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827-5282975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东段区财政局办公综合8
楼
邮政编码:636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
同将在中国招标信息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备案。
14 联合体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15
答疑会和
现场考察
采购单位如认为有必要召开标前答疑会,另行书面通知。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16 响应文件递交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响应文件
正本1份,副本2份。
17 响应有效期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18 单独递交
单独递交:各供应商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身
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
表人参加磋商,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报
名费缴纳凭证各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
在签到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单独递交,未按照此要求递交
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解
释权属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9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巴中市巴州区第四小学校。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金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
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
作为无效处理。
5.3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
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
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
供相同品牌产品。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
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0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
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
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
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
报价的一部分。
7.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
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
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
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1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
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
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
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
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
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12
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递交响应文
件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
商的申请事项。
12.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
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
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
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必须完整,如有遗漏,视为资格不通过。(实
质性要求)
13.2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
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及范围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实质性要求)。
(1)报价函;
(2)分项报价表;
(3)报价一览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6)商务应答表;
(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8)供应商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9)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3
14.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响应性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
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
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
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
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技术及服务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技术及服务响
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章或单位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
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
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磋商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
合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7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
无效响应。(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编目并从目录页逐页编码。14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及服务响应文件都应单独密封包装。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
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封面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19.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19.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
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之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
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
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
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
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
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
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15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
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主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
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
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
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
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成交结果
24.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
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
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
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6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采购人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
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 、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
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
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
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
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注: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
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17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34.验收、付款及退付履约保证金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
34.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等相关资料办理履约保证金
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
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8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
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中国招标信息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它
38.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
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9.(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
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供应商提供
承诺函,未提供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投标)19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无。
(8)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黑名单。
2.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
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
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性响应文件所需提供的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事业
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
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个体工商
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①供应商可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17或2018
年度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也可提供截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复印件;④注册时间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
程复印件;
6.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
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等;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三个月的提
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或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
7.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
出具的票据或有关证明等;供应商注册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具有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原件或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
8.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21
截图资料(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1.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
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采购采购数量及要求
编号 产品名称 参数
单
位
数量
1 三星盆水池
规格尺寸:1800*700*950,采用优质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星
盆采用1.0mm,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
不锈钢星盆;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配∮40下水器
台 2
2 双星盆水池
规格尺寸:1200*700*950,采用优质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星
盆采用1.0mm,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
不锈钢星盆;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配∮40下水器
台 1
3 单星盆水池
规格尺寸:700*700*950,采用优质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星盆
采用1.0mm,其它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
锈钢星盆;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配∮40下水器
台 1
4 双头大炒灶
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
1、面板1.5mm厚,围板1.2mm厚;
2、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保温棉;
3、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3mm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
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
4、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
钢管内含钢柱,配活动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5、燃烧噪声应低于60dB(A);干烟气中CO(a=1)的含量低于0.03%;
气密性要求:在15KPa压力下,燃气系统漏气量不超过0.01L/h;
▲6、升温速度不低于4.0℃/min;7、灶门:正方形,边长为15cm风
机:550W
(以上带▲参数提供第三方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大锅灶检
测报告予以证明)
8、产品达到一级能效。提供同类产品(大锅灶)达到一级能效的材
料。(需提供产品一级能效标识及中国能效标识网上产品信息公示截
图)。
台 1
5 四门高身雪柜
1、用途:冷冻冷藏两用,温度:-5℃~5℃/-6℃~-18℃;容积:
冷藏≥450L,冷冻≥425L;制冷方式:直冷;
2、自动回归门设计;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
能环保发泡剂发泡成型(▲提供制造商近六个月内采购环戊烷发票的
复印件加以佐证),保温效果时长、环保卫生;
▲3、产品符合GB4706.1-2005和GB4706.13-2014标准,以2017年
及以后第三方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复印
件;
▲4、产品高效节能,达到1级能效标准,以2017年及以后第三方带
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意:报告型
号与投标产品须一致
▲5、产品依据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GB4806.1-2016、GB4806.6-2016、
台 423
GB4806.7-2016、GB4806.9-2016,以2017年及以后第三方带CMA及
CNAS标识检测报告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意:报告型号与投
标产品须一致
▲6、产品符合国际ISO1992-2:1973标准,具有质量检验监督机构出
具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认可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
件并附查询网址及截图。
6 四层层架
规格尺寸:1200*500*1500,1.板架采用1.0mm201不锈钢板制作,数控
冲床
冲条形通风孔;
2.立柱采用201不锈钢方38*38管制作,厚度1.0MM
3.层板采用U形不锈码仔加固;
4.配全钢可调子弹脚.
