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内部配套采购项目一更正公告一、采购人: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平邑县文化路2号 |
联系方式:0539-5970101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区)平邑168号公园路南首 |
联系方式:0539-4935999 |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内部配套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6202002000129 |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7月20日 |
四、变更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 D1包、D2包参数、D2包样品明细。 |
变更为: 详见附件。 |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魏超 联系方式:0539-4935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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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魏超 |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27日 16时02分34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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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包变更后招标文件及参数.zip |
项目名称: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内部配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CGXMPY0133
项目名称: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内部配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CGXMPY0133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内部配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东 正 管 理 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6202002000129 项 目 编 号:20CGXMPY0133 采 购 人: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7月
项目名称: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内部配套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CGXMPY013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2.1 总则 6
2.2 招标文件 15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17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1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1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2
2.7 纪律和监督 32
2.8 质疑与投诉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56
4.1 签订合同 56
4.2 追加合同金额 56
4.3 质量与验收 56
4.4 合同主要条款 57
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61
5.1 交货期 61
5.2 交货地点 61
5.3 验收 61
5.4 质量保证期 61
5.5 售后服务 61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2
6.1 项目说明 6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72
7.1 报价文件 72
7.2 商务文件 78
7.3 技术文件 94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9-4935999
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9-4935999 投标提示 依据临沂市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对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部分项目招标采购环节进行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本项目在其要求的试运行范围内,各响应人除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制作并提交纸制版响应文件外,还应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见通知(网址 http://ggzyjy.linyi.gov.cn/PYGGZY/infodetail/?infoid=c713ee21-a5a9-4f75-9ed0-bfe8ea0902aa&categoryNum=048),试运行期间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9-493599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9-493599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内部配套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6202002000129
采购项目编号:20CGXMPY0133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二、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7月21日08时30分至2020年07月27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自行,①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办理CA认证、诚信入库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在线招标文件(格式为格式为.LYTF),此为电子化投标的必备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②同时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
4、进入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提供本人身份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三者齐全后,方可进入开评标现场。
5、售价:0
三、公告期限:2020年07月21日起至2020年07月27日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B、C、D、E4包2020年8月13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A、E1、E2、E3包2020年8月14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平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B、C、D、E4包2020年8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A、E1、E2、E3包2020年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地址: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
六、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平邑县文化路2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 0539-597010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临沂平邑县公园路南首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539-493599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总则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方式。
本招标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1.1 前附表
2.1.2 当事人
2.1.2.1采购人:系指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1.2.2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1.2.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
2.1.2.4中标人:系指通过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1.3 招标依据及原则
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1.3.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1.3.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
2.1.3.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
注: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加以解决。
2.1.4 投标人相关要求
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4.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包号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
2.1.4.5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
2.1.4.6应提供而未提供核心产品的条款或指标,不符合的为无效标。
2.1.4.7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
2.1.4.8除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投标人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
2.1.4.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1.4.10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2.1.5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2.1.7 踏勘现场
2.1.7.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
2.1.7.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
2.1.7.3投标人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
2.1.8 投标答疑
2.1.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复,统一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
2.1.8.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2.1.9 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幅度和项数。
2.1.10 其他条款
2.1.10.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1.10.2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废标或者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2.1.10.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1招标公告;
2.2.1.2投标人须知;
(1)总则;
(2)招标文件;
(3)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4)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6)评标、中标、定标以及废标;
(7)纪律和监督;
(8)质疑与投诉;
2.2.1.3评标办法;
2.2.1.4合同条款和格式; 2.2.1.5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2.2.1.6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2.1.7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告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在山东省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通知和内容)。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2.1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者不清楚的,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或者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内提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
2.2.2.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在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部分进行进一步阐述或者描述,不得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增减或者改动。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已构成对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增减或者改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 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后,方可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
2.2.2.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
2.2.2.5投标人自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
2.2.3 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2.3.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3.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以给予投标人充足的时间编制投标文件。
答疑与修改的注意事项
1、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后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修改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进行公告,并发送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的“答疑文件”模块。完成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须时刻注意系统提醒,开标前务必每日都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企业用户登录”,进入交易平台点击“答疑文件”模块,点击“全部”、“未领取”按钮查阅接收答疑修改的书面通知,同时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息更正”栏目和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目、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共资源”栏目查阅接收,如有异议,按规定在澄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24小时内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等规定的方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完全同意澄清修改文件内容。
