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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 湖南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湖南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18

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8月18日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的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0年08月17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008号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3022-20200803-823
预算金额:426,900.00 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A060812-餐具 食堂设备采购 1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2、采取采购人、评审专家推荐方式的推荐意见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采购人推荐意见 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长沙华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磋商条件 /
湖南新雅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符合磋商资格要求
湖南新源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符合磋商资格要求
长沙永瑞厨具 有限公司 / 符合磋商资格要求

三、磋商情况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最终报价 评分 排名
长沙华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417,900.00 95.97 1
湖南新雅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418,900.00 95 2
湖南新源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423,900.00 45.27 3
长沙永瑞厨具 有限公司 .00 0 4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1
中标供应商 长沙华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417,9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有浩
电话:13142268898
地址: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坪头北路5号
货物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食堂设备采购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417900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执行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6400 元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主任评委 夏运兴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主任评委
评委 夏贵华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委
业主评委 汪树清 自行选定 全过程 业主评委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刘莎 电 话:0731-82204733
2、采购人
名 称: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
联系人:胡永安 电 话:0731- 85832933
邮 编: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8室
联系人:刘莎 电 话:0731-82204733
邮 编:412000 电子邮箱:zq13974922772@126.com

  • 2020-08-12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定稿第三次更正).rar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 购 人: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008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HX-2020071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磋商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008号,委托代理编号:HNHX-2020071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2008号 (三)委托代理编号:HNHX-20200713 (四)采购项基本内容情况: 1、本次采购范围包括: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实际供货时间以采购人提前通知)。 3、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42.69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办理了“五证合一”, 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联合体响应(投标)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投标)。 (四)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无效,无效响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将作为项目材料的组成部分。 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本项目拒绝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五)供应商应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受邀供应商,请于2020年 8 月 4 日起至2020年 8 月 11 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楼718室购买谈判文件。所递交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8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8室(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二)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联系人:胡永安 电 话:0731- 85832933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莎 电 话:0731-82204733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8室 其他 请您单位收到本邀请后,于三日内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磋商(发送至56771515@qq.com)。 2020年8月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页4 评审因素和标准 1、评标计分权值 综合评分表 注: 本评分标准中的原件备查要求是指:复印件不清晰、缺漏项或存疑时进行原件核验。如专家评审时发现复印件不清晰、缺漏项或存疑,如无原件加以证实,可能会影响其评分。原件须单独包装密封,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原件。 本评分标准中的原件核查要求是指: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该项不予计分。原件须单独包装密封,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原件。 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磋商须知正文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含资格证明资料),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4 “磋商小组”是指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资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2.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3.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满足本章第3.1款资格条件要求及第3.3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含承担工作及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参与同一包或标段中的磋商活动时,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具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磋商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8.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 9.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或加分。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9.3产品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能享受优先待遇(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报价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中小企业可以与同时属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重复计算。