台 8
7 米面架
规格尺寸:1000*500*150,主管采用优质38*38*1.0mm不锈钢方管满
焊连接,横管采用优质25*25*1.0mm不锈钢方管满焊连接间距不大于
10cm。
台 6
8 平板推车
规格尺寸:≥600*900,采用201#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支撑板1.0mm
厚;主管采用38*1.0mm不锈钢结构管焊接;配承重型不锈钢脚轮四个
(两定向两万向),连优质轴承
台 4
9
电燃气两用蒸
饭车
选用优质304不锈钢板材制作 1.柜体
支撑板骨架:厚度1.2mm不锈钢磨砂板,侧板和围板采用厚度1.0mm
不锈钢磨砂板;
2.柜体外壳采用:厚度1.2mm不锈钢磨砂板,内胆采用:厚度3mm
的钢板;
3.炉脚φ50mm无缝钢管外套不锈钢管,并可调炉身高度;
4.炉台面板采用厚度1.2mm不锈钢磨砂板,前沿带溢水排污槽,配有
挡渣板;
5.配备陶瓷芯片气阀、长明火阀、水阀、及相应的气管、水管等配
套部件;
6.灶具气路控制系统采用不锈钢无泄漏波形中压管路系统;
7.配24个蒸菜盘及12个馒头盘;
8.配全自动燃烧机;
9、提供燃气蒸柜达到一级能效的材料。(需提供产品一级能效标识
及中国能效标识网上产品信息公告截图);
10、提供电燃气两用蒸饭车合格检验报告。
台 2
10
双层平板工作
台
规格尺寸:1800*800*810,1.采用国标覆膜磨砂201不锈钢板制作台
面1.0mm,层板1.0mm,台面采用201不锈钢U型码仔加固,码仔与台
面间用螺钉连接,中间加防震消音胶.
2.附件:4个可调节子弹脚.
台 7
11 双头平头炉
材质:采用3041.5mm不锈钢磨砂板制作; 1.炉
台面不锈钢板:b=1.5mm;
2.炉前、炉侧及炉背不锈钢板:b=1.2mm;
3.炉体骨架采用Q235:L40×40×4优质角钢;
4.炉体隔热采用防火隔热棉;
台 124
5.炉膛为4.0mm黑铁板,内砌优质耐火砖;
6.仿西德鼓风机,鼓风机功率为:220v/550W;
7.燃烧发热量:96KW;工作噪音低于75分贝;
8.风掣、气掣、安全种掣采用国产名优阀门开关。
▲8.熄火保护:配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关闭,配火力大
小数字可视化显示器,具备故障代码显示功能。(以上带▲参数提供
第三方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平头炉检测报告予以证明)
12 灭蝇灯
规格尺寸:≥600*100*300,1、独特外观设计,全铝合金框体;独特的
一体化顶盖设计,不会因为悬挂而导致脱落;
2、独创电子启动设计,可承受电压在200V-240V范围变动,稳定性
更好,后期维护成本更低;
3、紫外线和臭氧双重杀菌,可有效杀灭光线照射不到的地方,可以
快速氧化分解异味的化学物质,除异味,除甲醛等,更好的净化空气;
除菌率(白色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必须达到99.99%
以上
4、灯管寿命可达8000小时;
台 10
13 单头小炒灶
1.整体采用SUS304材质不锈钢板;
2.面板1.5mm厚,围板、背板、侧板、后挡板1.2mm厚;
3.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溢水
排污槽,配挡渣板;
4.炉体骨架采用50mm×50mm×5mm角钢加固,立柱采用SUS304Φ51
×1.5mm不锈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5.燃烧噪声:≤65dB(A)。
6.燃气系统漏气量:15kPa压力下≤0.14L/h;
▲7.熄火保护:配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关闭,配火力大
小数字可视化显示器,具备故障代码显示功能。
8.配全自动数控燃烧机1台和不锈钢全钢摇摆水龙头;
(以上带▲参数提供第三方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中餐燃气炒菜
灶检测报告予以证明)
9.提供同类产品(炒菜灶)达到一级能效的材料。(需提供产品一级
能效标识及中国能效标识网上产品信息公示截图)。
台 1
14 单头大炒灶
规格尺寸:1100*1150*1250,材质采用304不锈钢磨砂板;
1、面板1.5mm厚,围板1.2mm厚;
2、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保温棉;
3、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3mm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带
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
4、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2mm不锈
钢管内含钢柱,配活动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5、燃烧噪声应低于60dB(A);干烟气中CO(a=1)的含量低于0.03%;
气密性要求:在15KPa压力下,燃气系统漏气量不超过0.01L/h;
▲6、升温速度不低于4.0℃/min;7、灶门:正方形,边长为15cm风
机:550W
(以上带▲参数提供第三方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燃气大锅灶检
台 125
测报告予以证明)
8、产品达到一级能效。提供同类产品(大锅灶)达到一级能效的材
料。(需提供产品一级能效标识及中国能效标识网上产品信息公示截
图)。
15 稀饭锅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板制作;
1、外形尺寸:1200*1000*1100;整体采用优质304#不锈钢制作;锅
体采用304#*3mm不锈钢板整体拉伸冲压成型,无焊接;
▲2、炉头采用高热效率优质节能燃烧机,静音无风机设计,运行噪
音不超过70db(A);以2017年及以后第三方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
告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2、密封性:要保证设备的绝对密封,从燃气入口到燃气阀门,系统
漏气量在15kpa下,不能有漏气。以2017年及以后第三方带CMA及
CNAS标识检测报告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3、控制系统有优质液晶触摸屏控制系统,全数字操作,操作简单;
带时间控制,温度传感系统.电子自动点火系统.自动检测燃气泄漏报
警系统.燃烧不正常自动断气保护系统.管道漏气自动断气系统;
4、环保:使用时干烟气中CO(a-1)值不高于0.02%;以2017年及
以后第三方带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台 1
16 拼台
现场尺寸与炉具外观一致,采用201#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台面采用
1.0mm不锈钢,背板采用1.0不锈钢,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圆
管,配可调式全钢子弹脚
台 2
17 绞切肉机
1、功率:≥1.1KW;电压:220V或380V;
2、外壳采用不锈钢制作,切肉绞馅功能于一体,具有肉类切片、切
丝、绞馅、灌肠功能;
▲3、生产效率:≥400kg/h(片)、≥200kg/h(丝)、≥200kg/h(绞
肉)、≥180kg/h(灌肠);以2017年及以后第三方带CMA及CNAS
标识检测报告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意:报告型号与投标产
品须一致
▲4、达到食品接触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
书,提供证书复印件;注意:报告型号与投标产品须一致
▲5、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GB4706.1-2005、GB4706.38-2008、
《SB/T10130-2008绞肉机技术条件》;以2017年及以后第三方带
CMA及CNAS标识检测报告证明,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注意:报告型
号与投标产品须一致
台 1