3、澄清修改文件通过公告通知和交易平台“澄清修改”模块通知后,不再另行通知(实行网上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潜在投标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处于保密状态,交易中心、招标人、代理机构均不知悉),各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按采购文件要求登录交易平台和网站查阅接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接收澄清修改,造成的投标偏差自行负责。 2.3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2.3.1 投标报价
2.3.1.1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采购,投标应充分考虑采购范围内的一切报价风险,报价包括产品、备品配件、辅助材料、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培训、质保期内维修、税费、中标服务费、评审费(中标前期普通的千分之3.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售后服务等交付学校使用前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再进行任何费用追加(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调整的除外)。
2.3.1.2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招标控制价。
2.3.1.3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2.3.1.4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2.3.1.5投标人须按照附件格式表格要求填写。
2.3.1.6开标时,报价文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按无效标处理。
2.3.1.7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2.3.2 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处,签字的不得由他人代签。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3.3 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均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的印章。
2.3.4 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2.3.4.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2.3.4.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即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2.3.5 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2.3.5.1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正本、报价及商务文件副本封面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全称和日期、包号。
2.3.5.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加行、涂改、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
2.3.5.3投标文件装订。纸质投标文件包含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三部分;投标文件为A4幅面,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包号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所投包号分别编制并分册胶装。
2.3.5.4投标文件密封。投标文件按前附表要求密封。
2.3.5.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资信及商务响应表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
2.3.5.6投标文件数量以及要求。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格式为.NLYTF文件,同时附DOCX、DOC或XLS等格式的响应文件一份;U盘介质存储,做好标识,密封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三份纸质开标一览表和三份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 壹 份和副本 贰 份,每份纸质投标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和副本按要求装订。
2.3.6 投标文件的组成
2.3.6.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样品(如有)四部分组成:
2.3.6.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3商务文件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及关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5)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6)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7)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8)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9)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10)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11)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5)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注:招标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者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书。
2.3.6.4技术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术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①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资料,主要包括:
a.技术方案; b.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若是环保、节能产品须详细描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c.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以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d.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偏离和例外,则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
②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中的工艺、材料、货物标准以及文字说明,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或者文字叙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参数以及要求。
③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2)技术文件组成
①货物技术参数;
②技术偏离表;
③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a.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b.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c.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d.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2.3.6.5电子版投标文件
(1)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2)电子版介质为U盘,文件格式须为PDF、DOC或XLS等。
(3)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4)电子版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4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4.1 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制作要求提供相应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其中的字体、印章要清晰。
2.4.2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装袋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4.3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
2.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5.1 投标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
2.5.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证明材料等)。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证明材料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1.2投标人可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资格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保留相关证据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2.5.1.3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为报价、技术、商务三部分,按照要求装箱(袋)加以密封(样品除外)。
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包号、投标人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密封或无公章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2.2证明材料原件部分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2.5.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盖章和递交。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2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5.4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提前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2.5.5 开标地点: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废标
2.6.1 开标程序
开标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1)宣读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5)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随机顺序,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6)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6.2 开标
2.6.2.1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
投标人少于三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2.6.2.2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认为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作出判断。经确认无异议的,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上述规定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经确认存在争议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通过录音、拍照、录像等手段保存相关证据,相关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开启有争议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认定结论为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2.6.2.3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标。
(1)唱标顺序:按照投标人上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随机顺序进行。
(2)唱标内容:由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开评标系统统一当众宣读投标人上传的唱标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内容未被唱出的,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6.2.4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开标截止日期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2.6.2.5开标和唱标:由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开评标系统负责唱标,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2.6.2.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6.3 评标委员会
2.6.3.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3.2评审专家的抽取
(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审专家或干预评审专家的抽取工作。
(2)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2.6.3.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2.6.3.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6.3.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审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2.6.3.6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6.3.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编写并审定评标报告;
(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9)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
