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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对幼儿园食堂设备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四川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四川招标类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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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对幼儿园食堂设备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08 17:21

一、项目编号
511029202000003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内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对幼儿园食堂设备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汇达通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崇州市智能应用产业功能区崇双大道一段195号
中标(成交)金额 667,0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名称:双头大锅灶等 规格型号:2000*1150*1250等 数量:1批 单价:667,0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评审专家:古永辉、刘晓娟,采购人代表:陈文莹。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人民币10,100.00元(大写:壹万零壹佰元整)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10,100.00元(大写:壹万零壹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结果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2070309。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地址: 四川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晨路488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2-2205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
    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832-8802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老师
    电话: 0832-880200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项目编号:5110292020000030 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对幼儿园食堂 设备的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内江 二〇二〇年六月廉洁自律书 为进一步规范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制 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招标 事务过程中郑重承诺: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 定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 保服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 采购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 和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供应商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 重物品,不得在供应商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 商索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 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四、公司员工不得与供应商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供应商单 位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 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供应商,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 分了解并自觉践行本准则,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光透明 的政府采购。 举报电话:0832-8802001 举报邮箱:690821656@qq.com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政采贷”业务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 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 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 [2018]123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银行名单 1.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1.成都银行 2.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9.四川天府银行 19.乐山嘉州民富村镇银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1 第二章 磋商须知.............................................................................................................................4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4 二、总 则..................................................................................................................................7 三、磋商文件..............................................................................................................................9 四、响应文件............................................................................................................................10 五、评审....................................................................................................................................15 六、成交事项............................................................................................................................15 七、合同事项............................................................................................................................17 八、磋商纪律要求....................................................................................................................19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20 十、其 他................................................................................................................................20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24 (一)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进口产品不参与竞争)........................................................24 (二)商务要求........................................................................................................................34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6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36 格式1承诺函...........................................................................................................................37 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38 格式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39 格式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40 格式5首轮报价表...................................................................................................................41 格式6现场报价表...................................................................................................................42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43 格式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 格式9响应函...........................................................................................................................45 格式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46 格式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47 格式12技术要求应答表.........................................................................................................48 格式13商务应答表.................................................................................................................49 格式14响应文件封面格式.....................................................................................................50 格式15报价表封面格式.........................................................................................................51 格式1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52 格式17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53 格式1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54 格式19承诺函(如涉及).....................................................................................................55 第八章 评审方法...........................................................................................................................56 一、总则....................................................................................................................................56 二、磋商程序............................................................................................................................56 三、综合评分............................................................................................................................62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65 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66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66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68 第十章附件.....................................................................................................................................73 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73第 1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采 购人)委托,拟对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对幼儿园食堂设备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 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0292020000030 。 