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兰溪市兰创集团产城融合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兰溪市兰创集团产城融合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LXJS20200724-075号 本招标项目兰溪市兰创集团产城融合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由浙
江省兰溪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2020-330781-78-03-15047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兰溪市鸿
图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
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内容 (1)经济开发区块:经济开发区江南片区市政道路及景观提升等工程;兰江片工业区、兰江新
城市政道路及景观建设、提升等工程、兰溪杭州育才小学室内改造装修及室外景观配套工程、污水
总干管(登胜路-兰江西岸)、印染产业园一期; (2)光膜小镇区块:光膜小镇市政设施及景观提升等工程、光膜小镇人才公寓二期、光膜半导
体激光机激光芯片产业化项目(长芯光电)、芯盛电子科技及配套设施项目、怡钛积二期建设项目、
高端光学智能装备制造项目; (3)兰溪市委党校迁建工程(含老党校改造)。 工程建安总造价约 10.5 亿元(具体以实际审价为准)。 2、招标范围:建设项目的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室外市政配套、景观
绿化、开发区及乡镇街道范围内的市政配套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
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总承包的内容具体如下: (1)设计部分:包括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和各配套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精装修设计、外立面设计、基坑围护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市政工程设
计、亮化设计、综合管线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等内容,并对整个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的适
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如设计中确实无法避免涉及市场垄断或独家供应问题(如室
外水、电、燃气、通信等专业设计),由总承包单位自行依法分包并向发包人备案,所需设计费由
总承包单位承担。 (2)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移交以及质保
期内的保修服务等,设备主要包括电梯、空调、给水设备、电力设备、消防设备、智能化设备、办
公家具、厨房设备等。 (3)施工部分: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室
外工程)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土石方、基础、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暖通、电气、
建筑智能化、弱电等)、办公楼装修、消防(消火栓和喷淋系统)及景观绿化等工作内容及可能涉及垄断或独家供应的需由总承包单位自行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所需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
如:自来水、燃气、通信、电梯安装等工作内容。 4、工程建设地点:兰溪经济开发区及相关乡镇街道范围内。 5、计划工期: 1095 日历天,单个项目的工期以监理审批、招标人认可的进度计划上的工期为
准。 6、工程质量要求: (1)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1)、(2)、(3)、(4)项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 3项要求中任一一项即可。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
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
程、给水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的投标; (4)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表》;省外设计企业的须提供在有效期
内的《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下
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2)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
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除联合体协议书和特别注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的内容外); (4)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 (5)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6) 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人员: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无在建合同工程。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
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注册在联合体设计方单位),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
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应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类),无在建合同工程。 4、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运营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
联合体各方提供)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5、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 类证书; (2)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起上溯 2 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3)投标人须出具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4)开标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兰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有效的《兰溪市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7月24日至 2020年 8月 16 日17 时 00 分兰溪市
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综合系统参与工程、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标书开启后向招标代理支付,推荐以支付宝的形式支付,支付
宝账号为:18605790722(龙),并注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3、各投标单位须按“投标保证金缴纳订单”要求在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以确保
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
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提出,要
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EMS)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公证机构,★不接受其他快递。 2、快递材料或直接送达截止时间 2020 年 8月 17日14时 00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专栏网站(网址:http://ztb.lx.gov.cn )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 兰溪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9-88138522。 七、联系方式: 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可在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ztb.lx.gov.cn 或兰溪市政府网站
首页下部部门专题“公共资源交易”链接进入)浏览招标文件。首次使用兰溪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
子交易综合系统报名投标的用户,需先注册账号且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后,才可通过账号
系统招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前来办理 CA 锁。 2、投标保证金需使用 CA锁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缴纳订单,按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后进入 CA 锁复核是否缴纳成功,如未成功请及时与 0579-88894310
联系。 3、金华各县(市、区)交易中心投标 CA已经实现互通互用。凡在金华各县(市、区)内办理
过浙江CA天谷签章的企业,通过直接绑定在兰溪市交易平台均可使用,无需另行付费。 4、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服务电话 0579-88894332、18868459785。 招标人:兰溪市鸿图高新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兰溪市振兴路 509 号总部大楼 C 座 4 楼 办公地址:兰溪市振兴路 508号,总部大楼 主楼23 楼 联系人:郎先生 联系电话:0579-88132613 联系人:龙晓云 联系电话: 1860579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