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7-1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北京青鸟同文实验学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0292-83-02-103255,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项目用地由两块相邻用地组成,地块一(东侧校区)位于水云边路以北,水月路以南,杭州湾大道以西,兴民路以东;地块二(西侧校区)位于水云边路以北,云松路以南,越耕路以西,景观河道绿化带以东。
项目规模: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约94689.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5061.0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628.79平方米。建设内容为集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国际轨为一体的民办学校。招标控制价约47720万元。
计划工期:8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确保甬江杯。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支护、桩基、地下室、地上主体工程。包括土建、装修(幼儿园、艺术中心、食堂、高中教学楼、同文书院及所有单体的门厅等二次装修范围仅计入外墙面内保温及其抹灰,其余二次装修暂按暂估价列入)、电气、给排水、消防系统(含消火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防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暖通、智能化、室外附属(包括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工程,不含变配电工程、电梯设备、厨房设备、分体空调(其中弱电机房、消控中心已计入)。暂不实施博雅塔、未名湖、书斋、牌坊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注:项目经理必须提供2019年11月份至2020年4月份期间任一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格式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3.2.2项目其他人员要求:房建专业质量员1名,房建专业施工员2名,安全员3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1名【房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宁波杭州湾新区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6 2017年6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不得有行贿犯罪的有关记录。
3.7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8投标人须按甬建发[2016]137号文件要求办理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其保函信息办理登记地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行政区域内企业)或杭州湾新区(注册地在宁波行政区域外企业)。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6月28日(含)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使用CA证书通过身份验证后购买和招标文件,请确保CA证书在有效期内,CA证书即将过期请及时办理延期手续,以免影响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其中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编制费用200元,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维护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4.3请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随时登录关注本项目变动情况,如有招标补充文件,请自行,不再提供纸质的招标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再在交易中心窗口售卖招标文件。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招标文件网上操作办法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在宁波杭州湾新区实施招标文件网上浏览和的通知》附件《网上售卖标书操作指南(投标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整。
形式①: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采用网银电子划汇或银行汇款等方式缴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特别强调:宁波本地企业不能使用“同城系统”转账),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7月10日下午16:30时前。(汇款备注栏内需注明项目编号:XQA20107)。
收 款 人: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
帐 号:392270963696
形式②: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保险保单的形式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81957)或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公司(0574-63014215)投保,并截止在2020年7月10日(含)前办理。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提交及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15日9:30时。
6.2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29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三楼328室);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站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杭州湾新区分网(http://hangzw.bidding.gov.cn/)。
6.3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电子密钥(CA锁,并开通宁波杭州湾新区的电子投标权限)”,否则无法参与投标。
7.其他说明
7.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二)。
7.3本项目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工程服务商履约考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进行履约考评。
7.4肺炎防疫期间,请各投标人遵守杭州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7.5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海育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4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人:谢钧辉、陈聪枭、秦元根
电话:0574-58965353 电话:0574-87684740,87686774,87686672,15067343400,13967827739
传真:/ 传真:0574-8768677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办理:许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4
财务: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388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