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7-26 |
发布时间:2020-07-26
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办公楼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办公楼建设工程总承包已由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苏信联复【202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办公楼建设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镇江市长江路与宝塔路交叉口
2.1.2建设规模: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办公楼是集对外营业、内部办公及相应会议等附属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大楼总建筑面积5022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9864㎡,共23层;地下建筑面积为10359㎡,共2层,建筑高度99.75米(其中裙楼1-5层建筑高度24.15米),本工程为一类高层建筑。
2.1.3合同估算价:11048.75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27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0 年 7 月 22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0 年 8 月 1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1 年 3 月 15 日。
2.1.5 其他:
当前现状:
营业办公楼土建工程已施工完成,给排水主干管、电气主管线和各层配电箱已安装完成,地下配电室、供配电系统、暖通风管已安装完成。
幕墙工程已施工完成。
消防系统与大楼西侧江河汇项目为一个系统,消防报警及消防喷淋管网均接至江河汇其它楼(消防泵房和消控室不在本幢大楼内)。
室外市政管线基本施工完成(部分已破损,需查勘所有管网并处理)。
9台垂直电梯及2台扶梯已安装完成(垂直电梯未装修包含在电梯合同内,扶梯未装修但扶梯合同中不包含)。电梯安装完成后搁置时间较长,需对11台电梯进行大修,并对电梯进行维保。
发包人已签订的智能化设计、建筑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但未履行完成的包括:智能化设计、中央空调采购及安装、太阳能采购及安装、热水炉采购及安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外立面亮化照明、LED发光标识安装、擦窗机系统。上述合同签订至今搁置时间较长,EPC工程承包人负责对发包人已签订合同的后续履行合同价款调整、合同履行方式进行协调处理,并将发包人已签订的上述合同纳入总承包管理,并由承包人承担所有费用。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中包含已签订的智能化设计、建筑设备采购安装,投标人报价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 第五章报价清单 中的 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对已签订合同的智能化设计、建筑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报价,并应考虑已签合同价款的调整费用,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不得以发包人已签项目合同价款调整为由,要求调整EPC总承包合同价。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从当前现状到幕墙出新改造、室内外装修、装修机电消防工程、装修智能化、装修景观绿化等直至投入使用所有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发包备案、施工许可证办理、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材料检测、功能性能试验、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 EPC 项目的全部工作。
设计:
1)采用限额设计,按初步设计概算、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图纸报送审查工作;包施工图纸、深化图纸的设计深度与质量,包施工图纸审查(含原建筑设计单位的图纸审核、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部门、改造加固涉及到的抗震、绿建等审查)通过;
2)本工程所涉及到的各专业或系统完整的施工图纸设计等设计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配合);
施工:
1)幕墙出新改造包括:裙楼东侧幕墙改造、裙楼及主楼幕墙出新(含玻璃幕墙清洗、玻璃幕墙补胶、破损玻璃更换)等;
2)室内外装修包括:外立面门楼装饰、室内装修、屋面钢结构出新、室内部分墙体改造等;
3)装修机电消防工程包括:独立消防系统改造(将本大楼消防系统从原江河汇消防系统分开独立设置,形成独立消防控制运行系统,如增加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报警控制室等)、消防设施完善(消防报警、消防喷淋及器具完善)等;通风空调管道、吊顶风口改造拆装等;
4)装修智能化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包括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楼栋周边监控系统)、排队叫号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包括门禁、停车场、消防、考勤、车位引导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楼宇集成管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背景音乐系统、机房工程、楼宇自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综合管网桥架系统、金库和代保管箱区域所涉及到的所有智能化系统等;
5)装修景观工程包括:景观绿化、综合管网维修改造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但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且必须为牵头方提供。
以上人员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9 年 11 月-2020 年 4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需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有效证明材料,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R投标人、R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一、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4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厂房、住宅、仓储、酒店式公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4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厂房、住宅、仓储、酒店式公寓除外)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4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施工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厂房、住宅、仓储、酒店式公寓除外)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金额、时间均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或业主证明,其他证明一律不认可)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4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厂房、住宅、仓储、酒店式公寓除外) 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4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厂房、住宅、仓储、酒店式公寓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4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投资额或施工合同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厂房、住宅、仓储、酒店式公寓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设计合同,金额、时间以合同为准;若合同不能体现金额,另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表或业主证明,其他证明一律不认可)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3.3.2自 2017 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7 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7 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7 年 4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6月17日08:30至2020年06月22日17:00由牵头人委派授委托人携带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以邮寄或者由授权代表自行送达至文件接收人手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间,以及注重文件包装的严密性、防水性,文件包装上须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采取自行送达的,请提前联系文件接收人,递交时间以文件接收人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文件接收人:于海涛
接收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
联系方式:15195798599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1日09: 00整(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南京市西康路7号16楼1606室)(疫情期间通过远程会议方式)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镇江市正东路39号东大院内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7号华东饭
店A楼316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卢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773586621 电 话:025-8324394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532139110@qq.com 电子邮箱:chenxlcxl@163.com
2020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