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 9.5符合本章第9.1款、第9.2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磋商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10.2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0.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 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 11.1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磋商文件前附表。 11.2供应商应持磋商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磋商文件。 1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3.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响应文件 14.一般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一、磋商响应声明 二、投标分项价格表 三、货物说明一览表 四、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六、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供应商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五、保证金 15.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5.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供应商应按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 16.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1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2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7.3 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8.样品提供 18.1 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9. 磋商保证金 19.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20.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19.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9.3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 响应文件有效期 20.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1.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的递交 22.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2.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3.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4.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1 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4.2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25.磋商程序 25.1磋商程序:响应文件审查、磋商(包括澄清)、最终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30.1款或者第30.2款情形进行。 26. 响应文件审查 26.1 资格性审查:根据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条件。 26.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3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无效响应 28.1磋商小组在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不具备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或存在本章第3.3款情形的; (2)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款规定的; (3)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缴纳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4)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响应文件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5)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7)响应文件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及要求的。 29.澄清 29.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2 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30.磋商 30.1本章第10.2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直接与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 (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 30.2本章第10.2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文件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6.2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0.3 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21.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9.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0.7磋商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未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次轮报价不得高于上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31.响应文件评审 3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价。 31.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3最后报价调整。磋商小组以各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基础,按照符合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应条件,对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得分,具体价格扣除比例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1.4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1.5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对供应商分值进行调整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 31.6涉及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其多处或部分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 31.7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并按照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对最后报价进行价格扣除和技术、商务、价格加分后,汇总各供应商的总得分。 32.提出成交供应商 32.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3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终止 3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本章第37.1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所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资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成交通知 38.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8.4 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9.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9.签订合同 39.1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9.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9.3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9.4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询问及质疑 询问 41.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答复。