2.项目名称: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对幼儿园食堂设备的采购项目。 3.采购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4.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其他资金675,471.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食堂设备 1批 详细的技术、商务要求见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 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 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若 因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自然人等原因,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未查第 2页 询到信息的,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记录名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 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 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 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 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1、磋商文件自2020年6月28日9:00至2020年7月2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 假日除外)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网络方式发售。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 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3、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电子版上传至njrh2003@126.com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第十章附件1);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传后请致电0832-8801000,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 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7月8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 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8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楼。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地 址:四川省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晨路48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832-2205150第 3页 2、采购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8802009 传 真:0832-8802010 电子邮件:NJRH8801000@126.com 2020年6月24日第 4页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675,471.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675,471.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3 联合体参与竞争 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竞争。 4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 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 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 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 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 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 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 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5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详见第七章格式7)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第 5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 件(详见第七章格式8)。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 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 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 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 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供应商应 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作无 效响应处理。(实质性要求)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 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 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 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 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 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 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注: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及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 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经评审 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定标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 同的情况,但是综合评分明细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标因 素的,不再重复享受政策。 6 失信企业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第八条第(十四)项规定的情 形除外)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 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 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 中进行承诺(格式17)。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 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9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第 6页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0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9 11 磋商过程、结果工 作咨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9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 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三 楼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2-8801000。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9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内江融汇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 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 复。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2-8802007。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翡翠国际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在法定质 疑期内交邮的,不算过期)。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 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 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7 响应文件份数 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 其他响应文件(纸质)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首轮 报价表(纸质)1份;现场报价表(纸质)3份以上。 18 采购代理服务费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以现金或者转账 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人民币10,100.00元(大写:壹万零壹佰元 整)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19 进口产品参与竞 争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竞争,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20 说 明 1、本采购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 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以上内容不作 为技术评分因素。 2、本采购文件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第 7页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 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 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 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 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 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第 8页 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评审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 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双头大锅灶。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 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 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 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 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 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 评审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 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第 9页 无。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 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 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 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 改响应文件。