2.6.3.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2.6.4 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2)推荐评标委员会组长;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审与商务评审;
(6)澄清有关问题;
(7)比较与评价;
(8)确定中标人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9)编写评标报告。
2.6.5 评标
2.6.5.1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规定。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计算,在商务、技术打分结束后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
技术部分采用暗标的,评审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文件随机编号,评标委员会针对技术文件进行打分,打分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汇总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技术部分打分结束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泄露编号所对应的投标人名称等相关信息。
2.6.5.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属小型或微型企业并以其自身产品和服务投标,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前提下,可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扣除。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对技术和价格项目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6.5.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6.5.4评审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2.6.6 澄清
2.6.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承诺、说明或者纠正应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6.2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或超出招标文件允许的偏离范围、幅度及项数的,评标委员会有权确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或者澄清其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者不规则的地方。
2.6.7 定标
2.6.7.1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6.8 中标公告以及中标通知书
2.6.8.1确定中标候选人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采购人同时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或者发布中标公告后不签发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中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6.8.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9 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格式表格制作、装订、签署、盖章、密封;
(4)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报价等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 (5)投标文件中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价格进行调整的; (6)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证明;
(7)相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未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或提交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
(9)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10)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
(1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13)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14)投标文件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负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5)应提供而未提供核心产品的条款或指标,不符合的为无效标;
(16)应提供而未提供、提供不全、未送至指定地点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样品的产品或者提供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7)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进口产品; (18)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技术文件;
(19)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整体复制粘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所报产品不符;
(20)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1)以任何方式或者方法提供投标内容以外的任何附赠条款;
(22) 评审期间,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3)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24)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
(25)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 (26)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属于投标无效的其他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2.6.10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作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告知所有投标人。
2.6.11 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2.6.11.1评标活动终止
(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审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审。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①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②发生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评标信息泄露;
③出现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④发现评标委员会或者成员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或者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且拒绝改正。
出现上述情形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11.2评标委员会中途更换成员
(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中途更换:
①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者需在评标过程中退出评标活动;
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者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退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6.11.3记名投票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生分歧或者评审结论有异议需表决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12 违法违规情形
2.6.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6.1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6.1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2.6.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6.13 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短信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2.6.14 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6.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中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招标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2.6.14.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招标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招标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7 纪律和监督
2.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7.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2.7.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2.7.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2.8 质疑与投诉
2.8.1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等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注:如果出现立法机关所立新法与旧法发生矛盾的情况,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加以解决。
2.8.1.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质疑事项、证据以及法律、法规依据;
(3)提出质疑的日期。
2.8.1.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8.1.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2.8.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8.1.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2 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2.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3)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5)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2.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
2.8.2.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具体的投诉事宜以及事实依据;
(3)质疑书和质疑答复情况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投诉的日期。
2.8.2.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8.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1 相关要求
3.1.1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者类同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一方必须是投标人,以相同或者类同部分的合同金额为准。
3.1.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物的认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1.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2 评审过程
3.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3.2.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投标无效说明,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3.2.3.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所投货物的规格、参数、质量、数量及相关服务等,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3.2.3.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审查投标人报价、业绩、政策性加分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技术部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各自独立打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逐项打分,对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公正评分。
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后,交各投标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委员会作出的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裁定。
3.2.3.3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和商务得分以及政策加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3.2.3.4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其他。
3.2.4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5 按照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2.6 A1包、A2包、A3包、A4包之间兼投不兼中;D1包、D2包之间兼投不兼中;E2包、E3包之间兼投不兼中,前述规定兼投不兼中的各包之间当多个包同时排名第一时,根据中标候选人在投标函中声明的中标意向顺序确定中标包号,依次类推。
3.2.7 第一名中标人除因法定不可抗力外不得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一名中标人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3.3 评审细则
1、A包(电教设备): 2、B1包(空调): 3、B2包(直饮水设备): 4、B3、C、D 包(厨房设备、装修类、办公桌椅类): 4、E1、E2包(创客、实验室): 5、E3包(音体美) 6、E4包(图书): 3.3.1价格扣除
