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天津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20-HB-015)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HZB2020-HB-015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HZB2020-HB-015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33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52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5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受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YHZB2020-HB-015
项目内容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外国企业参加磋商。
项目预算:120万元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书面承诺“若我公司为中标(成交)单位,承诺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直至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毕。”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书;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08月06日至2020年08月13日出售磋商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室)获取。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报名时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并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发至yuhebaoming@126.com;(3)项目联系人复核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报名表电子版;(4)供应商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用;(5)项目联系人确认收到报名表及文件费用后,发送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的售价:本标书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上午09:30时
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8月21日上午09:30时
3.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11室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宋老师
2. 联系电话:022-58569836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北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
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6296052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格调大厦405办公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569836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02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uhezixun_tj@126.com
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其他事项
1. 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肆仟元整,缴纳方式:非现金,推荐使用电汇。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电汇、支票等缴纳方式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支票转账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开户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天津广开支行
账 号:441210100100145021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员工防护用品费用、工具保养费、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2. 保证服务人员的稳定性,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
(三)时间、地点要求
1. 服务期限: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6个月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84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付款方式
合同期按月付款,经考核后,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月服务费,如有违约、违规等情况,根据实际处罚后结算。(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2.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注:供应商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总公司参与磋商分支机构汇款或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总公司汇款均无效),在电汇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编号,及时与招标代理公司取得联系并凭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汇款凭证至代理公司获取收据。
保证金的退还:从网上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未交公单位持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成交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成交单位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交公单位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七)其他要求
1. 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2. 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单位不得转让合同,不得转包或分包。
3.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验收。
二、技术要求
(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二)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三、磋商程序
(一)购买磋商文件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到代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规定的时间,供应商须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三)参加人员及要求
