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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惠安堡镇幼儿园厨卫设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 宁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宁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3
采购惠安堡镇幼儿园厨卫设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08月23日 15:3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0]-0806-02

项目编号: DFZB/NZC2020067A

项目名称: 采购惠安堡镇幼儿园厨卫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 498720.00

最高限价(如有): 49872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采购惠安堡镇幼儿园厨卫设备项目 组合家具 1 燃气大锅灶、灶拼台、蒸饭车(电热)、双炒双温灶、蒸饭车(燃气)、烟罩、强排风柜风机、温开水机、传菜电梯、厨房设备附料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9872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498720.00

合同履行期限:已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08-24 08:30:00 至 2020-08-28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方式:电子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09-14 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政府采购协会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盐池县西街
联系方式: 0953-6024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金水湾七楼703室
联系方式: 13289511132、18295315777、0951-5170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宋文英
电话: 0953-602490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贾羽
电话: 13289511132、18295315777、0951-5170333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pdf

代理机构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0-08-23

信息来源:http://www.ccgp-ningxia.gov.cn/public/NXGPPNEW/dynamic/contents/SXCGGG/ZBGG/content.jsp?id=2c9c002a73e77cc801741a3923581b1c&cid=2012&sid=1&type=101 【货物类】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采购惠安堡镇幼儿园厨卫设备项目 招标编号:DFZB/NZC2020067A 采 购 人:盐池县教育体育局(盖章) 代理机构: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0 年 08 月 - 1 -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方法………………………………………………………………32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41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池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 政府采购程序,对采购惠安堡镇幼儿园厨卫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 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采购惠安堡镇幼儿园厨卫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DFZB/NZC2020067A 三、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和简要说明及主要技术参数): 采购内容:燃气大锅灶、灶拼台、蒸饭车(电热)、双炒双温灶、蒸饭车(燃气)、烟罩、 强排风柜风机、温开水机、传菜电梯、厨房设备附料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 498720.00 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 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8 月 23 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 带报名资料到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金水湾七楼 703)报名并领取 文件,报名时需提交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 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2.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14 日下午 15:00。 3.投标开标地点:宁夏政府采购协会(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118 号中盐大厦附楼)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将在宁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池县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金水湾七楼 703 室 联系人:宋文英 联 系 人:贾羽 电 话:13895560567 电 话:13289511132、18295315777、0951-5170333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8 月 23 日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名 称: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盐池县 联系人:宋文英 电 话:13895560567 2 代理机构 名 称: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上海西路金水湾酒店 7楼 联系人:贾羽 电 话:13289511132、0951-5170333 3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惠安堡镇幼儿园厨卫设备项目 4 采购项目编号 DFZB/NZC2020067A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采购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98720.00元。投标人报价超 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 标处理 7 项目用途 / 8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9 采购内容 详见第4章 10 服务期限 供货期:1个月 服务周期:3年 11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质量要求、验 收标准 详见第四章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5 -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13 服务费用支付方 式、时间和条件 详见第五章第三条 14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13 条 15 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报名成功后,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0 年 8 月 28 日在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金水湾七楼 703)领取 16 考察现场、标前 答疑会 ?不组织 □组织,另行书面通知 17 转包与分包履约 不得转包。若分包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5条) 18 偏差 ?不允许/不允许负偏差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19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 部分 20 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提出质疑的时 间、形式 时间:自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形式:书面形式(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5条) 21 对投标人提出质 疑答复时间、形式 时间:自收到投标人质疑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形式:书面形式 22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 23 是否允许递交多 个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24 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玖仟元整 (¥9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收款单位: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公户转账 账 号:7862 0188 0000 7598 5 开 户 行: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注: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6 -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退还; 2、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供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 日内退还。 25 不予退还投标保 证金的情形 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1.3.2条 26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四套副本和一份电子文件(U盘) 27 签字盖章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8 投标文件是否分 册装订 对于投标文件,正本单独用一个牢固的封套密封,所有副本用另 一个单独的封套密封,并且在每个封套上分别显著标明“正本”或 “副本”字样。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 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注:需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电子版U盘单独包装,并标明电子版 投标文件。 30 投标文件封面 标注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及标段、 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 本”和“副本”字样 31 投标文件外层 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及标段、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投 标人名称、年月日、“正本”或“副本”字样 32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9月14日下午15:00 33 递交投标 文件地点 宁夏政府采购协会二楼 34 投标文件 是否退还 ?否 □ 退还,退还时间: 3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至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36 评标委员 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专家 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5人。 37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7 - 序号 内容 说明和要求 38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 否 39 中标人公告 媒介、期限 公告媒介:宁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40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不要求 41 投标人信用信息 查询截至时点 招标公告期限截止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 42 资格审查时是否 核验证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 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 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6.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以上证明文件,或经审验后不合 格,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43 开标现场是否 演示与述标 ? 不需要 □需要,演示与述标要求:演示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供应 商需自备演示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44 开标现场是否 提供样品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8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活动。 2.名词解释 2.1 采 购 人: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2 监督机构:盐池县财政局 2.3 采购代理机构: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 2.5 服务:是指投标人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提供的服务。 2.6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的产品。 2.7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 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2.8 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对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的企业。 2.9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 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1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指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条件的单位。