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询问或书面等形式。 41.2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质疑 42.1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磋商文件之日; 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为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2.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并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质疑函格式应当按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质疑函范本”和“质疑函制作说明”制作; 42.3质疑函应当由相关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的,应当提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双方的身份证明。补交的截止时间与法定质疑期的截止时间一致。质疑人于截止时间后递交补充材料的,将被拒绝。 42.4质疑事项如无实质内容,仅为询问质疑人得分情况或质疑人未中标原因等情况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可将此类质疑函作为书面询问接收,代理机构按询问程序处理。 42.4质疑函须递交到磋商邀请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 42.5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且符合内容、格式要求的质疑函,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42.6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格式与内容的相关规定,或是以传真或复印件等形式递交,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其他规定 43采购代理服务费 43.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3.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44. 其他规定 44.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 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书 (3)成交通知书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5)响应文件 (6)询价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采购人执 份,供应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略)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服务类) 本表内容为实质性要约条款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主要规格与参数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逐项填写,同时应当列出运输费、安装费、仓储费、管理费、售后服务费、各项税费,以及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费用,如有缺漏项,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须包含上述各项费用。 三、适用标准 (一)、燃气灶具产品适用标准 中餐燃气炒菜灶符合CJ/T28-2013《中餐燃气炒菜灶》标准规定的要求。 炊用燃气大锅灶产品符合CJ/T392-2012《炊用燃气大锅灶》标准规定的要求。 燃气灶具系列产品符合GB35848-2018《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不锈钢厨房钢具产品适用标准 不锈钢洗物池符合QB/T2139.2-1995《不锈钢厨房设备洗涮台》及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规定; 不锈钢工作台符合QB/T2139.3-1995《不锈钢厨房设备操作台》及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规定; 不锈钢储物柜符合QB/T2139.4-1995《不锈钢厨房设备贮藏柜》及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规定; 不锈钢存放架符合QB/T2139.5-1995《不锈钢厨房设备存放架》及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规定; 不锈钢荷台柜符合QB/T2139.6-1995《不锈钢厨房设备调料柜(车)》及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规定; 不锈钢送餐车符合QB/T2139.7-1995《不锈钢厨房设备送输车(餐车)》及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规定。 交货要求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为交钥匙承包项目,成交供应商承包及负责招标文件对成交供应商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各项税费、代理费、售后服务等。 产品质量及包装、保险及发运、保管要求 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无知识产权使用纠纷,形状、规格、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及环保要求,并提供使用说明书及相关材料,如设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设备材料的包装必须是制造商原厂包装,其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货物在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6、设备至采购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包装、保险及发运等环节和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安装调试 成交供应商须按计划安排,派出足够的恰当的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工作;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解释与提供货物相关的规约,配合相关调试工作; 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供货需求书中技术要求,安装中发现重大问题时,双方代表要及时沟通处理,并形成文件确认。 在设备的整个运行过程中,双方人员需要全程在场对设备进行监督并做好试运行记录,以便评估设备是否能够满足的工作要求。 经过2-3次的试运行后,由安装、技术人员综合评估整套设备在运行中是否能够达到工作需要。若确认可以满足工作需要,不需要调整时,采购人和投标供应商双方代表填写验收合格表进行验收确认。 验收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各项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将关键主机产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采购人,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采购人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否则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培训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免费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培训。 培训地点在采购人现场,人数由采购人确定后于交货前通知成交供应商。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装调试、各设备的主要结构特点、使用注意事项、维修保养知识常见故障的排除。 在培训期间所有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有关培训教材,采购人提供合适的培训场地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设备从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设备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设备终验合格之日起即进入质量保修期,设备质量保修期为于一年。质量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提供所有设备、配件、耗材等的维护保修服务。供应商须承诺设备验收合格后的质保期内免费“三包”服务(提供承诺函) 提供服务热线、设备日常检修、定期巡检、现场支持服务、硬件替换服务服务等。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技术咨询和故障受理服务,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在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使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付款方式 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验收调试合格报告,在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 2、质保期满7天内无息支付余额5%作为保质金。 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其它要求 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任何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并保证在供货时提供原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原厂质量保修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条款均为实质性要约条款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提交文件须知 对【须知前附表】涉及“★”的格式文件,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本章内容仅提供格式要求,并不代表所有列出格式的文件本项目全部必须提交。