3.3.1.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注:评审过程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供应商应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虚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非常严厉的处罚。 3.3.1.2给予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①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
②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政府采购项目,应当以相适应的采购方式采购或给予6%的价格优惠扣除政策,优先面向监狱企业采购。
③监狱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可给予6%的价格扣除。
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1.3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给予6%的价格扣除。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3.1.4给予优先采购、强制采购货物价格扣除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应当将产品的节能、环保作为谈判的内容。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最低报价10%的,应当确定节能、环保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或生产商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3.1.5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给予价格及技术6%加分。
3.3.1.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给予价格及技术6%加分。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3.1 资格性审查标准:
注:1、已办理“三证合一”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资格评审(1)、(2)、(3)项合格。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按照第二章提交的资格文件原件进行评审,并与供应商递交的标书进行核对。评审因素中有1项不符合评审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资格评审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 3.3.2 符合性审查标准:
注: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按照第二章提交的资格文件原件进行评审,并与供应商递交的标书进行核对。评审因素中有1项不符合评审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资格评审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半数以上评委(评委人数的3/5及以上)的资格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该投标应作废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3.3.3 技术和商务评审
注:评审因素中有1项不符合评审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技术和商务评审结论应判定为“不合格”。半数以上评委(评委人数的3/5及以上)的技术和商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该报价应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4.1 签订合同
4.1.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1.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
4.1.4 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采购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1.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经采购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且总额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4.3 质量与验收
4.3.1 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按照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制造。货到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验收。如对货物质量有争议,采购人可委托国家认定的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以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并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4.3.2 货物制造完毕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能发货,并提供货物合格证书。
4.3.3 货物包装按照国标、部标以及有关标准执行。
4.4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五、付款途径
□国库集中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其他
国库集中支付资金 万元,甲方支付资金 万元,其他 万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财政性资金,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同级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同前附表
七、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方式及线路: 。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由甲乙双方一同验收并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
十四、违约条款
1、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支付违约金。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五、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 , 市(县、区)财政部门 份。
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五章 交货、竣工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5.1 交货期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5.2 交货地点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验收
5.3.1 货物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货物数量、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和规格或者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5.3.2 货物由中标人进行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应对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七个工作日内,证明货物以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4 质量保证期
5.4.1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空调不少于六年,家具类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不少于五年、其它均不少于三年,质保期内产品非人为出现破损、裂缝等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免费调换。,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投标人亦可提报更长的质保期。
5.4.2 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5.5 售后服务
5.5.1中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应保证每 半年 至少一次上门回访、检修。
5.5.2 中标人在接采购人通知 1 小时作出响应, 3 小时内到达现场, 24 小时内维修完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修好的要免费提供备品(机)备件。 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1 项目说明
6.1.1 本章内容是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6.1.2 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采购,投标应充分考虑采购范围内的一切报价风险,报价包括产品、备品配件、辅助材料、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培训、质保期内维修、税费、中标服务费、评审费(中标前期普通的千分之3.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售后服务等交付学校使用前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再进行任何费用追加(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调整的除外)。
6.1.3 货物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投标人供货时须提供有关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的合格证明材料、详细技术资料和检测报告等。
6.1.4 投标人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后,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投标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者故障负责。
当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以及货物备品备件的互换性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应以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为准。
6.2 招标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项目说明及要求
一、分包情况:
二、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另附;
、E4包相关说明:
平邑县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图书采购,共34065册图书,其中包含(免费提供图书管理软件、条码识读器、电子门、查询台、打印机及电脑等配套设备)
图书室图书配备方案
1、基本要求
投标人根据样品书目提供样品,样书应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逾期送达的不予接受。(注: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样书将留存,作为验收标准之一)。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图书目录进行配货,配书率不得低于95%。
2、图书技术能力要求
(1)、投标人需必备具具备图书现场采集的能力,品种不少于10万种。
(2)、投标人有从事图书经销和数据加工业务的专业人员。投标人要具备独立完成书目数据著录和图书全加工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必须能够保证所供图书均是经过国家核准出版的正版出版物,且为甲方所需、所订、所采,投标人不得随意自行配送甲方未订或现场未采的图书,否则无条件退换,其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图书供应图书的质量要求
所供的图书必须是正版供货(第一渠道供货),如发现盗版、特价书籍以及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装、缺附件等不合格的图书,要求一律无条件全部退货,退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情节特别恶劣的,取消其图书采购供货资格,并不予返还其履约保证金(合同中约定)。
所供图书具体质量要求如下:
①所供图书必须为全新、正版,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不能缺页、倒装,所提供的图书必须是满足采购目录要求的正式出版物。
②所有图书的版权页和国际标准书号(ISBN)及条码标志必须完备清晰。版权页有包括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出版单位名称及其地址、图书开本、版次、印数、定价、印张等相关资料。
③图书的整体外观和装订必须平整、牢固。图书封面图案及文字要清晰有层次,颜色的色调应饱和。
④图书正文的纸张表面光滑,颜色和厚度前后一致;纸张无损坏、无撕页。
⑤图书正文的印刷墨色要一致,版心和页码的位置要前后一致,无明显透印,文字及图表要印刷清新。
4、图书服务要求
(1)、凡到货的图书,以图书定价作为计算书款的依据,以采购中标确定的折扣率计算实际支付书款金额。图书运输途中发生的图书(随书附件如带光盘、磁带等)损毁、丢失等问题,由图书投标人负责解决,并将所损毁、丢失的图书无偿更换。
经验收发现书款与发货单不符的,甲方及时通知投标人派员到验收地核算,投标人接到通知之日不能及时派员核算的,以验收的实际数额计算书款金额。
(2)、投标人在收到图书订单后应及时回复,确认是否收到订单;得到确认后应按甲方提出的书目数据制作、加工及包装要求,将加工好的图书及时送交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将图书上架,为此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必须按甲方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协议履行的不可抗力事情外,若不能按时供货即可认定该投标人不具备供货条件。一旦甲方提出终止供货的要求,该投标人必须接受,终止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中标人承担。
5、具体要求如下:
所供图书包装完好,并提供随书清单,不得出现数量上的缺漏。
中标方提供免费到学校加工图书服务,中标人必须按校方要求能够随时抽调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服务支持,进行专项培训服务。投标方必须具有较强的加工图书的技术人员队伍,加工准确、迅速,有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图书加工的能力,一切费用中标方自理。
本项目(严格按照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进行加工。)
1、图书加工内容包括:加贴条形码、磁条、盖章、规范完整的书目记录、加贴书标、分类。
2、每册书盖馆藏章,盖在书口正中,印油为红色,印迹需端正、清晰。
3、加贴磁条要求:可充消性磁条,材料是钴基复合材料,长度不少于16厘米,每册图书不少于1根。
4、贴条形码要求:PVC条形码,圆角,尺寸为45mm*15mm,条形码粘贴居中空白处;
5、书标要求:白底红边,书标规格:直角,尺寸为30mm*40mm,居中打印索书号。每册书粘贴在书脊下方,横贴,距书根20mm(书脊厚度小于5MM的粘贴于封四右上角)并覆膜保护。
6、分类要求:按采购人实际要求,根据采购人3年采购图书预留架位,对索书号精确上架排层固位。
三、其它要求:
质保期:空调不少于六年,家具类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不少于五年、其它均不少于三年,质保期内产品非人为出现破损、裂缝等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免费调换。
交货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采购清单中台式计算机、空调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参与投标。 投标文件格式
7.1 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目录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1);
2、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1:
