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1 |
项目概况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XHZ-2020-047(CG)
项目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6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9月04日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1、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青太路9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主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662998
质疑联系人:330519305001fp
质疑联系方式:13587226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小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666518805
质疑联系人:张俊璐
质疑联系方式:1995723305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何处
监督投诉电话:0572-215003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第二次).doc
359.9K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第二次)
(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2227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XCXHZ-2020-047(CG)
项目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采购单位: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2020年7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7743843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47743843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477438433" 第三章 磋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0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0"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 24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1" 七、综合评分法 24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2" 八、资格审查 27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3" 九、 成交通知、授予合同 27
HYPERlink \l "_Toc47743844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8
HYPERlink \l "_Toc489518987" 第七章、自评表 4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批准的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2227号确认书,现就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编号: XCXHZ-2020-047(CG)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2年 | 60 |
注: 1、本项目服务期2年,每年服务费控制价30万元。 2、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予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如果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磋商报价时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2、本次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磋商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月 日下午14:30。
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0年7月 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方式: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投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赵湾仁皇佳苑103-2),联系人:张俊璐,联系电话:13666518805,电子邮箱:561344592@qq.com。供应商应于 2020年7月 日下午17:00 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投标人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投标人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并安装,(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
七、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
八、磋商时间:2020年7月 日下午14:30分整
九、磋商地点: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未按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
十、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其中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8.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8.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二、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采购人会同交易中心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 APP 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供应商若为省外的,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 APP 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 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5、所有参与开标评标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6、本项目磋商代理费为 9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竞标报价中。
十三. 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俊璐 联系电话:13666518805
地址:湖州市赵湾仁皇佳苑103-2号
2、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72-2662990
地 址:湖州市青太路968号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何处长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地址:龙王山路518号
4.质疑函接收人:赵女士 传真:0572-2051833
5.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 月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容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
2 | 编号 | 磋商文件编号: XCXHZ-2020-047(CG) |
3 | 磋商代理费 | 磋商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磋商代理费为 9000元,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该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计入竞标报价中。 |
4 | 代理费交纳方式 | 可以是汇款或转账形式; 收款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 银行账号:800028090000155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6 | 完成期限 | 采购规定的时间前完成 |
7 | 磋商答疑时间 | 供货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供货商。 |
8 |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 响应文件组成: 1、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3、“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 4、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竞标时电子响应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竞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地址为: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南太湖新区龙溪街道赵湾仁皇佳苑103-2),邮寄截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人签收后将予以回执,回执单采用图片形式发送给供应商确认,该回执单仅作为供应商邮寄的包裹送达时间的依据),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
10 |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磋商截止时间前,竞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竞标无效。 |
11 | 资格审查须递交的资料 | 1、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4、授权代表社保缴费凭证或花名册(原件);5、信用承诺书 备注: 1、竞标人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时可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届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现场核对。 2、磋商截止时间止,竞标人将以上资料原件以拍照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于2020年7月 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561344592@qq.com,以供资格审查时之用。届时未提供的将可能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
12 | 磋商时间(磋商截止时间) | 2020年 月 日下午14:00 |
13 | 磋商地点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 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竞标无效。 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
14 |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天(日历天) |
15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 |
16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7 | 磋商办法及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18 | 采购单位 | 详见磋商公告 |
19 | 解释 |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
一、适用范围
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和服务。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本项目的普查服务所有工作内容。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磋商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竞争性磋商报价
1、竞争性磋商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材料,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该包括完成服务(供货)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报价。供应商应同时列出认为必要的其他费用,招标结束后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4、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因各种原因可能发生的费用。对没有填报的费用,采购人认为所有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进行调整。
六、履约保证金
无
七、磋商文件有效期