18 切丝切片机 此切菜机可切片(切片厚度可调1-8mm)可切丝(果蔬切丝的粗细可
调1-30mm)可切丁(2-30mm)。
台 1
19 油网烟罩 规格尺寸:9000*1300*600,整体采用优质材质不锈钢板; 米 9
20 更衣柜 规格尺寸:900*420*1800,整体采用优质材质不锈钢板; 台 226
21 八人餐桌
规格尺寸:2000*600*750,1、桌面宽度600mm,桌面采用25mm厚优质
饰面板,面贴201不锈钢面,长边包半圆边,短边做同色PVC直封边。
2、椅面采用直径300mm的PU原生料制作而成,环保经久耐用,颜色
可选。
3、桌架采用201不锈钢40*50mm方管,厚度1.0mm,桌面连接架:采
用30*30mm方管,厚度1.0mm,椅架四脚带固定塑胶脚垫。
4、优质五金配件。
套 55
22
五格保温售卖
台
规格尺寸:1800*700*800,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台面1.0mm;
下层板1.0mm;立柱采用38*1.0mm不锈钢圆管;配∮38全钢可调节
子弹脚;使用燃气加热。
台 6
23 双门消毒柜
1、双门不锈钢外壳,经久耐用;容积:≥580L,
2、国家消毒柜2星级标准,远红外线加热至120度以上高温消毒,
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9%,对乙肝表面抗原
(HBsAg)的破坏呈阴性反应,对人体无任何副作用。提供:省级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及以后检验报告、2017年及以后省级或者省
级以上质量检测报告;
3、远红外线发热管加热,保证柜体内部温度均匀,精确控温,防止
过热或者过压,保证经久赖用;
4、双门双室,独立控制;全餐盘层架,结实耐用;
▲5.提供省级质监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复印
件,加盖厂家鲜章;
台 4
24
刀具毛巾菜板
消毒柜
定制,采用国标覆膜磨砂优质不锈钢板制造,可消毒毛巾、刀具、砧
板,红外线消毒一体消毒、杀菌,可定时操作,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最大容积:50L功率:300W
低碳钢喷涂,10M墨绿色液压管,黄铜进水主体
1把水枪,可360度活动旋转,喷射功能与压力可调,水枪ABS硬塑
快速接头。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需加上下导轨封板安装在导轨卡槽
内,按照灶台背面实际大小制作。
采用304#磨砂覆膜不锈钢制作,面板、星盆采用≥1.2mm,其它采用
≥1.0mm不锈钢板制作,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连接管采
用Φ25×1.0mm不锈钢圆管;配∮40下水器、全铜芯优质水阀。
台 1
25 煮面炉
1.优质不锈钢外壳
2.美国进口密封胶,严防渗水
3.耐600度高温,抗冲击,高强度微晶玻璃
4.旋转式档位开关,便于厨师操作
5.五段火力细分调节,确保温度均匀和食品美味
6.智能显示和自动报警装置
7.18重安全保护设置,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软启动技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台 127
26 洗地龙头
规格尺寸:117*375*360,1.304不锈钢敞开式卷盘
2.10.7M长的蓝色重工软管
3、耐压:300PSI
4、耐温:80°C
套 1
27 风柜
11kw,1.柜芯采用优质“猪笼芯”,柜壳采用优质镀锌板制作,外表
喷塑做防锈处理。
2.风柜骨架采用50*50*5.0国标角铁,采用轴承、皮带及皮带轮其动
能更强劲且噪音更低,振动更小。
3.转动叶轮采用多翼式铝制合金超薄叶片组成。重量更轻,使其传动
负荷更小,两大优势决定其高性能。
4.特点:噪音低、风力强劲,性能更稳定。
台 1
28 净化器
≥10000M
2
/H1、机箱材质采用1.2厚国标优质镀锌钢板制成;
2、设备采用户外高温静电喷涂涂层;
3、采用先进尖端放电技术,电磁场精密电极间距;
4、内网采用铝合金材质、抗腐性强;
5、采用模组化设计,易于安装、拆卸,便于清洗和维护。
▲6、采用复合式结构,至少经过静电净化和活性炭吸附2层净化。
▲7、净化效率实测值不低于97%,污染物排放:油烟浓度≤0.4mg/m
?,颗粒物浓度≤1.6mg/m?,非甲烷总烃浓度≤1.1mg/m?。(以上带
▲参数提供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予以证明)
台 1
29 风管
订制,材质:优质镀锌板1.0m;
1.连接处用玻璃硅胶密封;
2.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4.外配法兰盘连接密封;
平
方
40
30 风柜控制箱 11KW,降压启动箱 台 1
31 防火阀
订制,优质碳钢制作,表面刷防锈漆处理,有效隔断火势与烟气向风
管蔓延的通路,确保安全性。机械式控制
个 1
32 止回阀
订制,优质碳钢制作,表面刷防锈漆处理,有效隔断火势与烟气向风
管蔓延的通路,确保安全性。机械式控制
个 1
33 线缆 国标6平方 项 1
34 软连接 帆布制作 项 1
35 五格餐盘 规格:五格,食品级304不锈钢。 套 1500
36 汤碗 规格:11CM,食品级304不锈钢。 个 1500
37 筷子 竹子 双 800
38 大锅 铁质,与灶配套 口 4
39 小锅 铁质,与灶配套 口 228
40 电子秤
300KG,具有全段去皮、预去皮功能。外壳采用ABS塑钢材质,使用寿
命长。电子显示头可调整适当的显示角度。具有双色之LED充电指示,
可清楚了解充电状况。具有欠电指示、低电压延时自动关机,以保护
电池。按键采用有触感之设计,采用3M胶贴,防水性高。内藏蓄电
池,交、直流两用,使用方便。
台 2
41 菜板 木质,40CM 个 4
42 菜刀 不锈钢,标准 把 4
43 砍刀 不锈钢,标准 把 2
44 留样冰箱
玻璃门,容积:100L;冷藏温度+3℃~+10℃,额定电压:220V,铜
管蒸发器。
台 1
45 留样盒
尺寸:110*110mm;
玻璃加盖密封。
套 20
46
厨房设备安装
及辅材
负责厨房全部设施设备安装调试;材料含插线板、电源线、PVC线槽
等,安装科学、合理、实用、整洁。
项 1
47
四门全铜管冰
箱
独特优点:70mmm厚环戊烷保温层;箱体有断冷结构,省电;温控器
手接触面为5V直流电,安全。
外箱材料:不锈钢;
温度范围:+1℃~+5℃
制冷剂:R134a;
电压:220V;
台 1
48
24盘天然气蒸
车
24盘天然气蒸车,采用优质1.0mm不锈钢整体发泡制作,柜身、支撑
1.0mm;蒸柜内胆采用不锈钢优质板材,1.2厚,骨架采用40×40国
标角钢;配自动进水装置,可调试密封门把手。
台 1
49
双开门全钢消
毒柜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双层不锈钢柜体结构,柜体1.2mm、
门板及侧板1.0mm、门板0.8mm。左右对开门方式,正面带双扇大幅
面钢化玻璃透视窗,以方便观测内部消毒情况。带两个长型门把手。
选用耐高温型磁吸式门封条,密封效果佳。内置不锈钢消毒筐8个。
容量大,可同时容纳多种食具高温消毒。柜脚采用直径51*1.2mm可
调式不锈钢子弹脚。内置热风循环消毒系统,最高消毒温度可达
150℃。额定功率220V/1200W*2。
台 1
50
1.5米保险工
作台
1、台面板采用1.2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内衬优质20mm木工板
并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接;
2、围板及门板采用优质1.0mm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3、Φ50mm(±5mm)不锈钢管柱及不锈钢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柜内活动层板优质1.0mm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接;
5、人的肢体所能接触处作全部回边倒钝处理,无锐边和毛刺。
台 129
51 绞切双用机
用途:灌肠、绞肉、切丝、切片;1.5KW铜芯电机,3.5mm切肉刀距;
不锈钢绞肉组件,不锈钢切肉组件;生产能力:200-400kg/h。额定
功率:1.5KW/220V;切片产量:400Kg/H,切丝产量:200Kg/h;绞肉
180kg/h;灌肠150kg/h;
台 1
52 大工程灶
