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厨房设备询价采购函(2016SHB-10)
滁州学院后勤服务中心厨房设备询价采购函(2016SHB-10)
尊敬的供应商: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拟对一批厨房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两年以上类似业绩,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具体规格参数参考附件1。
所有附件1中的货物应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摆放安装到位,报价应包含运费、货物装卸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联系人:刘老师 13955004355。
投标时请附带样品(不锈钢汤碗、密胺汤匙)各一份。
三、供应商须知
1.报名费:100元整(投标截止日前从投标人账户汇款至学校账户,汇款时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学校不接受现金存款和现金交款)。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签订合同前交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经核验无质量问题退还(不计息)。
3.供货及付款: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供货。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6年10月21日上午9:00时前,按照报价函报价(附件1),需提供企业介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证明(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密封(标明正副本),封面盖公司章报送至资产与设备处,并附带指定样品(不锈钢汤碗、密胺汤匙各一份)。样品需在采购结束后一个月内领回,逾期由学校代为清理)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安装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六、联系方法
单 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 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行政楼220室
联系人: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王老师 马老师
电话/传真:0550-3512003
附件1:滁州学院2016年后勤服务中心厨房设备采购项目.xls
滁州学院资产与设备处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