本项目需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应以【须知前附表】及第四章内容为准。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全部文件应按须知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的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第二分册仅用于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作资格合格性审查,磋商文件中评分表中所列的各项因素内容均应当按材料格式要求编制进第一册(商务技术分册)中,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编制的第一册内容进行澄清、磋商与评分,未按要求列入该册中,会导致扣分或投标被拒绝! 供应商可编制资格审查索引表、评审索引表,并将评审索引表置于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的第一页,将资格审查索引表置于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的第一页,以便磋商小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与审查。 本章响应声明及资格声明应当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除可填报信息外不加任何内容修改地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章,否则,投标无效。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第一册 商务技术文件 磋商响应声明 分项报价表 货物说明一览表 商务技术响应/偏离表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响应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磋商小组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理解贵方对磋商保密且不予解释我方未能成交的原因。 2、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同意放弃因有对磋商文件内容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3、本次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在磋商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若我方成交,保证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承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贵方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5、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包 号: 包货物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 分项价格表为采购项目报价构成明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 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2-1 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包 号: 包货物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中小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享受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2、栏目3“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该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货物制造商类型填写小型、微型,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4、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的,涉及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2-2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清单报价表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包 号: 包货物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 2、栏目3“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4、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的,涉及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货物说明一览表 政府采购编号: 备注:1、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2、服务类采购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或“评分表”要求编写项目服务方案。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目标、范围和任务;(2)服务方案;(3)服务团队组织安排计划;(4)工作流程;(5)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6)质量保证措施;(7)合理化建议;(8)其他。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和技术响应/偏离表 政府采购编号: 备注:供应商须对采购需求合同条款中的实质性条款在本表中逐项如实作出响应,不接受任何负偏离或缺漏项(经磋商后允许改变除外),不接受兜底声明,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供应商符合第三章第38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并按本章“分项价格表”要求填写相关数据。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5-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不满足以下条件的无需填写)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本条所称货物(或服务)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或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附5-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 期: 附5-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 备注: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5-4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证明材料 (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 说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及认证证书的,按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实行强制采购。 属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产品附所在页或证书(该证书包含制造商或企业名称或申请单位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截止日期等内容)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六、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方案 备注: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其方案。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最后报价 项目名称: 包号(标段):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最后报价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条规定提供,格式按本表及分项报价表提供。 2、最后报价需填列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同时将附件8-2、8-4清单表中分别享受政策功能价格合计数按最后报价进行修正。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第二册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一、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包号(标段):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_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注:本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方有效力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须 知 1、供应商应提供下列声明和证明材料 附4-1:供应商资格声明 附4-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4-3:财务状况报告 附4-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附4-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附4-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附4-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4-8:提供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附4-9: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响应的提供) 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附件11-9)外,协议中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上述声明与证明资料应按其要求加盖供应商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声明应当按响应文件提供的格式除可填报信息外不加任何内容修改地提供,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应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响应无效。 