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 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 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 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 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 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 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 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第 10页 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 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 者修改。 11.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 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 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 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 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4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 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 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 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 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第 11页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 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及现场报价表四部分, 其中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现 场报价表须在评审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实质性要求)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详见第四章内容。 13.2 其他响应文件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3.2.1响应函原件(格式9); 13.2.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10); 13.2.3供应商简介; 13.2.4技术服务应答: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技术、质量保证和 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主要内容应包括: (1)提供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包括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2)技术要求应答表(格式12); (3)商务应答表(格式13); (4)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11); (6)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能够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也不影响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7)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如未提供也不影响供应 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3.2.5满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的相 关资料签字盖章等不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不能享受磋商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附表规 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小微企业 认定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7); (2)满足《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 12页 (3)满足《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格式8)。 注: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磋商项目本 身所包含的磋商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 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 格)。 13.3 首轮报价表部分: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填写首轮报价表(格式5),并详细报出响应总价的各个组 成部分的报价。(实质性要求) 13.4 现场报价表部分: 13.4.1供应商需准备3份以上的现场报价表(格式6),并根据评审小组的要求现场填 写报价轮次及金额。 13.4.2现场报价表无需填写分项报价明细,只填写报价合计金额。 13.5 首轮报价及现场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13.5.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供应商的报价是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验 收价格,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3.5.2同一报价表内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13.5.3现场报价表内填写的最终报价合计金额将作为本次采购唯一的最终报价依据。 13.5.4最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方 法:最终报价各项“单价”=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价”。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 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 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第 13页 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实质性要求)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 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详见格式14)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 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详见格式14) 18.3 首轮报价表1份,在报价表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 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详见格式5) 18.4 现场报价表3份以上,在报价表上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详见格式6) 18.5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 复印件。 18.6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7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 的地方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 者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8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9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第 14页 18.10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 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11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评审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首轮报价表单独密封包装。(实质性要求) 19.2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 袋内。 19.3现场报价表在报价现场填写后密封提交,供应商须自行分别准备密封袋。 19.4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 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详见第七章格式14和格式15)。 19.5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9.6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 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现场报价表除外)。递交 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 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与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文 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 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2现场报价表在磋商后,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时现场密封递交。 20.3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0.4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 求修改完善后接收。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首轮报价表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完善和递交,现场报价表应按照评审小组要求的递交时间前完善和递交,否则,将 作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处理。 20.5递交后,由于密封不牢固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供应商, 并按照前款要求处理。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第 15页 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 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 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 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 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 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 21.5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 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三)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 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再行修正。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 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 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6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评审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方式一:采购人将按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第 16页 方式二:采购人授权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方式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 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 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 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6)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7)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 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4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24.