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福建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1-09 |
福建南平中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项目内容:
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之前提交到福建南平中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正。 开标地点:福建南平中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区南福路22号亿发日用副食品城17幢2层) 8、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到福建南平中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南平市政府采购信息网(www.npzbtb.gov.cn)福建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发布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南平中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南平市政府采购信息网(www.npzbtb.gov.cn)福建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联系人:小萧 联系电话:0599-8638559 重 要 提 示 各潜在投标人: 对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评标办法、标的物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有关内容如有疑义的,欢迎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福建南平中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若投标人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未对上述相关内容提出质疑而是在开标后提出质疑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特此告示。 福建南平中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