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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2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物业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1采购需求.doc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202030585G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33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用一签三年方式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要求: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沧海路555号,大楼占地面积5738㎡,总建筑面积9151.63㎡。楼层共9层、裙楼3层、地下1层,地下汽车库面积1595.19㎡,地下停车位75个,大楼外围地上停车位62个。地下室另配有人防设施1577.81㎡。

服务范围:物业服务内容为安保、保洁和食堂、会务服务、工程维修服务等,核定物业服务岗位22个。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 至 2020年08月2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

方式: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自行;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获取,网上获取: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 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574-87386429 公司地点: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9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二(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未在我公司网站获取标书登记备案的投标人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5、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西路18号

联系方式:项达军,联系电话:0574-87417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联系方式:严锋、吕赟、陈洋,联系电话:0574-875205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锋、吕赟、陈洋

电 话: 0574-8752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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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内容为安保、保洁和食堂、会务服务、工程维修服务等,核定物业服务岗位22个。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服务场所:宁波市鄞州区沧海路555号。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用一签三年方式。

五、项目基本情况

(一)楼宇及物业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沧海路555号,大楼占地面积5738㎡,总建筑面积9151.63㎡。楼层共9层、裙楼3层、地下1层,地下汽车库面积1595.19㎡,地下停车位75个,大楼外围地上停车位62个。地下室另配有人防设施1577.81㎡。

(二)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及说明

1、消防系统配置状况

(1)分布在办公和公共区域的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喷淋头共870只,喷淋泵2台,水流指示器10个,报警阀组2个,屋顶消防水箱容量22.5?,干管管径150MM。

(2)室内消防栓系统:室内消防栓56只,消防泵2台,减压阀2只,屋顶增压泵2台,手拉提式灭火器133只,推车式灭火器2只。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设备1台。感温探测器151 只,感烟探测器281只,火灾报警按钮33只,火灾报警广播83只。

防排烟系统:排烟口 12个、排烟阀:12个、送风口:26个、防火阀 19 个、防火卷帘3个、火灾应急照明 189 个、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标志61个。

(4)分布在档案室、计算机房共配备6只二氧化碳灭火器。

2、给排水系统配置状况

(1)生活水泵7.5KW 2台、污水泵1.5KW 14台。

(2)屋顶消防水箱 22.5?,生活水箱2个,共30?。

(3)感应式小便斗18只,坐便器37只。

3、 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配置状况

(1)前端摄像机73台。

(2)报警监控管理计算机6台。

(3)UPS不间断电源20KVA 1台和30KVA 1台。

(4)楼宇自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防雷(排雷)系统等。

(5)智能车辆道闸系统2套。

4 、多功能厅设备配备状况

(1)3楼报告厅和9楼会议室音响、投影仪各一套。

(2)大楼内各层会议室5间,其中视频会议室1间。

(3)各楼层照明、办公室设备及电话线路,一楼值班室快递、报纸、邮件收发等。

5、强电系统配置状况

630KV变压器2台,双回路:高压柜12柜,低压 11柜。

6、电梯配置状况

(1)日立客梯共2台,限载1050KG,额定速度1.75米/秒。

(2)霍普曼餐梯1台,限载200KG,额定速度0.35米/秒。

7、空调配置状况

(1)中央空调:3台,麦克维尔制冷空调380千瓦和600千瓦共2台,制热1台。

(2)分体空调:6台,以及上述空调的配套设施等组件。

(3)循环冷却水泵15.5KW 3台,冷冻水泵15.5KW 3台,新风机组20组, 空调末端盘管风机232只,以及上述空调的陪同设施等组件。

六、采购预算:人民币330万元整(人民币110万元/年)

★七、项目物业服务人员配置简表

表1中所列人数为项目需求的基本岗位要求及每个岗位所需的基本人数,且本项目的人数不得少于22人,未满足岗位基本人数需求或项目人员数量少于22人,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表1 项目岗位设置及人数要求

序号

岗 位

人 数

1

物业经理

1

2

内勤兼仓管

1

3

会务及接待

1

4

工程维修人员

1

5

秩序维护人员

8

6

保洁员

3

7

绿化工

1

8

食堂人员(其中:主厨1名、灶头1名、面点师1名、勤杂3名)

6

合计

22人

八、服务范围及服务人员的具体要求

1、秩序维护人员,人员配置8人:

1.1、服务范围 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的门卫、巡逻安全管理;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好监控室值班工作。

1.2 素质要求 秩序维护人员为男性,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能听懂宁波话,年龄50周岁以下;

1.3 岗位要求

(1)秩序维护人员要求服装整洁,仪态端正,用语礼貌,执勤文明。

(2)要求秩序维护人员每天24小时轮班上岗,不得漏岗、缺岗、串岗,确保安全。

(3)负责全天视频监控系统的值班,并作好值班登记和记录工作。

(4)负责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和管理,做好大院进出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5)认真按照规定,做好消防设备和安全监控设施的检查、检测和监视工作,确保大楼处于安全状态。