行贿犯罪记录处理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 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 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 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2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 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第 17页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 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 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 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 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 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 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 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6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 并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 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 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7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第 18页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 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 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 主要合同义务。 28.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 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 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 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 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 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 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 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 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无。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第 19页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 行验收。 35.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 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第 20页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 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 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9.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 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其 他 40.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 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 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 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 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第 21页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争。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 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 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 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 额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 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 22页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应当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 ③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承诺函原件(格式1)。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2)。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3)。 5.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可提供2017-2019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 报告复印件,或2017-2019年度(任意一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 印件);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 程(复印件); ②供应商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 印件; ③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 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16)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二)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18)。(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响应处理)第 23页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按本项目规定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提 供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4)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并且是有效的证 明材料。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 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供应商的组织机构性质 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3.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 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 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格式19)。第 24页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一)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进口产品不参与竞争) 序 号 设备 名称 幼儿园数量 分配情况 数 量 单 位 尺寸 技术配置参数要求 参考图片 三 幼 靖 民 交 通 1 四层冲 孔层架 (1) 3 4 3 10 台 1200*500*155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层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整 板拉伸冲孔成型。配置加强筋焊 接。 3.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 加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2 四层冲 孔层架 (2) 1 / 1 2 台 1500*500*155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层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整 板拉伸冲孔成型。配置加强筋焊 接。 3.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 加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3 四层冲 孔层架 (3) / / 1 1 台 900*500*155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层板采用≥1.2mm不锈钢板,整 板拉伸冲孔成型。配置加强筋焊 接。 3.立柱采用Φ38*1.0mm不锈钢管 加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4 米面架 2 2 2 6 台 1200*600*150 采用50*50不锈钢方管制作。 5 四门储 物柜 1 1 1 3 台 1200*500*1800 1.柜体骨架采用≥1.2mm厚不锈 钢磨砂板折弯组合而成,侧板.背 板采用≥1.0mm厚不锈钢腹膜磨 砂板。 2.上.下配不锈钢滑动门,门板采 用1.0mm厚HL不锈钢磨砂板,内 置活动层板2片,共4层,中置 一平层板。 3.立柱采用∮38不锈钢管配可调 节高低子弹脚。 6 平板车 1 1 1 3 台 900*600*900 1.面板采用≥1.5mm厚不锈钢磨 砂板。 2.骨架采用50*50不锈钢方管制第 25页 作。 3.配¢150万向承重轮。 7 灭蝇灯 7 5 6 18 台 660*128*380 1.灯外壳采用铝合金材料组合而 成,灯具有平网和曲网组成高压 网,在高压网的外面加一层护网 隔开,电网采用静电镀镍材料制 成,耗电低,无气味,无辐射。 2.灯管:8W/T5 BL。 3.覆盖面积:≥40㎡。 8 双层平 板工作 台(1) 7 1 8 台 1800*800*80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 作。 3.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锈 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 9 双层平 板工作 台(2) / 2 / 2 台 1500*700*80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 作。 3.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锈 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 10 双层平 板工作 台(3) / 3 / 3 台 1500*800*80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 作。 3.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锈 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 11 双层平 板工作 台(4) / 1 / 1 台 1100*800*80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 作。 3.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锈 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 12 双层平 板工作 台(5) 1 / / 1 台 1000*1000*80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 作。 3.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锈 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第 26页 13 双层平 板工作 台(6) / / 2 2 台 1200*700*80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 作,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板制 作。 3.立柱采用φ38*1.0mm加厚不锈 钢圆管制作,配不锈钢可调子弹 脚。 14 单通工 作台 / 1 / 1 台 1800*800*80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磨 砂贴塑板,内衬20mm木工板并用 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 接。 3.围板及门板采用≥1.0mm不锈 钢磨砂贴塑板。 4.Φ50mm不锈钢管柱及不锈钢可 调节高度子弹脚。 5.柜内活动层板≥1.0mm不锈钢 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接。 15 双通工 作台 (1) / / 1 1 台 1500*800*80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磨 砂贴塑板,内衬20mm木工板并用 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 接。 3.围板及门板采用≥1.0mm不锈 钢磨砂贴塑板。 4.Φ50mm不锈钢管柱及不锈钢可 调节高度子弹脚。 5.柜内活动层板≥1.0mm不锈钢 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接。 16 双通工 作台 (2) 1 / / 1 台 1800*800*800 1.整体采用不锈钢制作。 2.台面板采用≥1.2mm不锈钢磨 砂贴塑板,内衬20mm木工板并用 不锈钢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 接。 3.围板及门板采用≥1.0mm不锈 钢磨砂贴塑板。 4.Φ50mm不锈钢管柱及不锈钢可 调节高度子弹脚。 5.柜内活动层板≥1.0mm不锈钢 磨砂贴塑板加固槽体焊接。 17 炉拼台 / 1 / 1 台 400*1150*1250 1.面板采用≥1.2mm厚磨砂板。 