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且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 (2)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3)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9 - (4)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投标; (5)有隶属关系的两个我方或有控股关系的两个我方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遵守国家、宁夏回族自治区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7)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人存在控股、关联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 (4)受到财政部门 3 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6)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合格的服务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是合法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 4.2 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不合格的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知识产权 5.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服务和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 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 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5.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 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5.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6.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0 -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招标文件用以阐明 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 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采购内容及要求; (5)政府采购合同; (6)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7)投标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但不得修改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8.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 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投标 截止时间。 8.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以便补齐。如需要询问或澄清的(除质疑外),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的,均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认为有必要召开答疑会。超过该时间收到的需要询问或澄清的内容,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1 - 8.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 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 在原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8.5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 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内容为准。 9.答疑会或现场考察(无) 10.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如发现招标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情况,以现行法律 法规为准。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2 - 三、投标人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 条内容。 注:上述资格证明材料为必备材料,缺少一项或某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在 投标文件正本中应附一套以上完整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 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1.2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并保证愿意接受由采购人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 性的调查和考证。 12.授权委托 12.1 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2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应当委托本单位正式员工为投标人代表。 13.联合体投标 13.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4.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14.1 所投产品(如涉及)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 14.2 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如涉及)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 品,需提供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清单可在中 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环境资源信息网(http://www.cern.gov.cn/)、中国 节能节水认证网(http://www.cecp.org.cn/)上查找;所投产(如涉及)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供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并加盖投标 人 公 章 。 该 清 单 可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http://www.ccgp.gov.cn/ )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网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3 - (http://www.sepa.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cn/)上查找。 14.3 投标人享受支持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如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同时享受优 先采购政策。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之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中小企业;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时,也视同小微企业;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实行优 先采购。 14.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不提 供的,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4.3.2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与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4.3.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不提供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中小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4.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不提供的或提供有瑕疵的不视为小微企业,在评审时不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5.投标人的风险 15.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任何对招标文件的 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对 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4 - 四、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16.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规定及要求编写,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 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投标服务和货物(如有)提供完整详细的技术说 明,若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不能完全响应,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 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 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6.2 真实性原则 16.2.1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16.2.2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人均有权拒绝,并取 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16.3 投标语言 16.3.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 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必要时采购人可以要求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 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6.4 计量单位 16.4.1 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 响应。 16.5 投标货币 16.5.1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5 - 16.6 投标文件形式 16.6.1 本项目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文件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6.7 备选方案 16.7.1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投标文件的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或具有附 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投标文件的组成 17.1 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资格审查文件 (2)商务文件 (3)技术文件 17.2 资格审查文件 17.3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 (3)证明投标货物(产品)的合格性(若有);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承诺及售后服务; (6)其他证明材料 17.4 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7.4.1 服务部分: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服务工作环境条件; (3)服务要求偏离表; (4)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6 - 17.4.2 货物(产品)部分,若服务项目包括提供货物(产品)的,适用本条: (1)投标货物(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2)投标货物(产品)的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和用户手册等材料; (3)投标货物(产品)工作环境条件; (4)投标货物(产品)验收清单、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清单应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 格型号和生产企业); (5)投标货物(产品)属于强制认证的,应提供强制认证复印件(比如:3C 认证)。 17.4.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8. 投标报价 18.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报价,并充分了解该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素。 18.2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祥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 价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 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费、管理费、验收费、招标代理费、利润 和税金等全部费用。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中标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和追加项目预算。 18.3 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明细报价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服务的分项价格和 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8.4 投标人每种服务和产品(如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 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8.5 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必要的书面文件予以解释和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无效投标处理。 19. 技术文件 19.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7 - 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不得出现: (1)服务部分:?负偏离 □偏离; (2)货物部分(如有):?负偏离 □偏离。 20. 商务文件 2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做出完全响应。未作出商务响应的,作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按无效投标处理。 20.