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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辽宁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辽宁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18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JS020-CG0 10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最高限价: 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采购需求: 01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02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 15 日内完成供货 。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01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02包 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 须 含电脑 、 电子产品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08 月 25 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络 售价: 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 2020 年 09 月 08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4 、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 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成功的回执截图凭证 。 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3061188联系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 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0429-492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0429-3061188 邮箱地址: hldjs2020@163.com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020109200025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玲玲 电 话: 0429-3061188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8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文件.zip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货物类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02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02 编制单位: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6931 采购公告  PAGEREF _Toc6931 1  HYPERlink \l _Toc3052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3052 3  HYPERlink \l _Toc25556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PAGEREF _Toc25556 19  HYPERlink \l _Toc18158 第三章 货物需求  PAGEREF _Toc18158 41  HYPERlink \l _Toc24220 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PAGEREF _Toc24220 42  HYPERlink \l _Toc4177 第五章 评审办法  PAGEREF _Toc4177 43  HYPERlink \l _Toc765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7654 49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采购需求:01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02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01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02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电脑、电子产品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络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成功的回执截图凭证。 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HYPERlink "mailto:liaoninglongao@163.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3061188联系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0429-492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0429-3061188 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020109200025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3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表 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人:杨洪志 电 话: 0429-4923342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 (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02510.00元 最高限价:202510.00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无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元 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 号:详见澄清文件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29-3061188 6、其它:应答保证金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的要求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递交应答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应答保证金将被拒绝。备注: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 (项目名称)标段保证金” ,该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 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 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HYPERlink "http://so.03964.com/cse/search?s=6992403128494853769&entry=1&q=%E6%8B%9B%E6%A0%87%E4%BB%A3%E7%90%86" \t "_blank"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 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0429-3061188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二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 ★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6.1HYPERlink \l "_踏勘现场"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HYPERlink \l "_踏勘现场"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HYPERlink "https://www.baidu.com/s?wd=%E6%8A%95%E6%A0%87%E6%8A%A5%E4%BB%B7&tn=44039180_cpr&fenlei=mv6quAkxTZn0IZRqIHckPjm4nH00T1dWuyfdP1u9uyPBrjKhmvDv0ZwV5Hcvrjm3rH6sPfKWUMw85HfYnjn4nH6sgvPsT6KdThsqpZwYTjCEQLGCpyw9Uz4Bmy-bIi4WUvYETgN-TLwGUv3EPj63P1RkPH6Y" \t "_blank"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 采购文件 8.采购文件构成 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采购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货物需求 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响应范围 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 ★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表10.3条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第4条“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 ★12.响应报价 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2报价(单价及总价)应为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12.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磋商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 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 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4 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响应有效期 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六 磋商及评审 ★20.磋商会议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 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 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磋商小组 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 ★22.资格审查 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样品及演示 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 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 评审办法规定执行。 ★26.磋商 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 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7.最后报价 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8.响应无效 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8.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29.比较与评价 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9.2 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9.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29.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30.终止本次磋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 第五章 评审方法。 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32.保密原则 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七 确定成交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 ★34.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5.成交通知书 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6.签订合同 3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7.履约保证金 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9.廉洁自律规定 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40.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41.质疑与接收 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 42.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9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报价一览表104分项报价表115技术规格偏离表1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4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15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164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17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 格式1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所响应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格式2 响应文件的封皮 响 应 文 件 所响应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格式3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格式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响应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 (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日 期: 格式10 报价一览表 包号: 报价单位: 货物名称响应总价磋商保证金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备注小写: 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 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1 分项报价表 包号: 报价单位: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 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2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采购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2★交货/交付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后支付50%货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7%,质保期(一年)后支付3%的质保金。4★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程序:项目供货后,中标单位向招标公司递交申请,招标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量保证期:一年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一年7★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8★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9★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项目验收前提供培训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14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5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响应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字): 日 期: (以上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供应商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 格式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响应产品非供应商生产制造的,不须填写此表格) 注: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7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作为 单位的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3……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3……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第三章 货物需求 采购人应对采购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交货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期: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交付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 付款方式:货到后支付50%货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7%,质保期(一年)后支付3%的质保金。 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附表。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表。 技术服务及培训:项目验收前提供培训 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项目供货后,中标单位向招标公司递交申请,招标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附表:采购清单 序号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1电子 白板 设备投影机 一、基本技术参数要求: 指标:技术规格及功能 显示技术:DLP 短焦投影技术:投射80寸画面的投射距离(镜头至画面距离cm)≤80cm 亮度:≥3200流明[根据ISO21118标准] 对比度:≥13000:1 标准分辨率:1024×768 重量:≤3.2 KG 待机功率:≤0.5 W 灯泡功率:≤220 W 整机功率:≤318W 噪音:≤ 36DB/33DB(节能模式) 接口要求:VGA输入× 1、MINI USB × 1、S-VIDEO × 1、composite VIDEO × 1 Audio in ×1、Audio out ×1、RS-232C接口×1、HDMI × 1 视频兼容格式:支持3D立体投射 功能:全密闭色轮设计、自动开关机、信号源锁定、自定义开机密码保护、USB控制、*滤网更换提醒、*内置测试图案、*安全定时、*睡眠定时 、滤网更换提醒、支持快速关机、梯形修正功能、快速恢复与ECO+模式、支持1080P模式、自定义开机画面、 菜单锁定功能、边缘遮盖功能、图像水平垂直调整、*按键锁定以及遥控器锁定功能、具有高海拔模式9套电脑 显示器基本参数 产品类型 商用电脑+19.5显示器 操作系统 预装Windows 10 64bit(64位简体中文版) 主板芯片组Intel B250 处理器 CPU频率 3.9GHz 总线规格 DMI3 8GT/s 缓存L3 3MB 核心架构 Kaby Lake 核心/线程数 双核心/四线程 制程工艺 14nm 存储设备 内存容量 4GB 内存类型 DDR4 2400MHz 硬盘容量 1000GB 硬盘描述 7200转 光驱类型 DVD刻录机 显卡/声卡 显卡类型 独立显卡2G显存 网络通信 有线网卡 1000Mbps以太网卡 I/O接口 数据接口 2×USB2.0,6×USB3.0 音频接口 耳机输出接口,麦克风输入接口 视频接口 VGA,HDMI 网络接口 RJ45(网络接口) 其它接口 电源接口 其它参数 电源 180W电源适配器 机箱类型 立式 机箱颜色 黑色 机箱尺寸 366×145×292.7mm 键鼠特性 有线鼠标,有线键盘 PC电脑附件 包装清单 主机 x1 保修卡 x1 说明书 x1 驱动光盘 x1 数据线 x1 电源 x1 保修信息 保修政策 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9台幼教白板硬件要求: 一、硬件部分 1.