1、响应文件从磋商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缓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如无格式,格式自拟)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服务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的响应。未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被拒绝,但允许报价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磋商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3、响应文件的组成
3.1资格证明文件
磋商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税收证明书》;
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社保费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文件。
3.2商务文件
1)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初次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企业业绩(格式见附件);
5)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6)相关证书;
7)企业荣誉;
8)小微企业声明函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供应商认为应该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3技术文件
项目服务方案;
保障措施方案;
安全预防方案;
疾病防护预案;
团队方案;
合理化建议;
管理制度;
团队配置要求;
员工培训;
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人员配置(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以上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内容中的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响应文件内容填写及说明
供应商应按照3.1、3.2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仅供参考)逐一组成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商务文件与技术文件可以合并装订)。
因疫情情况,以上涉及所有资料复印件的原件已扫描件或拍照的形式于2020年7月 日下午17:00分发至邮箱561344592@qq.com
九、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竞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
3.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竞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竞标供应商的责任。
5.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竞标供应商负责。
6.竞标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竞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响应文件》应由竞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竞标供应商公章。
十、响应电子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的形式:
(1)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3)“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
2.响应文件的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3.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形式)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原则上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竞标供应商可以邮寄形式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具体详见磋商公告。
(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4.“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竞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竞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 竞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3)磋商截止时间前,竞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竞标
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竞标无效。
十一、无效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的地点送达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上传、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
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5、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6、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质保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7、磋商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
8、磋商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9、磋商货物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的;
10、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
12、磋商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的;
13、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5、磋商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6、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17、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废标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经审批同意的除外);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预算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
十三、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
十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代理采购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3、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代理采购机构将不予接受。以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集中采购机构。
4、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采购资料”栏目),否则代理采购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5、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关键字“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或者选择“部门窗口—省财政厅—行政裁决—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进行在线投诉。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均在线送达,政府采购投诉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供应商也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 ,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在线或邮寄政府采购投诉材料当日下班时间点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
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提出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十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方法
在质量与服务均能满足采购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详细的磋商程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十六、授予合同
1. 授予合同的依据
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
2. 合同签订
2.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
2.3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2.4 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5 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废除授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6 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
2.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上述2.5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
履约保证金
无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深化机关后勤改革,探索和开拓机关后勤工作新路子,推动机关后勤社会化进程,降低机关后勤服务成本,同时更好地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服务于社会。通过食堂经营服务权市场化运作,引进B级以上(含B级)餐饮标准或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宾馆的餐饮服务企业来承包经营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就餐环境;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创造一流的服务品牌;坚持服务第一,强化宗旨意识,为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高效运行提供优良的服务。
1、招标合作模式: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联合经营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招标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投入,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2、食堂运作机制:投标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在确保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承担着的后勤保障前提下实行自负盈亏。
3、食堂日常工作内容:以厨房、餐厅、食品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投标人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招标人对投标人各工作各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4、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操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除中标人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须接受招标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5、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规定执行。
二、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
2、食堂共一个保障点,是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食堂共一楼,工作日中午日平均就餐人数约100人。
3、中标后的投标人须立即派遣各工种负责人进场,配合招标人进行食堂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与前中标人的交接工作,原食堂工作人员优先安排用工,服从招标人的各项工作调配。投标人提前进场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计入投标价。
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内容
1、食堂的建筑主体、室内外装修、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等财产属招标人所有。如投标人为达到自我风格需要,须重新装修的须经招标人同意,费用自理,承包期结束后,装修财产归招标人所有。若政府监督部门因硬件不足提出改造要求或食堂保障条件不足,需对原有建筑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改造添置的,由招标人负责落实。
