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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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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新疆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4
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652300390500078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昌州发改社会【2020】13号”、“昌州发改社会【2020】1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其中1.2亿为专项债,地方财政投资1600万,中央预算内投资6400万(均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新德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用为:18071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的总承包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昌吉市六工镇下六工村 ;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0240.01平方米。包括治疗区的 A、B、C、D、E 共5栋楼;办公生活区的行政楼、宿舍、食堂;辅助配套的中心配电室、锅炉房、消防水泵间、洗消中心、供氧中心、门卫室、筛查室、消控监控中心、救护车库、救护车洗消间、污水处理站、医用垃圾站、太平间等单体建筑以及室外配套的接通和建设等内容,本工程为EPC模式交钥匙工程。
概算批复建安工程费用: 18071万元
工期要求:计划2020年9月4日开工、2021年6月30日竣工,总工期300天(日历日) (含冬季施工);其中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020年10月25日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含二次结构围护) 。项目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指令为准,缺陷责任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2 招标范围
昌吉州人民医院传染病分院在建设规模、初步设计概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概算及图纸的批复,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即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采购、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桩基工程、基坑支护、防排水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进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1)设计: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门诊医技楼、急诊发热门诊、呼吸道病房楼、非呼吸道病房楼、医护宿舍、行政科研楼、餐厅、附属配套的医疗垃圾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太平间、中心配电室、锅炉房、洗消中心、消防水泵房、供氧中心、中心供应物资库、门卫室、筛查室、室外工程等建筑及构筑物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图纸优化)、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工程、钢结构、弱电智能化、放射防护、装饰装修(含精装修)、洁净工程(洁净手术室、负压病房等)、医用气体系统、电梯安装、厨房设备、绿色建筑)以及各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其中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建筑、结构(含基础及基坑支护等)、装饰装修(含外立面)、幕墙、钢结构、电气系统(含电力及照明系统、室外高压系统、变配电系统、发电机组等)、弱电系统(含综合布线、医用呼叫排号系统等、安防系统、监控系统、建筑智能化、会议系统、音响系统等)、给排水系统(含室内外等)、空调系统、通风系统、消防(含消防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系统、应急疏散指示照明工程等)、燃气及可再生能源、防雷、厨房设备、停车场管理系统、土方平衡、院区绿化及景观工程(含室外喷灌系统、雕塑小品、园路、水系、运动场地等)、道路(含室外道路及停车位标线等)、室外照明、大门及围墙、污水处理系统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各专业深化设计全部内容(要求施工图不允许出现“见二次专项设计”等字样,并能满足施工需要图纸的所有要求。
(2)采购: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动力设备、附属设备等。
(3)施工:建造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但不限于以下:
1.场坪土石方工程、各子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给排水、电气、暖通、动力、消防工程等)。
2.构成工程不可分割部分的设施、设备,如电梯、空调、通风、水泵、发电机、电锅炉等的采购、运输及安装。
3.综合管网工程,如室外给排水、通讯、电力、照明、燃气、供暖、动力等管网。
4.室内外装饰工程,如幕墙、室内精装修、标识标牌等。
5.室外附属工程,如围墙、道路、广场、停车场、生化池构筑物等。
6.室外景观工程,如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地面铺装、室外灯饰等。
7.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
8.三通一平。
9.施工阶段BIM协同工作
10.包含以上各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专业深化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
(4)EPC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疫情防控、配合发包人工程项目BIM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B证,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本单位注册。
3.4 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满足本工程需要的主要管理人员。
注:要求外省进疆企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须为进疆信息册中人员。
3.5 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医院项目(投资额为3亿元以上(含本数)或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施工图设计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施工单位业绩要求:施工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医院项目投资额为3亿元以上(含本数)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人员业绩要求:
①项目经理:具有近五年内类似医院项目或公共建筑项目经理经验的(提供至少一项投资额为3亿元以上(含本数)或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需经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近五年担任过医院项目设计负责经验的(需提供至少一项投资额为3亿元以上(含本数)或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本人业绩证明)
③其他人员:具有类似医院或公共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经验。
3.6 财务要求
牵头人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整套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书面承诺)。
3.8 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将以上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需将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企业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单独密封在一密封袋中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若原件无法辨识或不完整,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9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3.10 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以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必须满足设计资质要求),施工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满足施工资质要求);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该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联合体的牵头单位,不得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再次组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只能对本项目提出一个投标申请。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方式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4.2 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申请人,请于2020年8月25日11:00时—2020年9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保证金:360 万元。[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银行帐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账号:65001620800052502844-001781 ]
5.3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0年8月25日11:00时-2020年9月1日11:0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4 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5.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25日11:00时-2020年9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交易平台(新)(http://www.cjzwfw.cn/cjggzy/)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电子招标文件,网上缴纳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日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二厅【昌吉市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北侧负一层)】
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到场参加投标活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原西部庭州网)(http://www.cj.gov.cn/)、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中国昌吉网(http://www.cjxww.cn/)、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处
联系人:欧阳天 联系电话:15909008009
招标代理:新疆新德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杜林勇 18129207594
监督电话:0994-2338141(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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