整机边框安全设计,防磕碰 2.边框对角线尺寸≥83英寸;有效书写尺寸≥76英寸 3.显示比例:4:3 4.触摸分辨率:≥32767×32767 5.书写技术:红外线感应技术,支持不少于10点触控、10笔同时书写 6.双侧具有屏幕书写、多任务、屏幕键盘、桌面、关闭窗口、触控开关中文标识物理快捷键 7.双侧具有触控开关物理快捷键,有效防止学生、教师误操作 8.板面材质:哑白不反光,色泽均匀 9. 可支持智能控制模块,通过白板边框上的物理按键控制投影机开关机及信号的切换 10. 边框颜色:橙色边框,符合幼儿教学特色 二、软件应用 1. 专为幼教开发的交互式教学软件,界面卡通,符合幼儿教学特点,菜单功能按钮和图标的各级菜单均配备明确中文标识; 2. 集合常用教学功能:将白板、聚光灯、放大镜、截屏、批注、多屏互动等常用教学功能集合一体,可在任意界面快速切换应用; 3. 批注功能:软件无需手动开启,常驻桌面,最小化状态不影响展示,可快捷在windows各种文件窗口上书写,支持调节笔迹颜色、粗细。 4. 自定义常用功能:支持用户设置常用应用至快捷菜单; 5.擦除功能:支持点擦除、手势擦除、清页,撤销。 6. 白板软件功能: 文本编辑功能,支持文本输入并可快速设置字体、大小、颜色、粗体、斜体、下划线、删除线、上标、下标、项目符号等文本输入; 软件具有水平和垂直的对齐虚线,当移动对象素材时,对齐虚线提示是否对齐,便于课件制作; 音、视频文件导入到软件中进行播放,可设置循环播放、跨页面播放。视频文件可一键全屏播放,支持动态截图,截取图片自动生成图片索引栏; 提供不少于30种常用图形,包括线段、圆、三角形、四边形、多边形、对话框、单双箭头、大中括号、加减乘除等,所有图形均可填充颜色、修改边框颜色粗细以及设置图形透明度; 具有页面切换特效,包括缩放、揭开、切出、淡出、推进、覆盖等多种特殊效果; 对象特效设置:可对页面对象设置多种进入、退出时的特殊效果,如百叶窗、淡入、缩放、浮现、飞入、旋转、劈裂、弹跳等效果,支持设置触发源,支持调整特效顺序、特效时间设置、特效预览、特效删除;支持教学软件页面中的图片、文字等任何对象可在页面中可实现路径轨迹设置、播放和重播; 思维导图:提供多种思维导图模板如逻辑图、鱼骨图、组织结构图,可轻松增删或拖拽编辑内容、节点,并支持在节点上插入图片、音频、视频、文档等附件、及网页链接、课件页面、聚光灯等; 提供多种教学工具:至少包含古诗词、汉字、成语词典、汉字等内容。提供3755个国标一级汉字,包括汉字的笔顺演示和指定分解笔画演示;支持英文手写识别和自动换行;提供电子琴、架子鼓、吉他、排笛、大提琴等多种动态教具; 书写工具:至少提供硬笔、智能笔、激光笔、粉笔、手势笔等不少于10种板书工具。通过智能笔可识别平面图形;通过手势笔可实现书写、擦除、前后翻页,聚光灯,放大镜等功能。 7. 多屏互动工具: 局域网环境下支持手机、pad移动端与PC端通过智能搜索或扫描二维码方式连接; 可实现影像上传功能:可同时上传多张照片进行同屏对比,双向批注; 可实现投屏功能:手机画面上传至PC端;PC端电脑画面同步至手机,可实现手机实时控制、随时批注PC端电脑桌面; 可实现播放课件功能:支持播放电脑桌面的ppt课件; 可实现手机直播:同步手机摄像头直播画面至PC端; 可实现u盘文件直读功能; 可实现一键切换电脑窗口文件功能; 可实现触摸板功能:手机可模拟鼠标操作PC端画面; 可实现电脑管理功能:手机可远程操作PC端电脑关闭或重启; 8.截屏工具:点击一键截屏,可将当前画面截图保存至特定路径下,方便及时存储屏幕重要内容,支持浏览截图文件。 9. 展台软件: 支持通过手势实现图像旋转、放大、缩小、移动、全屏等操作; 具有点击方式进行实时画面及图片的同屏对比功能,且支持本地图片导入功能; 支持展台画面实时批注,预设多种笔划粗细及颜色供选择,且支持对展台画面联同批注内容进行同步缩放、移动; 同屏对比支持多图联动缩放和单图缩放两种模式,并支持六张图片同屏对比; 索引栏支持左右位置互换,方便教学使用;且实时画面始终置于索引栏顶部,可随时调用; 具有图片、课件、文档、试卷等保存功能,方便用户留档备存。 10. 课堂评价系统 支持老师对全班或单个学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撤回。 支持管理者查看所有班级学生的评价得分。 支持随机抽选学生进行评价。 支持桌面显示光荣榜,可显示班级学生的本日、本周的排名情况,可设置隐藏。 支持教师通过PC客户端、安卓手机端、苹果手机端登录使用。支持家长通过安卓手机端、苹果手机端端查看学生表现。 11.聚光灯工具:遮住显示画面的一部分,突出重点,方便教学。 12.放大镜工具:可以局部放大任何窗口的画面内容,方便教学。 13.时钟工具:可同步显示标准时间,支持倒计时、秒表功能,方便教学。 14.PPT演示助手: PPT全屏播放时可自动开启工具菜单,提供PPT课件的播放控制(如前后翻页)功能、聚光灯、放大镜、草稿纸工具和书写批注等功能,支持生成二维码,快速分享课件。9套2 办公电脑基本参数 产品类型 商用电脑+21.5显示器 操作系统 预装Windows 10 64bit(64位简体中文版) 主板芯片组Intel B250 处理器 CPU频率 3.9GHz 总线规格 DMI3 8GT/s 缓存L3 3MB 核心架构 Kaby Lake 核心/线程数 双核心/四线程 制程工艺 14nm 存储设备 内存容量 4GB 内存类型 DDR4 2400MHz 硬盘容量 1000GB 硬盘描述 7200转 光驱类型 DVD刻录机 显卡/声卡 显卡类型 独立显卡2G显存 网络通信 有线网卡 1000Mbps以太网卡 I/O接口 数据接口 2×USB2.0,6×USB3.0 音频接口 耳机输出接口,麦克风输入接口 视频接口 VGA,HDMI 网络接口 RJ45(网络接口) 其它接口 电源接口 其它参数 电源 180W电源适配器 机箱类型 立式 机箱颜色 黑色 机箱尺寸 366×145×292.7mm 键鼠特性 有线鼠标,有线键盘 PC电脑附件 包装清单 主机 x1 保修卡 x1 说明书 x1 驱动光盘 x1 数据线 x1 电源 x1 保修信息 保修政策 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10台3 扫描打印一体机基础信息 产品定位 多功能商用一体机 产品类型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涵盖功能 打印/复印/扫描/传真 最大处理幅面 A4 耗材类型 鼓粉分离 耗材容量 硒鼓LD2451:12000页,墨粉LT2451:1500页,LT2451H:2600页;随机硒鼓:12000页,随机墨粉:2600页 双面功能 自动 移动打印 Airprint打印 打印功能 黑白打印速度 30ppm 打印分辨率 HQ1200,600×600dpi 首页打印时间 <8.5秒 打印语言 GDI 打印其它性能 支持支票打印,海报打印,多合一打印,页眉页脚打印,省墨打印,墨粉浓度调整,打印工场 复印功能 复印速度 30cpm 复印分辨率 600×600dpi 首页复印时间 <10秒 证卡复印 一键身份证双面复印,一键票证复印 扫描功能 扫描控制器 标准配置 扫描类型 平板+馈纸式 扫描元件 彩色CIS 光学分辨率 600×2400dpi 最大分辨率 19200×19200dpi 传真功能 传真控制器 标准配置 调制解调器速度 33.6kbps PC-FAX PC-FAX发送和接收双向 传真内存 400页 电话手柄 标配 介质规格 介质类型 普通纸,厚纸,铜版纸,再生纸,信封,纸标签 介质尺寸 A4,Letter,B5(ISO/JIS),A5,A5(长边),B6(ISO),A6,Executive,16K 介质重量 标配:60-105g/㎡,手动纸盘:60-163g/㎡ 供纸盒容量 标配:250页,手动纸盘:1页 输出容量 标配:100页 自动供纸器 支持,可进纸35页 其它参数 显示屏 10字符双行中文液晶显示屏 处理器 266MHz 内存 标配:32MB,最大:32MB 系统平台 Windows XP家庭版/XP专业版/XP专业版 x64版本/Server 2003(仅限网络)/Server 2003 x64版本(仅限网络)/Vista/Server 2008(仅限网络)/Server 2008 R2(仅限网络)/7/8/8.1/Server 2012(仅限网络)/Server 2012 R2(仅限网络);Mac OS X v10.7.5,10.8.x,10.9.x(仅);CUPS,LPD/LPRng(x86/x64环境)纠错 接口类型 USB2.0,电话扩展接口 产品尺寸 481×398.5×316.5mm 产品重量 11.8kg 其它特点 认证信息:CCC,PTT,节能认证,环境认证,能效标识1台4 彩色打印机基本参数 产品类型 彩色激光打印机 产品定位 商用高效 最大打印幅面 A4 最高分辨率 600×600dpi 黑白打印速度 27ppm 彩色打印速度 27ppm 处理器 1200MHz 内存 标配:256MB NAND闪存,128MB DRAM 双面打印 自动 网络功能 支持有线网络打印 无线功能 打印性能 首页打印时间 黑白:9秒,彩色:9.9秒 打印语言 PCL5c,PCL6,Postscript3级仿真,PDF,URF、PCLm,Native Office,PWG Raster 月打印负荷 50000页 接口类型 USB2.0 10base-T/100base-TX(RJ-45网络接口) 介质规格 介质类型 纸张(证券纸,宣传册纸,彩纸,光面纸,信头纸,相纸,普通纸,预打印纸,预穿孔纸,再生纸,糙纸),明信片,标签,信封 介质尺寸 纸盒1、2:A4,A5,A6,B5(JIS),B6,16K(195x270mm,184x260mm,197x273mm),10x15cm,明信片(JIS单面,JIS双面),信封(DL,ISO C5,ISO B5) 介质重量 纸盒1:60-176g/㎡(使用明信片和惠普彩色激光光面相纸高达220g/㎡) 纸盒2/可选纸盒3:60-163g/㎡(使用明信片高达176g/㎡) 进纸盒容量 标配:250页,多功能进纸器:50页 出纸盒容量 标配:150页 其它参数 显示屏 双行背光式LED图形显示屏 产品尺寸 412×469×295mm(最小尺寸) 412×649×340mm(最大尺寸) 产品重量 18.9kg,22kg(包装重量) 附件 包装清单 主机 x1 体验碳粉硒鼓 x4 盒内文档(硬件安装指南) x1 保修卡 x1 软件驱动程序光盘和文档光盘 x1 电源线 x1 USB连接线 x1 保修政策 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1台5塑封机最大塑封尺寸 320mm 原稿送入速度 ≥560mm/min 尺寸 580×320×360mm 重量(kg) 81台6 饮水机储藏箱容量:12L 内胆材质:304不锈钢食品级 制热量L/h:>90 ℃ 5L/h 额定频率(hz):50Hz 额定电压(v):220V 加热功率(w):460W 产品净重(kg):4.0 产品尺寸(mm):270*295*900 包装尺寸(mm):325*320*9309台7 紫外线消毒灯额定电压:220V 灯客寿命:8000小时 尺寸:高度44大厘米,底座直径18厘米 重量:1600克 空间:50-70平方米 功能:定时半小时、1小时、2小时消毒9台8园区广播系统/1套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1、技术要求 …… 2、服务要求 …… 3、合同草案条款 …… …… 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第五章 评审办法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 磋商及评审”、“七 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一)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符合性审查 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3、样品及演示 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 ★4、同一品牌产品 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供应商须知30条第(3)款执行。 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报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10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 5、磋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 6、最后报价 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 比较及评价 7.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7.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 7.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8.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8.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0%(6-1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 / (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8.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 / (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响应无效 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 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供应商须知 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3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4分项报价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5技术规格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9响应报价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件3 评分细则 (一)基本评分标准 包号02包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1、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4、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则其投标报价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按下浮10%作为评标价格。30分技术部分(40分)产品方案(15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方案科学性、直观性、合理性及全面性等内容进行评分: 较好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不含10分);较差得1-5分(不含5分); 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该项得0分。15分技术指标 的符合性 (7分)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得基本分7分。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性能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有1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7分运输方案 (5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设备运输方案,方案应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的原则,优秀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5分产品先进性、稳定性(5分)产品的技术先进性(0-2分); 2.产品的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方便(0-3分)5分 交货期、售后服务及培训(8分)(1)综合考虑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期长短、进度安排合理性及保证措施好:较好得:3分;一般得2;存在明显缺陷:0分。 (2)综合考虑售后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和培训承诺可行性进行评分:较好得:3-5分;一般得1-3分(不含3分);存在明显缺陷:0分。 8分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 (12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2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2分财务状况(2分)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分管理措施 (5分)公司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全面详细,能提供优质服务。按0-6分进行评分。6分人员配备 (6分)针对项目有专项服务小组,小组配备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及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按优秀、一般、较差三挡进行自主赋分。6分其他(5分)根据投标文件装订规范、文字清晰、所提供资料详细、准确,投标文件格式化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在0-5分范围内打分。5分合 计100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报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3“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14“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4.合同金额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 5.付款 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验收 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包装要求 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9.伴随服务 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期 10.1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10.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质量保证 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响应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响应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响应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13.违约责任 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4.不可抗力 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争端的解决 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 20.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20.5成交通知书; 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 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七、验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货物类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01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01 编制单位: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7381"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7381 1  HYPERlink \l "_Toc961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9614 3  HYPERlink \l "_Toc6403"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PAGEREF _Toc6403 19  HYPERlink \l "_Toc17590" 第三章 货物需求  PAGEREF _Toc17590 41  HYPERlink \l "_Toc25237" 第四章 评标方法  PAGEREF _Toc25237 42  HYPERlink \l "_Toc1958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19588 49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2020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采购需求:01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02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01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02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电脑、电子产品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络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成功的回执截图凭证。 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HYPERlink "mailto:liaoninglongao@163.