开标一览表(E4包除外)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E4包适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报价明细表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7.2 商务文件 商务文件目录 1、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关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4);
3、投标函(见附件5);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6);
5、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见附件7);
6、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见附件8);
7、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见附件9);
8、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见附件10);
9、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见附件11);
10、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见附件12);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附件13);
12、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附件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参与招标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于招标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www.creditchina.gov.cn或www.ccgp.gov.cn。 附件4:
关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
真实性承诺书 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资料,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做为招标文件的必备要件,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附件5:
投标函 (采购人) :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关系。
5、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日。
6. 我公司中标意向包号顺序为 。(说明:该处声明将作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包号的重要依据,只填写所投包号,未参加投标的包号或不在兼投不兼中规则范围内可不用填写)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本次 项目的授权代表,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等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委托期限: 。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委托书自 年 月 日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姓名(签字或盖章): 性 别: 年 龄: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9-4935999
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9-4935999
附件7: 总报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备品件、易损件明细表 单位:元
注:此表格所列内容,不包含在总报价内。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项目主要实施人员技术资格一览表 项目名称: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小型或微型) 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由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提供,非中小微企业无须提供此项。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企业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2:
财务状况 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1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自拟。 商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提供符合要求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信用记录查询复印件;
(3)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技术力量、生产规模、经营业绩等);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节能、环保等的资质证书或者文件;
(6)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分布情况;
(7)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8)招标文件其它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文件和说明。 注:①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②评标办法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根据评标办法自拟。 7.3 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目录 1、服务响应及相关资料(见附件14);
2、提供服务所需设施、设备一览表(见附件15);
3、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注:评标办法要求的资料提供要求根据评标办法自拟。 附件14:
货物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附件15: 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 技术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项目总体架构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2)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3)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
(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 注:以上文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附件16:投标文件封面及密封包装格式
【正本】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全称: 日期:二〇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和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投标文件封口格式 包号 货物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预算(万元)
A1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教设备配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E4包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5、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投标备案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40.744294 A2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教设备配置 184.395774 A3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教设备配置 91.186
A4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教设备配置 91.984528
B1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空调设备配置 56.5692 B2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校园直饮水设备配置 10.8324 B3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厨房设备、学生不锈钢餐桌椅、货架等设备配置 48.292645 C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室门窗、防护网、学生教室储物柜、异性书架设备配置 44.388166 D1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学生用课桌、凳设备配置 44.965009 D2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师办公隔断及办公椅作业橱、文件橱、档案橱配置 26.8229
E1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创客配置 38.648439 E2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实验室、功能室配置 89.823445 E3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专用教室、音体美器材配置 153.869529 E4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图书配置 50.315044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内部配套采购项目
4 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清单;
5 招标控制价 详见招标公告,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等于或者高于每包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E4包需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5、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投标备案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7 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 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将以下内容扫描上传并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注:上传材料中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上传时,只需要上传后加盖电子公章即可)。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报价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E4包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 参加投标的如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为授权委托人,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缴纳凭证或者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新成立的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6、投标单位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原件) 7、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文件截图、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系统针对本项目的备案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提供原件) 8、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若公示期间认定证明材料为虚假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纪录。 2、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3、开标时,投标人如有评标办法中涉及到加分项的证明资料,应按照打分办法要求提供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将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并电子签章。如没有按要求及时、完整、准确的提交,其相应加分项不予加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上传材料与书面提供材料不一致的以上传材料为准。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9 提出招标文件答疑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
10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
11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
12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3 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财采【2019】22号文的相关规定,诚信良好的供应商不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14 投标报价范围 本项目为一次性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采购,投标应充分考虑采购范围内的一切报价风险,报价包括产品、备品配件、辅助材料、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培训、质保期内维修、税费、中标服务费、评审费(中标前期普通的千分之3.5,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售后服务等交付学校使用前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再进行任何费用追加(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调整的除外)。
1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不允许。 □允许,应满足下列要求: 。
16 投标文件电子 版 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格式为.NLYTF文件,同时附DOCX、DOC或XLS等格式的响应文件一份;U盘介质存储, 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3、参加投标时务必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以便开标现场解密。
