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马尔康中学校四川省马尔康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7-27 08:23
一、项目编号 |
5132202020000311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马尔康中学校四川省马尔康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俊辉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19号1栋1单元6层 |
中标(成交)金额 | 1546000元/年 服务时间为三年,经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四川省马尔康中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马尔康中学校;服务要求:配置全职50人劳务外包人员;服务时间:三年,经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1、有完善的食堂管理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人员,食堂经理具有餐饮业经营管理经验。 2、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卫生防疫、就餐环境等必须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卫生标准。 3、供应商保证厨房、餐厅、等周边相关区域卫生、整洁,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按行业规定和统一着装上岗。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安全、正确使用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严格管理、妥善保管食堂设施设备及各类餐具用具,不得故意损坏、毁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供应商在服务期间须购买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若因供应商管理不到位、设施设备使用不当、人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设施设备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工作人员不得将食堂物资(含食材)带出食堂以外区域,发现一次,将处以500-5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章制度,须满足采购人的用餐需求。 7、采购人提供学生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职工就餐所需的设施设备,负责设施设备和食材的采购,负责水、电、气等费用支出,负责食堂低值易耗品费用支出。 8、供应商须安排专业精干的服务团队进驻,提供专业、周到的就餐服务。 9、服务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维护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供应商提出申请,由采购人进行购买。 10、供应商不得在服务期间经营与食堂无关的活动,一旦发现收缴违法所得,并要求赔偿三个月的费用,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11、在服务期间供应商与所派人员之间的任何经济纠纷、法律纠纷等所有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得给采购人造成负面影响。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评审专家:王建军、杨明霞、邱世秀、熊太安;采购人代表:张绿波。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中关于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45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预算:156万元/年;最高限价:156万元/年,服务时间为三年,经考核通过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2、本项目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3、供应商信用融资:3.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3.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马尔康中学校 |
地址: | 马江街21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袁老师;联系电话:18096393366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号1栋26层2608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8-6317231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顾老师 |
电话: | 028-6317231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四川俊辉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154.6万元/年(大写壹佰伍拾肆万陆仟元整/年)
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中关于服务招标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人民币45000元(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收取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浆洗街支行
银行账号:811100101330014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