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服务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售后服务的响应机制、响应时间;如涉及产品还需说明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 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并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20.3 投标人应对以下(不限于)要求作出承诺: (1)承诺给予采购人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 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 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投标人认定); (2)利于用户的售后服务承诺; (3)严格按招标文件对本项目的要求,组织、提供各项服务和产品(如涉及); (4)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将本采购项目采取转包实施的办法,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5)接受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进度、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货款支付 与结算审核等方面监督和管理; (6)其它承诺 。 20.4 证明服务和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相关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宣传彩页 等,所有证明文件,表达意思必须统一。如需投标人提供样品,证明文件的表述与投标人所提供样品必须 完全符合,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按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8 - 21.投标保证金 21.1 投标保证金数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时,应当以人民币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21.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4 条 21.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21.3.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1.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4)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违反竞投标函相关内容和条款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2.投标有效期 22.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按 无效投标处理。 2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 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 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或 撤回其投标文件。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19 - 22.3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2.4 中标人的投标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终止为止。 23.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23.1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盖章和内 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2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 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23.4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相应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 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 投标文件为准。 2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23.6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23.7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胶装分别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文件胶 装装订后,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动页,无破损、不可拆分。 23.8 电子文件制作要求,电子文件与纸质正本投标文件的内容应保持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率,采用 PDF 格式,有盖章和签字的文字页、证件等扫描文件一起编辑到 PDF 格式文件中,尤其是有盖章和签字的页 不能遗漏,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0 - 五、投标 24.投标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对采购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要 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交相应资料。若分包,应以包为单位投标,不得在其中选项投标或将其中内容再行 分解,否则投标无效。 2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5.1 开标前,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电子文件全部密封递交。 25.2 所有密封包装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文件装订、密封、装袋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缝隙处)加贴封条, 应粘贴牢固,加盖密封章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文件中指明的地址。 (3)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资格审查文件或和技术和商务文件、“在开标时启封”的字样。 (4)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6.投标文件的递交 26.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6.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6.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6.4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 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6.5 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供样品(若需要)。 26.6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7.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 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1 - 27.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本 章第 25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修 改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人已撤回的投标文件(包括纸质和电子版)。 2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7.4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 取的投标保证金。 28.投标纪律要求 28.1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恶意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2 - 六、开标 29.开标时间和地点 29.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邀请采购人、所 有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9.2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9.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9.4 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30.开标程序 30.1 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 持开标会,并按以下程序进行(但不限于): (1)宣布开标开始并致辞; (2)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公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根据投标人签到表); (4)宣布开标人、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姓名; (5)检查并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当众进 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中“开标一览表”的包号、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等内容进行宣 读并做开标记录。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举手示 意,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 场予以更正。无异议后,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及监督管理机构代表签字确认唱标内容。 (7)宣布开标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结束后,所有投标人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 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 件的必要澄清。 30.2 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是指,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3 - 况,经检查无误后,签字确认。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 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 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30.3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 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 30.4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全过程进行全程摄(录)像、文字记录,并存档备查。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4 - 七、投标人资格审查 31.资格审查小组 31.1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建资格审查小组。 31.2 资格审查小组,由采购人代表组成。 31.3 资格审查小组成立后,全体小组成员应当在签到表中签到。 32.资格审查办法 32.1 资格审查在开标结束之后评标开始之前进行。 32.2 资格审查小组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11.1 条款所 述资格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 件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2.3 投标人信用查询结果使用,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 (1)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近 3 年内受到财政部门 3 万元以上罚款行政处罚的; (5)近 3 年内受到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处罚的; (6)近 3 年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2.4 资格审查报告: 32.4.1 资格审查报告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编制,以采购代理机构名义向采购人提交,其附表《投标人 资格审查表》应当经资格审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资格审查报告在采购人盖章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 存档。 32.5 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32.6 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环节。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5 - 八、评 标 33.评标委员会 33.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采购人代 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由 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预算 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技术复杂的项目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7 人以上。 专家人选在省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33.2 评委会成员到位后,推荐一名评审专家担任评标组长,并由评标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标工作, 采购人授权的评审专家,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33.3 评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3.4 评委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34.评标原则 34.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 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审中恪守以下原则: (1)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2)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 会成员对其出具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丧失投标的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 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6 - (4)保密性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 (6)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出中 标人。 