(6)办公室门窗关闭的检查及大楼室外照明灯具的开关。

(7)加强夜间对大楼外部四周及大楼内部各楼层的巡逻和检查。

(8)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如办公室调整、办公家具搬运、资料和发票搬运等简单任务。

(9)建立消防责任制,组建微型消防站,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消防设施设备放置合理,定期巡视;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

(10)其他零星勤杂工作。

2、会务人员及接待,人员配置1人:

2.1、服务范围:承担报刊、信件分发;会议室倒水、公务接待以及百丈税务所其他后勤工作。

2.2、素质要求:女性,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身高1.60米以上,外貌端庄,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2.3、岗位要求:协助服务接待工作。

3、食堂服务,人员配置6人:

3.1、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的食堂服务工作。

3.2、素质要求: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外貌端庄,身体健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其中主厨、面点师等技术工种需要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

3.3、岗位要求:做好食堂餐饮供应工作。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做好食堂日常操作和管理工作。

(2)保证大楼工作人员早、中餐供应,工作日如遇单位加班,应供应晚餐,相关人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早餐点心品种应花式多样。

(4)中餐荤素搭配科学合理,花式品种多样,能够按大众口味及时调整。

(5)服从采购人临时安排,做好会议餐和来客客饭的供应。

(6)食堂物品服从采购人安排采购。

(7)煤气、水电、厨具维修、设施更新等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8)要求饭菜卫生、可口,荤素搭配合理,就餐人员满意率达80%以上。

(9)采购人交给的其他食堂工作。

4、保洁员,人员配置3人:

4.1、服务范围: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的日常保洁服务。

4.2、素质要求:保洁员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4.3、岗位要求:按照宁波市与鄞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做好采购人的垃圾分类管理;负责区域内公共部位、楼道公共场所的门、窗、平顶等保洁工作;负责对区域围墙内广场、道路和停车场的保洁工作;定期做好对公共场所垃圾清理及消毒工作;做好会议室、接待室的保洁工作;做好采购单位业主交给的其他保洁工作。

(1)大楼共用部位包括各层楼厅走廊、电梯、消防楼梯、开水房、办公楼内所有设备用房及机房、地面、地下停车场、卫生间等保洁工作。

(2)会议室的会议服务及保洁工作,会议室用完后当天打扫完毕,保持整洁的待用状态。不使用与打扫完毕时要关闭所有电器的开关与门窗,拉拢窗帘。

(3)做好走廊、墙面、窗台、楼梯地面保洁工作,无垃圾、蜘蛛网、烟蒂、灰尘、痰迹。

(4)负责对大楼水箱清洗、消毒工作。

(5)辖区内公共场所涉及的道路、走廊、停车场等保洁工作,并做好垃圾清运保洁。

(6)根据采购人要求定期做好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工作。

(7)负责大楼内所有电梯脚垫一星期一次的更换工作和桥厢内的保洁工作。

(8)负责大楼部分办公室、接待室、值班室、浴室的整理和保洁工作。垃圾筒、果皮箱每天清扫一次。卫生间(包括洗台)保持清洁干净无异味,及时更换卫生用品。隔断玻璃、器材箱、电器箱、门锁执手要经常擦洗。

(9)及时收集生活垃圾,按照宁波市与鄞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及时转运至中转站。

(10)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区内道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11)采购人交给的其他保洁工作。

5、工程维修,人员配置1人:

5.1、服务范围: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的日常维修服务。按国家相关要求做好高配间值班工作。

5.2、素质要求: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服务态度好,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5.3、岗位要求:做好房屋、道路、景观、市政设施等日常管理、保养与维修。设备设施正常使用、维修、保养所需的灯具、灯泡、开关、插座、电缆、电线、水泥、砂子、碎石、井盖等小金额易损易耗物品以及零星改造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应采购人要求,进行局部零星改造。维修合格率100%。

(1)工程维修人员按专业技能熟练掌握操作各类设备、设施及保养、维修技能。保养工作及时到位,操作程序规范;各类台帐、报表准确、齐全;检查力度大,措施落实。科学制定设备运行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保证各类设施正常运行,工作做到小故障不过夜,大故障及时反馈上报,并做到随叫随到。

(2)客货电梯、空调、消防、视频监控系统、车辆道闸系统设备由供应商监管(保养、维修由采购人委托专业单位负责),做好开关、运行安全与节能管理,做好问题记录并及时反馈,监管专业保养与定期质检,确保安全无事故。

(3)负责大楼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运行和管理,包括:供水管道、落水管、排污管、洁具、五金配件、热水管、燃气管道、空调管、消防通道、公共照明、庭院灯、天线、冷冻机房、配机房、水泵房、消防泵房、水箱、强电间、弱电间、网络电视及电话线路、消防设施设备、音控、监控设备等。

(4)负责大楼房屋建筑物及共用部位的维修、运行和管理,包括:大楼建筑物、楼盖(天井、露台)、屋顶、护栏、外墙面、幕墙玻璃、窗门、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道路、停车场、室内外装饰物、公共卫生洁具等。

(5)负责检查核对设备外包方是否按时按质的进行维保,并及时反馈结果。

(6)定期或在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对大楼及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并组织抢修。