1、炉台面采用1.2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2、侧板、前板、前挡板采用1.2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3、炉体骨架50×50国标角钢(防腐处理);
4、炉面下为防火隔热材料,内衬板、炉膛采用A3黑铁板;
5、炉脚Φ50mm工业钢管;外套不锈钢管及可调高度的Φ50全钢可调
子弹脚;
6、每个灶头装有摇摆水龙头,前沿设有档排污槽及滤网,灶面板配
水阀装置,电源开关,灶台面配喷水系统;
7、不锈钢冲压成形大炉围及吊围,合金铸铁耐高温无烟锅圈;
8、灶体内用专用耐火砖及耐火硅铝水泥、中细耐火砂敷砌成;
9、炉头采用节能炉头,配550W风机;
台 2
53 留样柜
独特优点:70mmm厚环戊烷保温层;箱体有断冷结构,省电;温控器
手接触面为5V直流电,安全。
外箱材料:不锈钢;
温度范围:+1℃~+5℃
制冷剂:R134a;
电压:220V;
个 1
54 升恒温热水器
1、尺寸:570*375*145
2、电压:220V
3、容量:12L
4、额定电功率:50W
5、防冻功率:80W
6、适应水压:0.02-1.0Mpa
7、燃气类型:天燃气
8、能效等级:2级
9、额定燃气压力:2000pa
10、净重:15KG
台 1
55 班用消毒柜
材质采用优质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双层不锈钢柜体结构,柜体1.2mm、
门板及侧板1.0mm、门板0.8mm。左右对开门方式,正面带双扇大幅
面钢化玻璃透视窗,以方便观测内部消毒情况。带两个长型门把手。
选用耐高温型磁吸式门封条,密封效果佳。内置不锈钢消毒筐8个。
容量大,可同时容纳多种食具高温消毒。柜脚采用直径51*1.2mm可
调式不锈钢子弹脚。内置热风循环消毒系统,最高消毒温度可达
150℃。额定功率220V/1200W*2。
个 8
56 消毒柜架
柜身采用不锈钢制作,厚度1.2㎜,层板采用厚1.0不锈钢板并配加
强筋,柜趟门采用1.0不锈钢板,滑道为平面直角,柜脚采用51*1.2
不锈钢圆管,配可调式不锈钢子弹脚。
个 8
57 插排 国标 个 830
58 留样柜架
独特优点:70mmm厚环戊烷保温层;箱体有断冷结构,省电;温控器
手接触面为5V直流电,安全。
外箱材料:不锈钢;
温度范围:+1℃~+5℃
制冷剂:R134a;
电压:220V;
个 1
59
两星水池(带
龙头)
1、面板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2、内置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焊接成型星盆;
3、立柱采用1.0mm厚38*38优质不锈钢,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附件:不锈钢下水器,优质水龙头。
个 10
60 1.5米菜架
1、层板采用1.2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2、立柱采用1.0mm厚38*38优质不锈钢方管,不锈钢可调节高度子
弹脚。
个 2
61
1.5米拉门工
作台
1、面板采用1.2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制作;
2、下层板、加强筋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制作;
3、层板内衬厚度为20mm木工板加固;
4、立柱采用1.0mm厚38*38不锈钢配可调子弹脚。
个 1
62 6千瓦开水器
1、尺寸:600*580*300+75
2、电压:220V
3、功率:6KW
4、温度围:50-300℃
5、扒板尺寸:536*330*20
6、净重:46KG
台 2
63 9千瓦开水器
1、尺寸:600*580*300+90
2、电压:220V
3、功率:9KW
4、温度围:50-300℃
5、扒板尺寸:536*330*20
6、净重:48KG
台 1
64 开水架 采用50*50*5mm国标角钢焊接,表面刷防锈漆。 个 3
65 不锈钢罩
1、罩体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2、不锈钢滤油网采用1.0mm优质不锈钢磨砂贴塑板;
3、防潮灯:外壳为压铸铝,铝型材;蒙砂透明罩,透光度强,光线
辐射面广;灯体表面经喷塑处理,耐高温,耐腐蚀。
米 4.8
66 聚烟管道 采用国标1.0mm镀锌钢板制作;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米 4.8
67 弯头 镀锌冷板制作,并作喷漆。 个 3
68 排烟管道 采用国标1.0mm镀锌钢板制作;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米 631
69 风柜
1、采用低噪音前弯多翼风轮。
2,槽钢底座,外接注油孔,配欧式皮带轮,维护方便。
3、箱板为双层复式结构,内层填充隔音隔热材料,能有效隔热降噪。
4、箱体设有大尺寸检修门,便于对内部构件的维护及检修工作。
5、检修门采用活动锁扣紧固,拆装十分方便。
个 1
70 油水分离
内部采用蜂窝式结构,处油率高,高性能、低能耗、低风阻、低噪声,
满足排放要求,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运行平稳具有较高的油烟去除率、
模块化专业定制。高频静电电源控制系统具有过流过压自动保护装
置,保证设备的运行安全。
个 1
71 油烟净化器
1、外壳为1.20CM以上的钢板制造,外表必须喷漆。各级收集组件都
有自己的检修门和高压电源以于检查时不影响别的细件。
2、电场主体为不锈钢阴极,镀锌板阳极。
3、电场主体绝缘子采用陶瓷绝缘子,不得采用塑胶等普通材质进行
绝缘。
4、检修时通过检修门,可以直接接触到电场主体。
5、每个组体都独立含有:工作指示灯、电源指示灯、故障指示灯。
台 1
72 楼顶排烟管道
材质采用国标角钢30*30制作,表面双层防锈处理。采用国标1.0mm
镀锌钢板制作;双面压筋加强处理。
米 1
73 厨房顶修复 定制 批 1
74
厨房水电材料
+安装
密封胶、膨胀螺栓等 批 1
注: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
围的,采购人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参与时必须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2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配送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免费进行安装。
4.质保期:供应商对所投产品不少于2年质保期。
5.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供应商需提供优质售后服务,接到用户报修电话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2
小时内处理完成。
6.标注“▲”的参数的产品,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实质
性要求)33
第六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
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
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
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
注明。34
封面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及服
务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35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实质性要求)
单位名称:
单 位 性质:
地 址:
成 立 时间: 年 月 日
经 营 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报价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6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实质性要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项目(采
