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内蒙古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7-20 |
1.招租条件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受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委托,现对 包头医学院学生餐厅一楼南厅 进行公开招租。
2. 项目概况
(1)标的位置: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包头医学院院内。
(2)所在层数:一层。
(3)租赁面积:1850㎡。(同时可满足700人就餐)
(4)标的状态:营业中。
(5)租赁期限:五年。
(6)租金:前四年15万元/年,第五年25万元/年。
(7)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
3、出租方概况
(1)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12150200767897669N。
注册地: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法定代表人: 阿古拉。
(2)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现委托包头产权交易中心按所提交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租信息并由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招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行为批准单位:包头医学院。
4、 现场勘验
本次招租不集中组织勘验,意向承租方可自行调配时间预约勘验。
勘验预约联系方式:刘先生13614727332、刘女士13474820614。
5、承租方资格要求
本次招租要求承租方须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租内容要求的餐饮服务公司,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明(有效期内),具有较好的业绩和信誉,以及在餐饮经营管理中,没有食品卫生、消防安全、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中国征信网可查询的证明)
(3)具有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含B级)以上资质的证明。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审计报告。
(6)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书。(使用设备合格证,厨师或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
(8)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
6、承租方经营要求
(1)承租经营期内,应严格遵守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引入社会餐饮企业承办学校食堂管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遵守和落实内蒙古教育厅、消防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
(2)承租方采购、贮存、加工和销售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饮食中心规章制度》等)。餐厅所有的原材料必须由出租方统一采购、统一验收。保管员统一做好台账记录和出入库管理。承租方各档口无采购权,必须从出租方库房出库使用原材料。
(3)承租经营期内,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承租的场所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转租、转借。
(4)经营时间:按照出租方规定的时间准时开餐、闭餐和经营。
(5)水费、采暖费、燃气费、电费据实结算,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满后,所有厨房设备和餐厅设备设施归出租方所有。
7、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在取得承租资格后,优先聘用、安置原有食堂饮食工作人员。
(2)承租方应采用4D或6T餐饮管理模式。(提供方案)
(3)装修期限:2020年8 月25日前完成。
(4)装修费用:不低于90万元,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交易方式
本次招租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由专家对意向承租方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评审。
评审时间:2020年7月27日10:00。
评审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5楼会议室。
9、承租方文件的递交和报名保证金缴纳
(1) 承租方文件递交的时间: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7日10:00,意向承租方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纸质承租方文件。承租方文件见公告。
(2)递交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西5楼会议室,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注:逾期送达的承租方文件,出租方将予以拒收。
(3)报名须缴纳2万元保证金,承租成功的意向承租方,保证金抵作首年租金的一部分,每一年的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条件以出租方和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未承租成功的,中心将在承租后3个工作日内返还至意向承租方账户。
(4)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款。
账户名: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包头分行市府西路支行。
账号:15001711708052501294。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承租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tggzyjy.cn)和包头产权交易中心网站(www.btcqjy.com)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11、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13614727332、刘女士13474820614。
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西5楼501室。
包头产权交易中心
2020年7月20日
附件: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