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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湖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湖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7-24
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YZQ-20200504

评标结果公示时间:2020-7-24

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时间:2020-7-28

项目名称: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公示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国内公开招标于2020年7月23日上午9:00分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

评标工作由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完成,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评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有效标书进行了详细的审阅,评委们经过集体充分评议和计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包:办公家具用品采购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第一名

中山市大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635135.00

92.29

第二名

北京大为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575918.00

90.72

第三名

中山市凯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636416.00

73.43

第二包:课桌椅采购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第一名

育佳教育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388800.00

98.01

第二名

湖南鸿馨智能家具有限公司

382400.00

86.73

第三名

中山市大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396000.00

79.14

第三包:食堂设备采购

排序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综合得分

第一名

山东宇丰商用厨具有限公司

1019880.00

93.92

第二名

湖南鑫东辉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1018361.00

87.9

第三名

长沙精博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1018914.29

70.41

评标委员会名单如下:

曾光荣(组长)、梁爱嫦、扶志刚、罗强武、张建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我公司受理有单位公章和个人署名、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以上每包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中标人。

招标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 0731-55573766

招标人地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九华大楼

代理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玲 赵玲

电 话:0731-58610173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监督部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2379313

  • 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7-03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施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建设地点:九华和平将军渡小学校内。

    2.3 招标内容:

    包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

    01

    办公家具用品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638559元

    02

    课桌椅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410400元

    03

    食堂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批

    1045259元

    本项目分为三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投一包或多包,分包中标。

    2.4招标范围:包括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地点:招标人现场指定地点。

    2.6供货周期:中标后35天(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供货和安装调试时间安排表)。

    2.7质保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招标项目内容,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能力;

    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12000元;第二包:8000元;第三包:20000元;

    5.2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形式的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6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复印件做到文件中,否则,将被认定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

    5.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 6.1请从2020年7月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6.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上发布。

    6.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iangtan.gov.cn/trade/index.jhtml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52379313。

    10、招标人名称: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31-55573766

    11. 招标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3幢3单元0303002号

    项目联系人:张玲 赵玲

    联系电话/传真:0731-58610173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二)。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一: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二:

    证 明

    本 (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 (姓名) 于 月 号参加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教学设备(定稿7.3).docx

    采购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教学设备(定稿7.3).docx

    采购文件附件:

    招标文件--教学设备(定稿7.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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