2.所有工作面均进行加固,加固 槽头用≥1.0mm不锈钢板制造。 3.支撑脚采用φ50×1.2mm广东第 27页 不锈钢焊管,并配有φ51不锈钢 可调节脚,调节范围为45mm。 18 单星盆 水池 (1) / 2 / 2 台 600*700*950 1.台面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 2.星盆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 3.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内 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盆, 配φ40mm下水器。 4.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 钢管,配φ38mm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19 双星盆 水池 / / 2 2 台 1200*700*950 1.台面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 2.星盆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 盆,配φ40mm下水器。 3.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 钢管,配φ38mm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20 单星盆 水池 (2) 3 1 1 5 台 900*700*950 1.台面采用≥1.2mm厚不锈钢板 制作。 2.星盆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 盆,配φ40mm下水器。 3.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 钢管,配φ38mm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21 单星盆 水池 (3) 5 5 2 12 台 700*700*950 1.台面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 2.星盆采用≥1.0mm厚不锈钢板 制作,设有带过滤网的进口下水, 内置一次性冲压成型不锈钢星 盆,配φ40mm下水器。 3.连接管采用φ25×1.0mm不锈 钢管,配φ38mm可调式不锈钢子 弹脚。 22 油网烟 罩 5. 8 5 . 6 4. 9 16 米 L*1200*600 1.烟罩主体采用≥1.2mm厚不锈 钢膜磨砂板。 2.罩体内设不锈钢烟汽分流板, 不锈钢≥1.0mm厚制作。 3.设落水槽,接油杯使整个油烟第 28页 处理过程更加顺畅。 23 炉背封 板 6 5 . 6 4. 9 17 米 定制 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 / 24 燃气蒸 箱 1 1 1 3 台 12盘 1.采用不锈钢制成,面板≥ 1.0mm.柜身≥0.8mm,炉胆外壳≥ 0.8mm。 2.柜内胆采用6mm厚A3黑铁板。 40*40*4mm国标角钢制作灶架。 3.柜脚采用φ51*1.0mm不锈钢管 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4.水箱设计自动进水装置。 25 单头平 头炉 1 1 1 3 台 700*700*500 1.材质采用不锈钢磨砂板。 2.面板≥1.2mm厚,围板≥1.0mm 厚。 3.炉面座配铸铁炉花架。炉膛使 用3mm/A3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 实。 4.配置炉头。 5.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国标 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0mm 无缝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 子弹脚。 26 中餐燃 气炒菜 灶 1 1 1 3 台 1200*1150*120 0 1.材质采用不锈钢磨砂板。 2.面板≥1.2mm厚,围板≥1.0mm 厚。 3.炉面下衬3mm防火隔热石棉布。 4.内衬台面板、炉膛使用3mm/A3 黑铁板,并以耐火砖砌实,前沿 带溢水排污槽,配挡渣板。 5.炉体骨架采用40*40*4mm国标 角钢加固,立柱采用Φ51*1.0mm 无缝钢管内含钢柱配可调节高度 子弹脚。 27 双头大 锅灶 1 1 1 3 台 2000*1150*125 0 1.采用≥1.2mm不锈钢制作,围板 \侧板≥1.0mm,内衬20mm隔热棉, 下垫A3/3mm钢板,炉头、火咀、 气制、火种制。 2.炉膛采用A3&4mm黑铁板,骨架 采用40×40mm国标角钢。 3.炉脚采用φ51mm钢管,内含钢 柱配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4.风管、气管、水管均采用国标 管。第 29页 5.每个炉体配摇摆水龙头风配套 件。 6.炒灶采用整体不锈钢冲压炮台 及铸铁炉圈。 28 双门消 毒柜 1 1 1 3 台 大于或等于 (1190*530*18 00) 1.外壳采用无磁不锈钢板制作, 高压整体发泡保温层,移动式层 架,方便使用,一体式折边豪华 把手,内设超高温保护功能,使 用更安全。 2.内部采用远红外发热管加热, 120℃以上高温消毒。 3.功率/电压:≥1.8KW/220V。 4.定温定时功能。 ★5.产品依据 GB4706.1-2005.GB17988-2008标 准检测合格,内部采用远红外发 热管加热,120℃以上高温消毒, 符合二星级及以上消毒柜要求, 对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平均灭活对 数值>4.00。供应商响应产品具 有疾控中心出具检测报告的,供 应商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 造商鲜章。 ★6.制造商高温消毒柜系列产品 依据卫生部颁发《消毒技术规范》 标准检测,对大肠杆菌杀灭对数 值>5.00,供应商响应产品具有 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CMA及 CNAS标识)检测报告的,供应商 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 鲜章。 29 四门高 身雪柜 1 1 1 3 台 大于或等于 (1215*680*19 30) 1.温度:-5℃~5℃/-6℃ ~ -15℃。 2.容积:冷藏≥401L,冷冻≥ 384L。 3.外形尺寸:≥ 1215*680*1930mm。 4.制冷方式:直冷。 5.输入功率:≤400W。 6.自动回归门设计。 7.微电子数码显示温控器。 8.箱体由环保环戊烷节能环保发 泡剂发泡成型,保温效果时长.环 保卫生。第 30页 ★9.产品符合GB4706.1-2005和 GB4706.13-2014标准,供应商提 供的响应产品具有CMA及CNAS标 识的检测报告,并提供检测报告 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章。 ★10.产品依据标准和技术要求 符合GB4806.1-2016、GB 4806.6-2016、GB4806.7-2016、 GB 4806.9-2016标准,供应商提 供响应产品的生产厂家符合以上 标准的试验报告,供应商提供以 上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制造商鲜 章。 30 镀锌烟 管(集) 11 1 1 11 33 米 2 500*500 1.主材:采用1.0厚防腐镀锌管, 经折弯.组合成型。 2.含:对接法兰、组合螺钉、密 封材料。 31 镀锌烟 管(主) 35 4 0 45 12 0 米 2 500*500 1.主材:采用1.0厚防腐镀锌管, 经折弯、组合成型。 2.含:对接法兰、组合螺钉、密 封材料。 32 低噪声 离心风 柜 1 1 1 3 台 20寸/7.5KW 1.抽排系统的主要装置,采用双 吸式蜗壳吸风,外壳为镀锌板柜 式结构,风量大、噪音低、结构 稳固。 2.用于厨房抽排及送鲜风。 33 过载保 护器 1 1 1 3 台 7.5KW/380V 1.保护器内设断电、过流、缺相 等保护。 2.电机启动可设延时调整。 3.带通电、断电显示灯及启动、 关闭按钮。 34 减震器 4 4 4 12 套 / 减振装置。 35 静电吸 附过滤 器 1 1 1 3 台 20000M3/H 1.内部采用蜂窝式结构,处油率 高,高性能、低能耗、低风阻、 低噪声,满足排放要求,达到国 家排放环保标准。 2.运行平稳具有较高的油烟去除 率、模块化专业定制。 3.高频静电电源控制系统具有过 流过压自动保护装置,保证设备 的运行安全。 36 风机及 静电支 2 2 2 6 套 定制 材质采用100#槽钢与国标∠40角 钢制造,表面作双层防腐处理。 /第 31页 架 37 软接 2 2 2 6 套 / 防水帆布,机器加缝驳接。 38 防火阀 1 1 1 3 套 500*500 镀锌冷板制作并作喷漆,自熔断 式设计。 39 止回阀 1 1 1 3 套 500*500 镀锌冷板制作并作喷漆。 / 40 接油盘 1 1 1 3 个 定制 采用1.2mm不锈钢板制作。 / 41 幼儿不 锈钢碗 34 0 2 7 0 21 0 82 0 个 11.5cm 采用≥1.0厚304不锈钢。 / 42 幼儿不 锈钢水 杯 34 0 2 7 0 21 0 82 0 个 7cm 采用≥1.0厚304不锈钢。 / 43 不锈钢 汤桶 (1) 9 8 7 24 个 25cm 采用≥1.0mm厚不锈钢。 / 44 不锈钢 汤桶 (2) 18 1 6 14 48 个 30cm 采用≥1.0mm厚不锈钢。 / 45 不锈钢 汤桶 (3) 18 1 6 14 48 个 40cm 采用≥1.0mm厚不锈钢。 / 46 不锈钢 洗菜过 滤盆 5 5 5 15 个 500*500 采用≥1.0mm厚不锈钢。 / 47 不锈钢 分餐盆 (1) 10 1 0 10 30 个 535*325*150mm 采用≥1.0mm厚不锈钢。 / 48 不锈钢 分餐盆 (2) 10 1 0 10 30 个 535*325*100mm 采用≥1.0mm厚不锈钢。 / 49 不锈钢 分餐盆 (3) 10 1 0 10 30 个 325*265*65mm 采用≥1.0mm厚不锈钢。 / 50 不锈钢 调味盒 1 1 1 3 套 16cm*10cm 采用≥1.0mm厚不锈钢。 / 51 不锈钢 炊具 2 2 2 6 套 组合套件 含304不锈钢10两炒勺一把、2 号炒铲一把、粗孔抄漏一个、油 缸一个、45公分炒锅一口。 / 52 菜板 4 4 4 12 个 45*30*3CM PE材质。 / 53 不锈钢 蒸笼 6 6 6 18 个 52CM 采用≥1.0mm厚不锈钢。 / 54 燃气热 水器 2 2 2 6 个 570*375*155mm 1.气源类别:天然气(12T)。 2.控制方式:触控。 3.热水产率:18L/min。 /第 32页 4.类别:强排式。 5.换热器材质:无氧铜。 55 通风扇 1 / / 1 台 34W 风量不小于500m3/h。 / 56 灭火器 2 / / 2 个 2KG 干粉,2kg。 / 57 电冰箱 1 / / 1 台 92L 单开门,总容积不小于48升,有 微冷冻室和冷藏室。 / 58 微波炉 1 / / 1 台 20L 1.容量不小于20L,微电脑式。 2.支持光波、烧烤、蒸汽、预约、 童锁等功能。 / 59 电磁炉 2 / / 2 台 / 额定功率不小于2100W,平板式设 计,可台嵌两用,火力8档,按 键式操作,支持防水功能。 / 60 电饭煲 (锅) 1 / / 1 只 4L 容量不小于4L,额定功率不小于 750W。 / 61 电烤箱 2 / / 2 台 / 1.容量≥25L。 2.额定功率不小于1500W。 3.下开门,透明钢化玻璃面板, 配烤架、烤盘,支持定时、温度 调节、低温发酵、热风循环、旋 转烧烤。 / 62 电动榨 汁机 2 / / 2 台 大于或等于 800W 主杯容量不小于1500ml,储藏罐 容量不小于1600m≥l,额定功率 不小于800W,机身、刀片:不锈 钢材质,速度:≥2档,可调。 / 63 电水瓶 1 / / 1 只 / 1.容量:≥2.5L。 2.功率不小于800W。 3.保温温度选择:80℃/90℃ /98℃,带防干烧功能。 / 64 消毒柜 1 / / 1 台 大于或等于 100L 镀膜钢化玻璃门,额定容积不小 于100L,上室紫外线杀菌,下室 聚能光波锁定餐具消毒。 / 65 电热水 器 1 / / 1 台 470*300*70mm 1.额定功率:7500w。 2.额定电压:220V。 3.防水等级:≥IPX4。 4.变频自动恒温,LCD液晶屏显 示,多路供水,即开即热,触摸屏 控制。 / 66 水杯 35 / / 35 只 70mm 不锈钢材质,有手柄。 / 67 中号整 理箱 2 / / 2 只 大于或等于 (40cm×25cm× 20cm) pp食品级塑料。 / 68 小号整 理箱 5 / / 5 只 大于或等于 (30cm×20cm× 15cm) pp食品级塑料。 /第 33页 69 不锈钢 盆(大) 1 / / 1 只 36CM 不锈钢≥1.0mm厚。 / 70 不锈钢 盆(中) 3 / / 3 只 34CM 不锈钢≥1.0mm厚。 / 71 不锈钢 盆(小) 12 / / 12 只 28CM 不锈钢≥1.0mm厚。 / 72 塑料托 盘(大) 4 / / 4 个 大于或等于 (40cm×30cm) 颜色可选,防滑设计。 / 73 塑料托 盘(中) 4 / / 4 个 大于或等于 (35cm×25cm) 颜色可选,防滑设计。 / 74 塑料托 盘(小) 12 / / 12 个 大于或等于 (25cm×20cm) 颜色可选,防滑设计。 / 75 密封罐 8 / / 8 只 14*11CM 塑料材质,圆形,每套两种规格。 / 76 塑料盆 5 / / 5 只 27.5*10.5CM 圆形。 / 77 调味瓶 12 / / 12 个 5*15cm 不锈钢材质,圆形。 / 78 调味瓶 架 2 / / 2 个 34*32*19 木质,3层。 / 79 桌面调 味架组 合 2 / / 2 套 组合套件 塑料材质,每套含8个调味瓶配 盖子和1个调味架。 / 80 筷笼 5 / / 5 只 19*12 塑料材质。 / 81 刀架 1 / / 1 只 22.5CM*16cm PP塑料。 / 82 菜刀 35 / / 35 把 23*10.5cm 塑料材质,专为幼儿设计。 / 83 木质砧 板 35 / / 35 只 ≥(30cm×20cm ×1cm) 荷木。 / 84 蒜钵 5 / / 5 只 18cm 木材。 / 85 寿司帘 12 / / 12 只 24*24CM 竹质。 / 86 多功能 水果刀 5 / / 5 把 11CM 总长23cm,柄长11.3cm,五金最 宽2.3cm,厚度1mm。 / 87 花色刨 1 / / 1 套 13CM 可切块、切片、切丝、切条,每 套4件组合。 / 88 糕点模 具 35 / / 35 套 6CM 采用塑料PP+TPR,每套包含多种 形状和图案。 / 89 擀面杖 35 / / 35 只 35CM 荷木,专为幼儿设计,塑胶手柄。 / 90 漏勺 1 / / 1 只 6.5CM 硅胶。 / 91 糕点夹 1 / / 1 只 9CM 不锈钢。 / 92 微波炉 玻璃碗 1 / / 1 套 五件套 耐高温玻璃,五件套,不同规格。 / 93 木质饭 勺 2 / / 2 只 22CM 木制。 / 94 小餐盘 35 / / 35 只 24CM 幼儿专用,分格式设计,不可用 于微波炉。 / 95 西餐叉 35 / / 35 把 9CM 4件套,不锈钢材质,塑料手柄, /第 34页 专为幼儿设计。 96 西餐刀 35 / / 35 把 16CM 采用1.2厚不锈钢。 / 97 勺子 35 / / 35 只 9CM 采用1.0厚不锈钢。 / 98 筷子 35 / / 35 双 24CM 采用1.2厚不锈钢。 / 99 炒锅 2 / / 2 只 32cm 不锈钢材质,口径32cm,可用于 电磁炉上。 / 10 0 带盖不 锈钢锅 1 / / 1 只 内径20cm,高 11cm 内径20cm,高11cm,可用于电磁 炉上。 / 10 1 大平底 锅 1 / / 1 只 口径30cm,深 7cm 口径30cm,深7cm,可用于电磁 炉上。 / 10 2 小平底 锅 1 / / 1 只 26cm*4.5cm 口径24cm,深4cm,可用于电磁 炉上。 / 10 3 炒菜勺 铲 2 / / 2 套 7*28cm 5件套,采用100%食品级硅胶制 成,可以在-40℃~230℃环境温 度中使用。 / 10 4 安装辅 材 1 项 / 完成本项目产品运输、安装所需 的所有辅材材料、配件、工具等。 /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完成货物配送。 ▲2.交货地点:按照采购人安装采购指定不同。 3.安装 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组织产品拆箱、 安装、调试,操作等,对采购人的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至能独立操作使用。所需的一切材 料、备件、专业工具均由供应商负责提供,所涉及的价格包括在报价总价格中。 4.付款方式: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并递交产品相关 资料齐全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剩余的合同总金额3%作为质保金, 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剩余的合同总金额。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 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5.质保期 响应产品质保期≥2年,即质保期自采购人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算。质保期内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产品的维护、维修。需现场修理和更换零件的,费用(包括材料)由投标人承担。 质保期满后,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和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6.验收第 35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 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1、以上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 理; 2、以上带“★”的条款为重要条款,负偏离将影响供应商得分; 3、以上未带“▲”、“★”的条款为一般条款,负偏离将影响供应商得分。 4、“参考图片”项仅提供参考,供应商不对“参考图片”项进行响应。第 36页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评 审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评审小 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 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 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将在评分时以 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 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 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 注明。第 37页 格式1承诺函 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 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 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 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 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 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 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我公司完全同意磋商采购文件中关于知识产权的说明,承诺由此造成的纠纷由我 单位全权负责。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第 38页 格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 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第 39页 格式3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 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XXXX年XX月XX日第 40页 格式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 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响应。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 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须完整有效,如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第 41页 格式5首轮报价表 首轮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供应商详细报出响应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家 及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总价 (元) 备注 1 2 3 ... 首轮报价合计金额(人民币):(小写) ,(大写) 。第 42页 格式6现场报价表 现场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轮次 报价合计金额 (人民币) (小写) ,(大写) 。 注:1、现场报价表用于现场密封提交,供应商须将报价轮次及报价合计金额处留白, 并自行准备密封袋,以备评审现场根据要求填写后现场密封提交。 2、最终报价对应的各项“单价”根据首轮报价的对应项“单价”自动下浮,计算方法: 最终报价各项“单价”=最终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合计金额*首轮报价对应项“单价”。 供应商名称: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第 43页 格式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 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 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第 44页 格式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第 45页 格式9响应函 响应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 ),决定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相关服务。 3.(实质性要求)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实质性要求)我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首轮报 价表”1份,以及用于磋商现场报价的“现场报价表”1套。 5.(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 日起90天。 6.(实质性要求)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 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 律责任。 7.(实质性要求)我方完全同意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通讯地址:XXX 日 期:第 46页 格式10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第 47页 格式1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 员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第 48页 格式12技术要求应答表 技术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采购文件 条目号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一)项目 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的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情况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 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第 49页 格式13商务应答表 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采购文件条目号 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详见磋商采购文件第五章 “(二)商务要求”的要求] 响应文件的应答 1 2 3 4 5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 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第 50页 格式14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第 51页 格式15报价表封面格式 首轮报价表/现场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第 52页 格式1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 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 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第 53页 格式17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 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所规定的失 信行为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 (仅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 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 期: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磋商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 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计算。 4、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其它形式进行惩戒。第 54页 格式18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 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第 55页 格式19承诺函(如涉及) 承诺函 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X项,我单位应具备 (备案、登记、其 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故在此次 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证照的描述)的“多 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 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 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 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第 56页 第八章 评审方法 一、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 审方法。 1.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 负责。 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 所有的供应商。 1.4评审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 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 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 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 无效处理。 1.6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对于供应商人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二、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第 57页 2.1.1评审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 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 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 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 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评审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评审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评审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 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 应商,评审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 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 告。