2、食堂所需的厨房设备、餐具用品、餐桌椅由招标人提供,并已具备;易耗餐具及厨房设备添置等需向招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同意,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在承包期内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厨房设备设施拥有使用权,并负责在使用过程的相关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维修过程中不得影响食堂的正常运作。
4、卫生保洁费(室内及门前三包)、卫生部门的有关费用、排污费、消防部门的有关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食堂油烟管道清洗和检测、室外隔油池清理等由投标人负责,费用自理。
5、投标人应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措施,投标人须根据实际工作在投标文件中体现节约能源方案,燃料、水电由招标人承担。
6、若发生招标人所辖人员在餐厅内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经投标人管理人员向招标人通报后,招标人应及时妥善处理。
7、招标人有义务积极宣传后勤改革,做好与职员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8、招标人有义务对食堂工作予以支持,参与对食堂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及时指出食堂工作中的不足,以便投标人及时改进。
四、经营方式
1、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联合经营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招标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中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2、食堂运作机制:投标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在确保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承担着的后勤保障前提下实行自负盈亏。
3、食堂就餐人员使用招标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通过刷卡及专用餐券向投标人购买饭菜,投标人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及收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就餐卡的挂失、补办、充值等业务由招标人审核投标人管理。
五、服务质量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达到的服务要求
l、投标人须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2、投标人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投标人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投标人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4、投标人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食堂正常运作,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投标人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或投标人的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投标人所有的工作除应按照投标人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招标人或第三方的监督检查、考核。
6、投标人应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降低消耗、节约成本,让利于消费者。
7、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持稳定;提供厨师(包括高级厨师)、面点师等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8、投标人须提供每个员工的身份证、健康合格证等复印件(外来人员还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9、从事餐饮服务的所有人员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还须配备清洁的手套、口罩),每个工种服装样式需统一,所需费用计入投标价。
10、投标人须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达到相关服务要求,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所需费用计入投标价。
11、投标人应与原承包方做好交接工作,掌握厨房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方法,演练食堂正式工作的流程。
12、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本地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卫生问题及处置方法负责。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疫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
13、招标人对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14、卫生、工商、税务、食品药监等行政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部参加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及达到国家对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要求,所须费用计入投标价。
16、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由投标人负责。如因投标人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责任等事故,则招标人有权扣罚承包费并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投标人责任。
17、投标人须选择合格的进货渠道定点采购物品。投标人须保证所采购的物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18、投标人须制定大型会议、接待、消防、抗台等应急预案的用餐方案,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员工,随时待命,接受招标人的调配;投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完成政府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包括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投标人应预计以上服务所须的费用(除用餐费用),计入投标价。
19、夜间、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投标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值班人员保证该时间段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就餐,所需费用(除用餐费用)计入投标价。
20、投标人应保持餐厅内的餐桌椅、墙柱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对各种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按规定进行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和流程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厨房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餐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餐盘、餐碗、筷子、汤勺等。
21、投标人负责采购日常清洁剂、消毒剂、垃圾袋、低值易耗品与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和耗材,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计入投标价。
22、投标人提供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要求菜肴丰富、品种多样、大众口味:
①大餐厅工作日早点以本地常规早点为主,配以现有厨具可制作的其他可口花色早点。每日必备品种为:稀饭、面条、馄饨、鸡蛋、包子、馒头、豆浆、粗粮等;其中稀饭每日配以若干种小菜。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中餐供应2荤2素,配1免费汤。节假日早中晚供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菜品、早点由招标人确定售价,如遇特殊情况由招标人进行适当调整。
②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供应量足、美味、安全的菜肴服务干部职工。
23、投标人必须提前申报每周次早、中、晚三餐菜单,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经得招标人认可方可执行,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投标人须根据就餐人数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供应不足和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24、投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食堂服务项目,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5、投标人须每日对整个食堂场所(含大小餐厅)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杂物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招标人对此项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
26、本食堂只负责对本行政区域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对外经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对外经营或投标人员工对外兼职,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早餐服务时间为7:30-8:15,午餐服务时间为11:30-12:30,晚餐服务时间为17:00-18:00。(根据机关具体作息时间调整)。
27、针对食堂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招标人发送‘整改通知书’给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整改到位,否则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28、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的招标人对投标人服务质量的奖、罚制度在具体签订合同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确定。
29、经评审中标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到合同结束这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承包服务,但可以委托招标人所在地的分子公司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
30、投标人与其他商家产生的账务、资金纠纷,均与招标人无关。
31、食堂工作人员严禁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若有违反者,除当事人向就餐者赔礼道歉外,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除名处理。
32、投标人根据国家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五常法的管理标准,加强科学规范化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合作食堂的伙食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在硬件条件达标的情况下,确保食堂在量化分级管理中达到规定要求,并在湖州地区同类食堂各类评比中处于领先地位。
33、严格卫生要求,在各级卫生职能部门检查中要求达到良好以上水平,如果在检查中发现违规而受到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4、承包方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食物中毒事故,除权威部门检测属外部因素外,保证食堂内部用水用电安全。如在食堂内部发生以上事故,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承诺通过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流程,确保食堂食物中毒发生率0,火灾发生率0。
35、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要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且需有保证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投标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要定期清理油污过滤池、管道,以防管网堵塞。
(二)投标人须制定提供的方案
1、投标人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作详细记录和每月财务报表,以备招标人查询。
2、投标人针对招标人提供的现场建筑图纸、设备材料表及服务要求,编制服务内容的相关陈述说明(包括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计划、流程;各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技术措施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将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等)。
