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7-17 |
采购邀请
受中共金湖县委党校的委托, 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委党校异地迁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进行网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湖县委党校异地迁建项目厨房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HAZC-2020070055-JH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一)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需求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8万元,如果报价超过预算均为无效报价。
三、询价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报价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注册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指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存款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要提供;
(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0年1月-2020年6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询价;
3、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书面承诺;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4、报价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六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四、询价文件发布信息
询价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
五、询价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23日下午15:00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http://222.184.89.82:8000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三室
六、询价有关信息
1、询价时间: 2020年7月23日下午15:00
2、询价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湖分中心(金湖园林南路288号)三楼开标三室
3、询价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开标
七、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杜科长
(2)联系电话:1385231271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联系人:陈工 电话:18015180518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 陈工 电话:18015180518
(3)联系地址:金湖县城南新都22栋2单元302室
(4)电子邮箱:595704075@qq.com
八、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询价。请询价供应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询价供应商自负。
2、询价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询价的,在询价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询价。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3.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携带CA锁到现场解密。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询价保证金金额15000元整。询价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询价保证金交纳至询价文件中指定帐号。交纳形式详见询价文件第二章第14条。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招标人委托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4、招标代理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 65%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人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附件:党校厨房设备(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