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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同泽女子中学物业管理

  • 辽宁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辽宁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7-08


沈阳市同泽女子中学物业管理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同泽女子中学物业管理(项目编号:JH20-210103-00297)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8 月 3 日 14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3-00297 项目名称:沈阳市同泽女子中学物业管理 预算金额:人民币1335000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同泽女中物业采购 最高限价: 133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一、本部分一般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项目概述:沈阳市同泽女子中学物业管理要求:建筑物内部的卫生保洁,院内的卫生及绿化、除雪等工作;建筑物内部公共设备、设施维修:寝室住校学生的管理:厨房设备运行和维护;食堂食品源的水洗制作服务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35号,建筑面积:12176平方米。二、项目需求:注:项目需求必须全部响应,如出现无法响应、不满足需求的情况,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采购文件要求 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报价文件无效 ★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项目管理与综合服务二、设施设备管理 1.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维修养护; 2.物业管理区域司炉设备运行服务。三、环境卫生服务四、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 2.物业管理区域的日常安全、消防巡查服务五、食堂餐饮服务按标准制作、保质保量、调剂合理、品种齐全、卫生安全。六、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七、法律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它事项 ★服务详细要求(项目范围、人数、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管理标准) 物业服务工作(不少于28人)一、物业经理:1人,服务18个月。 1、人员要求:经理聘用标准:男女不限,年龄45岁以下,具有管理学校卫生环境,食堂等全面管理经验和能力。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工作:4人,服务:18个月。 1、人员要求:男女不限,按照具体工作将进行分工。年龄55岁以下,责任心强,掌握保洁以及绿化维护的基本常识。 2、所聘用人员应具有健康证,(原件备查)。 3、职责范围:(1)负责办公楼内各楼层走廊、读书角、卫生间、水房、楼梯踏步台阶、墙裙、公共区域的玻璃、卫生桶等卫生清洁工作。(2)负责操场、功能教室、学生卫生间、体育馆、地下车库以及室外垃圾箱的清扫或整理工作。(3)负责部分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的卫生清扫工作。(4)负责楼内外绿化、花卉的养护与管理工作。 4、管理标准:(1)保洁标准要达到:校园内无杂物,玻璃光亮,走廊、门框、楼梯扶手等处无灰尘。楼内地面要光亮,无死角。垃圾要及时清倒。走廊棚顶不能有灰尘。定期清理楼内外死角,清洗暖气罩等。楼内走廊每天至少清扫4次,卫生间、水房课间结束后必须立即清扫。应及时听从学校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好应急卫生工作。(2)所有区域卫生保洁实行标准化清洁,有专人监督检查。(3)无擅自占用和堆放杂物现象。(4)服务文明、规范、准时。三、宿舍管理员(女);2人,全年服务:15个月。 1、人员要求:女,年龄50岁以下,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管理学生能力和经验。 2、应具有健康证,(原件备查)。 3、职责范围:能够胜任学校寝室的住校学生的管理,能够有爱护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4、管理标准:(1)文明服务、规范、准时上下班。(2)应及时听从学校临时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学校完成好其他的应急工作。四、食堂伙食供应工作:15人,服务:15个月。 1、人数:15人。(食堂主管1人,厨师2人,面点2人,水案5人,勤杂5人) 2、食堂主管聘用标准:男女不限,年龄50岁以下,具有全面管理食堂经验和能力。厨师聘用标准:男女不限,年龄55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并有相关工作经验;面点师聘用标准:男女不限,年龄55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面点师证,并有相关工作经验。(后厨人员必须全部具有健康证,原件备查)。 3、负责校内人员的早、午、晚餐供应工作。 4、管理标准:(1)对厨房、餐厅均有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保障制度。(2)厨具、餐具均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确保绝不发生因食品、卫生等导致用餐人员身体不良反映事件。(3)餐饮服务人员具有的健康证,按规定做好每年的复检。(4)每季做好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及时调整服务方案,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5)指标要求:卫生质量合格率100%,工作人员拥有健康证和年复检率100%,测评满意率90%以上。(6)食堂排烟道定期清洁、去污以及工作区域的卫生洁净处理等工作。五、电力维修及其他服务工作:2人,服务:18个月 1、其中电工1人,杂修1人。 2、人员要求:要求电工持电气专业工程师或技术证书及电工证。(证书复印件在投标书中体现,原件备查)。杂工要求责任心强。 3、职责范围:负责楼内电力系统的日常维修。 4、管理标准:(1)甲方对电力维修服务满意率达到95%以上。(2)全年安全运行,无管理责任事故发生。(3)设备设施运行完好率100%(不包括设备设施自身质量问题,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的运行故障)。(4)报修处理及时率100%(其中:中、小问题24小时内解决,急修:2小时内解决)。(5)日常维保计划实施率100%。六、印刷工作:2人,服务:15个月 1、人数:2人。 2、人员要求:要求熟悉印刷机的使用,负责学校的印刷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印刷工作,节约油墨纸张。七、保管工作:1人,服务:18个月 1、人数:1人 2、人员要求:55岁以下,身体健康,熟悉电脑办公软件使用,工作认真,为人诚实。八、车辆驾驶等工作:1人,服务:18个月 1、司机:1人 2、人员要求:男性,年龄50岁以下,责任心强,掌握汽车驾驶、养护、日常维修的基本常识。(驾驶人员应具有汽车驾驶B1(含)以上驾驶证,复印件在投标书中,原件备查)。 3、职责范围:(1)负责所有车辆的驾驶和日常养护等工作。(2)负责平时对偏远地点下校人员接送等工作。(3)负责平时报送材料的取送工作。 4、管理标准:(1)无任何安全事件发生,绝不允许工作期间饮酒吸烟等现象发生。(2)每天出车对车辆行驶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3)按时到岗,无擅自离岗现象,遵守交通法规,无违章违法现象发生。(4)服务文明、规范、准时。 ★技术文件、资料的要求 一、严格审核录用物业项目的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查看原件)二、要求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资料,保存完好 ★其它 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物业全部人员12小时之内到位,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不中断。人员管理严格,管理服务到位,保证物业人员的稳定,不经业主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招聘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三、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采购单位不承担其责任。四、采购单位依据物业公司在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方案每半年对物业公司进行一次全方面的考核评定,物业公司未能全面履行服务方案承诺,造成业主对服务不满意,业主有权依据考核标准终止合同。五、费用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含税价(人民币),包括员工工资及社会“五险”、工会经费、服装费、意外险、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中“社会五险”一律按照项目所需人员全员缴纳计算报价;)六、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派全部人员工资达到沈阳市政府2019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及加班等费用按劳动法规定执行。本项目不得转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 7 月 9 日至 2020 年 7 月 15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线
方式:在线
售价:0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 8月 3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同泽女子中学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承德路35号 联系方式: 02424852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 024-31090577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0334210102000010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先先 电话: 02431090577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0-07-08 关联计划 附件: 同泽女中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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