1.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本单位正式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随时准备对磋商小组的询问予以解答。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章授权书的原件,该代理人在授权书上应标明有效联系方式,该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2.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磋商。
(四)磋商步骤
1. 第一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2. 第二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核内容如下:
附表:资格审核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 供应商须书面承诺“若我公司为中标(成交)单位,承诺协助采购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直至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完毕。”要求提供书面承诺书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 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4 |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
7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总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分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总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分公司参加磋商的,查询总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分公司存在不良记录。 |
8 |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也须按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本授权书 |
9 | 本项目仅限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1)上述列表内资格审核内容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在响应文件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须在响应文件外单独提交原件,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未提供者取消磋商资格;未要求提供原件的按上述列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2)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资格审核时不予承认。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 第三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 第四步: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若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第二阶段响应文件即作为最终报价。若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了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则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 第五步: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 第六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七、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评审采用百分制,磋商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对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逐项评价打分,对磋商小组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分因素及评审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1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磋商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 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10分 |
第二部分客观分(16分) | 分值 | ||
1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型服务案例,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个业绩2分,最高6分。 项目案例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并于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 ②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合格的验收报告,须加盖采购人公章; ③采购人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加盖采购人公章;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案例,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注:上述证明材料的采购人盖章须与合同签订甲方一致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未提供或未按要求递交则不予认定。 | 6分 |
2 | 管理体系 认证 |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GB/T19001系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GB/T28001系列/OHSAS18001系列/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2000系列或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内容。要求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注: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如查询不到,则不予认可。 | 4分 |
3 | 人员持证 情况评价 | (1)本项目要求配备厨师长2人(不接受退休人员) ①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即技师及以上)证书; ②具备有效期内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③具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厨师长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④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注:要求于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齐全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 | 2分 |