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3061188联系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0429-492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0429-3061188 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020109200025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8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人:杨洪志 电 话: 0429-4923342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38019.00元 最高限价:638019.00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无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 号: 详见更正公告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29-3061188 6、其它:投标保证金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的要求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备注: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 (项目名称)标段保证金” ,该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5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 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 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1名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HYPERlink "http://so.03964.com/cse/search?s=6992403128494853769&entry=1&q=%E6%8B%9B%E6%A0%87%E4%BB%A3%E7%90%86" \t "_blank"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 支付时间: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0429-3061188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3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二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6.1 HYPERlink \l "_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 HYPERlink "https://www.baidu.com/s?wd=%E6%8A%95%E6%A0%87%E6%8A%A5%E4%BB%B7&tn=44039180_cpr&fenlei=mv6quAkxTZn0IZRqIHckPjm4nH00T1dWuyfdP1u9uyPBrjKhmvDv0ZwV5Hcvrjm3rH6sPfKWUMw85HfYnjn4nH6sgvPsT6KdThsqpZwYTjCEQLGCpyw9Uz4Bmy-bIi4WUvYETgN-TLwGUv3EPj63P1RkPH6Y" \t "_blank" 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货物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范围 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 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投标截止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字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六 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 ★22.资格审查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 评标方法规定执行。 25样品及演示 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 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 ★26.投标无效 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7.比较与评价 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7.4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8.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0.保密原则 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七 确定中标 31.确定中标人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中标通知书 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4.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7.廉洁自律规定 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8.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9.质疑与接收 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 40.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9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开标一览表104分项报价表115技术规格偏离表1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15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164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17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格式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格式2 投标文件的封皮 投 标 文 件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格式3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格式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他事项: 。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 期: 格式10 开标一览表 包号: 报价单位: 货物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小写: 大写: 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1 分项报价表 包号: 报价单位: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 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2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按采购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2★交货/交付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后支付50%货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7%,质保期(一年)后支付3%的质保金。4★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程序:项目供货后,中标单位向招标公司递交申请,招标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量保证期:一年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一年7★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8★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9★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项目验收前提供培训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4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5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字): 日期: (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 格式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不须填写此表格) 注: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7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作为 单位的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次投标提供的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3……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第三章 货物需求 采购人应对采购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交货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期: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交付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 付款方式:货到后支付50%货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7%,质保期(一年)后支付3%的质保金。 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附表。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表。 技术服务及培训:项目验收前提供培训 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项目供货后,中标单位向招标公司递交申请,招标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附表:采购清单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材质1幼儿桌子规格:120*60*5554张实木2幼儿椅子规格:290*260*530270把实木3书架规格:100*35*959个实木4鞋柜规格:120*25*3027个实木5衣帽柜规格:120*40*1209个实木6幼儿床规格:推拉床270张实木7水杯毛巾架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9个实木8区域柜与儿童身高相适宜72个实木9书写板立式移动10个10教师桌椅规格:优质三聚氰胺1200*600*75010套11文件柜90*50*18516个12教具室陈列柜90*50*1854个13教具制作台1000*450*20004个14卫生室诊查桌椅规格:详见招标文件1套15药品器械柜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2个16小型玩具运动类、建构类、益智类、科学类9套17电钢琴规格:立式88健9台18洗衣机规格:滚筒 十公斤 烘干功能1台21多功能厅合唱台1组22会议室会议桌椅8m*2.4m(椭圆形)1套23大型玩具1个24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 15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25四门高身储物柜产品尺寸:1200*500*1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台26四层平板层架 (异型)产品尺寸: 8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27双门热风推车式消毒柜产品尺寸:1310*610*182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双层保温结构,板厚1.0mm,最高温度可达150度,自动烘干,配有6″功率10KW,电压380V1台28送餐车产品尺寸:双层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脚通为Φ38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下水器,脚横撑为Φ25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板加强筋1.0mm,配不锈钢子弹脚4个2台29单通拉门工作台产品尺寸:1800*800*8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及加强筋,其他采用1.0mm不锈钢板,吊轨式滑道。无噪音。门外1.2不锈钢板,内板1.0,支撑采用不锈钢50mm调节脚1台30三眼水池产品尺寸:1800*700*8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脚通为Φ38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下水器,脚横撑为Φ25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板加强筋1.0mm,配不锈钢子弹脚4个1台31电烤箱双层四盘 工程款1台32豪华工程款电饼铛产品尺寸:800*700*800 电控版,落地.耗能方式:电功率:4.5KW/380V三相规格1台3324层电热蒸饭柜产品尺寸:1410*600*145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双层保温结构,板厚1.0mm,外壳板厚1.0mm配优质不锈钢电热管,备有两个门可单独使用,耗能方式:电气两用,功率:12KWX2/380V三相规格1台34单通拉门工作台产品尺寸:1100*700*8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及加强筋,其他采用1.0mm不锈钢板,吊轨式滑道。无噪音。门外1.2不锈钢板,内板1.0,支撑采用不锈钢50mm调节脚1台35双动双速立式和面机20型采用不锈钢内、外壳,功率:220v/1.5kw。1台36单眼水池产品尺寸:700*7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脚通为Φ38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下水器,脚横撑为Φ25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板加强筋1.0mm,配不锈钢子弹脚4个1台37双层工作台产品尺寸:1400*7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1.0mm,1.0mmU不锈钢槽加固,底层框架板厚1.0mm,格板厚1.0mmm,以38mm不锈钢管为支角,配备可调子弹脚。1台38留样柜单门1台39粤式带电子打火单眼大锅灶 (整体一条线)产品尺寸:105 0*1100*115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面厚度1.0mm,围板厚1.0mm,以4#角钢为骨架,选用2.0mm厚冷轧板B06为衬板,内膛用3.0mm厚钢板配特级耐火砖,Φ51mm不锈钢管为支角及可调子弹角,并备有上水水龙头及去水装置,采用优质防泄漏阀门;1台40调料台 (整体一条线)产品尺寸:400*1100*115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台面钢SUS304厚度1.0mm,围板厚1.0mm,1台41粤式双炒单温炒灶 (整体一条线)产品尺寸:1800*1100*115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台面厚度1.0mm,围板厚1.0mm,以4#角钢为骨架,选用2.0mm厚冷轧板为衬板,内膛用3.0mm厚钢板配特级耐火砖,Φ51mm不锈钢管为支角及可调子弹角,并备有上水水龙头及去水装置,采用优质防泄漏阀门;1台42双层工作台产品尺寸:800*11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1.0mm,1.0mmU不锈钢槽加固,底层框架板厚1.0mm,格板厚1.0mmm,以38mm不锈钢管为支角,配备可调子弹脚。1台43单通拉门工作台产品尺寸:1500*8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及加强筋,其他采用1.0mm不锈钢板,吊轨式滑道。无噪音。门外1.2不锈钢板,内板1.0,支撑采用不锈钢50mm调节脚2台44双层工作台产品尺寸:1500*800*8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面板厚1.0mm,1.0mmU不锈钢槽加固,底层框架板厚1.0mm,格板厚1.0mmm,以38mm不锈钢管为支角,配备可调子弹脚。2台45四门高身雪柜产品尺寸:1220*715*1895 双机双温电量:1KW/1PH/220V 冷冻温度0℃~-15℃ 采用优质不锈201板材,工程款.说明:不锈钢外壳内胆,自动回归门,聚甲醛保温层。电子数字温控1台46墙壁刀具消毒柜1台47土豆去皮机白钢款350型1台48双眼水池产品尺寸:1200*6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脚通为Φ38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下水器,脚横撑为Φ25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板加强筋1.0mm,配不锈钢子弹脚4个2台49墙壁吊架产品尺寸: 1200*35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2台50米面架产品尺寸: 1200*500*5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板材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厚1.0mm。2台51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 12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52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 15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53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 12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2台54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2000*4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55白钢油烟排风烟罩3300*1200*500(主食) 4300*1200*500(副食)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9.12平方米56白钢排风 排烟管道600*400(室内)22 不锈钢SUS30422平方米57镀锌板排风 排烟管道600*400(主食)40 600*400(室外)5898平方米58白钢新风 排烟管道不锈钢SUS30432平方米59新风风球白钢16CM16个60低空油烟净化机净化率90%以上流量2万流量1台61低静音排风风机低噪音双层7.5KW/380V1台62风机变频器1台63新风风机1台64主食排风机1台65排风、新风安装配件及风机支架胶、吊链、钉1套 第四章 评标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 开标及评标”、“七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2、符合性审查 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3、样品及演示 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 ★4、同一品牌产品 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 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 ★5、比较及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 10% (6-1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 / (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 /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 / (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 / (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 ★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 三、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投标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3开标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4分项报价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5技术规格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9投标报价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件3 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适用) (一)基本评分标准 包号01包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1、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4、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则其投标报价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按下浮10%作为评标价格。30分技术部分(40分)产品方案(15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方案科学性、直观性、合理性及全面性等内容进行评分: 较好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不含10分);较差得1-5分(不含5分); 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该项得0分。