34.2 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整个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 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评标 35.1 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5.2 评委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35.3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 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标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评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 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违法违规行为;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7 - (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 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 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35.4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 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介绍应当提交书面介绍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35.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 35.5.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 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35.5.2 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8 - 九、定 标 36.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7.定标程序 37.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 3 个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得 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7.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7.3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和有关规定 确定中标人,第一名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根据 报价得分最高 确定或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 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7.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采购人“定标”复函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8.中标通知书 38.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8.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8.3 中标人应当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 38.4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现中标人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 购代理机构在取得监督管理机构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8.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29 - 十、废标或变更采购方式 39.废标的情形 39.1 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9.2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财政部门指定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40.变更采购方式 40.1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按《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方式处理: (1)投标截止后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3)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 40.2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只有 2 家时,采购人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按《政府采购非招 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74 号令)的规定与该 2 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0 - 十一、合同授予 41.履约保证金 41.1 本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适用本条。 41.2 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 10 日内,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 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41.3 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 41.1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2.合同订立 42.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 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 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2.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的条件,不得与中标 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做实质性修改。 42.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 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43.合同履行 43.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 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 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3.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或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 订补充合同的应按规定备案。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1 - 十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或者采购代理服务费 44.招标代理服务费或者采购代理服务费 44.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4.2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44.3 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采取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等方式缴纳。不得用投标保证 金冲抵。 45.4 中标人未按 44.1 条款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全额没收。 十三、质疑与投诉 46.质疑 46.1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有疑问的,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 规定办理。 46.2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 质疑函范本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包号、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质疑事项、证据及来源线索、法律依据(具体条款)、招标采购活动中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实质内容、质 疑人有效联系方式等。 (2)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不得以合同章或其他印 章代替,并附法人身份证明。 (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 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4)质疑函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 (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同采购公告。 4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2 -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4)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形式即时收悉提交的质疑材料; (5)质疑未按质疑函范本格式提出的; (6)质疑书主要内容构成不完整的; (7)质疑书没有合法有效的签字、盖章或授权的; (8)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据、材料的; (9)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46.4 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 其他有关投标人。 47.投诉 47.1 投标人和其他厉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 政监督机构投诉。 (1)质疑人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 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投诉书范本格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自行。 十四、其他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 部 87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一、评标程序 1.本采购项目评标应当按照下列工作程序进行: (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投标文件澄清或说明; (3)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 (4)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 (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6)编写评标报告。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2.1 评标委员会依法对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 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 2.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下列评审标准进行符合性审: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 效 性 审 查 (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 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格式、语言、计量单位、 报价货币 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和招标文件要求 (3)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 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文件 应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2 完 整 性 (5)投标文件份数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 文件数量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4 - 审 查 (6)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响 应 性 审 查 (7)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拟供产品配置与技术参数 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 (9)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有) 应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10)交货期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交货期 (11)交货地点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交货地点 (12)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要求 (13)投标有效期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序 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 效 性 审 查 (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并 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格式、语言、计量单位、 报价货币 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电子文件(U盘) 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 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2 完 整 性 审 查 (5)投标文件份数 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 文件数量 (7)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投 标 文 件 的 响 应 程 度 审 查 (8)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9)拟提供服务要求(技术参数) 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 (10)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如有) 应提供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11)服务期限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限 (12)售后服务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要求 (13)投标有效期 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5 - 2.3 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环节。