6、物业经理,人员配置1人:

6.1、服务范围: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的物业管理及各项事务的处理。

6.2、岗位要求:做好物业员工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事务,建立管理制度,开展员工岗位培训,现场指导员工日常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做好与采购单位的联系与衔接,及时听取意见,整改物业服务中不足;接到临时应急任务,第一时间落实相关人员准时到岗,不得推脱,完成服务单位交付的临时工作任务。

7、物业内勤兼仓管,人员配置1人:

7.1、服务范围:配合物业经理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物业各项事务的处理。

7.2、素质要求:要求物业内勤兼仓库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3、岗位要求:配合物业经理做好各项事务,做好物业员工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事务,完成服务单位交付的临时工作任务。

8、绿化维护,人员配置1人:

8.1、服务范围:做好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鄞州区税务局百丈税务所外围绿化养护工作。

8.2岗位要求:定期对大楼外围绿化进行浇水、修剪、除草、杀虫、补种等工作。做好日常养护和残枝垃圾清运,确保采购人环境绿化达标率达到100%。

九、履约考核标准:

物业管理考核办法(暂定)

序号

考核内容

处罚内容

1

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工作日值班制度,各单位对物业报修、求助、建议、问询、质疑、投诉等各类信息及时收集、反馈和处理,有回访制度和记录(5分)。

违反,每次扣1分

2

员工统一着装,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同事之间团结协作,严禁与人吵闹,不大声喧哗和聊天,言行举止无损业主单位形象(5分)

违反,每次扣1分

3

物业人员基本素质符合标准要求,实行月考核、季培训,不断提高完善(4分)。

未达到扣1分

4

对形象差、工作不力,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物业人员,书面提出要求更换或辞退,中标人及时更换(5分)。

违反,每次扣3分

5

门岗管理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大院门岗管理,上访人员根据服务单位处置规范,符合要求(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

6

禁止营销、摊贩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内;对外来访客进入、大件物品搬出辖区,实行查询登记制,按规定放行,并做好相关记录(3分)。

违反,每次扣1分

7

对进出大院的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确保大院通道和出入口畅通有序(5分)。

违反一次扣1分

8

秩序维护人员无违反劳动纪律、脱岗等现象(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

9

建立和健全环境卫生保洁标准,员工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4分)。

违反,每次扣1分

10

环卫设施完备,垃圾箱、果皮箱等设施齐全完好、整洁、无满溢、无异味、无污迹(5分)。

每次扣1分

11

卫生间、污洗间有异味、污迹和成片水渍;洗手间墙面、门、隔断及横档、窗台:每天擦一次,但有污渍随见随清(5分)。

违反一次扣1分

12

地面每天清扫,墙面、排水沟、护角、标识牌、物品、消防箱、阀门管道、灯、门窗、消防楼梯、弯道镜、未使用的公共房间部位每月1-2次抹尘擦拭(5分)。

违反一次扣1分

13

服从服务单位的管理和安排,必须按要求时间准时开餐(4分)。

违反一次扣1分

14

食堂人员要定期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处理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受到污染的食品原辅料,确保食物新鲜(5分)。

违反一次扣2分

15

食堂人员必须每天要对各种餐具进行灭菌消毒;各种厨房用品、用具,用后必须及时清洗干净,并放置指定地点(5分)。

违反一次扣1分

16

食堂餐桌、地面,饭后必须及时进行清扫,保持餐桌、餐椅的干净整齐,每天必须对餐厅及厨房清洗一次(5分)。

违反一次扣1分

17

食堂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餐厅及厨房卫生,随时保持清洁,定期体检(5分)。

发现一次扣1分

18

现有厨房设备及餐具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5分)。

发现一次扣1分

19

落实节能措施及垃圾分类工作(5分)

发现一次扣1分

20

遵守机关规章制度和机关效能建设等(5分)

违反一次扣1分

21

由于工作不到位,造成责任事故,根据性质程度扣分(5分)

发生一次扣3-5分

十、其他事项:

1、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2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相关违约损失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投标时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扣款直至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2、采购人提供的各种设备、设施、工具,所有人员应安全、规范使用,除正常使用折旧外,中标人工作人员应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如有非正常损坏或遗失,中标人应照价赔偿。

3、本项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员工的工资、福利、岗位补贴、社保(五险一金)、节假日加班费、服装费用、管理费用、应缴税金等相关费用和开支。招标文件中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人员必须缴纳五险一金(符合项目所在地人社局最新政策),否则为无效标。

报价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食堂服务所需的各类原辅材料、保洁等服务所需的工器具和易耗物资及其他岗位所涉的工器具、物资等,则按实向采购人领取。

4、服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按标准配备,但服装样式需经采购人核准。

5、投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中标人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6、中标人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上岗。

7、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8、中标人的员工必须遵守采购人的一切行政管理、消防安全等规定和制度。

9、中标人应允许采购人或其授权的人员对服务区域内各项服务质量控制进行检查。

10、采购人对服务人员有现场管理权,如其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更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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