3、投标人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实际情况应配备不少于5人的员工队伍,其中必须配备1名厨师长、1名面点师、其他须配备洗切、蒸菜、蒸饭、清卫、保洁、洗消、售卖、服务等人员。
4、拟派人员男性要求60周岁以下,女性人员应在50周岁以下。供应商应承诺严格执行地方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办理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有关费用*工资及五险一金】若遇政策调整采购单位不予调整,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合同期间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工作人员所发生一切意外伤害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5、建立餐厅用品消毒保管、员工教育培训、应对投诉等情况的计划表格并作好纪录,所有纪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以备招标人查询。
六、对中标供应商的管理
1、对中标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采购人将成立工作考评小组,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根据采购人使用人的反馈情况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综合评议) 。
2、相关制度的建立
(1)建立食堂等后勤服务质量跟踪制度。为规范食堂管理,提升供应商服务质量,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由采购人及用餐人综合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每月绩效考核,在合同履约完毕后视履约情况及绩效考核情况返还,如未达到采购人要求,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额,具体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一年内连续两个月满意率低于60分,自动解除合同。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采购人组织考评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明地深入各食堂进行督查。对食堂管理不严,造成事故的,将追究中标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提供服务未达到采购要求的,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即:
①中标供应商被查实有质量问题或其它违规行为的,一次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500-5000元履约保证金,连续两个月满意率低于60分自动解除合同。
②综合评定满意率低于85%,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000元;
六、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中标单位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本次招标总控制价为30万元/年,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员经费、职工福利、保险、工伤和意外伤害、劳务纠纷等乙方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奖励基金、劳保用品、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采购、财务费用、体检费管理费等各类费用按投标人统一标准执行。主、副食品、调味品、燃料、低值易耗品、水电费等等以及工商管理、卫生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费用,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3、为方便干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招标单位可为中标单位提供场所供中标方提供卤味、净菜、水果等销售。
5、为有效做好机关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承包商变更后不影响机关正常运转,投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根据业主要求全部工作人员全部配备到位和有效业务培训,并确保服务质量。
6、若固定经营场所不在湖州的且投标单位承诺在成果公告发出后15天内在湖州本地设立服务机构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设立服务机构的,采购单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7、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服务期限内)无偿提供服务用水、用电和必需的办公用房及仓库。
8、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七、商务条款
服务期及地点 |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履约保证金 | 无。 |
付款条件 | 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款项的10%,一月一付(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其中第一个月支付的当月价款(扣除其预付款10%),其余的按每月支付当月价款的90%,余款待服务期完成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付钱,中标供应商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具体支付方式可另行协商)。 |
本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竞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全部作出响应,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本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为重要条款。
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拆封响应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磋商文件。迟到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出席磋商会议。
3、磋商开始时,供应商代表将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
二、磋商小组
1、本项目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3、磋商过程应严格保密,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露任何磋商信息。
三、竞争性磋商原则与方法
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工期、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
2、磋商小组应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响应文件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5、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磋商小组审核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按照商务、技术逐项审核响应文件。
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磋商顺序和方法
3.1磋商的顺序,按供应商签到的逆时间顺序进行。
3.2开展磋商,按磋商项目内容与各供应商进行2轮磋商。
3.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在场,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内容可能涉及服务要求、价格、售后服务、合同草案,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第一次报价不公开。
3.4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对采购需求、合同草案作出实质性变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收到修改采购文件的通知后,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参加磋商活动。
3.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磋商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供应商是否继续进行磋商。
5、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作无效处理。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澄清
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义的,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以便及时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
2、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澄清。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接受询问,并对有关内容进行澄清。
3、对在澄清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有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责任。
4、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修改或补充,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确定供应商办法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按照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拟制评审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综合评分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商务及资信分90分。合格竞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评分得分最高的竞标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竞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竞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竞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二、计算方法:
1、价格部分:10分
以有效磋商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10%×100
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磋商报告中说明。
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磋商报价超出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
注:根据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竞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竞标报价(此最终竞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竞标文件中竞标人必须提供的《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竞标前一周内, 并加盖竞标人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竞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根据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竞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上述计算扣除不累计计算,最高扣除 6%;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计算扣除。2、技术、商务及资信部分:90分
序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项目服务方案 |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服务方案。包括服务时间、窗口开设率、包厢接待服务等针对本项目提供特色服务设计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25分 |
保证员工的营养均衡提供相关配菜方案(包括菜系品种均衡健康、花色品种、荤素搭配比例等)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
针对本项目对餐厅服务的定位,详细提供管理方案保证餐厅服务产品质量监控及价格控制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
提供相关的卫生服务方案(包括食堂环境卫生、餐具卫生、设备设施卫生、工作人员卫生等)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
保证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班次调配、效率等)以及应急就餐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