电子化投标注 意事项 投标人需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 CA 锁从网上购买和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U盘备用。 1、电子化投标试运行期间,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2、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电子投标函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投标人有多个 CA 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确认CA锁未到期,若CA锁即将到期,必须续期后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开标时电子投标文件可能会解密失败。 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电子开标、评标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⑤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539-8770063; 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临沂版)。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8 样品要求 需提交样品 1、样品品种及数量:详见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送样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4、送样地点:平邑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后自行车棚附近。 5、评标结束后,中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清点、 检查和密封样品,由中标人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封存,验收时货物质量不得低于样品质量。
19 投标文件装订 1、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胶装,每份投标文件包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如一册太厚,无法胶装,可分册胶装);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折叠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无效。 2、电子版: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不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格式为.NLYTF文件,同时附DOCX、DOC或XLS等格式的响应文件一份;U盘介质存储, 做好标识,密封递交。 参加投标时务必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以便开标现场解密。
2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2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 B、C、D、E4包递交时间:2020年08月13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 A、E1、E2、E3包递交时间:2020年08月14日08时30分起至09时00分止;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地址: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
22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
23 开标时间、地点 B、C、D、E4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3日09时00分。 A、E1、E2、E3包开标时间:2020年08月14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
24 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5 唱标顺序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开评标系统内顺序进行。
26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2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28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
29 付款方式 本采购按7:3比例支付资金,即货物采购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剩余价款。
30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 交货期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
32 质保期 空调不少于六年,家具类采购范围内所有产品不少于五年、其它均不少于三年,质保期内产品非人为出现破损、裂缝等质量问题,中标人须免费调换。
33 招标代理费服务费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支付。
3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按包号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原则直接确定中标人。其中A1包、A2包、A3包、A4包之间兼投不兼中;D1包、D2包之间兼投不兼中;E2包、E3包之间兼投不兼中,前述规定兼投不兼中的各包之间当多个包同时排名第一时,根据中标候选人在投标函中声明的中标意向顺序确定中标包号,依次类推。
…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项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 分 30分 报价得分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30。 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 技术部 分 30分 10分 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提供证明产品技术指标的证明文件如检测报告、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加盖厂家鲜章的复印件与其他原件一起单独提交),全部提供的得10分,每少一项减2分,减完为止(以盖厂家鲜章的复印件为准,否则不予计算)。
20分 根据供应商所投报产品的品牌、质量、规格、材质、用料,产品各项性能参数等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参数要求,能否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等情况,由评委分别进行打分,每有一项微小偏离扣减2分,扣完为止。严禁以次充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废标处理。
3 服 务部 分 25分 项目实施方案(10分) 由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供货周期、安装调试、测试、验收、工作进度、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打分,项目实施方案合理、完善、切实可行,明确方案实施细则得10分;项目实施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提供较好的方案实施细则得6分;供货安装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得3分。
售后服务(15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根据投标人在产品保修、备品备件、维护响应时间、定期回访、售后服务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等方面的承诺进行打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科学、可行,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强得5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可行、较合理,设备保修保障能力较强得3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一定的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得1分; 供应商提供24小时响应, 能够在出现故障时保证半小时内对用户维护信息作出电话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供快速技术服务的得10分,做不到的不得分。
4 商务部 分 15分 同类项目业绩(1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打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说明:以上参与评分的业绩,确定中标结果后将作为附件随中标公告一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造假情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主要产品 生产企业 综合实力(5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主要产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规 范化、绿色发展、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等认证情况进行评价。 生产企业综合能力强得 5 分,综合能力较强得 3 分,综合。 能力能够满足基本生产需求得 1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项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分 30分 报价得分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30。 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 技术部分 30分 产品技术参数(30分) 1、评价所投产品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及使用性情况等进行评价,产品物理性能稳定、安全性高得10分,产品物理性能较稳定、安全性较高得6分,产品整体一般得3分。 2、评价投标产品的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在1-5分范围内评分。 3、技术偏离项,共15分,投标产品每项低于招标要求的微小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若无偏离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5分。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出现重大偏离,不满足招标要求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 服务部分 30分 供货安装方案(15分) 1、供货安装方案合理、完善、切实可行,明确方案实施细则得8分;供货安装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提供较好的方案实施细则得5分;供货安装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得3分。 2、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完善、详细,能明确保障供货安装周期目标的实现得7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能合理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4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基本可行,能基本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2分。
售后服务(15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根据投标人在产品保修、备品备件、维护响应时间、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等方面的承诺进行打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科学、可行,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强得8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可行、较合理,设备保修保障能力较强得5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一定的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得3分; 备品备件充足,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得5分;备品备件较充足,维护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得3分;有一定的备品备件储备,维护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但当天能解决得1分; 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完整、合理得2分;有一定的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得1分。
4 商务部 分 10分 同类项目业绩(1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打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说明:以上参与评分的业绩,确定中标结果后将作为附件随中标公告一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造假情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项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 分 30分 报价得分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30。 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 技术部 分 40分 产品技术参数(30分) 1、评价所投产品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及使用性情况等进行评价,产品物理性能稳定、安全性高得10分,产品物理性能较稳定、安全性较高得6分,产品整体一般得3分。 2、评价投标产品的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在1-5分范围内评分。 3、技术偏离项,共15分,投标产品每项低于招标要求的微小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若无偏离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5分。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出现重大偏离,不满足招标要求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样品(10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实物样品的到位率、构造、外观、质量等因素查看后进行打分。到位率高、结构科学合理、质量优得10分,到位率较高、结构较合理、质量良得7分,到位率低、结构一般、质量一般得5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3 服 务部 分 30分 供货安装方案(15分) 1、供货安装方案合理、完善、切实可行,明确方案实施细则得8分;供货安装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提供较好的方案实施细则得5分;供货安装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得3分。 2、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完善、详细,能明确保障供货安装周期目标的实现得7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能合理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4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基本可行,能基本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2分。