(2)本项目要求配备厨师2人(不接受退休人员) ①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即高级及以上)证书; ②具备有效期内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③具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厨师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④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 注:要求于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齐全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 | 2分 | ||
(3)本项目要求配备面点师2人(不接受退休人员) ①具备《职业资格证书(面点师)》证书; ②具备有效期内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 ③具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面点师本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内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④须提供①项+②项+③项才被视为有效,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注:要求于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齐全1人得1分,最高得2分,未提供或其他0分。 | 2分 | ||
第三部分主观分(74分) | 分值 | ||
1 | 服务点对点 应答 | 所提供的服务点对点应答满足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①无负偏离:8分; ②有1项负偏离,减1分,最低0分。 注: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投标应答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磋商文件要求。 | 8分 |
2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8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各专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配备较为齐全、分工较为明确:5分; 组织机构设置基本合理,专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配备及分工一般:3分; 组织机构设置混乱,人员配备缺失或无相关内容:0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人员配备情况,包括该项目所设岗位和人数。 | 8分 |
3 | 整体服务方案 | 方案考虑全面,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8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5分; 方案考虑一般,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一般,可行性一般:3分; 无相关内容:0分。 | 8分 |
4 | 管理规章制度评价 | 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8分; 管理规章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5分; 管理规章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3分; 无相关内容:0分。 | 8分 |
5 |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 人员培训计划考虑全面,培训计划中涵盖业务技能、服务礼仪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基础知识培训、思想政治培训等内容,培训内容切实可行:8分; 人员培训计划考虑较为全面,培训计划中涵盖业务技能、服务礼仪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基础知识培训、思想政治培训等内容,内容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强:5分; 提供了相对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可行性一般:3分; 无相关内容:0分。 | 8分 |
6 | 安全作业保障 | 具备安全作业保障体系、安全作业检查记录,措施考虑全面,切实可行:8分; 具备安全作业保障体系、安全作业检查记录,措施考虑较为全面,基本可行:5分; 具备安全作业保障体系或者安全作业检查记录任意一项,较为可行:3分; 无相关内容:0分。 | 8分 |
7 | 应急预案评价 | 例:某年某月某日上午11时许,正在准备午餐时,突然发生停水停电停气的情况,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针对以上情况,编制应对方案,保证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正常供应午餐。 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可行性强,完全可以保证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正常供应午餐:8分; 方案较为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可以保证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正常供应午餐:5分; 方案偏简单,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基本可以保证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正常供应午餐:3分; 方案较差或无相关内容:0分。 | 8分 |
8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合理,切实可行:6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合理,可行性较强:4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基本规范、合理,可行性一般:2分; 无相关内容:0分。 | 6分 |
9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评价 |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齐全、合理,切实可行:6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较为齐全、合理,可行性较强:4分;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基本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2分; 无相关内容:0分。 | 6分 |
10 | 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齐全合理、切实可行:6分; 服务承诺较为齐全合理、基本可行:4分; 服务承诺不够齐全合理、可行性一般:2分; 服务承诺不够齐全,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无相关内容:0分。 | 6分 |
合计 | 100分 |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质量减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非实质性内容缺少签字或盖章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目录与页码不对应的;
3.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7.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 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描述不一致的(点对点应答与证明材料不一致、金额数字与中文不一致、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包含在本情形之内);
9.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10.响应文件中出现非本项目相关内容的。