2 | 保障措施方案 | 服务保障措施:项目服务计划切实可行,能够遵循项目服务原则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安排餐厅服务的流程设计和餐厅服务措施的,能体现明确的措施和流程设计安排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5分 |
3 | 安全预防方案 | 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提供相关安全预防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 5分 |
4 | 疾病防护预案 | 提供疾病防控预案,包括对于一般疾病控制预防及目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等提供相关有效合理的防护方案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 | 5分 |
5 | 团队方案 | 1、供应商对项目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投入主要技术人员专业配置齐全、岗位分工完整,能很好的分工协调项目实施事宜得5分,专业配置不齐全,岗位分工不明确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的得2分,具有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相应证书、近3个月社保证明); 3、有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得2分;有公共营养师的得2分,最高得2分,本项目满分4分。 (以上认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13分 |
6 | 合理化 建议 | 针对本项目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所提建议确实能对项目的实施产生有益作用的,每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的得1分,最高得5分。 | 5分 |
7 | 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方案 | 供应商提供相关餐厨废弃物处理方案,(包括对餐厨废弃物收集、分类、运输等)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5分 |
8 | 管理制度 | 提供相关的制度方案(包括内部管理制度,人员的相关考核办法)的得5分,欠缺或不合理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5分 |
9 | 员工培训 | 设置专业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培训方案完善且有针对性,培训内容包含(使用、日常维护、管理)等培训,有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和方案的得5分,方案不全面或缺少可行性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5分 |
10 | 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 | 供应商结实际情况是否给出特色服务和优惠承诺措施等情况,每提供一项特色服务和措施的得1分,最高得3分。 | 3分 |
11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的相关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5分。 (提供合同和证明其真实性的证明文件,原件备查) | 5分 |
12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近几年荣获过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高3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3分 |
13 | 企业认证证书 |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的得2分;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没有不得分) | 6分 |
注: (1)因疫情情况,原件以扫描件或拍照的形式于2020年7月 日下午17:00 时前发至邮箱561344592@qq.com 因时间问题导致原件无法接收的其风险由竞标人自行承担。(需按照评分标准归类)。
(2)合同、验收材料、人员社保等原件(中文版)所有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无法提供原件的按不得分处理;如出现与事实不符等情况,将根据有关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予以处理。
3、技术、商务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分=(磋商小组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
4、评审方法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及各供应商完工时间、服务条款响应情况、技术方案、提供服务的质量、付款方式、供应商综合实力、资信情况、承诺的售后服务等多方面进行评审。
确定进入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名单。
5、推荐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第二名的为候补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按评标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总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并编写评审报告。
八、资格审查
1、磋商小组将对所选择的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资格或能力圆满地履行合同做出进一步确认。
2、如果供应商被确定为不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签发成交通知书。在该情况下,磋商小组将考虑按同样的程序审查下一位成交候选人。
九、 成交通知、授予合同
1、经磋商小组审查,确定成交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在30天内签订合同,逾期取消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合同,按违约处理,并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主要条款
(服务类)
财政审批编号:湖南太湖采[2020]2227号; 招标文件编号: XCXHZ-2020-047(CG)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
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
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市财政局审批编号。
2.合同项目与内容
湖州市人民政府仁皇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外包项目
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4.签署合同的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按照竞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2份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5.技术规范
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
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6.知识产权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
7. 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
在疫情期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款项的10%,一月一付(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其中第一个月支付的当月价款(扣除其预付款10%),其余的按每月支付当月价款的90%,余款待服务期完成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付钱,中标供应商提供足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技术服务
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
10.售后服务及承诺
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
10.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
11.1 供应商应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提供履约保证金/元,提供由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11.2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11.3 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11.4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1.5 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11.6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11.7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8 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
12.违约责任
12.1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2.2 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12.3 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4. 争议解决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
(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转让或分包
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
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
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16.适用法律
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三份,供应商、采购人各执一份;市财政局执一份。
采购人: 供应商:
地址: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节内容提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文件中要求,但未提供格式的,须由供应商自行制作。
一、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1、所有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可选用)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授权代表签名: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二、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文件的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响应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目 录
1、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申请函(格式见附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的完税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税收证明书》;
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不征免征社保费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
6)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8)供应商认为应该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磋商申请函
磋 商 申 请 函
致 :
(供应商全称) 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 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竞争性磋商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承诺如下:
1、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
2、 本次磋商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
3、本项目负责人: ;职务: ;职称: ;联系电话 : 。
4、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5、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
6、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我们已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充分了解项目要求。
8、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木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成交的决定。
9、本文件自磋商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10、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