15分技术指标 的符合性 (7分)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得基本分7分。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性能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有1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7分运输方案 (5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设备运输方案,方案应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的原则,优秀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5分产品先进性、稳定性(5分)产品的技术先进性(0-2分); 2.产品的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方便(0-3分)5分 交货期、售后服务及培训(8分)(1)综合考虑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期长短、进度安排合理性及保证措施好:较好得:3分;一般得2;存在明显缺陷:0分。 (2)综合考虑售后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和培训承诺可行性进行评分:较好得:3-5分;一般得1-3分(不含3分);存在明显缺陷:0分。 8分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 (12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2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2分财务状况(2分)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分管理措施 (5分)公司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全面详细,能提供优质服务。按0-5分进行评分。5分人员配备 (6分)针对项目有专项服务小组,小组配备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及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按优秀、一般、较差三挡进行自主赋分。6分其他(5分)根据投标文件装订规范、文字清晰、所提供资料详细、准确,投标文件格式化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在0-5分范围内打分。5分合 计100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 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4.合同金额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 5.付款 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验收 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包装要求 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9.伴随服务 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期 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质量保证 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13.违约责任 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4.不可抗力 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争端的解决 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招标文件; 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20.5中标通知书; 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七、验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2020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采购需求:01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02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01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02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电脑、电子产品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络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成功的回执截图凭证。 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3061188联系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0429-492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0429-3061188 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020109200025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08月18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货物类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02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02 编制单位: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7381" 招标公告  PAGEREF _Toc7381 1  HYPERlink \l "_Toc9614"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PAGEREF _Toc9614 3  HYPERlink \l "_Toc6403"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PAGEREF _Toc6403 19  HYPERlink \l "_Toc17590" 第三章 货物需求  PAGEREF _Toc17590 41  HYPERlink \l "_Toc25237" 第四章 评标方法  PAGEREF _Toc25237 42  HYPERlink \l "_Toc1958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19588 49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2020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采购需求:01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02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01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02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电脑、电子产品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9日至2020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络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成功的回执截图凭证。 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HYPERlink "mailto:liaoninglongao@163.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3061188联系确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0429-492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0429-3061188 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020109200025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8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投标人须知表 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人:杨洪志 电 话: 0429-4923342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 (否1.4.8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202510.00元 最高限价:202510.00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 6.1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无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4、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投标报价货币要求(所有投标均按人民币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13.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 号: 详见更正公告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29-3061188 6、其它:投标保证金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的要求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备注: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 (项目名称)标段保证金” ,该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18.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5人组成,共5人。 25.1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样品: 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 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7.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29.2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名31确定中标人的方式中标人数量:1名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中标人35.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6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HYPERlink "http://so.03964.com/cse/search?s=6992403128494853769&entry=1&q=%E6%8B%9B%E6%A0%87%E4%BB%A3%E7%90%86" \t "_blank"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 支付时间: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39.3质疑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0429-3061188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3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二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款。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款。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款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款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7若投标人须知表1.3.7款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款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款。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款。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投标人须知表4款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6.1 HYPERlink \l "_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表6.1款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 HYPERlink "https://www.baidu.com/s?wd=%E6%8A%95%E6%A0%87%E6%8A%A5%E4%BB%B7&tn=44039180_cpr&fenlei=mv6quAkxTZn0IZRqIHckPjm4nH00T1dWuyfdP1u9uyPBrjKhmvDv0ZwV5Hcvrjm3rH6sPfKWUMw85HfYnjn4nH6sgvPsT6KdThsqpZwYTjCEQLGCpyw9Uz4Bmy-bIi4WUvYETgN-TLwGUv3EPj63P1RkPH6Y" \t "_blank" 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 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货物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范围 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表10.3款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款“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0.4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 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款。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款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2投标价格(单价及总价)应为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12.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6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款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款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款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款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4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 (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投标截止 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接收单位接收人签字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六 开标及评标 ★20.开标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款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款。 ★22.资格审查 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 评标方法规定执行。 25样品及演示 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款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款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 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款。 ★26.投标无效 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7.比较与评价 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款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须提供),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7.4 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7.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 ★28.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款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30.保密原则 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七 确定中标 31.确定中标人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2.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3.中标通知书 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4.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履约保证金 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款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6.采购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款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7.廉洁自律规定 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8.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9.质疑与接收 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款。 40.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内容格式1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12投标文件的封皮23投标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投标函9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开标一览表104分项报价表115技术规格偏离表1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14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15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164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17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重要提示: 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 (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格式1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格式2 投标文件的封皮 投 标 文 件 所投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格式3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格式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投标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其他事项: 。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账号: 日 期: 格式10 开标一览表 包号: 报价单位: 货物名称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备注小写: 大写: 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1 分项报价表 包号: 报价单位: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 注: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2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招标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材料★按采购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2★交货/交付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后支付50%货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7%,质保期(一年)后支付3%的质保金。