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和评价,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投标文件 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 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含电传、传真)形式提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委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2 评委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 正,直至满足评委会的要求。 3.3 有效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文件比较与评价 4.1 评委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 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2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复核与核对评标结果 5.1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 文件被认定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5.2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报告签署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核对评标结果,除下列情形外,任何 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6 - 定标及定标程序祥见第二章第 37、38 条。 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评标报告予以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 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报告。 二、评标方法 8.综合评分法 本采购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分 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9.评标细则及标准 9.1 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评审因素,而不以单项评审因素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位。对所 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9.2 评审因素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 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11.1 条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9.3 综合评分操作程序为: 9.3.1 根据招标文件和评标原则,按下表《综合评分明细表》所列评分因素和各评分因素的权重进行评 标。 9.3.2 按照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和财库【2011】181 号文件的规定,以本次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 最低投标评审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 (1)如果同一包为单一产品,或同一包为多种产品,全部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即小微企业自身生产 或中小企业代理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对总报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报价作为投标评审价。投标评审 价按下列公示计算: 投标评审价=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折扣幅度) (2)如果同一包内有多个产品,部分产品符合政策优惠条件的(即部分产品是小微企业生产的),只 对符合的产品依据《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进行单项报价调整,调整后的单项报价之和与未调整的单 报价之和相加为投标评审价。投标评审价按下列公示计算: 单项调整报价=单项报价×(1-投标报价折扣幅度)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7 - 投标评审价=∑单项调整报价+∑未调整单项报价 (3)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审价)×100×30% 9.3.3 由评委独立地根据各项因素的评分标准,结合每个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投标报价以外的 各项评审因素对每个投标人独立打分。 9.3.4 将所有评审因素所得实际评审分数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按下例公式 计算: 评审总得分=F1+F2+……+F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汇总得分; 9.3.5 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9.4 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产品)的报价折扣幅度标准: 9.4.1 对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产品)投标价格给予 6%(6%-10%)的折扣。 9.4.2 参加联合体投标的小型、微型企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 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2%-3%)的价格折扣。 9.4.3 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中小型企业(代理商)代理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享受 报价折扣条件;中小型企业(代理商)代理的中型及以上企业生产的产品不享受报价折扣条件。 9.5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 致、不完整的内容,并且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这些内容不会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下情况属于非 实质性偏离: (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2)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3)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4)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 (6)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 投标文件有上述(1)至(4)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 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 说明问题的,视为投标文件制作不规范,按每一项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处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9.6 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因素和标准见下列综合评分明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8 -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A1 投标报价 30 分 除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所有 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A2 企业实力 5分 1、投标单位所提供的灶类设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满 分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2、所投任意产品具有环保标志、节能标志的,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满分 2 分, 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和生产厂家鲜章, 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A3 技术响 应情况 20 分 带“★”产品的技术指标、参数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所 有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5 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带“★”产品技术指标、参 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 2 分;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 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 1 分,减完为止。针对以上内容中有正偏离(优 于项)的,有一项加 1 分,加至标准分为止(须在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标注且正偏 离(优于项)必须有加盖生产厂家鲜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佐证),经评委认可 后,方可得分,否则不予认可。 注:佐证资料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 投标文件中标注准确的页码数。 A4 实施方案 20 分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编制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 1、针对情况按照本项目具体需求出具相关技术、安装方案,技术、安装方案切合 实际情况、安全可靠、针对性强、科学合理、详细适用、可操作性强有详细的使 用说明及产品彩页,技术、安装方案内容完整优秀的得 5-4 分,技术、安装方案 内容要求良好的得 3-2 分,技术、安装方案内容一般得 1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2、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供货方案及实施供货计划,供货施工技术方案需有完善的计 划,项目时间进度安排合理, 阶段划分明确,分段计划科学合理、详细具体、能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39 - 10.无效投标的认定 10.1 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为无效投标: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的; (3)进口货物(产品)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如有); (4)投标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的; (5)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的; (7)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附加条件的; (8)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的; 很好的满足项目要求的,能确保按时交付、正常运行、可操作性强,供货方案及 实施供货计划内容完整优秀的得 5-4 分,供货方案及实施供货计划要求良好的得 3-2 分,供货方案及实施供货计划一般得 1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3、针对本项目出具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应对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内容齐全、 完善合理、可操作性强且有一定针对性,方案和预案内容完整优秀的得 5-4 分, 方案和预案内容良好的得 3-2 分,方案和预案内容一般得 1 分, 未提供者不得 分; 4、针对本项目出具相应的培训方案,内容有针对性、合理行、全面行,能够满足 采购人要求,培训方案内容完整优秀的得 5-4 分,培训方案内容良好的得 3-2 分, 培训方案内容一般得 1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A5 质量保障 15 分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保障方案及保障承诺书等内容的科学、 合理、可实施性,进行综合评议;内容详细且有产品质量保障承诺书的得 10-15 分;内容一般的得 5-9 分;较差的得 1-4 分。 A6 售后服务 10 分 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明确项目 技术支持人员、免费服务年限,故障处理时限,现场服务条件及到位时间,以上 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优的得 6-10 分;售后服务方案和承诺一般的得 1-5 分;未承 诺售后服务体系或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的不得分。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40 - (9)投标货物(产品)不符合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 (10)投标货物(产品)不是国家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如涉及); (11)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和无法辨认的; (1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3)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 11.特殊情况的处理 11.1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投标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 (3)投标文件中的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文件中有关分项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投标文件中图表与文字表述不一致的,以文字表述为准; (6)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 投标将被拒绝。 11.2 投标文件中,若某项有不合理报价(或零报价、漏报价)的,经评委会评审后,此项得分为零, 不参与投标报价分值的计算。 11.3 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办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11.4 评标过程中,各种数字的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但计算百分数时应 精确到千分位,万分位“四舍五入”。 11.5 相同品牌的处理 11.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 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 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1.5.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 心产品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的名称见第四章第 2.2 条。