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14 13:52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1222020000465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07月10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
原采购公告附件内容更正为此次上传内容的附件。 |
更正日期 | 2020年07月14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1、采购计划号:(2020)0472号; 2、成都市双流区财政监督电话:028-85804726; 3、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3)、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5、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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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18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8-8581511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2-1-611-615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7050033转201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张健 |
电话: | 028-87050033转2038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8月3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01222020000465 项目名称: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万元/年(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9.345万元/年(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年度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请供应商通过以下流程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此账号仅限报名费用打款):
(1)供应商将本公司介绍信(介绍信务必填写购买项目名称及包号)(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经办人邮箱发送至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邮箱s.c.zyzb@163.com,报名联系电话:028-87050033-0;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2)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内规定的报名费用以银行转账形式将报名费转账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转账时请备注公司名称,如无法备注公司名称请在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图片及公司名称发送至邮箱s.c.zyzb@163.com):
收款单位: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696637422
(3)待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报名费用无误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对应供应商的经办人邮箱。
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3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计划号:(2020)0472号;
2、成都市双流区财政监督电话:028-85804832
3、采购预算:150万元/年(人民币);最高限价:149.345万元/年 (人民币);
4、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 3)、在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采贷”业务银行的基础上,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6、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联系人:周老师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花园路188号
联系方式:028-85815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87050033转2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健
电 话:028-87050033转2038 附件1: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一名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食堂承包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承包方式为全部承包包括食材采购与制作等所有内容。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提供食堂硬件设备设施完好,食堂热菜区、操作间、洗碗区设备齐全,如中标供应商需要另行添加设备须自行考虑。中标供应商因操作或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次服务采购拟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早餐和午餐,一共两餐。提供标准为: 早餐:A类(每日标准配置):鸡蛋(煎蛋、白水鸡蛋、卤蛋)、稀饭、牛奶、豆浆、馒头(或花卷)、包子、泡菜、小菜三样(包括但不限于土豆丝、炝白菜、拌萝卜丝、花生米、韭菜豆腐干等)。
B类(每周选择性配置):酸奶,每周供应不低于2次;粗粮杂烩每周供应不低于1次,面包、点心每周供应不低于1次。
C类(每周选择性配置):主食:抄手、牛肉面、排骨面、臊子面、鸡杂面、水饺、米线等,每日轮番供应,且每周内不得重复。
注:每日早餐由A+B+C组成,标准不低于10元/人。 午餐:三荤两素一汤一水果。荤菜应为不同的肉类品质且应有两个主打荤菜;每周荤菜品质重复不得超过一种。每月的菜品应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间隔翻新。标准不低于25元/人。
就餐人数:人数约170人,根据实际情况做人员调整。 每日就餐费用标准:不低于35人/元/天
本项目支付标准:中标价。加班餐和接待餐据实单独结算(不含报价内),不高于50元/人/次标准。
若供餐标准和人数有所调整,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就餐模式:自助式就餐模式 就餐时间:早餐07:50至08:50,午餐12:00时至12:50 ★二、食堂服务需求 1.食堂管理服务目标
1.1提供规范、优质服务,确保供应,准时供餐,营养结构、菜肴搭配合理,制作安全卫生,达到如下服务管理目标:管理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应不低于80%。
1.2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服务达到《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食堂食品安全标准》(详见本章第五条)的标准。
1.3加强安全操作,无爆炸、火灾、食品中毒和厨房设备严重损坏等各等级事故发生。
1.4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并取得投诉者的谅解。 2.供餐服务需求
2.1供餐时间:食堂早餐中餐供餐具体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2.2供餐采取集中供餐形式。
2.3干部职工餐饮基本要求:工作日供应一日两餐,工作日正常用餐时间之外和双休日、节假日,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安排适量值班工作人员提供加班、值班工作人员用餐服务。 2.4 根据采购人安排的内部接待餐服务。
2.5采购人指定的其它用餐服务。 三、食堂管理服务基本标准 ★1.服务质量 1.1服务人员着装统一规范,接待使用礼貌用语,站立微笑服务,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就餐者。 1.2遵守就餐供应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得提前收摊,必要时需适时延长供餐时间。 1.3每天备有半成品菜肴作应急使用,保证供应不断档。 1.4在员工就餐完毕离席后,服务人员应立即做好餐桌、座椅的整理、清洁,确保餐环境整洁。
★2.菜肴点心质量
2.1厨房在加工原料过程中,按岗定位,分工负责,规范操作,把好质量关。
2.2切配好的原料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确保菜肴的色泽和新鲜度。
2.3烹调按等级、技能分配相应灶位,承担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方法、不同要求完成烹调任务。
2.4严格控制菜肴一次成熟总量,做到大锅小炒,分批现炒,保持菜肴的色香味。
★3卫生管理
3.1个人卫生: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子,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3.2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天一清,不得久放;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有防尘、防蝇措施,有灭鼠、蝇、蟑螂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过道及堆放泔水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3.3食品卫生:食品操作生熟分开、盛器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隔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盛器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每天提供的所有食物、菜肴均需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落实专人负责。
3.4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冲洗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老油重复使用不超过三次;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浸(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是否变质、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天一清。
★4.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4.1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备设施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4.2对因不负责或违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实行维修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3指派专人对厨房专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修复。
4.4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
4.5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5.餐厅食品安全标准详见下表
食堂食品安全标准 四、考核标准 六、其他要求(以下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中标单位聘请的员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食堂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保等费用,及时交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不得使用童工、“两劳”释放人员及有关劣迹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进入工作岗位的员工,发现一人次按违约金200元扣除,由中标单位管理工作人员,并进行防疫、防火等各项安全教育,若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发生的工伤或其他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概由中标单位承担。
