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妇幼保健院工程设计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妇幼保健院工程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妇幼保健院工程设计服务。 2.2 建设地点:高新区裕丰路西侧,人民医院东南角。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约14000平方米;服务设计费约196万元。 2.4 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医院设计规划、招标人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且所设计图纸须通过规划、消防、施工图审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审批。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 2.5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建筑设计服务,提交规委会评审及规划方案评审;其中: ①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 ②方案设计通过招标人确认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 ③初步设计经评审通过后 13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中标人应在要求的时间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图审或评审论证。 以上时间安排不包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招标人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 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 2.6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为: (1)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编制、方案优化、配合招标人与相关部门审批等); (2)初步设计(包括编制设计概算及总说明、配合招标人与相关部门审批等); (3)施工图设计(包括编制设计总说明、配合招标人与相关部门审查等); (4)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过程中的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勘探、建筑、结构、安装、机电、给排水、电气、暖通、强弱电、节能、门窗、人防(含平转战应急预案)、消防及消防联动设计、设备基础等】、绿色建筑咨询设计【包括绿色建筑设计(二星)及绿色标识申请(含各项检测)等】、其他各专业设计(包括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室外市政及综合管线、室内外标识标牌、净化、医用气体、装修、智能化、变配电、BIM设计、泛光照明、充电设施和车棚、预装配三板设计、柴油发电机组、病理空气处理系统、医用监控呼叫系统、防护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光伏工程、太阳能热水、蒸汽发生器、锅炉、后勤智能综合平台、厨房设备、无线系统、会议系统、机房、远程会诊系统、排队叫号系统、多媒体发布系统和网络、核心硬件、钢结构、幕墙设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专业设计)、图纸报批及综合协调、相关报建配合及验收工作、设计管理(对本项目所有相关设计及设计工作之外的设计内容提供总控、协调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以及后续服务等(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以上已列出或未列出的专业内容,投标人均须考虑在本次招标内容中,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因本招标文件未列出相关内容而要求招标人增加费用或不配合设计出图, 本工程设计服务招标涵盖新建妇幼保健院工程所有专业设计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 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③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项目组组成人员由意向投标人按本项目规模、特点、评标办法的要求进行配置。投标人应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要求本项目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 中标人更换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19 年 12 月份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在疫情期间根据人社部发〔2020〕11号文,参保企业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减、免政策,投标人的参保缴费证明如出现2、3月份未扣费的现象,在时间连续性上予以认可。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 ①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②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③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 ④大丰区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行政审批局; (2)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2)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 招标人不接收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3.7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招标人不接受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 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9 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项目任何一部分成果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 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 则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 为了设计出最优的方案,最终设计方案可能采取博采众长的方式,招标人可能会引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中部分设计观念及构思,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以知识产权为理由,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30 日用 CA 锁“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大丰平台”网上招标文件。 (2) 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创业支行, 帐号:3209820531010000101663; 、联系电话:0515-83927046),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 1 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的保证金账户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且与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诚信库登记账户一致。如果不一致,银行将会自动退回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失去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www.jszb.com.cn)、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网上发布。 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8.特别说明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62079997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 招标代理: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胡艳 联系电话: 18761216296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北路丰尚国际1#楼9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