4、供应商如出现并购重组和吸收合并的,其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原单位的注册时间起算;如出现新设合并的,成立时间可溯源至参与合并的单位中成立时间较短的单位的注册时间。出现更名的请出示注册所在地的职能部门证明。供应商如正处于换证、年检阶段,提供相关证明。 附4-1 供应商资格声明 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版一份。 一、报价一览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供应商具备磋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五、保证金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1、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全称为 ,注册地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或者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6、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事项声明及所附证明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4-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附4-3 财务状况报告 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前附表如无特别指明,供应商提交的财务报告可以是响应截止日前三年的任意一个年度。 附4-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附4-5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附4-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根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或是打分表要求自拟格式提交(如没有要求则无须提供) 附4-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明 附4-8 提供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 注: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附4-9 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需要提供)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基本信息: (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 。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2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的,涉及本协议书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 五、响应保证金 备注: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相关证明。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采 购 人: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联系人:胡永安 电 话:0731- 85832933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楼718室 联 系 人:刘莎 电 话:0731-82204733 传 真:0731-82190430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发布公告 □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供应商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办理了“五证合一”, 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 4、投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 5、投标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 6、供应商资格声明。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不接受 接受 第二章第6.2款 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 □ 采购人组织,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两型产品; 3、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1)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及认证证书的,按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执行采购。 1)在价格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价格扣除。 2)在技术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2)两型产品 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公布批次内的产品(提供政府采购网截图): 1)在价格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的价格扣除。 2)在技术评标项中,对两型产品给予技术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3)在商务评标项中,对在本地设有生产基地和备品备件库、有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对两型产品给予商务评标总分值4%的加分。 (3)中小微企业: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响应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人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联合体中有大中型企业也有小型、微型企业的,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二章第9.6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二、磋商文件 第二章第10.2款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否 第二章第11.1款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2020年 8 月 4 日至2020年 8 月 11 日,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第二章第11.2款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委托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所有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二章第12.1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0年 8 月 14 日 15 时 00分 (北京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6.4款 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预算:42.69万元。 最高限价:42.69万元(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第二章第17.3款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第二章第18.1款 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提交时间:开标当天同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楼718室 要求: 1)样品须按规定时间递交,否则不予认定。样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2)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不予退还,成交供应商样品将留存于采购人,作为验收标准,实际制作产品质量不能低于样品质量。 3)样品应包装完整并在包装上注明供应商名称、样品对应的产品在磋商文件中的包号及品目名称。除可拆除的包装以外,样品本身不应有任何体现生产来源的标记、标签、标识等。 第二章第19.1款 磋商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数额为(人民币):采购预算的2%(人民币) 缴纳方式: (1)金融机构转账的,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到如下账户,并且: 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8月16日17:00之前到公司账上,以到账为准。 供应商在进账单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保证金汇至户名: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沙长信支行 银行帐号:18075101040008241 保证金咨询电话:0731-84833307 (2)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的, 1)采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或授信银行出具。