4★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程序:项目供货后,中标单位向招标公司递交申请,招标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量保证期:一年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一年7★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8★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9★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项目验收前提供培训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要求: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4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5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字): 日期: (以上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投标人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 格式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制造的,不须填写此表格) 注: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7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作为 单位的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次投标提供的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3……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3……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投标的以上伴随产品为我单位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第三章 货物需求 采购人应对采购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交货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期: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交付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 付款方式:货到后支付50%货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7%,质保期(一年)后支付3%的质保金。 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附表。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表。 技术服务及培训:项目验收前提供培训 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项目供货后,中标单位向招标公司递交申请,招标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附表:采购清单 序号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1电子 白板 设备投影机 一、基本技术参数要求: 指标:技术规格及功能 显示技术:DLP 短焦投影技术:投射80寸画面的投射距离(镜头至画面距离cm)≤80cm 亮度:≥3200流明[根据ISO21118标准] 对比度:≥13000:1 标准分辨率:1024×768 重量:≤3.2 KG 待机功率:≤0.5 W 灯泡功率:≤220 W 整机功率:≤318W 噪音:≤ 36DB/33DB(节能模式) 接口要求:VGA输入× 1、MINI USB × 1、S-VIDEO × 1、composite VIDEO × 1 Audio in ×1、Audio out ×1、RS-232C接口×1、HDMI × 1 视频兼容格式:支持3D立体投射 功能:全密闭色轮设计、自动开关机、信号源锁定、自定义开机密码保护、USB控制、*滤网更换提醒、*内置测试图案、*安全定时、*睡眠定时 、滤网更换提醒、支持快速关机、梯形修正功能、快速恢复与ECO+模式、支持1080P模式、自定义开机画面、 菜单锁定功能、边缘遮盖功能、图像水平垂直调整、*按键锁定以及遥控器锁定功能、具有高海拔模式9套电脑 显示器基本参数 产品类型 商用电脑+19.5显示器 操作系统 预装Windows 10 64bit(64位简体中文版) 主板芯片组Intel B250 处理器 CPU频率 3.9GHz 总线规格 DMI3 8GT/s 缓存L3 3MB 核心架构 Kaby Lake 核心/线程数 双核心/四线程 制程工艺 14nm 存储设备 内存容量 4GB 内存类型 DDR4 2400MHz 硬盘容量 1000GB 硬盘描述 7200转 光驱类型 DVD刻录机 显卡/声卡 显卡类型 独立显卡2G显存 网络通信 有线网卡 1000Mbps以太网卡 I/O接口 数据接口 2×USB2.0,6×USB3.0 音频接口 耳机输出接口,麦克风输入接口 视频接口 VGA,HDMI 网络接口 RJ45(网络接口) 其它接口 电源接口 其它参数 电源 180W电源适配器 机箱类型 立式 机箱颜色 黑色 机箱尺寸 366×145×292.7mm 键鼠特性 有线鼠标,有线键盘 PC电脑附件 包装清单 主机 x1 保修卡 x1 说明书 x1 驱动光盘 x1 数据线 x1 电源 x1 保修信息 保修政策 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9台幼教白板硬件要求: 一、硬件部分 1.整机边框安全设计,防磕碰 2.边框对角线尺寸≥83英寸;有效书写尺寸≥76英寸 3.显示比例:4:3 4.触摸分辨率:≥32767×32767 5.书写技术:红外线感应技术,支持不少于10点触控、10笔同时书写 6.双侧具有屏幕书写、多任务、屏幕键盘、桌面、关闭窗口、触控开关中文标识物理快捷键 7.双侧具有触控开关物理快捷键,有效防止学生、教师误操作 8.板面材质:哑白不反光,色泽均匀 9. 可支持智能控制模块,通过白板边框上的物理按键控制投影机开关机及信号的切换 10. 边框颜色:橙色边框,符合幼儿教学特色 二、软件应用 1. 专为幼教开发的交互式教学软件,界面卡通,符合幼儿教学特点,菜单功能按钮和图标的各级菜单均配备明确中文标识; 2. 集合常用教学功能:将白板、聚光灯、放大镜、截屏、批注、多屏互动等常用教学功能集合一体,可在任意界面快速切换应用; 3. 批注功能:软件无需手动开启,常驻桌面,最小化状态不影响展示,可快捷在windows各种文件窗口上书写,支持调节笔迹颜色、粗细。 4. 自定义常用功能:支持用户设置常用应用至快捷菜单; 5.擦除功能:支持点擦除、手势擦除、清页,撤销。 6. 白板软件功能: 文本编辑功能,支持文本输入并可快速设置字体、大小、颜色、粗体、斜体、下划线、删除线、上标、下标、项目符号等文本输入; 软件具有水平和垂直的对齐虚线,当移动对象素材时,对齐虚线提示是否对齐,便于课件制作; 音、视频文件导入到软件中进行播放,可设置循环播放、跨页面播放。视频文件可一键全屏播放,支持动态截图,截取图片自动生成图片索引栏; 提供不少于30种常用图形,包括线段、圆、三角形、四边形、多边形、对话框、单双箭头、大中括号、加减乘除等,所有图形均可填充颜色、修改边框颜色粗细以及设置图形透明度; 具有页面切换特效,包括缩放、揭开、切出、淡出、推进、覆盖等多种特殊效果; 对象特效设置:可对页面对象设置多种进入、退出时的特殊效果,如百叶窗、淡入、缩放、浮现、飞入、旋转、劈裂、弹跳等效果,支持设置触发源,支持调整特效顺序、特效时间设置、特效预览、特效删除;支持教学软件页面中的图片、文字等任何对象可在页面中可实现路径轨迹设置、播放和重播; 思维导图:提供多种思维导图模板如逻辑图、鱼骨图、组织结构图,可轻松增删或拖拽编辑内容、节点,并支持在节点上插入图片、音频、视频、文档等附件、及网页链接、课件页面、聚光灯等; 提供多种教学工具:至少包含古诗词、汉字、成语词典、汉字等内容。提供3755个国标一级汉字,包括汉字的笔顺演示和指定分解笔画演示;支持英文手写识别和自动换行;提供电子琴、架子鼓、吉他、排笛、大提琴等多种动态教具; 书写工具:至少提供硬笔、智能笔、激光笔、粉笔、手势笔等不少于10种板书工具。通过智能笔可识别平面图形;通过手势笔可实现书写、擦除、前后翻页,聚光灯,放大镜等功能。 7. 多屏互动工具: 局域网环境下支持手机、pad移动端与PC端通过智能搜索或扫描二维码方式连接; 可实现影像上传功能:可同时上传多张照片进行同屏对比,双向批注; 可实现投屏功能:手机画面上传至PC端;PC端电脑画面同步至手机,可实现手机实时控制、随时批注PC端电脑桌面; 可实现播放课件功能:支持播放电脑桌面的ppt课件; 可实现手机直播:同步手机摄像头直播画面至PC端; 可实现u盘文件直读功能; 可实现一键切换电脑窗口文件功能; 可实现触摸板功能:手机可模拟鼠标操作PC端画面; 可实现电脑管理功能:手机可远程操作PC端电脑关闭或重启; 8.截屏工具:点击一键截屏,可将当前画面截图保存至特定路径下,方便及时存储屏幕重要内容,支持浏览截图文件。 9. 展台软件: 支持通过手势实现图像旋转、放大、缩小、移动、全屏等操作; 具有点击方式进行实时画面及图片的同屏对比功能,且支持本地图片导入功能; 支持展台画面实时批注,预设多种笔划粗细及颜色供选择,且支持对展台画面联同批注内容进行同步缩放、移动; 同屏对比支持多图联动缩放和单图缩放两种模式,并支持六张图片同屏对比; 索引栏支持左右位置互换,方便教学使用;且实时画面始终置于索引栏顶部,可随时调用; 具有图片、课件、文档、试卷等保存功能,方便用户留档备存。 10. 课堂评价系统 支持老师对全班或单个学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撤回。 支持管理者查看所有班级学生的评价得分。 支持随机抽选学生进行评价。 支持桌面显示光荣榜,可显示班级学生的本日、本周的排名情况,可设置隐藏。 支持教师通过PC客户端、安卓手机端、苹果手机端登录使用。支持家长通过安卓手机端、苹果手机端端查看学生表现。 11.聚光灯工具:遮住显示画面的一部分,突出重点,方便教学。 12.放大镜工具:可以局部放大任何窗口的画面内容,方便教学。 13.时钟工具:可同步显示标准时间,支持倒计时、秒表功能,方便教学。 14.PPT演示助手: PPT全屏播放时可自动开启工具菜单,提供PPT课件的播放控制(如前后翻页)功能、聚光灯、放大镜、草稿纸工具和书写批注等功能,支持生成二维码,快速分享课件。9套2 办公电脑基本参数 产品类型 商用电脑+21.5显示器 操作系统 预装Windows 10 64bit(64位简体中文版) 主板芯片组Intel B250 处理器 CPU频率 3.9GHz 总线规格 DMI3 8GT/s 缓存L3 3MB 核心架构 Kaby Lake 核心/线程数 双核心/四线程 制程工艺 14nm 存储设备 内存容量 4GB 内存类型 DDR4 2400MHz 硬盘容量 1000GB 硬盘描述 7200转 光驱类型 DVD刻录机 显卡/声卡 显卡类型 独立显卡2G显存 网络通信 有线网卡 1000Mbps以太网卡 I/O接口 数据接口 2×USB2.0,6×USB3.0 音频接口 耳机输出接口,麦克风输入接口 视频接口 VGA,HDMI 网络接口 RJ45(网络接口) 其它接口 电源接口 其它参数 电源 180W电源适配器 机箱类型 立式 机箱颜色 黑色 机箱尺寸 366×145×292.7mm 键鼠特性 有线鼠标,有线键盘 PC电脑附件 包装清单 主机 x1 保修卡 x1 说明书 x1 驱动光盘 x1 数据线 x1 电源 x1 保修信息 保修政策 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10台3 扫描打印一体机基础信息 产品定位 多功能商用一体机 产品类型 黑白激光多功能一体机 涵盖功能 打印/复印/扫描/传真 最大处理幅面 A4 耗材类型 鼓粉分离 耗材容量 硒鼓LD2451:12000页,墨粉LT2451:1500页,LT2451H:2600页;随机硒鼓:12000页,随机墨粉:2600页 双面功能 自动 移动打印 Airprint打印 打印功能 黑白打印速度 30ppm 打印分辨率 HQ1200,600×600dpi 首页打印时间 <8.5秒 打印语言 GDI 打印其它性能 支持支票打印,海报打印,多合一打印,页眉页脚打印,省墨打印,墨粉浓度调整,打印工场 复印功能 复印速度 30cpm 复印分辨率 600×600dpi 首页复印时间 <10秒 证卡复印 一键身份证双面复印,一键票证复印 扫描功能 扫描控制器 标准配置 扫描类型 平板+馈纸式 扫描元件 彩色CIS 光学分辨率 600×2400dpi 最大分辨率 19200×19200dpi 传真功能 传真控制器 标准配置 调制解调器速度 33.6kbps PC-FAX PC-FAX发送和接收双向 传真内存 400页 电话手柄 标配 介质规格 介质类型 普通纸,厚纸,铜版纸,再生纸,信封,纸标签 介质尺寸 A4,Letter,B5(ISO/JIS),A5,A5(长边),B6(ISO),A6,Executive,16K 介质重量 标配:60-105g/㎡,手动纸盘:60-163g/㎡ 供纸盒容量 标配:250页,手动纸盘:1页 输出容量 标配:100页 自动供纸器 支持,可进纸35页 其它参数 显示屏 10字符双行中文液晶显示屏 处理器 266MHz 内存 标配:32MB,最大:32MB 系统平台 Windows XP家庭版/XP专业版/XP专业版 x64版本/Server 2003(仅限网络)/Server 2003 x64版本(仅限网络)/Vista/Server 2008(仅限网络)/Server 2008 R2(仅限网络)/7/8/8.1/Server 2012(仅限网络)/Server 2012 R2(仅限网络);Mac OS X v10.7.5,10.8.x,10.9.x(仅);CUPS,LPD/LPRng(x86/x64环境)纠错 接口类型 USB2.0,电话扩展接口 产品尺寸 481×398.5×316.5mm 产品重量 11.8kg 其它特点 认证信息:CCC,PTT,节能认证,环境认证,能效标识1台4 彩色打印机基本参数 产品类型 彩色激光打印机 产品定位 商用高效 最大打印幅面 A4 最高分辨率 600×600dpi 黑白打印速度 27ppm 彩色打印速度 27ppm 处理器 1200MHz 内存 标配:256MB NAND闪存,128MB DRAM 双面打印 自动 网络功能 支持有线网络打印 无线功能 打印性能 首页打印时间 黑白:9秒,彩色:9.9秒 打印语言 PCL5c,PCL6,Postscript3级仿真,PDF,URF、PCLm,Native Office,PWG Raster 月打印负荷 50000页 接口类型 USB2.0 10base-T/100base-TX(RJ-45网络接口) 介质规格 介质类型 纸张(证券纸,宣传册纸,彩纸,光面纸,信头纸,相纸,普通纸,预打印纸,预穿孔纸,再生纸,糙纸),明信片,标签,信封 介质尺寸 纸盒1、2:A4,A5,A6,B5(JIS),B6,16K(195x270mm,184x260mm,197x273mm),10x15cm,明信片(JIS单面,JIS双面),信封(DL,ISO C5,ISO B5) 介质重量 纸盒1:60-176g/㎡(使用明信片和惠普彩色激光光面相纸高达220g/㎡) 纸盒2/可选纸盒3:60-163g/㎡(使用明信片高达176g/㎡) 进纸盒容量 标配:250页,多功能进纸器:50页 出纸盒容量 标配:150页 其它参数 显示屏 双行背光式LED图形显示屏 产品尺寸 412×469×295mm(最小尺寸) 412×649×340mm(最大尺寸) 产品重量 18.9kg,22kg(包装重量) 附件 包装清单 主机 x1 体验碳粉硒鼓 x4 盒内文档(硬件安装指南) x1 保修卡 x1 软件驱动程序光盘和文档光盘 x1 电源线 x1 USB连接线 x1 保修政策 全国联保,享受三包服务1台5塑封机最大塑封尺寸 320mm 原稿送入速度 ≥560mm/min 尺寸 580×320×360mm 重量(kg) 81台6 饮水机储藏箱容量:12L 内胆材质:304不锈钢食品级 制热量L/h:>90 ℃ 5L/h 额定频率(hz):50Hz 额定电压(v):220V 加热功率(w):460W 产品净重(kg):4.0 产品尺寸(mm):270*295*900 包装尺寸(mm):325*320*9309台7 紫外线消毒灯额定电压:220V 灯客寿命:8000小时 尺寸:高度44大厘米,底座直径18厘米 重量:1600克 空间:50-70平方米 功能:定时半小时、1小时、2小时消毒9台8园区广播系统/1套 第四章 评标方法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 开标及评标”、“七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二、评标原则及程序 (一)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2、符合性审查 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3、样品及演示 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 ★4、同一品牌产品 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投标人不足3家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8条第(1)款执行。 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比较及评价;报价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8条“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 ★5、比较及评价 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6、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6.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6.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 10% (6-1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 / (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 /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6.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 / (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 / (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7、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 ★8、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 三、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7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8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投标人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1投标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2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3开标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4分项报价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5技术规格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 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7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9投标报价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件3 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适用) (一)基本评分标准 包号02包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1、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4、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则其投标报价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按下浮10%作为评标价格。30分技术部分(40分)产品方案(15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方案科学性、直观性、合理性及全面性等内容进行评分: 较好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不含10分);较差得1-5分(不含5分); 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该项得0分。15分技术指标 的符合性 (7分)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得基本分7分。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性能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有1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7分运输方案 (5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设备运输方案,方案应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的原则,优秀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5分产品先进性、稳定性(5分)产品的技术先进性(0-2分); 2.产品的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方便(0-3分)5分 交货期、售后服务及培训(8分)(1)综合考虑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期长短、进度安排合理性及保证措施好:较好得:3分;一般得2;存在明显缺陷:0分。 (2)综合考虑售后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和培训承诺可行性进行评分:较好得:3-5分;一般得1-3分(不含3分);存在明显缺陷:0分。 8分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 (12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2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2分财务状况(2分)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分管理措施 (5分)公司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全面详细,能提供优质服务。