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分中心)南京颐养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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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LS200369-02Z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颐瑞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颐养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审批投备[2020]43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0000.00万元,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S7群力站旁 2.1.3建设规模及内容:南京颐养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总建筑面积1262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7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511平方米。建筑高度53.4m,景观绿化造价约2400万元。 2.1.4合同估算价:73000万元 2.1.5工期要求:548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518日历天)。 2.2质量要求: 2.2.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2.2.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3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含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设计范围: 1: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优化设计;2、各类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人防、基坑支护、智能化(含多功能厅及影院KTV)、室内精装修、园林景观(含水景)、亮化、三网合一、电力设计、交通导示、标识标牌、海绵城市、厨房设备、泳池、地暖、三恒系统;3、深化设计:新三板、幕墙、门窗、栏杆、抗震支架、雨水回收;4、绿色建筑设计及标识申报;5、BIM设计(设计及施工阶段);6、其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等。 施工范围: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渣土运输、建筑安装工程、精装修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幕墙工程、空调工程、新风工程、地暖工程、三恒系统、充电桩、标识标牌、景观园林工程、太阳能设备采购安装、泛光照明工程、信奶箱、雨水回收系统(含中水)等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各项专项验收(规划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备案证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2.4本项目属于方案设计完成之后进行的工程总承包招标。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5)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备注: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2020年7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节假日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以“e路阳光”网上交易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资格预审申请人在本公告发布期间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登记并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广聚路33号2105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如果申请人拟组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均应进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 | |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ZSBID_DOC_REFER_END_TIME |
5.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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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格预审办法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1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只为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6.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中涉及的各单位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4)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5)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单位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6.3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6.3.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项目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项目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6.3.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项目除外)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项目除外)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注: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6.4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必须提供全部成员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2)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3)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如是溧水区外地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到溧水区城建局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登记表》(咨询电话:025-57205497)。(提供原件); (4)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投标企业开标截止时间前需到溧水区城建局领取2019年下半年《溧水区政府投资项目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办理部门:溧水区城建局市场监管科)。(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应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提供《南京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6)投标人各成员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诚信投标承诺书》涉及的投标人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提供原件); (7)投标申请人是非联合体或联合体中明确分工为施工的企业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提供原件);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9)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各成员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涉及的投标各成员均需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①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只为1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提供,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④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6. 5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初步设计文件:25分,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项目管理机构:2分,业绩1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6.5.1初步设计文件(25分) 6.5.1.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1.2总平面设计(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1.3建筑设计(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1.4结构设计(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 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 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1.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 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1.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5.1.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等级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等级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等级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6.5.1.8经济分析(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等级分:(优:0.25;良:0.225;中:0.2;差:0.175;无:0)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等级分:(优:0.25;良:0.225;中:0.2;差:0.175;无:0) (3) 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等级分:(优:0.25;良:0.225;中:0.2;差:0.175;无:0) (4) 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等级分:(优:0.25;良:0.225;中:0.2;差:0.175;无:0) 6.5.1.9设计深度(1分) (1)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等级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0.5;良:0.45;中:0.4;差:0.35;无:0) 6.5.2工程总承包报价(63分) 6.5.2.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3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率为3%、3.5%、4%、4.5%(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5.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6.5.3.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5.3.2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等级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3.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3.4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5.3.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3.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3.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5.4项目管理机构(2分) 设计人员: 1)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同时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为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 2)建筑规划总图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同时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同时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7)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同时具备研究员级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8)装修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装修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不能反应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9)景观设计负责人(1名):须具有景观设计类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不能反应专业的,须提供毕业证书); 10)造价专业负责人(土建专业2名):须具有注册造价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1)岩土专业负责人(1名):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2)设计现场负责人(1名):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注册造价师且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以上人员要求满分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6.5.5业绩(1分) 自2016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项目除外)工程总承包业绩。(评标办法投标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企业业绩均不可兼得。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原件核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 评标办法备注: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采用暗标,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初步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负责设计评审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当负责设计评审的评委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5)、本项目设计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为暗标,文件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6)人员评分每人仅能参加一项打分,不得重复得分。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若不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不得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加盖社保缴费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证明材料可视为原件。) (7)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评审。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并由评标委员会中负责设计评审的技术评委各自独立先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当负责设计评审的评委人数超过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60%以上,即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如发生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入围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8)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初步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业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时,以初步设计文件得分高者优先;如果初步设计文件评分也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高者优先;如果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分也相同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优先。 (9)备注: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电子证书视为原件;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若不提供,不得分。③原件与对应的复印件不一致,不得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7月24日18时57分到 2020年7月31日18时57分为止 |
8. 其他 |
9.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9.2、投标保证金:(1)缴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溧水分中心专用账户。(3)投标人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线联网打印《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在线联网打印咨询电话:025-68505877、68505828、83727019)。 9.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作无效标处理。 9.4、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携带的证件要求: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是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5、本项目未中标补偿方案:第二中标候选人人民币2万元(含税),第三中标候选人人民币1万元(含税)。 9.6、中标人需在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以现金、银行本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银行保函、综合保险的形式,按中标价10%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方式: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9.7、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 9.8、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 |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南京颐瑞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 联系人:孔勇 电话: 025-85607821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广聚路33号2105室 联系人:罗美玲 电话:025-867273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