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重庆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7-10 |
巫溪县检察院侦查指挥大楼室内装饰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补遗文件
各投标人:
关于对“巫溪县检察院侦查指挥大楼室内装饰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如下:
1、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给招标人的相关通知,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表 3.2 投标报价”中最高限价8818419.63元,(“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中的总价最高限价与招标文件中的总价最高限价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的总价最高限价为准) 调整为最高限价7890164.93元 (其中室内装饰工程4806561.57元、办公家具购置878050元、空调设备1591308.24元、厨房设备614245.12元,本项各项工程暂估价按同比下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中的总价最高限价与招标文件中的总价最高限价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中的总价最高限价为准) 。
2、各招标人按照调整后最高限价,根据自身实力并结合市场情况自行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及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发布的相应最高限价,中标后按中标价格执行,不作调整。
3、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4、本项目原定开标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上午10时00分,现开标日期调整为2020年7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重庆市巫溪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详见当天公示屏幕。投标保证金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