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15-11-03 |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鹿邑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鹿邑县中小学改薄项目设备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商及代理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鹿邑县中小学改薄项目设备采购
2.2 项目编号:HC-ZKHT-2015-招字010
2.3 交货地点:各项目学校
2.4 供货期限: 接招标人通知后30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1标段 远程多媒体教学设备
第2标段 远程多媒体教学设备
第3标段 中小学生可升降桌椅
第4标段 办公桌椅
中小学1档案、仪器柜
图书架、柜
第5标段 中学理化生、数学教学仪器
中学理化生实验室
小学科学、数学教学仪器
小学科学实验室
第6标段 学生微机室
大打印机
小打印机
第7标段 学生微机室
第8标段 笔记本电脑
台式电脑
第9标段
中学体育器材
小学体育器材
中学音乐器材
小学音乐器材
中学美术器材
小学美术器材
第10标段 餐桌
餐厅配套
第11标段 双人床
第12标段 双人床
第13标段 中学图书
小学图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满足下列要求:
1-2标段投标单位必须为“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所投产品必须是经过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该产品生产厂商必须是经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3标段供应商须为产品生产商或销售商(以“营业执照注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2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4标段投标人应为“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为准),所投产品必须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名单中。(省教育厅没搞资格预审的产品除外。不接受入围生产厂家针对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授权)。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5标段投标人应为“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项目”入围供应商(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为准),所投产品必须是经过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6-8标段投标单位必须为“2010年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仪器设备项目”预审合格的单位,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生产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并附生产商的授权。所投产品必须在《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名单中(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办公设备),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9标段投标人应为“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项目”入围供应商(以“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为准,原件在评标时审验),所投产品必须是经过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在评标时审验);投标人应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或河南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会员证书”为准);投标人所投标段必须与报名时所投的体、音、美器材授权类别相符,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10标段供应商须为产品生产商或销售商(以“营业执照注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供应商具有类似厨房设备业绩2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11-12标段供应商须为产品生产商或销售商(以“营业执照注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2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13标段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为10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在评标时审验),所提供的图书必须为河南省教育厅所发布的《河南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图书采购书目》中的图书。
3.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犯罪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招标公告期内开具)。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电脑、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项目的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个投标人投标,否则为无效标。
3.4 各投标人只能报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 2015年11月 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为: 周口市川汇区汉阳中路滨江国际酒店1823室
4.2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生产商携带以上资料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生产商对代理商的授权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代理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报名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394-796865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传真:0394-8902688
2015年 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