并随保函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授信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2)采用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的,担保机构必须属于《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内机构(可查询中国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 3)保函格式为见索即付保函,不得设置兑取条件。 注:本项目仅接受第(1)种缴纳方式,未按要求提交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第二章第20.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21.1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数量 资格证明文件 正本1份,副本1份 商务与技术文件 正本1份、副本2份 电子文档 1份,须存储在U盘中 注: 资格证明文件独立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和副本整体密封包装; 电子文件(U盘)1份,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装入资格证明文件的密封袋中; 评分标准中注明原件查验的原件(如有),装入密封袋中,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原件及供应商名称等字样; 资格证明文件与商务技术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分开独立胶装成册。 开标时,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递交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7)参加多个标段(或包)磋商的供应商须独立制作对应标段(或包)的响应文件,不得集成在一个文件中递交,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第二章第22.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包或品目名: 分册名称(第一册或第二册): 供应商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4.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长沙市芙蓉中路144号城市之心7楼718室(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 第二章第31.2款 评审因素和标准 见附页4 第二章第31.3款 最后报价调整 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货物类供应商和产品制造商应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条件): ①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 ②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在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扣除。 评审时,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计算价格分。 第二章第31.5款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符合第二章第9.1款规定,按第二章第31.6款规定及本款分值调整: 1、节能产品: 技术加分= 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比例见前附表第9.2项,下同)×(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节能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2、环境标志产品: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 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环境标志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3、两型产品: 商务加分=商务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技术加分=技术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价格加分=价格分值×加分比例×(两型产品最后报价÷最后总报价)。 第二章第31.6款 多处或部分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 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加分) 。 2、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累加。 3、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或加分(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第二章第37.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第二章第39.3款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 元 七、其他规定 第二章第41.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6400元 第二章第42.1款 其他规定 无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 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 嘉 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 球 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审因素 权值 商务部分 F1=30分 技术部分 F2=40分 报价部分 F3=30分 类别 计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报价 (30分) 最终 报价 3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报价)×30。 商务 部分 (30分) 供应商实力 12分 1、供应商具有食品级不锈钢制造与加工类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证书计1分,共计3分。 2、供应商具有食品接触产品(至少含炉灶、调理类钢制品、蒸箱系列)卫生认证书,计3分。 3、供应商具有金融系统颁发的AAA级信用企业证书,计2分,具有金融系统颁发的AA级信用企业证书,计1分。 4、供应商具有五星级产品售后服务认证证书,计2分。 5、供应商具有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工业产品(含燃气灶具和食品加工)生产许可证,计2分。 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须提交原件核查,否则不计分。 业绩 9分 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案例的,每项业绩合同计3分,最高9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含中标公示网址截图)、合同,原件核查。 售后 服务 8分 供应商响应文件附有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其中服务方式合理,联系方式清晰,专职协调人员与服务人员具体,承诺质保期达3年以上,响应迅速(2小时响应,5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解决故障)、有备品备件措施,计满分8分;以上要素每缺漏或是负偏离一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 未提交方案者计0分。 文件 编制 1分 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评分索引、有目录、页码对应准确,胶装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1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技术部分(40分) 产品 性能 10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主要产品在产品说明一览表中对其所供产品与服务有详细的技术参数、规格尺寸、彩照(或效果图)、材质用料、生产工艺、产品标准,产品使用说明等附有详细描述,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计10分,每负偏离或缺漏一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 产品 质量 6分 1、近2年以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具有专业质检机构出具的“304不锈钢板(厚1.0mm、1.2mm)”质检报告,每提供一份合格报告计2分,最高计4分。 2、近2年以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具有专业质检机构出具的“304不锈钢管”质检报告,符合GB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要求的,计2分。 注:以上检测报告需提供检测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实施 方案 9分 磋商小组依据其项目生产进度(含生产分解工艺与流程)计划、物流运输安排、人员组织配备、质量保证措施、安装调试程序等要素进行综合评判: 优:上述各要素完备,且清晰、具体、合理,计9分; 良:上述各要素完备,且基本清晰、基本具体、基本合理,计6分; 一般:上述要素有1项以上要素的缺漏,或表述不清且相互矛盾的计3分; 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 设计 方案 15分 根据食堂建筑图纸与采购需求,供应商提供详细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及厨房各区间设计效果图纸。 