2.中标单位必须按相关规定在双流区缴纳各种税费。
3.中标单位在经营期间,在社会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5.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开业前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6.每周五将下一周的菜单送局后勤备案,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商采购的菜品进行抽查,若发现菜品数量和质量出现问题,第一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5000元,第三次直接解除服务合同。
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二)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若不满足做无效投标处理)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1年1签,每个年度服务11个月后,由成都市双流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组织干部职工对中标单位提供的劳务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双方无异议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服务价格仍然以中标价为准)续签1年,满意度在80%以下,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标准:中标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和条件:
4.1 签订合同5日内付合同金额的30%,剩余合同金额的70%分4个季度支付。
4.2 若采购人逾期支付服务费的,除应及时付清服务费外,还应向中标人赔偿欠款总额千分之二/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中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注:本章“★”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若不满足做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检查项目 主要内容
1 卫生管理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醒目处
2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用具清洁
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
食物在烹调后至食用前,必须保持食物温度在52℃以上不超过2小时。 在10-60℃条件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
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充分加热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能明显区分或存放场所分开或不混用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
食品或盛有食品的容器无着地放置
加工熟食卤味、裱花蛋糕、冷食在专间内进行
加工熟食卤味、裱花蛋糕、冷食专人操作
专间内(包括二次更衣室)操作时配置消毒水
专间内工用具、容器专用,使用前经有效消毒
蔬菜、水果、原料未经清洗消毒不带入专间
专间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或紫外灯等消毒设施损坏
加工时专间温度不高于25℃
3 餐饮具、直接入口食品容器 餐饮具、容器使用前经清洗消毒并符合规定
清洗消毒水池不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消毒后餐具贮存在专用清洁保洁柜内
4 个人卫生 食品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工作衣帽
食品从业人员操作时不抽烟
食品从业人员操作前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洗手、消毒
不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
手部破损立即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
专间操作人员佩戴口罩规范
5 健康管理 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明而上岗操作
无患有6种法定传染病之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6 食品储存 库房存放食品按要求离地隔墙
冷冻、冷藏、保温、加热设施能正常运转,使储存温度符合要求
食品储存时不存在生熟混放
食品或原料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7 擅自扩大生产经营范围(方式) 未擅自更改核定的面积、设施、布局及用途
未擅自扩大生产经营方式或范围
8 违禁食品 无超过保质期食品
无违禁生食水产品
无腐败变质食品
无其他违禁食品
9 其他 无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及有关卫生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考核 标 准 分 值 备 注
工作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每天早晨工作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记录在案。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一次扣10分,两次判0分
工作时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帽、围裙,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1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不得留长发、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长胡子,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首饰(戒指、手链、手表)。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背心。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不得穿戴工作服、帽上厕所。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售饭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拿食品,售饭工具手柄部分不得接触食品。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建立完善的消洗规章制度。 6分 每项2分,扣完为止
盛食品容器、售饭工具清洁卫生,主食品盖布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各类炊具、用具摆放整齐、规范。 4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炊事机械定期保养,保持清洁。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地面、墙面、工作台、灶台、售饭台、餐桌保持清洁,做到地面无油腻、锅台无污垢、瓷砖无污痕、售饭台无灰尘、墙面无蛛网、餐桌无油腻。 6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洗菜池、洗肉池、洗鱼池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保持池内清洁。 4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下水道通畅,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4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设有带盖、密闭的垃圾桶,垃圾随产随清,垃圾容器洁净 4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生熟食品,成品、原料、食品与非食品严格分开存放。 4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生熟刀、砧板、容器设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开使用。 4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砧板使用后洗刷干净,浸烫后立起晾放,防止发霉。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有生、熟标识,冰箱内半成品、原料分层存放,不得叠放;冷冻、冷藏食品不得带外包装箱放入冰箱,原料,半成品须放入容器内放入冰箱,放入冰箱内的原料、半成品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盛放。 2分 每项2分,扣完为止
生菜粗加工后,先洗后切,上架存放。 4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必须在冷拼间内加工、销售凉菜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加工食品所用原料和半成品必须采用新鲜安全,不得腐烂变质,不得购进未经检疫的肉禽食品,不得购入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健康的食物;不得制高风险食品。须索取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均应索证。 6分 每项2分,扣完为止
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粮食存放应离墙、离地20公分以上并注意通风干燥。各类调料容器加盖并有标记。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仓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做到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有序。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每餐收回餐具,按除残渣→碱水刷→净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不隔夜。 4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消洗间清洁卫生,剩饭、菜渣及时清除。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公共餐具严格蒸汽消毒,餐具消毒后方可放入保洁柜内并有完整的消毒记录,未经消毒不得放入保洁柜。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保洁橱、调料橱、杂物橱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混用,个人物品不得带入操作间。 2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个人卫生知识。 2分 每项2分,扣完为止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1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食堂配置一位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1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所有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建立台账制度。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否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采购人追究供应商一切责任,涉及刑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3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1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1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建立食堂48小时留餐备查制; 1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食堂卫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分 每项1分,扣完为止
考核总分 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