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7-15 |
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城县教育局的委托,就其汝城县卢阳镇芙蓉学校厨房设备设施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内容、要求及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城县卢阳镇芙蓉学校厨房设备设施
2.政府采购编号:汝财采计〔2020〕0129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ZLF-2020-HW(CZ)-100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肆万元整(¥740000.00)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汝城县卢阳镇芙蓉学校厨房设备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详见采购需求)。
5.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注:营业执照登记日期要求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的日期)。
1.2 要求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1.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4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1.5要求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07月15日至2020年07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czggzy.czs.gov.cn/)。
备注:各投标人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室。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缴纳时间:2020年8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含9:30),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专户。
账户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82013350000004622600000079
其他要求:若对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存在疑问的,请与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联系电话:0735-2369005。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 称:汝城县教育局
地 址:汝城县卢阳镇文化路64号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735-8229788
八、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智立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阳光儿童城5栋1718-1719
联系人:王先生、李女士
电话:18107357171、1577325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