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7-22 |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第二食堂、第二超市承包经营招标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校内的第二学生食堂和第二超市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二、招标项目
学校第二食堂、第二超市承包经营权。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学校食堂超市概况
1、学校食堂、超市所在地名称为“尚俭楼”整栋四层,面积4200平方米。第一层维持原状,为第一食堂,于2015年9月开始运营。第二层为第二食堂。第三层为超市,其中第一超市在尚俭楼三楼西侧楼梯口区域,经营范围为食品、饮料等;第二超市在尚俭楼东侧楼梯口区域,经营范围为文化用品、日杂用品等。两超市面积大体相等。第四层为教工食堂。学校现有学生2000多人,其中住校生约1800人。
2、学校提供房屋场所,水电到位,但未配备设施用品,所有经营用的餐桌、餐椅、厨房设备、超市设备、柜台等由中标人出资置办。
3、第二食堂本学期4月已由开始起用,设备、设施完善,故第二食堂承包人在中标后需接收食堂所有设施、设备。上述设施、设备总投入约为17万元(原投资人必须提供原始发票且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第二食堂中标方对上述设施按年折旧率10%核算付款后接收。
五、承包期限与经营要求
(一)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10年。每学期开学初交清该学期承包金,按实际经营时间结算,多退少补。如果经营状况比较好,教师和学生满意度较高,食堂超市量化评分结论良好,合同期满经过学校行政领导研究和上级领导同意可以续签合同。如果量化评分连续二年不合格,学校有权中止承包协议,实行投资设备年折旧率10%核算后再转包第三方。
(二)经营要求
1、承包者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时必须严格执行下列具体要求:
(1)承包者必须每天清洗食堂内外一次。
(2)每月对食堂各个角落消毒一次。
(3)餐具必须餐前消毒。
(4)每餐每种饭菜必须留样125克并在专用冰箱内保留48小时。
(5)每天采购的物品必须索证并做好归类备查。
(6)每位员工必须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并需提供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7)每天采购的食品必须安全新鲜,严禁出售隔夜霉变饭菜、“三无”食品等。
(8)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品加工间。配菜间、更衣室等要及时关闭。员工每天上岗期间必须统一着装(每位员工不少于2套,由承包方提供)。
(9)严禁乱刷卡乱收费和使用现金。
(10)食堂必须无条件为学生提供蒸饭业务。
违反上述10点任何一点要求,经过学校组织检查核实后每项每次扣款人民币贰百元(¥:200),年累计扣款超2000元时,停业整顿,年累计扣款超4000元时,中止承包合同。
2、食堂的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大宗食品的采购须报学校总务处备案。食堂的饭菜必须明码标价并在售菜处公示,饭菜价格不得高于校外同类饭菜价格,每周不断更换饭菜的品种和花样,针对饭菜价格过高或者提供的饭菜不卫生等情况,学校将不定期随机抽取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共50名进行无记名测评,不满意率在50%及以上的,学校将及时通知食堂整改,第一次和第二次整改不到位每次罚款500元,连续三次整改不到位,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
3、承包者负责食堂超市的饮食安全及环境卫生,签订合同时还须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卫生责任状。校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学生身体健康,影响学校声誉,承包者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校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承包保证金。
4、承包者须在校方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办理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承包方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福利、劳保用品、奖金等待遇,同时负责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引起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承包者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赔偿,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包者必须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卫生安全会议,做好记录并复印一份及时送交学校总务处存档。如从业人员患病,应立即停止工作。
6、在承包期内食堂的固定员工数与师生人数比须达到1:60以上(其中主厨不少于1人,副厨不少于2人),且须把相关名单报校方总务处认可备案后上岗。经营过程中,若员工有变换的,也需把具体情况书面上报学校总务处备案。员工必须无犯罪记录且男员工不得留长发,染发,若违反学校规定,学校有权责令承包者将其辞退并在一周内完成更换。
7、在餐厅内或超市若需增设特色小吃摊点,须报学校审批同意,承包方从事食品加工类经营活动,不得向学生出售烟酒,不得从事包装类食品经营活动。初次和第二次发现,每次罚款500元,连续三次发现没有按照合同要求经营,学校可以单方面取缔合同,无特殊情况承包方不得随意提前或延迟开饭时间,不得在售菜间以外场所出售饭菜,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8、食堂超市使用的水、电费价格按同期供电、供水公司对本校收取的标准执行。电费、水费出承包方全额承担。每月结算一次,逾期缴纳,校方按结算金颜的1%/日收取滞纳金。学校每月加收线路电损200元。
9、承包初期,承包方要向校方提供一份设备清单,在承包期结束或终止合同后,自行出资购置的经营设名按清单移交总务处归学校所有。
10、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对食堂和超市水、电改造、房屋装修以及结构改选,否则,若发生任何意外事件,其后果一律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1、承包者自行解决从业人员的住宿问题,学校提供食堂超市以外的住宿场所,承包方需交租金。
12、节假日期间,承包者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同步经营时间。
13、食堂与超市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员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维持食堂超市的卫生和纪律、排队秩序等,配合上级或学生会进行的各类检查,并做好解释说明。
14、食堂超市承包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受到县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1000元:受到市级文件通报批评的,每次罚款2000元。
15、食堂有义务按学校要求低利润有偿为教师或者行政值班人员提供餐饮服务;按学校要求和规定办好内招食堂(内招食堂承包协议另定,要求承包初期订出菜单,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提供内招服务,内招设备与酒水学校自备。)