购编号: )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
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职 务: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7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
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
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
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
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
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
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38
四、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技术及服务响应文件正本1
份,副本2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
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天。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39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
型号
数量 单价(元)总价(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小写):
合计金额(大写):
注:1、供应商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
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报价一览表(首轮)”报价合计相等。
3、若涉及多轮报价的,清单明细报价按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总价与首轮报价总价之差额,分项同比例调整后,作为合同附件
及项目结算依据。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40
六、报价一览表(首轮)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响应总价(元)
报价合计(小写):
报价合计(大写):
备注:
1、请供应商依照此表做好报价准备,请携带单位公章,在磋商过程中(轮次)或磋商结束后(最
后)现场报价使用;将“首轮”二字删除
2、若涉及多轮报价的,清单明细报价按供应商提交的最终报价总价与首轮报价总价之差额,分项
同比例调整后,作为合同附件及项目结算依据。
3、本报价是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达到采购文件项目需求的所有费用,已包括所有相关税费,采
购人在项目结算时不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报价一览表的首轮报价必须与报价函的总价一致。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41
七、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42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
属于 行业,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
总额 万元,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
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若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参加磋商的小型、微型企业不能享受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小微企
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且提供的产品非本身制造的,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承
担相应责任。43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44
十、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
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45
十一、商务应答表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正/无/负偏离)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
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46
十二、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47
十三、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48
第七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
商方法。
1.2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
小组负责。
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
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
2、 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
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9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
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
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
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
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
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
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
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
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50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
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
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
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
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
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
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