以下情形除外: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库[2015]124号的要求:“磋商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 行”,若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且采购人要求继续进行的,第 58页 评审委员会应当遵照相关要求进行评审。 2.4磋商。 2.4.1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签到顺序确定。磋商过程中, 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评审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 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 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 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 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注: 仅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供应商可以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文件),评审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 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 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 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审委员会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影响评审小组评判的; (4)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5)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 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第 59页 (6)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但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评 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齐全,只是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 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 无法辨认的除外)。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 格和其他信息。 2.4.8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评审小组应 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9磋商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 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报价。 2.5.1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 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 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 于3家(本章2.3规定的情形和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或磋商文件不 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 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本章2.3规定的情形和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 的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3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第 60页 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评审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 明显低于成本价,在评审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 对质函询的解释未被评审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 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其单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 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5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 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 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 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 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 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本章2.3规定的情形和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除外),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 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 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若成交第一候选人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2.8评审小组复核。评审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 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审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 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第 61页 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审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评审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 独立评审责任。评审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 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 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评审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 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 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评审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 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 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评审 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 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第 62页 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 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 审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 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评审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 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含商务、技术等)。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 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 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 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单 位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 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 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章2.3规定的情形和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 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本章节综合评分明细表。 3.2除价格因素外,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评 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取的经济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第 63页 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 律方面评审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 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审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综合评分明细表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30% (共同评 分因素) 30 分 以本次有效供应商最后报价最低的为评审 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 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30分。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按本项目 磋商文件供应商须 知附表规定执行。 2 技术指标 配置及要 求、商务 要求29%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29 分 供应商完全满足本项目“(一)项目清单及技术 参数要求(参考图片项除外)、(二)商务要求” 要求的得29分;与本项目“(一)项目清单及 技术参数要求(参考图片项除外)、(二)商务 要求”非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的,供应商按以下 方式计算得分: 1、一般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 ÷一般条款的总数量)×23分;(一般条款的总 数量为200项) 2、“★”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条款的 数量÷“★”条款的总数量)×6分;(“★” 条款的总数量为4项) 3、供应商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 得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 2).有子项的条款:以最末级的子项为1项进行 计算。 条款有具体要求提 供证明材料的,供应 商在响应文件中提 供条款要求提供的 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不提供或提供不满 足视为负偏离; 条款没有具体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的,供 应商在响应文件中 进行响应,不响应或 响应不满足视为负 偏离。 3 履约能力 23% (共同评 分因素) 15 分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中具有机电 专业、暖通专业职称的:供应商具有以上两个专 业高级工程师的得8分,只具有其中一个专业的 得4分;供应商具有以上两个专业工程师职称的 得4分,只具有其中一个专业的得2分。此项满第 64页 分为8分。供应商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不 提供或提供不满足不得分。(注:以上同一个专 业的职称不得重复得分,重复提供按职称等级高 的一个计算分值) 2.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中具有电 工或焊工证的:每有一人具有的得0.5分,此项 最多得4分。供应商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件, 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不得分。 3.3、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人员具有有效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每有一人具有的得1分, 此项最多得3分。供应商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复印 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不得分。 8 分 1、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达到《商品售后服务评价 体系》GB/T27922-2011五星级标准的得3分,供 应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 足不得分。 