售后服务(15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根据投标人在产品保修、备品备件、维护响应时间、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等方面的承诺进行打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科学、可行,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强得8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可行、较合理,设备保修保障能力较强得5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一定的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得3分; 备品备件充足,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得5分;备品备件较充足,维护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得3分;有一定的备品备件储备,维护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但当天能解决得1分; 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完整、合理得2分;有一定的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得1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项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 分 30分 报价得分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30。 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 商务部 分 10分 同类项目业绩(1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打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说明:以上参与评分的业绩,确定中标结果后将作为附件随中标公告一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造假情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 技术部 分 35分 产品技术参数(20分) 1、评价所投产品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及使用性情况等进行评价,产品物理性能稳定、安全性高得5分,产品物理性能较稳定、安全性较高得3分,产品整体一般得1分。 2、评价投标产品的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在1-5分范围内评分。 3、技术偏离项,共10分,投标产品每项低于招标要求的微小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若无偏离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0分。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出现重大偏离,不满足招标要求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样品(15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实物样品的到位率、构造、外观、质量等因素查看后进行打分。 1、全部到位得5分,超过60%(含)得3分,60%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样品结构科学合理、材质质量优得10分,样品结构较合理、材质质量良得7分,样品结构一般、材质质量一般得5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4 服 务部 分 25分 供货安装方案(15分) 1、供货安装方案合理、完善、切实可行,明确方案实施细则得8分;供货安装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提供较好的方案实施细则得5分;供货安装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得2分。 2、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完善、详细,能明确保障供货安装周期目标的实现得7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能合理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3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基本可行,能基本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1分。 以上未描述不得分。
售后服务(10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根据投标人在产品保修、备品备件、维护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等方面的承诺进行打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科学、可行,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强得5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可行、较合理,设备保修保障能力较强得3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一定的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得1分; 备品备件充足,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得3分;备品备件较充足,维护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得2分;有一定的备品备件储备,维护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但当天能解决得1分; 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完整、合理得2分;有一定的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得1分,无不得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项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 分 30分 报价得分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30分。 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 商务部 分 10分 同类项目业绩(1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打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说明:以上参与评分的业绩,确定中标结果后将作为附件随中标公告一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造假情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 技术部 分 30分 产品技术参数(20分) 1、评价所投产品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及使用性情况等进行评价,产品物理性能稳定、安全性高得5分,产品物理性能较稳定、安全性较高得3分,产品整体一般得1分。 2、评价投标产品的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在1-5分范围内评分。 3、技术偏离项,共10分,投标产品每项低于招标要求的微小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若无偏离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0分。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出现重大偏离,不满足招标要求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样品(10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实物样品的到位率、构造、外观、质量等因素查看后进行打分。到位率高、结构科学合理、质量优得10分,到位率较高、结构较合理、质量良得7分,到位率低、结构一般、质量一般得5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4 服 务部 分 30分 供货安装方案(20分) 1、供货安装方案合理、完善、切实可行,明确方案实施细则得10分;供货安装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提供较好的方案实施细则得6分;供货安装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得3分。 2、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完善、详细,能明确保障供货安装周期目标的实现得10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能合理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6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基本可行,能基本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3分。 以上未描述不得分。
售后服务(10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根据投标人在产品保修、备品备件、维护响应时间、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等方面的承诺进行打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科学、可行,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强得5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可行、较合理,设备保修保障能力较强得3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一定的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得1分; 备品备件充足,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得3分;备品备件较充足,维护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得2分;有一定的备品备件储备,维护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但当天能解决得1分; 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完整、合理得2分;有一定的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得1分,无不得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细项 评分标准
1 报价部分 30分 报价得分 (3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30分。 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 商务部 分 20分 同类项目业绩(1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打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说明:以上参与评分的业绩,确定中标结果后将作为附件随中标公告一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造假情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投标人综合实力(10分)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提供原件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每提供1项加1分。 2、投标人具有由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出具的“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原件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3、投标人提供非洲鼓和实木凳的国家级甲醛抽样检测报告原件,提供齐全得2分,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美术生产厂家由国家环保机关出具的纸张、塑料制品的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原件,提供齐全的得 2 分,提供不全不得分。 5、投标人提供篮球架、乒乓球台具有工商行政部门评定的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证书原件,及篮球架获得由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出具的推荐产品证书原件和金奖产品证书原件,提供齐全的得2分,提供不全不得分。 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书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认可。
3 技术部分 30分 产品技术参数(20分) 1、评价所投产品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及使用性情况等进行评价,产品物理性能稳定、安全性高得5分,产品物理性能较稳定、安全性较高得3分,产品整体一般得1分。 2、评价投标产品的认证证书、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在1-5分范围内评分。 3、技术偏离项,共10分,投标产品每项低于招标要求的微小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若无偏离或高于招标要求的得10分。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产品技术参数与招标要求出现重大偏离,不满足招标要求时,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样品(10分)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实物样品的到位率、构造、外观、质量等因素查看后进行打分。到位率高、结构科学合理、质量优得10分,到位率较高、结构较合理、质量良得7分,到位率低、结构一般、质量一般得5分,未提供样品不得分。
4 服务部分 20分 供货安装方案(10分) 1、供货安装方案合理、完善、切实可行,明确方案实施细则得5分;供货安装方案较合理、较完善、较可行;提供较好的方案实施细则得3分;供货安装方案基本合理、基本完善、基本可行得1分。 2、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完善、详细,能明确保障供货安装周期目标的实现得5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能合理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3分;供货安装周期保证措施基本可行,能基本确保供货周期目标的实现得1分。 以上未描述不得分。
售后服务(10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根据投标人在产品保修、备品备件、维护响应时间、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等方面的承诺进行打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科学、可行,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强得5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可行、较合理,设备保修保障能力较强得3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一定的设备保修保障能力得1分; 备品备件充足,维护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得3分;备品备件较充足,维护响应时间超过1小时得2分;有一定的备品备件储备,维护响应时间超过2小时但当天能解决得1分; 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完整、合理得2分;有一定的产品的应急预案措施,得1分,无不得分。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细项 得分办法
1 报价部分 30分 报价得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价格中最高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价格得分=(投标价格/评标基准价)×30。 注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 商务部分 10分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承揽的图书项目业绩的合同,每提供1份得1分,最高得10分; 注:须有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政府采购网站中标(成交)公告截图打印件,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备查验,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说明:以上参与评分的业绩,确定中标结果后将作为附件随中标公告一起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存在弄虚造假情形,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5分 优惠条款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优惠条款进行打分,经专家评定优惠条件较大的每条得1分、一般优惠条款每条得0.5分,最高5分。
