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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 山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山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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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预算资金为45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为方便我单位职工就餐提供便利进行食堂外包,本次安排相关资金进行采购。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方便职工就餐提供便利。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的工作。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无。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8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8-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利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利津县滨港路227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0546-568118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大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东营东营东城南一路280梅苑大厦4楼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1566689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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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基本情况标准

一、职工食堂基本情况

本项目职工食堂采购服务由采购人统一调配和组织,职工食堂所需要的就餐区域、厨房操作区域、厨房设备及配套设施均有采购人负责提供。

就餐人数。早餐70人左右,午餐70人左右。

除春节外,日常供餐按每周5天,每日(早、中)两餐。本项目的原材料由供应商负责采购,采购人指定原材料来源地并对原材料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菜品按成本出售,采购人按约定时间结清刷卡金额。

二、食堂工作人员设置

岗位

人员配置和责任

厨师兼管理人员

1名(负责食堂安全、菜单制定、账目记录)

炒锅

1名(职工餐菜品的搭配和制作)

面点

1名(餐厅面食制作)

勤杂工

2名(负责刷碗、到扫卫生、刷卡等)

合计

5名

注:以上配置为采购人的最低要求,若在实施过程中采购人需要增加人员的,供应商应按需配备,最终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结算。

三、就餐方案

采用一菜一价方式。

(一)早餐

(1)面食。杂粮类任选1款:地瓜、芋头、玉米、南瓜;馅类任选2款:肉素蒸包、肉素馅饼、肉素蒸饺;中式面点任选2款:油饼、馒头、米(蛋炒)饭、油条。

(2)家常咸菜4道。

(3)煮鸡蛋、煎鸡蛋、茶叶蛋任选1道。

(4)豆浆、稀饭或咸汤、牛奶任选2。

(二)午餐

(1)荤菜2-3道;

(2)肉炒菜或蛋炒菜各2道;

(3)素炒菜2道;

(5)家常咸菜4道;

(6)咸汤和米粥各1道;

(7)面食4--6款,杂粮类任选1款:地瓜、芋头、玉米、南瓜;馅类任选1款:肉素蒸包、肉素馅饼、肉素蒸饺;中式面点任选3-4款:油饼、馒头(杂面、白面)、米(蛋炒)饭、发糕、窝头、花卷、糖包、千层饼、原味饼。

四、原材料品牌的确定、就餐方式及菜品调整

(一)食用油采用胡姬花或其他知名品牌(炸类菜品使用万德福色拉油);面粉采用半球面粉;酱油、醋选用巧媳妇品牌;食用盐采用无碘食盐;鱼类以海鱼为主;肉类使用品牌肉。

(二)就餐方式:统一使用我方配备的一卡通刷卡就餐(拒绝收取现金)。

(三)承包方确保我方员工就餐满意度在80%以上。

五、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在确定报价时应考虑项目成本、人员工资费用、伙食补贴费用、管理费用、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最终根据采购人实际用餐结算。

(二)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水、电、气等费用不包括本次报价中,由采购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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