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41 - 11.6 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待评委会商榷后,再进行评定。 11.7 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本章 5.2 条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 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书面报本级财政部门认定。 投标人对本章 5.2 条(1)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 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11.8 评标过程中,若出现合格投标人只有 2 家时,由采购人可以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 (1)按废标处理; (2)按照《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第 43 条规定,改作竞争性谈判,继 续采购活动。 11.9 若选择竞争性谈判继续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1)由评委会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并签署; (2)由采购人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采购方式改为竞争性谈判的申请; (3)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财政部门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直接向这 2 家合格投标人提供竞争性谈判文件; (4)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与这 2家合格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 11.10 评标争议处理原则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 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 人书面反映,采购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处理。 三、评标专家义务与纪律 12.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2.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12.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投 标人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商务、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 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 12.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 投标人透露评审情况。 12.4 发现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42 - 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投标人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 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2.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 标人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 12.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13.在评标中,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3)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6)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7)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8)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单位 A 主厨房 A01 ★燃气大 锅灶 3 材质:采用优质 201#不锈钢板,面板约 1.2mm,侧板约 1.0mm,靠板约 0.8mm, 支架、脚管约 1.0mm 方通或圆管;炉体采用约 40 mm×40 mm 角钢骨架式连接; 炉头燃烧充分、节能效果好;有与人接触部位压边焊接处钝化处理。产品须达到 国家一级能效,须提供相关检验报告(高清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鲜章。 台 A02 灶拼台 1 尺寸:约 300*900*1250,采用优质无毒安全,抗氧化,201 不锈钢板制作。 台 A03 ★蒸饭车 (电热) 1 尺寸:约1450*650*1500,整体采用SUS304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厚度为约1.0mm, 其中镍含量约 8%,铬含量为约 18%,硬度≤187HB。采用耐热聚氨酯发泡工艺, 保温,隔热,节能,高效,环保,新式耐高温硅胶门填充,牢固,渐进门锁,自 动浮球进水功能,安全泄压气阀,一次性冲压成型的蒸盘和层架,向内配备蒸盘 24 个,厚度约 1.0mm,材质为食品级不锈钢。380V/24KW,优质不锈钢电加热管。 进水接口约为φ20,蒸汽接口约为φ20,约 24 层。 台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43 - A04 ★双炒双 温灶 1 板材全部为 201 联众一级板,面板厚度约 1.2,余板约 1.0,,炉膛采用精品双层 铸钢炉膛,中间加隔热棉,达到更好的隔热效果,炉膛可以搭配多种节能及静音 炉头,节能装置为机械式锅离火灭节能器,经过上万次的按压实验,节能器合格 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炉架约为 4×4 镀锌方管组装式炉架。产品须达到国 家一级能效,须提供相关检验报告(高清彩色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商鲜章。 台 A05 蒸饭车(燃 气) 1 整体采用 SUS304 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厚度约为 1.0mm,其中镍含量约 8%,铬 含量为约 18%,硬度≤187HB。采用耐热聚氨酯发泡工艺,保温,隔热,节能, 高效,环保,新式耐高温硅胶门填充,牢固,渐进门锁,自动浮球进水功能,安 全泄压气阀,一次性冲压成型的蒸盘和层架,向内配备蒸盘 24 个,厚度约 1.0mm, 材质为食品级不锈钢。380V/12KW,优质不锈钢电加热管。进水接口约为φ20, 蒸汽接口约为φ20,约 24 层。 台 A06 保鲜工作 台 2 尺寸:约 1800*760*800,内置蒸发器盘管,布置合理,密度高,厚发泡层,保 温隔热效果好,能耗低,采用绿色环保的环戊胺,发泡剂整体发泡,效果好;门 衬板整体吸塑成型,密封性好,内箱底板采用圆弧拉伸,易清洁,可拆门封条随 意更换便于清洁。柜门拉手采用不锈钢一体式设计美观不易损坏,使用寿命长。 台 A07 四门碗柜 2 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约 1.0mm,工作台的支撑脚管选用约Φ38*1.0mm 不锈钢管并 配有不锈钢可调脚,耐腐蚀性好,具有优越的承重力。 台 A08 单通工作 台 2 尺寸:约 1800*800*800,采用优质 304 不锈钢板材,结实耐用,耐腐蚀性好。 台 A09 磨浆机 1 机身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能承受高压、高温加热,无毒无害,安全耐用。浆渣 分离,不锈钢机身,经久耐用约 380v/1.5kw 台 A10 绞肉机 1 采用铜芯电机,动力强劲,经久耐用;外机壳全部采用高品质制作,机器使用寿 命更长,更加美观;个性化设计,切肉盖板可以单独打开,方便清洁卫生;功率: 850W ,电压:220V ,生产能力:200kg/h,转速:135r/min 台 A11 ★四门双 温冰柜 1 尺寸:约 1220*760*2000mm 四门双温冷柜,制冷更迅速,更均匀;内置蒸发器盘 管,布置合理,密度高,厚发泡层,保温隔热效果好,能耗低,采用绿色环保的 环戊胺,发泡剂整体发泡,效果好;门衬板整体吸塑成型,密封性好,内箱底板 采用圆弧拉伸,易清洁,可拆门封条随意更换便于清洁。 台 A12 食品留样 柜 1 使用温度:0℃≤t≤10℃,采用隔热保温双层中空玻璃门,美观大方,保温性能 好;箱体一体化,美观大方,不易变形,承受能力强;三面致密蒸发管,制冷速 度更快,温度更均匀;蒸发面积大,制冷快速,温度均匀;万向脚轮,移动灵活, 采用环保发泡剂、制冷剂,符合环保标准,使用更安全; 台 A13 烟罩 8 采用 201 不锈钢材质,板材厚度约为 1.0mm 米 A15 油网 7 采用 201 不锈钢材质,板材厚度约为 1.0mm 米 A16 弯头 2 镀锌铁皮专业定制制作 个 A17 强排风柜 风机 1 额定电压:380V,功率:7.5KW,采用静音设计,排烟效果彻底,环保节能、高 压强排。转速高,流量大,压力高,噪音小 台 A18 电线 20 铜芯橡皮绝缘线,380V 三芯电缆 米 A19 风机保护 器 1 优质电器元件,系统采用电脑感应调控,加热系统 个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44 - A20 油烟净化 器 1 整体优质钢板制成,电子静音式。强劲内芯发生器可处理油烟量达 95%,达标排 放,净化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可以达到低空排放标准采用耐腐蚀、抗高温、绝缘 性极佳的材料,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且使用寿命长,设备体积小重量轻,结构 简化便于维护,低噪音,高节能,净化率高而稳定。电压:220V。额定功率 3KW。 台 A21 消音器 1 约 800*800,夹层厚度约 15Cm ,主要采用镀锌铁板制作,双层镀锌铁板中间配 有消音棉进行消音降噪处理 个 B 面点间 B01 电饼铛 2 不锈钢型,温控式,自动恒温,性能稳定,操作方便,升温快,保温好,热效率高安全 节能.高邦上下加热,电压:380V。额定功率 5KW。 台 B02 ★三门烤 箱(电热) 1 外壳及箱体优质不锈钢制作;采用优质远外红外线辐射管为大热元件,使烘物受 热均匀升温更快;底火,面火单独控制;温度调节范围:10~300℃可调;电压: 380V。额定功率 17.5KW。 台 B03 液压饸饹 面机 1 采用液压方式方便快捷 安全方便操作 台 B04 台式搅拌 机 1 不锈钢制作,优质电机,操作便捷。电压:220V。额定功率 0.75KW。 台 B05 ★和面机 1 不锈钢面桶,加固型,带减速机加厚板精装通轴电压:380V。 台 B06 压面机 1 采用不锈钢外壳,刻度双调 2 刀电压:380V。 台 B07 双门醒发 箱 1 全钢箱体结构,外形美观,坚固耐用,设有视窗,方便观察食品发酵过程,可任 意调节活动层架,方便使用;选用液胀式温控器,分别控制温度与湿度,升温快, 醒发过程温度与湿度均匀。4KW/220V 台 B08 四门双温 冰柜 1 约 1220*760*2000mm 四门双温冷柜,制冷更迅速,更均匀;内置蒸发器盘管, 布置合理,密度高,厚发泡层,保温隔热效果好,能耗低,采用绿色环保的环戊 胺,发泡剂整体发泡,效果好;门衬板整体吸塑成型,密封性好,内箱底板采用 圆弧拉伸,易清洁,可拆门封条随意更换便于清洁。 台 B09 木面案工 作台 1 约 1800*800*800,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下层板采用优质 201 不锈钢板材厚约 1.0MM 不锈钢板,5cm 柳木 台 B10 双层工作 台 2 约 1800*800*800,采用优质不锈钢板材,下层板采用优质 201 不锈钢板,厚约 1.0mm 不锈钢板,下加可调价子弹脚。 台 B11 烟罩 8.5 采用 201 不锈钢材质,板材厚度约为 1.0mm 米 B12 烟管 10 镀锌铁皮专业定制制作 米 B13 油网 7 采用 201 不锈钢材质,板材厚度约为 1.0mm 米 B14 打洞 1 个 B15 软连接 4 防火涂层帆布缝制而成 个 B16 风机保护 器 1 优质电器元件,系统采用电脑感应调控,加热系统 个 B17 油烟净化 器 1 整体优质钢板制成,电子静音式。强劲内芯发生器可处理油烟量达 95%,达标排 放,净化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可以达到低空排放标准采用耐腐蚀、抗高温、绝缘 性极佳的材料,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且使用寿命长,设备体积小重量轻,结构 简化便于维护,低噪音,高节能,净化率高而稳定。电压:220V。额定功率 3KW。 台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45 - B18 强排风柜 风机 1 额定电压:380V,功率:5.5KW,采用静音设计,排烟效果彻底,环保节能、高 压强排。转速高,流量大,压力高,噪音小 台 C 加工间 C01 多功能切 菜机 1 采用“无极调速”“离心式切片机构”采用“无极调速”“离心式切片机构”, 不锈钢机身电压:380V。额定功率 2.2KW。 台 C02 垃圾桶 1 约 510*510*480,全新材料,加厚桶底,环保材质 台 C03 四层货架 3 约 1500*500*1550,优质不锈钢材质,无毒安全,抗氧化,不锈钢,货架立柱采 用约ф48 ㎜不锈钢圆形管,底部配不锈钢螺旋调节腿。 台 C04 双层工作 台 2 约 1800*800*800,采用优质 201 不锈钢板材,约 1.0mm,工作台的支撑脚管选用 约Φ38*1.0mm 不锈钢管并配有不锈钢可调脚 台 D 洗碗间 D01 收残台(方 孔) 1 约 800*760*800,采用优质 201 不锈钢板材,约 1.0mm,工作台的支撑脚管选用 约Φ38*1.0mm 不锈钢管并配有不锈钢可调脚 台 D02 天然气热 水器 2 采用优质材质制作 外观精美结实耐用智能氧护 主动防御一氧化碳 具有自动保 护装置风机以最大转速运转仍不能消除 CO 时自动关机保护 直流变频风机提高 转速 增加供氧量 智能恒温强排式燃气热水器 台 D03 双层工作 台 1 约 1500*600*800,采用优质 201 不锈钢板材,约 1.0mm,工作台的支撑脚管选用 约Φ38*1.0mm 不锈钢管并配有不锈钢可调脚 台 D04 ★热风循 环消毒柜 2 约 1760*780*1880 高端智能,美观大方,采用热风循环消毒功能,时控开关, 温控开关,温度 120℃ ,360 度环绕杀菌,强制柜内温热风循环,杀灭率 99.99%, 消毒更彻底。清洗方便,内置全不锈钢活动框架。电压:220V。额定功率 800W。 台 D05 三星水池 2 约 1800*700*950,采用优质 201 不锈钢板材制作;台面厚约 1.0mm;加强处理; 盆池约 1.0mm 厚不锈钢板制作;通脚约为Φ38×1.0mm 不锈钢管;加装不锈钢可 调子弹脚; 台 D06 净水器 1 材质:医用不锈钢滤网,微铅黄铜,约 40 微米,微滤,虹吸反冲洗,约 8 万次以 上循环水锤,极限爆破压力约 45kg 以上,抗约 25kg 水压,超 NSF 标准,三面自 清洗纠,出水速度 50-100L/min,净水效果 除泥沙,除铁锈,除毛发,除虫卵, 除藻类,除悬浮物 台 D07 消毒柜 1 约 580*525*1655,利用高浓度臭氧+紫外线消毒杀菌技术,通过紫外光远红外发 热双重攻破顽固病菌分子,达到彻底杀菌的效果;全不锈钢柜体,具有高档铝合 金配透明玻璃做门体;立体臭氧杀菌,杀菌更有效; 台 E 仓库 E01 米面架 2 约 1500*600*1550,不锈钢板制作而成;不锈钢管厚约 1.0mm;主支撑架为约 40mm 不锈钢方管;副支架管约为 32mm 不锈钢方管;横担支架管约为 30mm×15mm 不锈 钢方管;配置不锈钢方调节脚。立柱采用约φ38x1.0mm 的优质不锈钢管制作 台 E02 四层货架 3 约 1500*500*1550,优质不锈钢材质,无毒安全,抗氧化,不锈钢,货架立柱采 用约ф48 ㎜不锈钢圆形管,底部配不锈钢螺旋调节腿。 台 F 备餐间 F01 不锈钢桶 1 约 600*500*540,采用优质 201 不锈钢板材,约 1.0mm 台 F02 双层工作 台 1 约 1800*800*800,采用优质 201 不锈钢板材,约 1.0mm,工作台的支撑脚管选用 约Φ38*1.0mm 不锈钢管并配有不锈钢可调脚 台 公开招标文件---货物类 - 46 - F03 四层货架 1 约 1500*500*1550,优质不锈钢材质,无毒安全,抗氧化,不锈钢,货架立柱采 用约ф48 ㎜不锈钢圆形管,底部配不锈钢螺旋调节腿 台 F04 温开水机 12 采用食品级 304 内胆 功率小产水量大高效节能 沸腾步进节能+物理流体热学+ 光波杀菌保洁+自动排污除垢,外形结构结合当今流行美学元素设计,科学利用 步进快速加热和热能二次转换高效节能方式聚能减排集流导向聚热不产生废气 废水 降低二次污染手自一体排污排垢控制生熟水分箱不产生“阴阳水”假性温 开水,饮熟温开水 紫外光波出水前置保洁。电压:220V。额定功率 6KW。 台 F05 直饮机 1 功率:约 6KW,采用国际行业同步先进节能技术,步进加热原理,加热效率高达 98.6%,利用热能近 100%,保温节能率 200%,超滤或 RO 净水器,黑钛金外壳。 台 F06 传菜电梯 1 产品主要特点:速度快,低噪音,运行平稳,双安全门,全不锈钢,安装简便,无需单 设机房,节省空间,节能环保等.开门方式:上下中分、侧开门.电压:380V。额 定功率 1KW。