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海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7-24 |
项目名称 | 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租赁项目 |
项目编号 | SH-HN-2020-026 |
联 系 人 | 裴工 |
联系电话 | 13698959549 |
行政区域 | 龙华区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详见标讯正文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龙华区长堤路爱丽大厦B1栋中山街道区(街道、路)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118907283 | ||
采购人地址 | 海口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4楼 | ||
代理机构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A栋2106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65346727 |
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租赁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告
(项目编号:SH-HN-2020-026)
一、采购人: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租赁项目
三、采购预算:2373535.00元
四、拟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海口市提升 学前教育两个比例 工作方案 》(海府办[2020]5号),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因收回、转型民办幼儿园需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含本数)有满足活动需求的户外活动场地; 二、有活动室、寝室、幼儿厕所、厨房、保健室、办公室等; 三、具有较完善的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和游乐设施; 四、原则上办学规模6个班,学位180个及以上; 五、举办人与合伙人、业主没有债权债务纠纷; 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办学等级认定为海口市一级园以上的; 2、设置规模可达12个班级,360个学位及以上的; 3、租赁国企、事业单位等国有场地举办幼儿园的; 4、幼儿园举办者与场地所有者为同一自然人或法人的。 根据上述要求,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对海口市主城区原有的私立幼儿园进行考察,经考察: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位于龙华区长堤路爱丽大厦B1栋中山街道区(街道、路),是一所全封闭式管理的幼儿园,创办于 2016年3月,幼儿园专门按幼儿园规范建设设计,并邀请上海有资质的设计团队对幼儿园空间和色彩的设计,设计的核心结合了蒙特梭利教育理论。该园为一栋 3 层楼建筑,房屋面积1922.42,建筑面积约 1900平方米,户外面积约500平米,办学规模 10个班,共300个学位,另有活动区、教师办公室、保健中心、公共卫生间、厨房、休息室,办学水平得到家长认可,口碑较好,生源稳定,扩大招生空间较大,该幼儿园现有装修、教学设备设施、教学器材、用具、办公家具、儿童游乐设施玩具、儿童服装、图书以及厨房设备等我局一并购买使用,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完全满足我局对民办幼儿园的使用要求。 根据上述原因,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满足我局对民办幼儿园使用要求,特申请按《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款 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 及第十五款 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采购租赁服务。
七、专家论证意见
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名单:李凤琴、张宏文、吉文军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满足龙华区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使用要求,特申请按《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五款 需要考虑地段等因素的房屋购置和租赁,演出、展览、运动场馆场地租赁 及第十五款 由于特殊原因或客观条件限制,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其他情形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海口市海岛星幼儿园采购租赁服务。
八、公告期限: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
九、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
地址:海口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1号楼4楼
联系人:戚老师
联系电话:13118907283
采购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裴工
联系电话:13698959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