项目需求书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对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招标,以确定食堂承包服务单位。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食堂项目服务地点位于天津市河北区望海楼街道狮子林大街284号,就餐人员520人。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规定的服务起始之日起16个月,预算金额120万。
总体服务要求
本项目餐饮服务包含汉民及回民餐制作,提供工作日内的早餐及午餐,少量加班人员及值班人员全年(含周末)午餐及晚餐、大型会议、接待活动等临时餐饮服务按餐厅设置和分布,分别按时供应干部、职工就餐。采取刷卡进入、自助方式就餐。每日做好餐厅各区域范围内的清洁等服务工作。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禁止提供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餐厅服务人员统一着装,穿着整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服务热情。所有工作人员须挂牌服务,厨师、服务编号。上述内容所涉及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包含在本项目整体报价中。
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全体均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专业人员需持证上岗。签订合同时提供所配服务人员的上岗证及健康证原件须交由采购人审核。根据民俗、季节特点提供餐食服务方案,以应季菜品为主。尽量配备本地或熟悉本地口味的厨师长、厨师,配备地方风味小吃厨师,根据本地特点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风味餐食。
成交单位须保障人员稳定性,不得随意更换人员,更换人员必须经过采购人同意。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岗位专业知识培训,至少应包含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服务意识培训、操作规程培训等。
成交单位具备完善的操作流程,要求对实际操作中所涉及的操作规程上墙公示,须严格执行国家、天津市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如卫生防疫、食品检验、加工制作、食品留样、员工健康、消防安全等。
成交单位具备完善的管理机制,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员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规范、文明服务、食堂库房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和质量监督制度、应急预案,定岗、定标准、定人、定责,并具有日常监督检查和相应的奖惩机制,同时成交单位要具有良好的责任心。
合理使用需方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和餐具,规范操作,并妥善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正常损坏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报损或维修。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当或员工责任心不强,发生责任事故或设备损坏,造成损失(丢失)均由成交单位负全责。
本项目食材由采购人提供,成交单位须按照采购人要求与食材供应单位每日做好食材供应交接工作,做好食材签收及验收工作(票证齐全),确保所接收食材品质优良,不缺斤少两。同时交接过程中采购人将安排专人对食材交接工作进行监管。确保每人每日餐标早餐不低于5元/人,午餐不低于13元/人。
成交单位需按采购人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保证准时供餐,并在采购人规定用餐时间保证供应。保证食品质量并且提供正规的发票。
投标人要在充分了解本招标项目需求的基础上,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供餐时间及要求
供餐时间及餐费标准
供餐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早餐:7:10~8:20;午餐:11:30~13:00。部分加班人员及值班人员晚餐:19:00后(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提前通知)
早餐:5元/人;午餐:13元/人。
投标人需承诺按当日实际就餐人数分锅制作、适量加工、杜绝食物浪费,合理安排膳食剩余食品。
早餐:4道主食、1道蛋类、6道小菜、2道汤品、1道点心、2道小吃、1道佐餐(豆腐脑/锅巴菜);
中餐:1大荤、2小荤、1根茎类、1素菜、1小吃(通心粉/河粉/榨菜鸡丝面/牛肉面等)、1蛋类、1汤、1粥、1水果、1酸奶、1副食、1佐餐(蛋炒饭/炒饼/炒面等)、主食包括米饭、馒头、包子、饺子、面条等。
(3)晚餐:1大荤、2素、1汤、1粥、1水果/酸奶、主食包括米饭、面食三道。
(4)早、午餐供餐中主食不限量,可由用餐人员不限量自助打取。
以上应根据就餐需要和季节变化细化食谱,做到主副食平衡、营养平衡、杂粮与细粮平衡、荤素平衡、寒热平衡、注重色香味形、丰富饭菜品种、花样、风味及烹调方法多样化、提倡健康饮食、低盐少油、少糖,满足就餐人员的实际需求。
保证食品达到卫生部门规定的标准。
员工岗位职责及要求
配备人员不少于16人(其中至少应包括厨师长2名、厨师2名、面点师2名、前厅领班2名、服务员3名、洗碗工,勤杂工5名),实际人员安排依采购人要求调整。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人员要求 | 是否接受 退休人员 | 工作 时间 |
1 | 厨师长 | 2人 | (1)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2)具备团餐行业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管理岗位经验,同规模负责人管理岗位经验,精通厨房、餐厅管理业务;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管理能力,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级及以上(即技师及以上)上岗; (4)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5)常驻项目现场,不得兼管其他项目,全权代表餐饮公司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承包区域服务达到管理要求。 | 否 | 8小时 |
2 | 厨师 | 2人 | (1)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 (2)具备团餐行业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管理岗位经验; (3)精通各类中餐制作,同规模厨师长管理岗位经验,有厨房整体调动及管理能力,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即高级及以上)上岗; (4)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否 | 8小时 |
3 | 面点师 | 2人 | (1)精通各类面食制作,从事餐饮行业面点岗位2年以上,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上岗; (3)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否 | 8小时 |
4 | 前厅 领班 | 2人 | (1)具备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及与客户通畅的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团餐行业服务技巧,并且具备一定的服务管理经验; (2)具备良好的执行力及快速反应能力,精通各类型宴会、餐饮活动的服务技能;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否 | 8小时 |
5 | 服务员 | 3人 | (1)经过严格的餐饮服务专业培训,从事团餐服务岗位经验丰富;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否 | 8小时 |
