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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养老院食堂厨具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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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天津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7-17
天津市养老院食堂厨具设备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0-A-0211)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0-7-17】

受天津市养老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养老院食堂厨具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养老院食堂厨具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0-A-0211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厨具1批,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内到货;货到之日起15内安装(施工)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1200000元。其中,第1项厨房设备(不锈钢台柜设备、电器设备、厨房灶具设备、烟罩设备、排烟系统、送风系统)+厨杂类(设备类、餐具类、厨杂类、清洁用品)1100000元;第2项家具类(餐桌、椅子、职工餐厅桌子、职工餐厅椅子、办公室办公桌、办公室椅子、办公室柜子、更衣间储物衣柜、更衣间坐凳)100000元。

注:每项产品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项产品的预算,否则投标无效。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阶段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免费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免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7月17日至2020年7月24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免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免费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cz.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竞争性磋商文件。

2. 供应商注册及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cz.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88908890。

(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3)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参见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网址:http://www.tjca.org.cn,电话:022-23593752)首页-机构证书办理流程。

3. 电子签章办理: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 http://tjgpc.cz.tj.gov.cn),按照“服务指南”栏目中《供应商如何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通知》的要求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办理电子签章,联系电话:022-88908890。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于网上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取消参与磋商。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0年7月17日9:00至2020年8月3日9:00,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cz.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应答并提交。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3日9:00。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cz.tj.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winaip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2020年8月3日9:00至9:30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cz.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评审现场等候磋商。

十、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范志刚

(二)联系电话:022-24538217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养老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52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辰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65906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网址、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300161

网址:http://tjgpc.cz.tj.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电子投标网上应答帮助链接: http://tjgpc.cz.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咨询服务电话:022-88908890

十三、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天津市养老院

2.联 系 人:张辰

3.联系方式:022-27365906

4.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咸阳路52号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2020年7月17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TGPC-2020-A-02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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