按0-5分进行评分。5分人员配备 (6分)针对项目有专项服务小组,小组配备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及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按优秀、一般、较差三挡进行自主赋分。6分其他(5分)根据投标文件装订规范、文字清晰、所提供资料详细、准确,投标文件格式化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在0-5分范围内打分。5分合 计100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人。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 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4.合同金额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 5.付款 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验收 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包装要求 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9.伴随服务 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期 10.1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0.2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质量保证 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 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13.违约责任 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4.不可抗力 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争端的解决 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招标文件; 20.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20.5中标通知书; 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 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中标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七、验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采购需求:01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02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01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02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电脑、电子产品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络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成功的回执截图凭证。 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3061188联系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0429-492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0429-3061188 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020109200025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3日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货物类竞争性磋商 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01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01 编制单位: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6931 采购公告  PAGEREF _Toc6931 1  HYPERlink \l _Toc3052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3052 3  HYPERlink \l _Toc25556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PAGEREF _Toc25556 19  HYPERlink \l _Toc18158 第三章 货物需求  PAGEREF _Toc18158 41  HYPERlink \l _Toc24220 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PAGEREF _Toc24220 42  HYPERlink \l _Toc4177 第五章 评审办法  PAGEREF _Toc4177 43  HYPERlink \l _Toc765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7654 49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JS020-CG010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最高限价:01包:人民币638019.00元;02包:人民币202510.00元。 采购需求:01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及教学设备采购;02包: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电子教学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01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厨房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02包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须含电脑、电子产品等相关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4日至2020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网络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0年08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链接 http://www.hldggzyjyzx.com.cn/,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企业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使用电子邮箱递交以下电子材料:1、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及法人章);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5、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成功的回执截图凭证。 方式:受疫情影响,采购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HYPERlink "mailto:liaoninglongao@163.com" 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0429-3061188联系确认。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方式:0429-49233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方式: 0429-3061188 邮箱地址:hldjs2020@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葫芦岛市分行龙湾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715020109200025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 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3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一 供应商须知表 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葫芦岛市南票区教育局 地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联系人:杨洪志 电 话: 0429-4923342 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0429-3061188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3.5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1.3.7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是 (否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638019.00元 最高限价:638019.00元4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其他: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不组织 (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0.3核心产品无11.3样品或演示(不需要提供样品 (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 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 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 (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所有响应文件中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 (其它: 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元 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其他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葫芦岛市政务服务中心 开 户 行:葫芦岛银行东城支行 账 号: 详见澄清文件 4、保证金退还方式:电汇 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429-3061188 6、其它:应答保证金应在应答截止时间前,按采购的要求以对公账户电汇方式递交应答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应答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应答保证金将被拒绝。备注: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 (项目名称)标段保证金” ,该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内。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1份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0人,评审专家3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 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 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 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 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HYPERlink "http://so.03964.com/cse/search?s=6992403128494853769&entry=1&q=%E6%8B%9B%E6%A0%87%E4%BB%A3%E7%90%86" \t "_blank"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支付形式:现金或电汇 支付时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联系单位:葫芦岛嘉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0429-3061188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注:表格中“(”项或“■”项为被选中项。 二 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 ★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响应进口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但不限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响应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3.7若供应商须知表1.3.7条中写明采购的产品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 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 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 ★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3.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计量单位 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 6.1HYPERlink \l "_踏勘现场"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HYPERlink \l "_踏勘现场"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HYPERlink "https://www.baidu.com/s?wd=%E6%8A%95%E6%A0%87%E6%8A%A5%E4%BB%B7&tn=44039180_cpr&fenlei=mv6quAkxTZn0IZRqIHckPjm4nH00T1dWuyfdP1u9uyPBrjKhmvDv0ZwV5Hcvrjm3rH6sPfKWUMw85HfYnjn4nH6sgvPsT6KdThsqpZwYTjCEQLGCpyw9Uz4Bmy-bIi4WUvYETgN-TLwGUv3EPj63P1RkPH6Y" \t "_blank"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适用法律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三 采购文件 8.采购文件构成 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采购公告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三章 货物需求 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五章 评审办法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响应范围 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 ★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货物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0.3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表10.3条中载明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时,只能设一个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第五章“评审办法”第4条“同一品牌产品”规定处理。 10.4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响应文件构成 ★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 ★12.响应报价 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2报价(单价及总价)应为响应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交货价)、购买货物和伴随服务需缴纳的所有税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调试费、检验费、技术服务费和培训费等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12.3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2.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2.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6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3.磋商保证金 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 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 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 13.5.4 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 13.6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4.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5.响应有效期 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 ★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 (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2)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7.3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18.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表18.1条中规定的地点。 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9.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9.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或撤回响应文件,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响应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19.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除需提交最后报价外,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9.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进行磋商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六 磋商及评审 ★20.磋商会议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 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 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1.组建磋商小组 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 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 ★22.资格审查 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23.符合性审查 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样品及演示 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 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 评审办法规定执行。 ★26.磋商 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 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7.最后报价 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8.响应无效 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 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 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 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8.