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湖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18 |
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人(全称): 邵阳市北塔区教育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 湖南湘成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 邵阳市北塔区芙蓉学校厨房设备采购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 北塔财采计【2020】000019
(3)项目内容: 厨房设备、油烟净化设备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财评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 ¥1323528.00元
大写: 壹佰叁拾贰万叁仟伍佰贰拾捌元整
(2)合同价格形式: 中标总价控制,结算以区审计局审定金额为准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起始日期: 年 月 日,完成日期: 2020 年 08 月 28 日。总日历天数: 20 天。
地点: 北塔区芙蓉学校内
方式: 甲方规定时间内,及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4.付款1、厨房所有设备安装验收并调试合格后支付中标总价款的70%,结算审计后付至总价款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问题(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时支付。。
2、甲方在付给乙方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持税务局发票方可付款。
5. 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义务:
①保证安装施工期间所需水、电;
②向乙方免费提供设备保管场地;
③负责人员的协调配合工作。
④甲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2、乙方责任、义务:
①向甲方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报表;
②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③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
④搞好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按期完工,做到文明生产。
⑤贯彻施工管理制度,办理交工验收手续。竣工后,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资料。
⑥项目设备进场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管,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负责出资维修;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甲方承担维修费用。
⑦质保金为一年(从交付使用即日起一年),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设备出现的故障需调试或维修的,甲方通知乙方两日内必须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如未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另请其他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产生的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⑧乙方未能履行上述条款的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6.其它约定事项:①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设备增减,双方应签定工程联系单,价格双方协商后执行。
②图纸方案及清单已由甲方确认,如有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谈判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6 份,采购人执 3 份,供应商执 3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0 年 08 月 17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 方: 乙 方:湖南湘成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中国建设银行湘潭市分行
帐 号: 4300150506305250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