速度:0.4m/秒-0.5m/秒-1m/秒载重量:50KG-500KG 套 F07 消毒柜 12 消毒方式,臭氧杀菌及中温烘干技术,臭氧浓度大于等于 20mg/m3 消毒时间大 于 60 分钟。选用食品级 304 不锈钢层架 电压:220V。额定功率 600W。 台 F08 送餐车 12 厚度约为 1.0mm 优质不锈钢板; 辆 F09 厨房设备 附料 1 圆四格快餐盘 400 个,约 13cm 亮光碗 400 个,鸿兴 2 号圆勺 400 个,煎蛋器、 保鲜膜、微波炉、菜刀、汤勺、调料盒、水果案板等等 套 注:带“★”的为重要技术参数,投标单位不可虚假应标。 - 47 -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数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货物(产品): 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2、本合同总价是货物(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 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 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货款支付 1、货物(产品)按下列比例支付价款: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的价款; (2)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价款。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甲方进行支付结算。 3、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第四条 交货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按甲方指定时间、地点交货。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目 代码 品牌/型号 规 格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元) 合计 大写 ¥ - 48 - 1、交货时间(期限): 2、交货地点: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质量标准按照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商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 格标准为准。 4、乙方所提供货物还应符合国家和宁夏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之规定,“3C”认证的货物(产品) 应加贴“3C”认证标志。 5、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 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第六条 权利保证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3、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 4、如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包装要求与运输方式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 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包装单元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货物(产品)运输方式: 。 4、乙方负责货物(产品)运输,货物运输的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 第八条 货物验收 1、货物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1)交货验收时,乙方须提供质检部门产品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或生产厂家自检报告)及所提 供货物(产品)的合格证、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 料交付给甲方; (2)到货验收 :货物到达后,按合同第一条款的货物清单和装箱单经行逐一核对,同时检查货物外观, 是否有划痕或破损的,并做好相应记录; (3)货物初验:乙方应在货物到货之日起,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完毕;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 - 49 - 内完成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 顺延; (4)货物终验: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5)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2、货物验收依据: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 (4)质检部门抽样检查货物(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 3、货物验收时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 (1)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2)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有权要 求更换货物(产品),同时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 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或更换整个货物(产品)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 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 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 合格; (5)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 定交货; (6)超出合理磅差的处理方法: 。 第九条 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第十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乙方承诺的货物(产品)质保期。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货物(产品)质保期结束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 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向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5、乙方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格式见附件 1)。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 50 -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每天支付欠款总额 ‰的滞纳金;但累计 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 2、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 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 1 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的滞纳金。如 乙方逾期交货达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 甲方支付货款总额 %的违约金; (4)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 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 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 %的违约金;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 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 3 款处理,同时,乙 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 %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 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 1-7 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 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9)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49 条、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 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 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 则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51 -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文件 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协议 4、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5、投标文件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52 - 附件 1: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 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 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 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 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 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 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 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 担保证责任。 - 53 -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 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 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 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 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 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 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年 月 日 - 54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是投标人的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这些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前, 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做出逐一实质性响应,认为有必要,可做补充说明。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 55 - 目 录 一、投标函 …………………………………………………… 页码 二、开标一览表 ……………………………………………… 三、货品产品分项报价表…………………………………… 四、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 ……………………………………… 六、商务偏离表 ……………………………………………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 八、资信证明文件………………………………………… 九、承诺文件……………………………………………… 十、售后服务文件 …………………………………………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 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 56 - 一、投 标 函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编号: )的全部 内容,知悉参加投标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 项目招标。我方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 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 套,电子文件 1份。并保证投标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真实、 准确。否则,愿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我方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三、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产品)及相应服务。 四、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样品、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 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五、我方已仔细阅读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和放弃对招标文件不明或误解而询问、质疑和投 诉的权利。 六、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中标资格后: 1.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保证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2.我方保证按规定和标准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3.投标有效期 天。 七、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招标文件中有关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条款所规定的情形。 八、我方完全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和中标结果。 九、有关本项目的所有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帐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 57 - 二、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包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元) 供货期(天) 服务周期(年) 备注 总报价(大写): 说明:1.报价应按总报价填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开标一览表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3.有分包的,项目名称填写分包的项目名称,无分包的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4.本表所列各项数据与投标文件其他地方表述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8 - 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包号: 采购项目编码: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目代码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 数量/单位 单价 (元) 报价(元) 小微 企业 政策功能 编码 备注 合计(大写) ¥ 说明:1.