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 29.比较与评价 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9.2 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9.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29.5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 评审办法。 ★30.终止本次磋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 第五章 评审方法。 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 ★32.保密原则 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七 确定成交 3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 ★34.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35.成交通知书 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6.签订合同 36.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6.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7.履约保证金 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39.廉洁自律规定 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 40.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41.质疑与接收 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 42.履约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9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报价一览表104分项报价表115技术规格偏离表126商务条款偏离表13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4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进口产品的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适用)15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164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17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重要提示: 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 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 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 格式1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所响应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格式2 响应文件的封皮 响 应 文 件 所响应包号:第 包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格式3 目 录 一、资格证明材料 …… 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 三、其它材料 …… 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4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现任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电话: 现委托 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 传 真: 电 话: 日 期: 格式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响应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 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 (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 (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 (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帐号: 日 期: 格式10 报价一览表 包号: 报价单位: 货物名称响应总价磋商保证金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备注小写: 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 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分项报价表的总价相一致。 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1 分项报价表 包号: 报价单位: 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规格数量原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 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2 技术规格偏离表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是否为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时适用):采购文件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 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按采购需求填写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3 商务条款偏离表 包号: 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交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2★交货/交付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后支付50%货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7%,质保期(一年)后支付3%的质保金。4★验收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验收程序:项目供货后,中标单位向招标公司递交申请,招标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5★质量保证期:一年6★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一年7★热线支持: 现场支持:(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8★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9★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项目验收前提供培训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 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 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 “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 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格式14 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15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供应商地址)的(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响应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响应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响应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供应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供应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供应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字): 日 期: (以上格式仅供参考,供应商就以上内容自拟格式,但必须体现出制造商名称及地址、被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授权事项中要求明确体现出制造商同意对供应商提供其制造的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内容) 格式1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响应产品非供应商生产制造的,不须填写此表格) 注: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7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作为 单位的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单位)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3……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供应商所响应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 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格式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号品 名数量规格 型号生产 厂家备注123……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注:1、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2、仅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未提供服务所伴随产品的,此表格可不填写。 3、如为本项目提供本单位伴随产品的,请填写此表格。 4、如为本项目提供的伴随产品是其他单位生产的,无需填写此表格,但需生产单位按此格式出具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第三章 货物需求 采购人应对采购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交货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期:签订合同15日内完成供货;交付地点:葫芦岛市南票区中心幼儿园。 付款方式:货到后支付50%货款,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97%,质保期(一年)后支付3%的质保金。 货物名称、数量、货物用途、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附表。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详见附表。 技术服务及培训:项目验收前提供培训 验收标准及方法:验收达到合格标准,项目供货后,中标单位向招标公司递交申请,招标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文件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质量达到合格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附表:采购清单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材质1幼儿桌子规格:120*60*5554张实木2幼儿椅子规格:290*260*530270把实木3书架规格:100*35*959个实木4鞋柜规格:120*25*3027个实木5衣帽柜规格:120*40*1209个实木6幼儿床规格:推拉床270张实木7水杯毛巾架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9个实木8区域柜与儿童身高相适宜72个实木9书写板立式移动10个10教师桌椅规格:优质三聚氰胺1200*600*75010套11文件柜90*50*18516个12教具室陈列柜90*50*1854个13教具制作台1000*450*20004个14卫生室诊查桌椅规格:详见招标文件1套15药品器械柜规格: 详见招标文件2个16小型玩具运动类、建构类、益智类、科学类9套17电钢琴规格:立式88健9台18洗衣机规格:滚筒 十公斤 烘干功能1台21多功能厅合唱台1组22会议室会议桌椅8m*2.4m(椭圆形)1套23大型玩具1个24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 15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25四门高身储物柜产品尺寸:1200*500*1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台26四层平板层架 (异型)产品尺寸: 8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27双门热风推车式消毒柜产品尺寸:1310*610*182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双层保温结构,板厚1.0mm,最高温度可达150度,自动烘干,配有6″功率10KW,电压380V1台28送餐车产品尺寸:双层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脚通为Φ38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下水器,脚横撑为Φ25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板加强筋1.0mm,配不锈钢子弹脚4个2台29单通拉门工作台产品尺寸:1800*800*8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及加强筋,其他采用1.0mm不锈钢板,吊轨式滑道。无噪音。门外1.2不锈钢板,内板1.0,支撑采用不锈钢50mm调节脚1台30三眼水池产品尺寸:1800*700*8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脚通为Φ38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下水器,脚横撑为Φ25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板加强筋1.0mm,配不锈钢子弹脚4个1台31电烤箱双层四盘 工程款1台32豪华工程款电饼铛产品尺寸:800*700*800 电控版,落地.耗能方式:电功率:4.5KW/380V三相规格1台3324层电热蒸饭柜产品尺寸:1410*600*145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双层保温结构,板厚1.0mm,外壳板厚1.0mm配优质不锈钢电热管,备有两个门可单独使用,耗能方式:电气两用,功率:12KWX2/380V三相规格1台34单通拉门工作台产品尺寸:1100*700*8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及加强筋,其他采用1.0mm不锈钢板,吊轨式滑道。无噪音。门外1.2不锈钢板,内板1.0,支撑采用不锈钢50mm调节脚1台35双动双速立式和面机20型采用不锈钢内、外壳,功率:220v/1.5kw。1台36单眼水池产品尺寸:700*7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脚通为Φ38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下水器,脚横撑为Φ25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板加强筋1.0mm,配不锈钢子弹脚4个1台37双层工作台产品尺寸:1400*7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1.0mm,1.0mmU不锈钢槽加固,底层框架板厚1.0mm,格板厚1.0mmm,以38mm不锈钢管为支角,配备可调子弹脚。1台38留样柜单门1台39粤式带电子打火单眼大锅灶 (整体一条线)产品尺寸:105 0*1100*115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面厚度1.0mm,围板厚1.0mm,以4#角钢为骨架,选用2.0mm厚冷轧板B06为衬板,内膛用3.0mm厚钢板配特级耐火砖,Φ51mm不锈钢管为支角及可调子弹角,并备有上水水龙头及去水装置,采用优质防泄漏阀门;1台40调料台 (整体一条线)产品尺寸:400*1100*1150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台面钢SUS304厚度1.0mm,围板厚1.0mm,1台41粤式双炒单温炒灶 (整体一条线)产品尺寸:1800*1100*115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台面厚度1.0mm,围板厚1.0mm,以4#角钢为骨架,选用2.0mm厚冷轧板为衬板,内膛用3.0mm厚钢板配特级耐火砖,Φ51mm不锈钢管为支角及可调子弹角,并备有上水水龙头及去水装置,采用优质防泄漏阀门;1台42双层工作台产品尺寸:800*11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1.0mm,1.0mmU不锈钢槽加固,底层框架板厚1.0mm,格板厚1.0mmm,以38mm不锈钢管为支角,配备可调子弹脚。1台43单通拉门工作台产品尺寸:1500*8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及加强筋,其他采用1.0mm不锈钢板,吊轨式滑道。无噪音。门外1.2不锈钢板,内板1.0,支撑采用不锈钢50mm调节脚2台44双层工作台产品尺寸:1500*800*8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面板厚1.0mm,1.0mmU不锈钢槽加固,底层框架板厚1.0mm,格板厚1.0mmm,以38mm不锈钢管为支角,配备可调子弹脚。2台45四门高身雪柜产品尺寸:1220*715*1895 双机双温电量:1KW/1PH/220V 冷冻温度0℃~-15℃ 采用优质不锈201板材,工程款.说明:不锈钢外壳内胆,自动回归门,聚甲醛保温层。电子数字温控1台46墙壁刀具消毒柜1台47土豆去皮机白钢款350型1台48双眼水池产品尺寸:1200*600*8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脚通为Φ38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下水器,脚横撑为Φ25X1.0mm不锈钢管,不锈钢板加强筋1.0mm,配不锈钢子弹脚4个2台49墙壁吊架产品尺寸: 1200*35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2台50米面架产品尺寸: 1200*500*5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板材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厚1.0mm。2台51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 12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52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 15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53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 1200*5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2台54四层平板层架产品尺寸:2000*400*1600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面板厚度1.0mm,台脚采用直径38*1.2mm不锈钢可调子弹脚,直径38mm不锈钢管支撑,层架板厚1.0mm。1台55白钢油烟排风烟罩3300*1200*500(主食) 4300*1200*500(副食) 采用优质不锈钢SUS304板材1.0mm不锈钢板9.12平方米56白钢排风 排烟管道600*400(室内)22 不锈钢SUS30422平方米57镀锌板排风 排烟管道600*400(主食)40 600*400(室外)5898平方米58白钢新风 排烟管道不锈钢SUS30432平方米59新风风球白钢16CM16个60低空油烟净化机净化率90%以上流量2万流量1台61低静音排风风机低噪音双层7.5KW/380V1台62风机变频器1台63新风风机1台64主食排风机1台65排风、新风安装配件及风机支架胶、吊链、钉1套 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1、技术要求 …… 2、服务要求 …… 3、合同草案条款 …… …… 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第五章 评审办法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 磋商及评审”、“七 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一)评审原则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二)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 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 符合性审查 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 3、样品及演示 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 ★4、同一品牌产品 4.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品牌供应商不足3家的,按照供应商须知30条第(3)款执行。 