3 技术部分 20分 图书供货实施方案 1、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方案描述详细、可行性强得5分,方案描述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3分,方案描述简单、可行性差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2、主要措施保障(描述详细、可行性强得3分,描述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2分,描述简单、可行性差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3、投标图书书目信息匹配承诺、交货期说明(描述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得3分,描述较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强得2分,描述简单不明确、可行性差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4、投标图书的质量保证及技术支持等(描述详细具体、可行性强得3分,描述较详细具体、可行性较强得2分,描述简单不明确、可行性差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5、图书验收方案(方案描述详细、可行性强得3分,方案描述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2分,方案描述简单、可行性差得1分,未描述不得分); 6、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整体完整、详尽得3分,整体较完整、较详尽得2分,存在漏缺项或未提供不得分)。
样书 10分 1.样书到货率为100%的得3分,样书到货率为95%,得1分,样书到货率低于90%不得分(提供图书的书名、出版社和样书一致,即认为符合要求)。 2.评委根据样品书纸质、印刷、装帧、文字正确率等进行综合评定,样品印刷清晰、纸张质量好、装帧工整得7分,印刷较清晰、纸张质量较好、装帧较工整得4分,印刷存在模糊、重影或纸张质量一般或装帧粗糙得1分或不得分。
4 服务部分 5分 服务时效承诺: 1、接用户退换货的响应时间6小时(含6小时)内得3分,6-12小时(含12小时)得1分,超过12小时不得分; 2、及时退、换有质量问题以及非买方订购的或买方误订的图书,2日内(含2日)的得2分,在2-4日(含4日)内的得1分,超过4日不得分。
10分 专业人员配备情况: 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人员数量进行打分,每提供1人得0.5分,最高得5分; 2、根据专业服务团队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培训等服务能力进行评价,人员配备结构齐全合理、专业能力高得5分;人员配备齐全、专业能力一般得3分、人员配备基本能够满足服务需求、专业能力差得1分。 注:以上均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证书对应人员近六个月交纳社保的证明(体现人员姓名且网上可校验),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10分 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科学、可行,服务保障能力强得10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较可行、较合理,服务保障能力较强得6分;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基本可行,基本合理,有一定的服务保障能力得3。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论
1 供应商基本条件 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合 格 □不合格
2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营范围包含报价产品。 □合 格 □不合格
3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4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1、是否提供有效证件2、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5 E4包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是否提供有效证件2、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6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 1、法定代表人与营业执照上的是否一致;2、是否加盖企业公章;3、是否提供且有效。 □合 格 □不合格
7 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8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9 招标文件截图及备案截图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资料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11 信用记录查询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资格评审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论
1 供应商名称 是否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 □合 格 □不合格
2 签字、盖章 是否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签字、盖章。 □合 格 □不合格
3 投标内容 是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合 格 □不合格
4 报价唯一性、有效性 报价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低于招标控制价。 □合 格 □不合格
5 交货期 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6 质保期 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7 其他 是否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标情况 □合 格 □不合格
8 技术参数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符合性审查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论
1 报价产品及技术参数 是否符合“第六章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2 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3 项目总体架构、产品的安装方案以及技术解决方案 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4 保证供货周期的组织方案、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内容和措施以及人力资源安排 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合 格 □不合格
技术和商务评审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分包 子包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核心产品 样品明细
A 1 A1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教设备配置 140.744294 表6 校园网核心交换机 ——
2 A2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教设备配置 184.395774 表5 交互智能平板 ——
3 A3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教设备配置 91.186 表7 学生机电脑分体机 ——
4 A4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电教设备配置 91.984528 表10 全高清智能多画面录播主机 ——
B 1 B1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空调设备配置 56.5692 无 ——
2 B2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校园直饮水设备配置 10.8324 净化开水器 学生净化开水器、办公用净化开水器
3 B3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厨房设备、学生不锈钢餐桌椅、货架等设备配置 48.292645 大锅灶 平板车、电饼铛、直饮开水器、双门不锈钢门消毒柜、电导热油夹层锅、绞切肉机、数字切菜机、烟筒、菜刀、不锈钢盆、餐盘、碗、小勺、剁刀、软管、(垫盘,汤碗,杯子,小勺,筷子,酒杯,餐垫)
C 1 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室门窗、防护网、学生教室储物柜、异性书架设备配置 44.388166 防护网、储物柜、书架 60cm*60cm防盗网一块 70cm*100cm防护栏一块
D 1 D1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学生用课桌、凳设备配置 44.965009 课桌凳 课桌凳
2 D2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教师办公隔断及办公椅作业橱、文件橱、档案橱配置 26.8229 办公桌椅 通玻璃文件柜、茶水柜、办公桌、办公椅、办公对桌、储物柜
E 1 E1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创客配置 38.648439 比赛笔记本 F100型无人机、F200型无人机、InventorII 3D打印机套装、PLA 3D打印笔、光之密码套件、比赛用笔记本、学生椅子
2 E2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实验室、功能室配置 89.823445 表1教师演示台 附表1:学生安全电源、学生凳;附表3:仪器厨、计算器;附表4:学生凳;附表5:电工工具箱;
3 E3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专用教室、音体美器材配置 153.869529 附表13 钢琴 附表9:宣纸;附表10:写生画板、电子绘画板;附表13:钢琴、非洲鼓;附表14:音响系统;附表17:鞋柜、更衣凳;附表19:诊察凳;附表20:接力棒、乒乓球拍、乒乓球网架、短绳、乒乓球台
4 E4蒙阳实验学校小学部图书配置 50.315044 无 详见E4包明细表
备注说明 1、以上标注的“核心产品”为非单一产品所在包中的核心产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最低者来确定,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所提供样品应当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相同的产品可只提供一件,以供评审,中标人的样品由招标人封存,作为供货验收标准之一。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样品摆放地点:平邑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后自行车棚附近。 项目 数量 技术要求
图书 34065册 正版、根据学校采购书目配货、条形码 书标 磁条 采编 电脑录入免费。
条码识读器 1 免费赠送且满足要求参数
打印机 1 免费赠送(HP1005)
管理软件 1 免费赠送且满足要求参数
电子门 1 免费赠送且满足要求参数??双通道
计算机 1 免费赠送且满足要求参数
查询台 1 免费赠送且满足要求参数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1 图书管理软件 系统功能主要由系统管理、编目、流通、连续出版物、检索五大模块组成。1、系统管理:对系统的数据、各种参数设置及用户权限设置、调整及工作人员工作量进行统计等。2、图书编目:编目过程实现ISBN号和图书书名的自动查重与数据复制,能够自动生成书名拼音和图书检索词。模块的主要功能包括条码打印,外部MARC数据导入、图书标签及卡片的打印、馆藏分布登记、分类统计表与明细财产帐打印。订购:实现采购数据与编目数据的高度共享,主要功能有订购查重,订购编辑,订单打印,新书登到,新书验帐登记,订购图书催还。证件管理:完成读者证像自动采集、借书证编辑、打印、挂失、注销的管理。3、流通登记:图书借、还、污损及丢书登记,读者借还书清单及罚赔款清单的打印,读者借书超期催还单打印,各种流通报表的统计和打印。4、期刊:实现期刊资料的订阅编辑、查询,订阅人管理、统计以及期刊登到,期刊的借还登记、阅览室管理以及合订本的编目、书脊打印。5、检索:提供本地查询和WWW网上查询,能够对图书信息的任意关键字(例如:书名、作者、出版社、检索词、分类号)进行模糊查询,提供新书浏览和读者借阅情况查询和图书预约。图书管理软件应属国家正版软件,系统资源占用少,并且能够终身免费使用。
2 条码识读器 激光
3 条形码 艾利纸,条码打印清楚尺寸4*2,耐磨
4 书标 进口铜板纸
5 磁条 16cm,钴基复合磁条
6 采编 (1)严格按照《中文图书分编加工细则》进行编目加工(2)供应商应提供的图书加工包括粗加工、深加工和随书光盘或磁带的加工。粗加工:开包、上架、贴条形码、贴书标、贴磁条。深加工:编目、图书标引、图书馆藏分配、按照《图书分类法》第5版排架。
7 查询台 基本参数19英寸,单屏LCD,电阻式触摸屏; 内置音箱(2×15W); 操作系统正版Windows7;CPU:英特尔I3,4G内存,500G硬盘,专用PC电源;触摸屏接口:USB。 屏幕参数:触摸分辨率:4096x4096,显示分辨率:1280x1024,可视面积,375×305mm;色彩16.7M;触摸寿命:单点触摸6000万次 其他参数:机柜1.2-2mm冷轧钢板,流线型机柜,防静电,防磁处理,银灰色外观。电源性能:100-240V交流,50/60Hz。适用环境:工作温度:0-50℃,存储温度:-20-60℃,工作湿度:<80%。
8 电子门 监测范围 监测宽度:单通道距离:800~1200cm 监测高度:1700MM,可靠性:>50000小时 检测门外型尺寸:1520(高)×440(宽)×32(厚)mm 工作环境温度:-10℃~+50℃;电源电压:180V~260V;功率:<6W;连续工作时间:24小时 平均无故障时间88000小时;平均报警率99% 现场报警信号:声光报警,报警音量大小:多级可调 磁条兼容性:6-16cm国产磁条和大部分进口磁条、磁贴 信号处理方式:数字式,单片微控制器控制
9 计算机 联想/CPU I3-9100或以上/4G DDRIII内存/128+1T(7200转)以上硬盘/声卡/集成千兆网卡/DVD光驱/标准键盘/USB光电鼠标/19.5”或以上高亮LCD显示器/前置2后4个USB2.0/正版操作系统(WINDOWS10)/硬盘保护、增量传输功能,杀毒及驱动安装/无故障运行时间认证/硬件有限三年保修及三年软件上门服务。 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元),大写: 交货期 质保期 招标文件认同程度 包号:
报价优惠率: %,大写 。 即实洋=码洋*(1-优惠率)。
供货周期承诺:
其他优惠: 序号 备品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名称 生产企业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备注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劳动合同编号 备注 招标采购单位名称 设备或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单价 合同 金额 (万元) 附件页码 招标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中标通知书 合同 验收 报告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
……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参数
1 2 3 4 5 …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 收件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文件 部分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邮政编码: 日 期: 20 年 月 日 请勿在20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 加盖投标人公章 山东省东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39-493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