6 | 洗碗工、勤杂 | 5人 | (1)洗碗工熟悉洗消岗位各关键环节点的知识,勤杂人员熟悉食堂勤杂工作各关键环节的知识;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身体健康,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 是 | 8小时 |
- | 汇总 | 16人 | - | - | - |
注:(1)除洗碗工、勤杂接受退休人员外,其他岗位不接受退休人员。男性要求不超60周岁,女性要求不超50周岁。尽量选用年青人员。
(2)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技术需求
餐厅管理标准
(一)饮食标准
厨师长要会同有关人员确定菜品的工艺,包括价格、用料标准、口味、颜色、装盘、容器等。
菜品一月调整一次,菜品更换率在30%以上。
厨师长及有关人员每周至少一次检查食材质量和来源,保证饭菜的质量。
厨房生产要严格按岗位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禁擅自越岗操作。
设置菜品质检员(厨师长兼任),负责菜品质量检验把关。
厨房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程进行操作。
食堂主管、厨师长在每天例会上要讲评前一天的反馈意见和情况。
(二)安全标准
厨房内要配备防火和灭火器材与设备。
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的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炒菜时,厨师禁止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事物或与人聊天。
油锅起火时,应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气桶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食堂内。
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绝缘性要好,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损坏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着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例如,在使用燃气灶时,必须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规程。
用电烹煮食物时,需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厨房在炸、煎、烤各种食品时,油锅、烤箱内的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的油不要太满,以防引起火灾。
使用燃气灶、煤气管线时,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装置,炉具及钢瓶未经检验合格,不可采用。
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燃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认已关闭。
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已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验灭火器及消防水栓,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
(三)卫生标准
加工场地卫生管理
厨房地面和墙壁水管要保持干净卫生无油污,下水通道保持畅通。
抽烟罩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明亮,调料的容器要干净,排放整齐。
炒完菜后,需把工作台上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面点房的各种机械用具,要保持无锈渍,无油污,经常擦洗案板。
冷菜间需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免发生食品污染,刀与砧板都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环境卫生管理
餐厅的门口、楼梯、洗手间、下水道等的卫生需由专职卫生员负责。
地面清洁无杂物,桌椅摆放洁净,门窗玻璃经常擦洗,四壁无尘,洁净舒适。
餐厅周围的垃圾污水经常清除,残肴骨渣及时清理,餐厅内不得摆放杂物、空酒瓶、私人用品、扫帚、拖把和簸箕等清洁用具。
洗手间勤冲洗、勤打扫,做到空气清新、无异味、清洁明亮。
加工地点的垃圾要有专一的地点存放,每餐要清倒并打扫干净。
餐厅、通道、工作区域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杜绝蚊蝇横飞的现象出现。
负责食堂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打扫及操作间污水管道畅通和沥油池的清掏工作。
食品卫生实行“五个四”管理
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保管员不验收腐烂变质和过期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和过期的材料。
成品(食品)存放要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和开水、消毒柜)。
环境卫生“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区分工,包干负责。
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被,勤洗工服、抹布。
餐饮部个人卫生检查标准
个人卫生做好“四勤”、工作前后要洗手、定期进行体检。
厨房人员上岗要着工作服,戴卫生帽。
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喷过多香水,不涂指甲油。
厨房操作卫生检查标准
每天清洗,用开水浸烫使用过的抹布、垫布,以减少、杀灭细菌,托盘等工具要保持清洁。
工作时,不许对着食品咳嗽、讲话、打喷嚏,不许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许在客人面前挖耳、剔牙、抓头皮、打呵欠、抠鼻子。
端食物或入口用品的用具时要使用托盘。
坚决不出售腐烂变质的食品。
服务过程中要留心就餐者,发现患病者,应将其所用餐具单独存放、重点消毒。
勿用手抓碗口或汤羹的入口处。
餐具卫生检查标准
(1)总体要求就是无油污、无水渍、无细菌。
(2)坚持“刮、洗、过、消毒”四环节。
刮—餐具洗涤前先刮去盘、碗中的剩菜、剩汤,进行大、小餐具分类,并分别清洗。
洗—较油腻的盘碗需用热水清洗,放碱或洗洁精去油腻。
过—洗涤后用清水冲洗。
消毒—凡盛装直接入口食物、饮料的杯盘碗碟及所用小件餐具实行高温消毒。
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蟑螂、老鼠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他滋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在食品生产的过程中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患有各种传染病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凡患有痢疾、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不得使用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不得生产不卫生的食品和饮料。
食品储存卫生管理规定
控制食品的腐烂变质,消灭或控制微生物的繁衍,抑制组织酶的活动,防止安全物质的破坏,保持食品中的营养素,延长食品可供使用的期限,满足食堂供应的需求。
厨房内储存的食物卫生要求主要是做到防霉、防鼠、防虫、控制温湿度及定期进行食品库房的清洗和消毒,减少外界因素对食品的污染。
食品在仓库中的堆放方式要考虑有足够的空间,不可过分密集,一般与地板和墙壁保持20厘米的距离。
各类食品应分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半成品,卫生质量存在的问题的食品与正常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期存放的食品,以及具有异味食品与易吸收异味的食品不能混淆堆放。
对入库的食品应做好验收,变质食品不可以入库,要对库存食品定期进行卫生质量检验。
食品仓库要保持高度的清洁状态,具有良好的通风设备和健全的清洁卫生制度。
