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河北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2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办公生活家具和厨房设备采购已由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办公生活家具和厨房设备采购。
2.2交货地点: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各收费站、养护工区、指调等。
2.4交 货 期:招标人发出供货指令后45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本项目办公生活家具和厨房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维修保养等全部相关工作。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天津至石家庄国家高速公路津冀界至保石界段办公生活家具和厨房设备招标,本项目分为二类,其中一类3个标段,二类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详见下表:
类别 | 标段 | 标段内容 | 数量 |
一类 一类 | 1标段 | 办公生活家具(高阳北收费站、高阳西收费站、北尖窝养护工区、蠡县北收费站、蠡县收费站、博野东收费站、东墟养护工区、安国南收费站、指调中心、定州东收费站) | 10套 |
2标段 | 办公生活家具(大城东收费站、大城西收费站、文安南收费站、梁召收费站、任丘开发区收费站、薛王文养护工区、于村养护工区) | 7套 | |
3标段 | 铁皮文件柜(定州东收费站、定州指调中心、安国南收费站、博野东收费站、蠡县收费站、蠡县北收费站、北尖窝养护工区、高阳西收费站、高阳北收费站、大城东收费站、大城西收费站、文安南收费站、梁召收费站、任丘开发区收费站、薛王文养护工区、于村养护工区、东墟养护工区) | 17套 | |
二类 | 1标段 | 厨房设备、厨房小件(定州东收费站、安国南收费站、博野东收费站、蠡县收费站、蠡县北收费站、高阳西收费站、高阳北收费站) | 7套 |
2标段 | 厨房设备、厨房小件(大城东收费站、大城西收费站、文安南收费站、梁召收费站、任丘开发区收费站) | 5套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质,具备本公告附件1要求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对同一类别的多个标段投标,只允许在1个标段中标。
3.4同一品牌的家具或厨房设备,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不得与该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0年8月25日17时00分,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1704室)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1日上午8时30分,地点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城角街672号西城国际A座11楼)。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hebtig.com/)、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djjjgs.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冀交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西城国际A座11楼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苏女士
电 话:0311-89161682、89162961、89160518
传 真:0311-89162961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91号世纪方舟1704室
电 话:0311-83126200
传 真:0311-83126200
联系人:李海峰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类别 | 资质要求 |
一类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具备所投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 |
二类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具备所投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类别 | 标段 | 业绩要求 |
一类 | 1标段 | 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办公生活家具供货业绩。 |
2标段 | 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办公生活家具供货业绩。 | |
3标段 | 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办公生活家具供货业绩。 | |
二类 | 1标段 | 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厨房设备供货业绩。 |
2标段 | 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厨房设备供货业绩。 |
注:代理商和制造商的业绩可互用。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9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设备供货合同中因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设备供货合同被解除。 |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 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再依次比较商务部分和投标报价得分,得分高的优先。 投标人同时参加同一类别多个标段投标的,只能在其中1个标段中标。如同时在2个或3个标段中排名为第一时,则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的标段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其它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资料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1.投标文件正本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2.投标函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加盖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交了加盖单位章的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不存在盖章、签字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形。 |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
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30分 投标报价:50分 其他评分因素:/ 投标人得分=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通过初步评审且经算属性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报价去掉规定个数的最高值和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a、如果参与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最高值和最低值。 b、如果5家≤参与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 c、如果10家≤参与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值和2个最低值。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评分标准 (20分) | 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得6分; 优于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得6.1~10.0分 |
投标产品的业绩(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6分; 近3年内(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 ||
2.2.4(2) | 技术评分标准 (30分) | 产品的技术规格参数(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要求,性能一般,质量一般,得6.0分; |
满足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要求,性能较高,质量较好,得6.1~8.0分; | |||
优于招标文件主要技术要求,性能高,质量好,得8.1~10.0分。 | |||
产品的技术性能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一般,得6分;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较优越,得6.1~8.0分; | |||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整体性能优越,得8.1~10.0分。 | |||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能力的评价 (10分) | 技术服务能力和质保期服务能力一般,得6分; | ||
技术服务能力和质保期服务能力良好,得6.1~8.0分; | |||
技术服务能力和质保期服务能力优秀,得8.1~10分。 |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 投标报价得分 (50分)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5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5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5; E2是有效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3。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2.2.4(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