16、承包方应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上课、晚自习期间不得在经营场所播放电视、录像等,不得放任学生在经营场所打牌、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不得在晚间熄灯后从事任何经营活动。承包者及从业人员不得在校内吵闹、聚众赌博、酗酒等。以上违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7、承包方负责给食堂超市安装监控;食堂超市全部实行打卡消费,不得使用现金,不得赊账,发现一起,罚承包方200元。消费卡一律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充值。
18、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乱装闸刀开关和插座等。不能烧煤,液化气的存放和使用应远离明火,并努力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发生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19、承包者应配备较强的管理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管,不得中途转让承包合同,否则取消承包经营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及承担相关责任。
20、乙方若需借用学校的用品,必须造册登记,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21、承包期内,乙方所使用的厨房、仓库、餐厅、宿舍的用电每月按实际使用用量并根据物价部门的定价按时交纳电费。如发现偷电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罚款处理。
22、承包期间若产生食物中毒、卫生不合格等原因被罚款、和由此产生的医疗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3、承包者在承包期结束或中途终止合同后一周内必须全部搬离学校。
六、招标办法及投标资格的确定
由学校招投标采购办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的个人简历等相关书面材料和走访了解的情况,对其投标资格进行综合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1、投标者的资质要求
(1)有近三年以上(含三年)正常经营600人以上中学、大中专院校、大型企业食堂或自营餐饮企业的经历。
(2)投标人的身份证、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原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承包合同。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且能独立投入食堂超市改造和设备添置的能力。
(4)必须提供以前承包或自营餐饮企业的场所证明材料。
(5)投标方在从业期间卫生、安全检查方面无不良记录的证明(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原发包单位盖章证明)。
(6)不接受联合投标
(7)在中标额相同时,具有三年以上从事自营餐饮或食堂经营经验,熟悉饮食卫生、防疫等相关法规知识,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有国家认证的营养师者优先。
(8)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盖章原件。
2、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者,经招投标采购办工作小组审定后,不得参与投标。
(1)曾有犯罪记录的。
(2)原经营期间,在卫生,安全方面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以文件为准)。
(3)原经营期间,发生过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或学生群发性事件的。
(4)原经营期间,不积极配合甲方管理,态度不端正,在综合评价中信誉较低的。
(5)原经营期间,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管理局曾出具过错通报、过错证明的。
(6)第一食堂、超市现有承包人不得参加本次报名竞标。
3、参加食堂超市投标时必须先预交履约保证金贰仟圆整(¥:2000元)。
4、经营理念:投标者须提供食堂经营策略及管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①经管方略;
②人员配备(每60人学生配备一名员工);
③规章制度;
④经管方式及品种(包括原料的采购、卫生保障、饭菜价位、服务态度等制定方面)。
⑤经营承诺(包括食堂装修等方面,如不履行承诺的由保证金中折扣)。
5、投标标额
各投标者投标报价只能报1个标额。
6、中标人的确认
各投标者在开标时,应把报价用信封包装密封,报价应大写,字迹应清晰,信封密封线上应有投标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以投标报价与学校标的最接近者为中标人。
七、履约保证金和承包保证金
1、参加投标者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时必须先预交履约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报名时没有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者将被拒绝。未中标者履约保证金当场退回。中标者自投标之日起公示3天后无异议与学校签订承包合同并交承包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元)签订合同后退回履约保证金贰仟元整(¥2000.00元)。合同期满,未违约,承包保证金如数退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者放弃承包经营。
(2)中标者不按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承包合同的(合同签订时间为三天之内)。
(3)中标者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此时,第二名可确定为中标人,并要求交清承包保证金,与发标方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八、报名方式
1、招标书在上犹网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7月22日至27日。报名时间:自2020月7月28日至2020年7月30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双休日上班,接受报名)
2、7月31日上午10:00投标人到新校区食堂了解食堂情况。8月1日上午10:00行政会议室召开招投标会(邀请县教科体局纪检人员参与监督)。
3、报名地点:上犹中等专业学校招就中心(尚学楼109室)。
4、联系人:郭老师 13870768339 蓝老师 18970762983
5、报名时须交报名费100元(不退),并提供以下材料(均需盖章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餐饮企业经营的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复印件一份。
(5)投标人资质证书(厨师证书、营业师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餐饮行业从业经历证明。
(7)经营学生食堂的策略、思路等的书面报告(主要包括: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管理措施、经营方略、经营方式及内容等)。
(8)参加投标承诺书一份。
报名时,须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经验证后当场领回。投标时,须随带以上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学校将对投标者的资质进行重新认证。
注:
1、本招标书的最终解释权归上犹中等专业学校所有。
2、本招标书的未尽细节,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犹中等专业学校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