冷藏库要经常保持冷凝管上不结霜。易碎物品要严格防碰破,如灯泡要用铁丝网罩盖。
对库存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加快周转、尽量缩短储存期。
(四)餐厅服务标准
餐厅环境标准:
布置简洁明快、环境清洁舒适。
卫生间清洁卫生,保证有岗、有人、有服务。
空调室冬季18℃-24℃,夏季22℃-24℃。
室内噪声不高于50分贝。
厨房设施设备和环境标准:
(1)水台、冰箱、炉灶、蒸汽炉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防蝇、排烟通风设施完好。
(3)消防设备、器材完好有效。
(4)各种食品加工器械完好有效。
(5)连接餐厅的通道,有隔音、隔气装置,干净整洁。
服务质量标准:
食堂设服务岗,并保证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服务人员要做到仪容端正,仪表整洁,符合员工手册要求。
开工作业务班前会,做好上岗前检查,明确分工。
早中晚及各式就餐规范布置,餐桌椅横竖对齐。
严格执行使用托盘服务,保持托盘无油腻。
食堂内设意见征求表,并对填写过的及时收回。
保持食堂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的整洁、无浮沉、无污渍。
保持清洁卫生,门窗光亮,地板、墙面天花板无积灰、无四害,无蜘蛛网。
服务标准
(一)能源管理:
根据能源使用状况,加强对能源消耗的管理工作。
建立能源管理制度。
根据运行情况制定节能措施。
制订年度节能措施,加强组织,精心操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节约每一度电、每一滴水。
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调整,争取将运行中的水消耗降至最低限度。
对电能消耗进行管理,每月对用电量进行分析,杜绝浪费现象。在保证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将电量消耗降至最低限度。
对月度能源消耗情况进行精心分析,发现能源消耗不合理的现象及时进行调整,并组织进行整改。不断总结经验,使节能降耗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食堂管理:
投标人需承诺上岗人员通过专业渠道招聘和培训,接受过专业的素质、技能培训,具有厨师等级证书。
投标人需承诺上岗人员身体健康无家族传染病史和流行病史,上岗前提供由县级(含)以上级别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采购物品要选择正规供应商。食品在源头上质优、新鲜、干净。
严格按照食品加工流程及工艺去操作。
食品在运送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且密封保存,直至开餐。
每天要对食堂进行消毒处理,餐具、炊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其他未尽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的规定执行。
监管范围及标准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监管人员对餐厅实施监督管理,经双方协商,监管的范围及标准如下:
(一)操作流程监控
每日由厨师长计算并列好明日所需食品材料种类及数量,并联系甲方指定配送单位购入食品原材料。
购入的原材料按类别分区存放,冷冻、冷藏货物验收后及时存放冷库,粮、油、蛋、辅料入库,青菜类上架,严谨乱堆乱放;
冷荤类解冻浸泡、清洗池、杀生池与青菜清洗、浸泡池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严防混用;
初加工环节符合择净、清洗、浸泡、切配流程规范;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分类存放,成品采取密闭保温措施。
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每种菜品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保存留样记录,留样容器要求完全密闭。
(二)销售环节监控
每餐闭餐后封闭餐口,清理售饭现场;
开餐前开启紫外线灯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未经消毒的售饭工具不得使用;
服务人员进入售饭间,必须洗手,二次更衣,带好发帽、口罩,头发不外露。
(三)卫生质量监控
加工间:检查频次,每天1—2次,顺序:原材料存放(冷库、主食库、调蔬菜库) 初加工区 烹制区 主食加工区 主食热成型区,符合卫生要求;
售饭间:预进间、二次更衣、紫外线消毒、售饭工具消毒、服务员个人卫生、着装达标;
餐具回收区:残食台密闭并摆放整齐,残食桶不外溢,每餐及时清理,餐具回收箱整洁,盘碗筷无随意丢弃,饭后遗留在餐桌上的餐具及时清理回收;
餐具洗涤消毒区:洗碗机水温度达标(86°以上),烘干温度≥120°,洗碗机转速不得随意调整,确保餐具经过烘干区时间不少于40秒;
餐具保洁:经过洗涤消毒的餐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存储备用,运输餐具的车辆每餐用消毒药液擦洗,防治餐具污染。
(四)就餐场所监控
开餐前一个小时内所有餐桌椅擦洗干净,就餐中不得清扫地面;
餐厅地面无积水、污渍,就餐中临时造成的地面污染及时清扫擦洗;
根据餐厅光线强度,适时开启照明;
根据餐厅温度适时开启空调;
督促餐厅适时更换防蝇和防风门帘,定期擦洗,保持干净。
(五)设备使用监控
电闸箱固定专人管理,每次使用以后及时关闭封板,以防蒸汽浸入或人身触电事故发生;
电气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定期保养维护,下班后切断电源,严禁非炊事人员操作,严禁用水冲洗电气设备,节假日长时间不用时采取养护措施;
煤气设备固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发现煤气泄漏及时报修,下班前关闭管道阀门;
冷藏冷冻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冷凝器结冰不能超过0.5厘米,发现制冷效果下降时,及时除霜,属于机械故障、氟压降低时及时报修,严禁带病工作;
大修理或涉及大额设备的添置或更换需承包方提出申请并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
甲方对餐厅服务监督管理
对菜品品质的监督:包括菜品搭配、营养标准、菜品轮换等进行监督。
对食堂卫生的监督:包括餐厅卫生、厨房卫生、卫生流程等进行监督。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标准
餐饮人员管理:承包方应确保为餐厅提供的厨师及服务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即厨师证书及健康证明,人员的流动应征得甲方同意。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证履行合同内容,同时做好指导与协调工作。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及合同条款向乙方支付管理费,并对乙方的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食品卫生及管理方式,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就不合理问题,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甲方提前告知乙方就餐人数,如遇加班、放假等非正常因素应提前告知乙方。
乙方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消防等各项安全制度,配合甲方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乙方需在第二个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当月原料采购明细及相关费用清单,甲方核对无误留存。
甲方提供厨房、厨具、厨房设备等用具,每日所需食品原材料由甲方指定配送单位提供,食堂用水、用电,天然气费用由甲方承担。