优:设计详细、科学、合理,且符合采购需求,计15分; 良:设计详细、合理,基本符合采购需求,计10分; 一般:设计欠周全,欠合理,计5分; 未提供方案的,计0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1.2(6)款 项目现场 长沙市东二环二段40号 第5.1条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0天直供到项目现场 第9.2(1) 款 质量保证期 1年 第9.2(3) 款 响应时间 7*24小时 第13.5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1、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验收调试合格报告,在7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 2、质保期满7天内无息支付余额5%作为保质金。 须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第14.2(6) 款 伴随服务 见采购需求 第20.2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第24.1条 合同未尽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 品目号 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 数量 单位 品目一:热加工间\备餐间 1-1 拼台 500*900*1200 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厚1.2mm。 2 台 1-2 燃气单头矮仔炉 600*700*500 连体冲压炉面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板,板厚1.2mm;炉背板厚1.0mm,炉前板、侧板厚0.8mm;炉膛板、炉垫板采用2㎜冷轧钢板;炉骨架采用国标40*40*4mm热轧角钢制作;炉通脚用?51*1.0mm不锈钢圆管制作,内含支撑炉身的?50铁管及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1 台 1-3 燃气双头炒炉 1800*900*800 1、面板采用1.2mm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侧板采用1.0mm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2、炉体支架采用38*38*3mm不锈钢角钢,通脚内含支承炉身的钢柱及可调高度的子弹脚,支架两层防腐处理。3、中间采用硅酸铝棉隔热及耐火砖撤结火位。4、配节能炉头,E式中压风机。5、前置式供水开关及排水、火力控制台;风气联动,连安全掣;配置脉冲电子点火装置;配置联动式独立鼓风机及调节风阀。 1 台 1-4 电双门蒸饭柜 24盆 超静音系统设计,双层并绕线圈盘,EMC电磁兼容模块设计,保护电网及电器设备,国家IP44防护等级安全保护,全新过滤散热系统设计,多重立体防辐射外壳屏蔽设计。1、采用304不锈钢板,面板1.2MM厚,侧板1.0MM;12KW*2/380V,2.一体成型柜体设计,锁住蒸汽不流失,热效更高,上汽速度快;CKC低水位保护系统,水位精确控制,蒸汽产生时间更快、蒸饭效率更高;3.可拆卸、可清洗式密封门,更加卫生健康;4.304精铸门合叶铰链,更加耐用、美观大方;5.液体膨胀式干烧保护系统,产品使用寿命更长;6.整机三防设计,IPX4防水等级;脚踏机械式排水,更加方便、可靠;7.可清洁式主副水箱设计,更卫生、蒸品口感佳;8.内置溢流保护系统,避免因为元器件失效而产生烫伤、触电等安全隐患发生; 1 台 1-5 抽油烟罩 L*1000*550 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厚1.2mm,油网0.6mm. 5.5 米 1-6 带抽屉工作柜 1800*800*800 面板采用SUS304贴塑磨砂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面板下两竖向U型加强筋;层板、侧面板板厚0.8mm;层板可上下调节高度,层板下一竖向U型加强筋;底板板厚0.8mm;单面移动式双层活动门外层厚1.0mm,内层厚0.7mm;配不锈钢50*50*1.0mm重力脚。 2 台 1-7 座台柜 1800*300*600 采用SUS304贴塑磨砂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面板下两竖向U型加强筋;层板、侧面板板厚0.8mm;层板可上下调节高度,层板下一竖向U型加强筋;底板板厚0.8mm;单面移动式双层活动门外层厚1.0mm,内层厚0.7mm 2 台 1-8 操作台 1800*400*800 面板采用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2mm;层板、下衬加强筋板板厚1.0mm;配不锈钢38*38*1.0可调节子弹脚。 2 台 1-9 四门冰柜 1.0立方 内外不锈钢,面板厚度1.0mm,名牌压缩机,微电脑温控器,名牌风扇,层架高度可调,柜温:-5℃~+10℃/-10℃~-25℃,门数量:4个;制冷方式:直冷,除霜方式:自动,电源接入:220V/50HZ单相。 2 台 1-10 四层存架 1000*500*1550 1、产品立柱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方管38×38×1.2mm;横梁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矩形管38mm×25mm×1.2mm;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1 台 1-11 吊柜 1750*350*600 采用SUS304贴塑磨砂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面板下两竖向U型加强筋;层板、侧面板板厚0.8mm;层板可上下调节高度,层板下一竖向U型加强筋;底板板厚0.8mm;单面移动式双层活动门外层厚1.0mm,内层厚0.7mm 1 台 1-12 单星带台工作柜 1750*750*950 面板采用SUS304贴塑磨砂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面板下两竖向U型加强筋;层板、侧面板板厚0.8mm;层板可上下调节高度,层板下一竖向U型加强筋;底板板厚0.8mm;单面移动式双层活动门外层厚1.0mm,内层厚0.7mm;配不锈钢50*50*1.0mm重力脚。 1 台 1-13 微波炉 功能:?微波?烧烤?光波?蒸汽?蒸立方 面板材质:?普通钢化玻璃 底盘类型:?平板式 内胆材质:?不锈钢 液晶显示:?有 能效等级:?三级 微波炉容量(值):?≥25L 控制方式:?触摸式 微波炉分类:?光波炉 开门方式:?手拉式 堆码层数极限:?≥4层 尺寸:?≥650x400x450mm 智能类型:?其他智能 微波输出功率:?≥?900W 额定功率:??≥1400W 1 个 1-14 嵌入式消毒柜 合国家二星级消毒标准,外壳采用SUS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0mm;消毒烘干方式:高温消毒;额定电压:220V/380;消毒筐采用SUS304不锈钢制作。温度达到125℃。 2 个 品目二:仓库 2-1 四层平板存架 1000*500*1550 1、产品立柱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方管38×38×1.2mm;横梁采用优质SUS304不锈钢矩形管38mm×25mm×1.2mm;配不锈钢可调子弹脚。 3 台 2-2 大米矮架 1200*500*250 1、不锈钢板为304#不锈钢板;2、层板不锈钢板厚1.2mm;3、加强力加强筋;4、脚管为Φ38*1.2mm不锈钢管;5、脚管下配Φ38mm可调节不锈钢子弹脚。 2 台 品目三:蔬菜\肉类\鱼类加工区 3-1 三星洗池 1800*760*950 1、星盆采用1.2mm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加强筋采用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1.0mm。2、支撑脚采用Φ38×1.2mmSUS304不锈钢可调子弹配。前后拉管采用SUS304Φ25×1.2mm厚不锈钢圆管。配备摇摆水龙头。 1 台 3-2 靠墙工作台 1800*760*950 面板采用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2mm;层板、下衬加强筋板板厚1.0mm;配不锈钢38*38*1.0可调节子弹脚。 1 台 3-3 绞切两用机 不锈钢外壳,集切肉片、绞肉两大功能于一体,工作能力:150kg/小时。功率:1.5KW/380V 1 台 3-4 电开水器 9KW/380V 底座采用304#不锈钢板制作;380V/9KW 1 台 3-5 单星带台水池 1500*760*950 1、星盆采用1.2mm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加强筋采用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1.0mm。2、支撑脚采用Φ38×1.2mmSUS304不锈钢可调子弹配。前后拉管采用SUS304Φ25×1.2mm厚不锈钢圆管。配备摇摆水龙头。 1 台 3-6 单星剖鱼台 1500*760*950 1、星盆采用1.2mm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加强筋采用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1.0mm。2、支撑脚采用Φ38×1.2mmSUS304不锈钢可调子弹配。前后拉管采用SUS304Φ25×1.2mm厚不锈钢圆管。 1 台 C07 挂墙单层板 1800*350 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厚1.2mm。 1 台 品目四:洗碗间 4-1 收污台 2000*500*950 面板采用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2mm;层板、下衬加强筋板板厚1.0mm;配不锈钢38*38*1.0可调节子弹脚。 1 台 4-2 三星洗碗池 2200*760*950 1、星盆采用1.2mm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加强筋采用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1.0mm。2、支撑脚采用Φ38×1.2mmSUS304不锈钢可调子弹配。前后拉管采用SUS304Φ25×1.2mm厚不锈钢圆管。配备摇摆水龙头。 1 台 品目五:面点间 5-1 四门冰柜 1.0立方 内外不锈钢,面板厚度1.0mm,名牌压缩机,微电脑温控器,名牌风扇,层架高度可调,柜温:-5℃~+10℃/-10℃~-25℃,门数量:4个;制冷方式:直冷,除霜方式:自动,电源接入:220V/50HZ单相。 1 台 5-2 双头煮面炉 1500*700*1000 面板304#不锈钢制作,厚1.2mm;侧板、围板板厚0.8mm;底板厚1.0mm;双层不锈钢推拉门外层厚1.0mm,内层厚0.7mm;双层煮面桶,外层煮面桶厚1.2mm,内层煮面桶冲孔成型,厚1.0mm;配不锈钢?51*1.0mm重力脚。 1 台 5-3 工作台 1800*760*950 面板采用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2mm;层板、下衬加强筋板板厚1.0mm;配不锈钢38*38*1.0可调节子弹脚。 