2、2018年至今供应商具有厨房类设备采购项目 经验的:供应商每具有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 2分;供应商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 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不得分。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 (体系认证范围包含不锈钢厨房设备【商用燃气 灶具(天然气)】、环保油烟净化设备的设计、 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供应商每具有一个得 1分,最多得3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 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满足不得分。 4 项目方案 15% (技术类 评分因 素) 8 分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方案包括项目实施方案、人 员配置、安装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 明施工的得2.5分,不满足不得分;供应商提供 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了以上全部内容的基础上: 项目实施方案内容阐述全面、方案内容完整,能 使项目合理、有序开展的加1.5分;人员配置方 案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的加1分;安装调试方案 的能使产品安装达到精度要求,调试使产品各项 功能正常的加1分;质量保障措施对产品稳定进 行维护,以及对质量缺陷预防和改善措施的加1 分;安全文明施工在安装现场遵章守纪、安全文 明施工的1分。 6 分 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方案、售后 服务计划、应急处理方案的得1.5分,不满足不 得分;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方案包含了以上全部内第 65页 容的基础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售后服务 能提供高质量、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确保产品 的稳定运行的加1.5分;售后服务计划安排合理、 有详细计划节点的加1.5分;应急处理方案在紧 急情况下能满足由合理处理方法和采取的措施 能保障项目实施的加1.5分。 1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进行横向 综合比较:供应商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最短的加1 分,其他不得分。 5 节能、环 境标志、 无线局域 网产品1% (共同评 分因素) 1 分 列入本次采购清单的响应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 优先采购范围的(强制节能除外),每有一项为 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 品的得0.5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 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 以相应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 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 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 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 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 时调整。) 2、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 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为准。 1、响应产品属于优 先采购范围内的节 能产品或者环境标 志产品的,提供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 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否则不得 分。 2、响应产品属于优 先采购范围内的无 线局域网产品的,提 供《无线局域网认证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对应页并加盖供应 商公章,否则不得 分。 6 响应文件 的规范性 2% (共同评 分因素) 2 分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有目录、有页码,资格性响 应文件按资格证明材料的次序,其他响应文件按 综合评分表中的次序归类装订,没有偏差情形的 得2分,每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到此项 分值扣完为止。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评审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 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评审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 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第 66页 4.4评审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评审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五、评审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 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 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 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 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 退出评审;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 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 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 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 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 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第 67页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 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 68页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合同编号:XXX 签订地点:XXX 签订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人(甲方):XXX 供应商(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XXX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 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 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 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XX元,即RMB¥XXX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 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 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 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货物品 名 规格 型号 单 位 数 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 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资金来源(万元) 预 算 内 预 算 外 自 筹 其 他第 69页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 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XXX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XX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 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 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 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X)天内交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 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 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XXX天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XXX日内完 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 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 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磋商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 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 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 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 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第 70页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XXX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验收 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 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 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 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 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后的XXX日内支付合同金 额百分之XXX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XXX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XXX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 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款项:¥XXX元,人民币大写XXX元整;自筹资金由甲方 直接支付给乙方。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XXX小时内 响应到场,XXX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XXX次维修 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XX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XXX/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XXX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第 71页 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 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 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XXX/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 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 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 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XXX天 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 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 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 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XXX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 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 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第 72页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第 73页 第十章 附件 附件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编号(必填) 项目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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