固定资产所有权属甲方,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按甲方规定期限予以报废。各种报废的固定资产、耐用品及其他由甲方购置的物资,全部由甲方处置。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乙双方须定期对餐厅现有各种资产进行数量、使用年限等项目进行清点。遗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食堂所有厨具及厨房设备,如自然磨损及消耗甲方负责维修及添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负责足额安排主厨、副厨、砧板师、面点师及其他相关人员,人员工资等由乙方支付。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之厨房、餐厅,遵照甲方书面通知的售餐流程、售餐标准向甲方和甲方指点的人员提供餐饮服务。逢遇重大的活动,乙方要采取一切措施保证餐饮服务。乙方食品供应不得低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乙方食品供应连续两次达不到材料量化标准的,甲方可依制约责任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由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核实确定的,乙方需赔付相关费用并承担其法律责任。
(1)出售变质、有毒食品、并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导致员工食品中毒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的生、熟食品留样48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相关原因
乙方接受甲方卫生监督管理,并接受甲方对餐厅、厨房卫生整改要求。乙方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品制作和食品卫生的检疫,检疫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结果上报甲方备案。卫生监督所日常检查,卫生许可证的年检等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工作服装由乙方自理。
乙方食品工作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乙方须负责所承包厨房、餐厅内所有区域的清洁工作,并达到甲方之清洁标准。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餐厅内使用的厨具、餐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
乙方应在不违背国家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遵照甲方特定的员工餐厅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制度和账册。乙方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财务人员,对食堂的各项原辅材料消耗、费用支出记好账册,随时供甲方查阅。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就餐时间规定,不得随意提前开餐或提前収餐(甲方有特殊要求除外)。逢特殊情况甲方指定乙方延迟供餐或加餐的,乙方应予以配合。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和停餐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此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经营。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按考核办法扣除相应的款项。
其他要求
中标(成交)后的食堂服务单位是保证提供安全用餐的第一责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标(成交)单位不得转让或者分包本项目。
中标(成交)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上缴保险。在合同期限内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中标(成交)单位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中标(成交)单位在履行劳务协议期间,由于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人员操作不当致使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均与采购人无关。同时给采购方人员人身造成伤害的,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中标(成交)单位操作人员在医疗期间费用自理,医疗期间采购人不支付成交单位劳务费。
注: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即做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不涉及)。
2、项目需求书中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的视为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或“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与磋商,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参与磋商。
(4)磋商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评分内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评分,不累加评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评分内容,任意一方提供即可得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书总金额30%及以上的,应附中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9)响应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注“加盖本单位公章”等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分别加盖公章的,其他需加盖公章的部分加盖主体方公章即可。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法人的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公司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按照磋商文件具体规定执行。上述行业分公司参与磋商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通过参与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与磋商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8 供应商报名单位须与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得授权其他法人单位、组织或分支机构以供应商(报名单位)名义参与磋商,有此情形的取消磋商资格。
5.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5.1 合格的货物
5.1.1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
5.1.2 除《磋商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1.3 供应商应当说明所投货物的来源地,如所投的货物非供应商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1.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2 合格的服务
5.2.1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2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投标费用
6.1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单位收取服务费。
货物类项目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 费率 |
100万以下 | 1.5% |
100-500万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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