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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各学校厨房设备运维外包服务四期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上海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上海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15-11-10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虹口区各学校厨房设备运维外包服务四期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供应商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 具有投报产品生产、经销、安装许可证书,即同时具备①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②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③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单位资质等级证书》;(4) 具备厨房设备维保服务中心平台(服务平台应包括:运维平台及CallCenter),且该平台须平稳运行3年以上;(5) 具有ISO9001、ISO14001以及OHSAS18001认证证书;(6) 具有投标之日起最近两年内教育系统运维保养项目成功实施案例,并提供相关合同原件至少1项;(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 本次采购允许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虹口区各学校厨房设备运维外包服务四期政府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51109-7002(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HKJYJCGZB2015-051)

    3、预算编号:10-15-9923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虹口区各学校厨房设备运维外包服务是指学校将校内厨房设备维保的职能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的第三方,由供应商负责厨房设备的运维服务提供及相关协调、管理工作。通过厨房设备的专业运维从而有效的控制由厨房设备引起的食品安全问题,保证学校师生的用餐安全,同时达到减少厨房设备故障率、减少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等目的。本次采购内容应与原一、二、三期期厨房设备运维服务系统进行无缝链接,统筹合理安排虹口区教育局下属各学校厨房设备运维服务。(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6、交付地点:虹口区教育局下属约90所学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11-1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1-30,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详见附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2-03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2-03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5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5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及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0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2)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虹口区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3)演示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前需提供维保服务中心系统管理平台一套。(供演示用,具体演示时间及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虹口区教育校产基建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日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630弄6号 地              址:  上海市徐汇区银都路298号九润商务大厦313-315室
     邮        编:  200092 邮              编:  200231
     联  系  人:  沈佳 联     系     人:  彭思琪 丁峥敏
     电        话:  65530882 电              话:  51592855
     传        真:  65530882 传              真:  51592857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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