4.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按一家供应商计算。 4.3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供应商所报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本章第10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规定执行;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4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文件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本章第4.3条规定处理。 5、磋商 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 6、最后报价 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 比较及评价 7.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7.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 7.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 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货物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 (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 8、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8.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 8.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供应商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 (1)非联合体投标 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最后报价的10%(6-10%) (2)联合体投标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 / (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8.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8.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1)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 (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 (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 8.3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 / (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响应无效 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 推荐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保产品; 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 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附件1 资格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2组织机构代码证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3税务登记证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11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12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无供应商须知 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结论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件2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名称1响应函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3报价一览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4分项报价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信息完整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5技术规格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6商务条款偏离表1.按给定格式填写 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按规定签章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8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9响应报价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结论 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审查人签字: 日 期: 附件3 评分细则 (一)基本评分标准 包号01包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1、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2、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3、最终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 注:(1)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4、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则其投标报价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按下浮10%作为评标价格。30分技术部分(40分)产品方案(15分)综合考虑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方案科学性、直观性、合理性及全面性等内容进行评分: 较好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不含10分);较差得1-5分(不含5分); 未提供相关资料的该项得0分。15分技术指标 的符合性 (7分)1.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得基本分7分。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性能与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有1项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7分运输方案 (5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设备运输方案,方案应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稳定性的原则,优秀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较差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5分产品先进性、稳定性(5分)产品的技术先进性(0-2分); 2.产品的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方便(0-3分)5分 交货期、售后服务及培训(8分)(1)综合考虑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期长短、进度安排合理性及保证措施好:较好得:3分;一般得2;存在明显缺陷:0分。 (2)综合考虑售后服务承诺的完整性和培训承诺可行性进行评分:较好得:3-5分;一般得1-3分(不含3分);存在明显缺陷:0分。 8分商务部分(30分)企业业绩 (12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多得12分,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12分财务状况(2分)提供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分管理措施 (5分)公司有健全的内部管理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内容全面详细,能提供优质服务。按0-6分进行评分。6分人员配备 (6分)针对项目有专项服务小组,小组配备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及相应的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按优秀、一般、较差三挡进行自主赋分。6分其他(5分)根据投标文件装订规范、文字清晰、所提供资料详细、准确,投标文件格式化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在0-5分范围内打分。5分合 计100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报价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1.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约定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1.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 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检验”指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1.8“验收书”指需方对供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现场检验和评估意见的文件。 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0“保修期”指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 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13“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14“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响应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3.1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3.2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以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供方应随货物同时提供的其他资料。 4.合同金额 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 5.付款 5.1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 6.验收 6.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负责验收。 6.2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 6.3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6.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6.5需方或者需方的最终用户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3.2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6.6货物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7.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7.1供方应保证其向需方提供的任何货物或其任何部分或该货物与其他货物一起使用后,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权、商业秘密权或其他任何权利。 如因上述原因,第三方向需方提起侵权诉讼,供方有义务协助需方。如因此给需方造成损失,供方同意赔付需方遭受的损失。 7.2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与质量、技术、经营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数量)有保密义务。双方应确保其人员及相关协作方承担保密义务。 7.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对第三人和需方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4本合同中涉及保密和知识产权任何条款,在合同期限内及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8.包装要求 8.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如因包装问题导致货物毁损或者品质下降,需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造成需方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8.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3包装费由供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 9.伴随服务 9.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9.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9.2.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9.2.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9.2.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9.2.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需方人员掌握全部上述技能为止。 9.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10.质量保证期 10.1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10.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1.质量保证 11.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性能。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供方应向需方承担质量保证责任,该责任不受质量保证期的限制。 11.2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1.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2.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2.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 12.2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 12.2.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12.2.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12.2.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12.2.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 12.2.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12.2.6保修期内,供方应响应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 12.2.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响应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响应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12.2.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 12.2.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 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 12.2.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 13.违约责任 13.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3.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13.1.3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13.1.4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13.1.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3.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需方有权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3.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3.3.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0.05%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13.3.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3.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4.不可抗力 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5.争端的解决 15.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5.2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 15.3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4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6.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均无效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6.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6.1.2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 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 20.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20.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20.5成交通知书; 20.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需方名称) (以下简称需方)和 (供方名称) (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 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 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5.成交通知书; 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 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 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注:存在分项产品的必须清晰列明分项产品明细,包括名称、数量、分项报价等,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 六、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七、验收要求 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第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供货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逾期供货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供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供方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并按照最终提供合格货物的日期遵照前款承担违约责任,更换一次货物后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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