品目代码是指货物《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分类代码,必须与采购文件的需求对应,否则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2.品牌和制造厂商指产品的品牌和生产厂商;小微企业是指制造厂商为 “小型、微型企业”; 3.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 4.投标人必须按“货物(产品)分项报价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总报价相等;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报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报价与合计报价; 6.本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填报的,在评标时不予价格折扣;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不填报的,在评标时不予加分。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59 - 四、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说明:1、“备选产品配件报价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报价精确到元,不保留小数; 2、备选产品配件,仅作为采购人后期选择购买,其报价不包含在本次投标总价内。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生产企业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报价(元) 备注 - 60 - 五、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说明:1.本表须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如空缺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货物各项详细技术性能可另页描述;若货物没有注册商标和具体型号须注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规格、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生产厂家 数量 交货期(月) 106- 61 -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 号 文件条目号 采购商务要求 响应文件商务响应 偏离 偏离及其影响 说明: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处 罚。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20 年 月 日 107- 62 -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文件条目号 采购规格及 技术需求 投标文件规格及 技术参数 偏离 偏离及其影响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 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 63 - 八、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企业类型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 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帐号 资产总额(万元)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说明:企业类型指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上年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要与财务报表中的数据一致; 资质指特定条件要求提供的资质。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 64 -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 65 - 3.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 (被委托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的名义签署、澄清 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 份 证 号: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 份 证 号: 授权委托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不得少于 90 天,仅限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 66 - 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 (1)企业单位投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证合 1 或多证合 1); (2)事业单位投标提供有效的法人证书(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3)其他组织投标提供有效的登记证书(带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4)自然人投标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5)(1)-(3)为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67 -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一)完成本项目必须的设备清单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生产企业 使用年限 说明: 1.设备可以填写单台设备,也可以填写成套设备。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 68 - (二)本项目组织实施人员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1.项目负责人 姓名 年龄 职务 资格/职称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 2.管理人员 姓名 年龄 职务 资格/职称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 当前 分工 3.技术人员 姓名 年龄 职务 资格/职称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 当前 分工 3.辅助人员 姓名 年龄 职务 资格/职称 在本行业从业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业绩 当前 分工 说明: 1.职务是指在本单位所担任的职务。2.除表(一)(二)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可另纸说明。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 69 - 6.投标声明书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 (投标人名称),就参加 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 投标事宜,在此郑重声明: 1.我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全部真实有效; 2.我方近 3年来无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或仍在 处罚期限内的情形存在; 3.我方近 3年来无违规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或停止经营)、吊销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 证)、较大数额罚款(举行听证会)等行政处罚的情形存在; 4.我方无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或严重亏损状态等情形存在; 5.我方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保证不予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采取不正当 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6.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在投标时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声明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应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带 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 明 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 70 -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投标保证金收据 复印件粘贴处 - 71 - 九、承诺文件 说明: 格式自定。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需求,作出质量保证承诺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72 - 十、售后服务文件 1. 投标人依据产品特性和需求,按招标文件要求自拟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计划。 2. 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中心证明材料或与合作方的协议书,这些服务中心和特约维修服务 点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列出(参考样式如下)。 货物(产品)售后服务点联系表 服务机构名称 所在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注:采购人将核实中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机构,如果不属实,则从扣除合同总额的 2%作为违 约处罚。 - 73 - 十一、其他证明材料 说明: 1.提供政府采购政策货物(产品)的证明材料(如有) 2.提供投标人近 3 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业绩。(如有,以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 复印件为准,必须同时具备。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进入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进行招标的 业绩。) 3.其他条件证明材料非投标人必备证明材料,仅作为评审的因素。 - 74 - 1.提供政府采购政策产品等证明材料 说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5。 - 75 - 附件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 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采购人)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 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 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声 明 人: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 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相关规 定。 2.中小企业部分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应另附说明,并与《初次报价明细表》保 持一致。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76 - 附件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77 - 附件 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第二章第 2.8 款、第 14.3 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 强制采购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号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 78 - 2.投标人近 3 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近 3 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万元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完成时间 完成质量 备注 说明:1.“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 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3.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标时不予以考虑。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20 年 月 日 - 79 - 3、技术文件 说明: 格式自定。 4、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序号 文件条目号 采购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偏离 偏离及其影响 注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 80 - 十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招标编号:DFZB/NZC2020067A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评标方法………………………………………………………………32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41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4.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所投产品(如涉及)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产品,需提 16.投标文件的编写原则和要求 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目代码 品牌/型号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元) 合计 大写 ¥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RMB¥ 元。 2、本合同总价是货物(产品)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 3、本合同总价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费用。 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货款支付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 投标文件 二、开标一览表 采购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技术规格偏离表 八、资信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20 年 月 日 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4、服务要求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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