1 台 5-4 单星盆池 1500*760*950 1、星盆采用1.2mm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加强筋采用SUS304不锈钢贴塑磨砂板1.0mm。2、支撑脚采用Φ38×1.2mmSUS304不锈钢可调子弹配。前后拉管采用SUS304Φ25×1.2mm厚不锈钢圆管。 1 台 5-5 搅拌机 B20 1、电压:380V2、输入功率:0.37KW,容积:20L,重量:83Kg3、公转:41/90/162R/min4、自转:131/288/518R/min5、标配:20L缸/扇/球6、选配:20L钩、安全网、台架、 1 台 5-6 压面机 MT25 外形美观,操作简便,工作效率高,机内零部件均采用优质不锈钢制造,卫生耐用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生产速度20-25kg/h,电功率:1.5KW电压:220V 1 台 5-7 和面机 HS30 铸铁外壳,全铜芯电机。机器四脚平整,有效减少震动;名牌电气原件;全不锈钢和面桶;调节部位采用蜗轮蜗杆式;选用球墨铸铁QT特制;电压:380V,额定功率:1.5kw;料桶容积:30L,搅拌转速:185r/min,料桶转速:15r/min. 1 台 5-8 木案工作台 1800*800*800 台面板为优质松木,厚80mm;面板内穿Ф12mm螺杆3条;40*40mm优质304不锈钢方管做骨架;四脚Ф50*1.0mm优质304不锈钢圆管横道Ф32*1.0mm优质304不锈钢管焊接;配优质304不锈钢调节脚。 1 台 5-9 单门发酵箱 全自动数码气温,水温显示,内置优质循环式鼓风机;温度调节范围:30℃-80℃。 1 台 5-10 面粉窗口 1200*600*240 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厚1.2mm,玻璃采用1.0mm钢化玻璃。 1 个 5-11 抽蒸汽罩 1800*1000*600 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厚1.2mm,油网0.6mm. 1 个 品目六:消毒\自助餐区 6-1 双门消毒柜 合国家二星级消毒标准,外壳采用SUS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0mm;消毒烘干方式:高温热风循环式;额定电压:220V/380;搁架承载量:≧28KG;栏架承载量:≧25KG。消毒筐采用SUS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5mm冲压制作而成。温度达到125℃。 1 台 6-2 自助餐台 2000*1000*700 面板采用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2mm;层板、下衬加强筋板板厚1.0mm;配不锈钢38*38*1.0可调节子弹脚。 3 台 6-3 布菲炉 全不锈钢材料,卷边工艺,无焊接保证光滑,挡水槽防止凝水外溢,新型液压转轴,防疲劳设计,份盘ANITJAM设计,便于摆放,盖配可视窗口。 9 个 6-4 保汤炉 面板采用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2mm。電壓:220VSPN,50/60Hz電量:1.25kW容量:11升規格:電子控制;100℃~40℃高中低溫可選擇蒸煮或保溫;設有干燒報警訊號; 1 个 6-5 保饭炉 面板采用304#不锈钢制作,板厚1.2mm。電壓:220VSPN,50/60Hz電量:1.25kW容量:11升規格:電子控制;100℃~40℃高中低溫可選擇蒸煮或保溫;設有干燒報警訊號; 1 个 6-7 曲木四人餐桌 1200*650*700 桌面采用人造大理石板材料,椅面采用多层曲木板材质,板材经过消甲醛处理,环保安全,结构结实牢固,经久耐用,方便维修保养。支架采用优质304不锈钢制作,脚垫采用高分子耐磨材料。 22 张 品目七:抽排系统 7-1 低噪声环保风柜 22" 外壳采用1.2mm镀锌钢板;猪笼式风轮,国标80mm*5mm槽钢脚垫层;减震设计;风口导向散热,强力低噪音全压高,振动小,噪音低,外型美观,易保养、维修等。 1 台 7-2 电机 5.5KW/380V 铸铁外壳,全铜机芯。具有防爆、防潮性能。防护等级IP55 1 台 7-3 风带(不锈钢) 500*500 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 5.5 米 7-4 风管(不锈钢) 500*500 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 25 米 7-5 支架及减震系统 风柜支架用120mm*60mm槽钢制作,并涂双层防锈漆,配优质橡胶弹簧防震垫。 2 套 7-6 电动机保护控制箱 5.5KW/380V 标配优质钢板烤漆,缺相漏电保护,降压启动。采用优质电子元件制作,具有缺相、过载、短路保护功能;与抽风柜电机相配。 1 套 7-7 接油盆 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 2 个 7-8 抽蒸汽风机 直径400 1 个 品目八:鲜风系统 8-1 鲜风柜机 20" 外壳采用1.2mm镀锌钢板;猪笼式风轮,国标80mm*5mm槽钢脚垫层;减震设计;风口导向散热,强力低噪音全压高,振动小,噪音低,外型美观,易保养、维修等。 1 台 8-2 电机 4KW/380V 铸铁外壳,全铜机芯。具有防爆、防潮性能。防护等级IP55 1 台 8-3 支架及减震系统 风柜支架用120mm*60mm槽钢制作,并涂双层防锈漆,配优质橡胶弹簧防震垫。 1 套 8-4 电动机保护控制箱 5.5KW/380V 标配优质钢板烤漆,缺相漏电保护,降压启动。采用优质电子元件制作,具有缺相、过载、短路保护功能;与抽风柜电机相配。 1 套 8-5 鲜风管 500*400 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 40 米 8-6 鲜风咀 300*200 采用铝合金制作。 10 米 8-7 鲜风百叶 500*400 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制作,板厚1.2mm 1 个 品目九:其他 9-1 灭蝇灯 30W 烤漆外壳,内置两根特制引蚊灯管。配有一块无味黏贴纸,有效范围50-100平方米,采用半密封式收集器。 5 台 9-2 包厢圆桌 14人桌 桌椅多层实木板制作,桌脚橡木,直径2.6米圆桌带电动转盘、桌面含两个电磁炉;14把椅子。 1 套 9-3 挂墙液晶电视 包厢区1台(50"),大厅2台(55")。 3 台 品目十:杂件 10-1 带轮垃圾桶 120L 塑料长筒型按压式,120L。 3 台 10-2 双面磨刀石 200mm 采用优质材料制作,用作磨刀。 4 个 10-3 十八子菜刀 18cm 采用优质材料制作,加工专用:肉、菜、水产、面食、熟食、水果。 4 把 10-4 砍骨刀(屠刀) 18cm 采用SUS304不锈钢材料制作。 3 把 10-5 圆形铁木菜板 0cm厚 优质铁树木制造。直径60cm 4 把 10-6 炒锅500 500mm 采用优质材料制作,炒菜。 4 个 10-7 台秤 30KG 由传感器,刻度盘、电子显示仪组成。 2 台 10-8 不锈钢盆 40*40 食品级SUS304不锈钢制造,与高温食品接触,无食品安全隐患。 8 个 10-9 不锈钢汤碗 φ115 食品级SUS304不锈钢制造,与高温食品接触,无食品安全隐患。 200 个 10-10 不锈钢快餐盘 6格 食品级SUS304不锈钢制造,无磁。 200 个 10-11 筷子 铁木 200 双 10-12 不锈钢手工炒勺 大号 材质:SUS304不锈钢,厚1.0mm。 5 把 10-13 不锈钢手工炒勺 中号 材质:SUS304不锈钢,厚1.0mm。 5 把 10-14 不锈钢饭铲 大号 采用SUS304不锈钢制作,用于炒菜。 5 把 10-15 周转箱 300*400*200 采用优质塑料制作,抗摔。 5 个 10-16 不锈钢油缸 φ300 材质:SUS304不锈钢,厚1.0mm。 5 个 10-17 不锈钢调味蛊 20" 材质:SUS304不锈钢,厚1.0mm。 5 个 10-18 锅刷 采用毛棕制作。 5 个 10-19 长锅刷 采用毛棕制作。 4 个 10-20 橡胶手套 采用天然橡胶制作。 10 双 10-21 围裙 采用涤棉制作。 10 条 10-22 厨师衣 采用纯棉制作。 10 条 10-23 厨师帽 采用一次性无纺布制作。 10 包 10-24 笤帚 采用软毛制作。 2 个 10-25 撮箕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2 个 10-26 包厢餐具 包含:筷子、勺子、碗、骨碟、汤盅、水杯 18 套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 购 人: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政府采购编号: 湘财采计[2020]002008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HX-2020071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序号 分项名称 型号规格(项目简述) 报价 备注 单价(元) 数量 小计(单价×数量) 1 2 3 …… …… 总价 本单位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2 3 4 5 6 序号 货物名称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货物制造商类型 商标名称 小计 / / / / 本单位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 货物名称 价格(元) 货物制造商名称 政策功能编码 节能产品 小计 / / / 环境标志产品 小计 / / / 两型产品 小计 / / / 序号 包号及品目号 货物(或服务)名称 制造商(服务商)名称 型号规格(服务要求)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备 注 序号 磋商文件章节 和条款号 要求规格 响应规格 响应/偏离 说明 响应项目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期 备注 响应总价: (大写) (小写) 说明:供应商应按每个招标的最小单位(包)响应。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 购 人: 湖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政府采购编号: 湘财采计[2020]002008号 委托代理编号: HNHX-20200713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项目名称 交货(服务)地点 交货期 备注 响应总价: (大写) (小写) 说明: 供应商应按每个招标的最小单位(包)响应。 本表格式中的内容缺一不可,签署盖章必须完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中“响应分项报价表”“政府采购价格评审优惠清单报价表”“两型产品清单报价表”“联合体协议书”相应内容。 框内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证照或粘贴无效) 框内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证照或粘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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