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最后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
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
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
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
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
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
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51
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
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
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
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
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
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
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
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
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
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
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52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
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
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
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
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
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
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53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
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响应文件的规范性等。
3.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
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总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
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
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3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
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100
注: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及失信企业价格惩戒加成按照本招标文
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执行。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4.报价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技术指
标及配
29
分
1、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要求得29分;
每有一项带▲货物与招标文件有负偏离的扣2.5分,非54
置39% ▲货物与招标文件有负偏离的扣0.5分;(带▲参数按
照技术参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带▲要求的只需技术
应答表中响应即视为满足)
8分
1、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采购清单内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安
全认证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4分
2、供应商每提供一个采购清单内产品食品接触卫生认
证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4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分
1.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具有双炒双吊炒灶产品安全认证证
书,有一个得2分。(附认监委网页查询截图)
3
项目实
施方案
6%
6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人
员配置及分工、生产研发制造能力、货源组织、包装运
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进度安排、关键点把控、质
量保证措施、应急预案):方案内容全面、高效、配置合
理的得6分;内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一项扣0.6
分,扣完为止。
注:以评审委员会成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响
应情况独立评审为准。
4
售后服
务方案
6%
6分
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响应时间、免费服务次数、售
后机构及人数、后期运行维护等),方案内容全面、高效、
配置合理且满足招标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得6分;内容
缺失或不满足项目要求的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注:以评审委员会成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响
应情况独立评审为准。
5
公司实
力12%
12
分
1、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具有全国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
工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得2分;
2、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具有9001质量管理体系、14001环
境管理体系、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9分,
缺一个不得分。认证范围需包含但不限于不锈钢厨房设55
备、燃气灶具、商用电蒸锅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
3、供应商或投标产品具有厨房设备定制服务五星认证证
书得1分。
6
履约经
验5%
5分
供应商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履约经验,每具有一个得1分,
最多得5分;
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对应履约证明材料。
7
节能、环
境标志
产品1%
1分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实施品目清单”中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提供国家确
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8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分;有一
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
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
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56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
回避,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
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
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
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57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仅为范本,请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其它要求进行拟制,不作实质性要求)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X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
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
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
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
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
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
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58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
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
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
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
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
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
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
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
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
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
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
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
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
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
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
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59
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
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
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
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
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
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
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
币大写 元整;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
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
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
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
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
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60
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
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
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
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
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
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
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
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
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
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61
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
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
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
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
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
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
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
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62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