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劳务外包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4 17:07
一、项目编号 |
5120022020601563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劳务外包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资阳市强宇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北大街川主巷58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每人每月3100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劳务外包 服务范围: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劳务工作 1.食堂服务人员为学校在校人员提供早中晚餐。 2.标准餐 ①早餐:面食、馒头、包子、米粥、咸菜及其他菜品; ②午餐、晚餐:三荤一素一汤。根据学校需要适时调整的荤菜个数以及荤素搭配。 3.所有餐食必须保证新鲜卫生,菜品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严禁提供隔顿、隔夜餐食,严禁提供生冷、油炸等不健康食物。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①中标人应承担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及未能按时发放工资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学校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用于发放工资及罚款处理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食堂等级量化管理要求A级标准规范管理(下表为A级标准规范管理细则),针对本项目建立严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源头与过程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石因萍(组长)、唐运动、钟建明、田林、刘益(业主代表)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计改发〔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8000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监督部门: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26920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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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园区育才路157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61328889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西门桥街南延线建委综合楼10幢5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28-26600333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余女士 |
电话: | 028-26600333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招标编号: 5120022020601563 四川省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资阳雁江)
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0年7月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0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7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38
第六章 评标办法 45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5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20022020601563
项目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劳务外包。
预算金额:195万
最高限价:3100元/月/人,最低报价:2800元/月/人,已包含所有的保险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1)采购需求:按照中午就餐人数1:80计算,学校2020年下期-2021年上期中午就餐平均数约为4500名,食堂需配备工作人员56人(含中午就餐时段协助分餐,其余时间由学校安排其他相应工作的14名工人), 每月工人工资按56人乘以投标人的报价(最低限价2800元/月/人,最高限价为3100元/月/人,已包含所有的保险)(寒暑假不发放工资,以每学期工人进场和退场时间据实具体到天结算工人工资,需要的社会保险等资金由投标人自行补贴)。
(2)学校按每月食堂就餐营业额的2%支付投标人管理费。
(3)一日三餐为学校小卖部提供劳务服务,学校不单独支付劳务费用。
(4)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小卖部由学校自主经营,只实行劳务外包。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条件: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派遣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8日至2020年8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
方式:现场获取。持供应商报名册、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审原件留盖鲜章的复印件。
售价: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100元,招标文件提供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招标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8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园区育才路157号
邮 编:641300
联系方式:1861328889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
联系方式:028-26600333
2020年7月27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别要求: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原则上最多派1名人员到场。进场时应当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原件,出示个人健康证明,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防疫消毒等疫情防护检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未遵守上述要求的,将会拒绝进场。供应商代表应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到达对应地点,若因疫情防护检查措施造成时间延误或被拒绝进入交易场地的,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若疫情防控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5.2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同书面通知供应商)。请潜在投标人注意及时查询、了解和。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询、了解和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自行负责。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实质性要求)。
14.2 技术部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
参数和技术要求作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7)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实质性要求);
14.4售后服务(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12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20.2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书面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投标人中标后,应尽快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单位介绍信、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到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8.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不允许分包。中标人分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1.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2、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 履行合同 33.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验收
34.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4.3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合同复印件、合同发票复印件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支付程序为: 按月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38.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XXXX(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投标价为 元/月/人。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XX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承诺函 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1 四、开标一览表 第XX包(若有) 注:1. 报价应是提供劳务服务后,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工人基本工资、各种保险等社会保障费用,包括工人培训费、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第XX包(若有)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XXXX。
六、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第XX包(若有) 注:1.供应商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2.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中列出。但应在“偏离及影响”栏中填写“无偏离无影响”,其他栏目可不填报。
3.招标文件中标明有实质性要求的内容,若响应负偏离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名称: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七、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2.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可以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应在“偏离及影响”栏中注明 “无偏离无影响”,其他栏目可不填报。
3.招标文件中标明有实质性要求的内容,若响应负偏离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九、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第XX包(若有)
注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 招标编号: 第XX包 注:1.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偏离及影响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无偏离无影响。 5.招标文件中标明有实质性要求的内容,若响应负偏离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二、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XXX行业,从业人员XXX人,营业收入XXX万元,资产总额XXX万元,本公司为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XXX单位的XXX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 XXXX 注:投标人应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虚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注:投标人应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存在虚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企业制造的产品清单 招标编号: 第XX包(若有)
注:本表针对货物采购(购买服务项目和工程项目无需填写),价格扣除须满足:
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2.投标的所有产品的制造商须全部为小微企业;3.完全填写本表格,并计算扣除的价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十六、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招标项目及招标编号)招标活动,郑重承诺: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 XXX 十七、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书
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XXXX(投标人名称)作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之规定,我方不属于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注:投标人如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且在有效期内,不提供此承诺书,但是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反映(格式由投标人自拟),未反映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未全面如实反映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自身出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注:1.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免税或纳税零申报者或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或零申报证明材料)
6、承诺函(原件)
二、供应商应提交的资质性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劳务派遣(提供复印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其他类似效力证明材料
1、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2、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不提供) 注:1.以上材料必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2.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开标后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审查。 第五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食堂劳务外包服务期为1年。
(二)付款方式和条件:按月支付。
(1)每月工人工资按约56人乘以投标人报价(寒暑假不发放工资,以每学期工人进场退场时间为准,不发放工资期间工人的保险等资金由投标人自行补贴)。
(2)学校按每月食堂就餐营业额的2%支付投标人管理费。
(3)一日三餐为学校小卖部提供劳务服务,学校不单独支付劳务费用。
(4)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小卖部由学校自主经营,只实行劳务外包。
(5)食堂需配备工作人员56人(含14名中午就餐时段协助分餐,其余时间由学校安排其他相应的工作的工人)。 (三)服务地点: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四)其他要求:中标后,中标人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入场,并在入场前与原劳务方做好交接工作。
三、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小卖部的劳务工作
1.食堂服务人员为学校在校人员提供早中晚餐。
2.标准餐 ①早餐:面食、馒头、包子、米粥、咸菜及其他菜品;
②午餐、晚餐:三荤一素一汤。根据学校需要适时调整的荤菜个数以及荤素搭配。
3.所有餐食必须保证新鲜卫生,菜品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严禁提供隔顿、隔夜餐食,严禁提供生冷、油炸等不健康食物。 (二)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及要求
★(1)人员配置
食堂需配备工作人员56人,(含14名中午就餐时段协助分餐,其余时间由学校安排其他相应的工作的工人)。
(2)人员要求
①管理人员: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熟悉《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责任心强,有类似项目食堂服务管理经验。
②厨师长: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厨艺佳,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有类似项目食堂服务管理经验。
③厨师: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厨艺佳,具有厨师证。
④普通工人: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职业道德和文明素养。
★⑤上述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所有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岗前食堂专业技能培训和食品安全卫生培训,且无违法犯罪前科。(提供承诺函,人员到岗时相关证件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并上交复印件,若未提供采购人有权解除采购合同)
★⑥投标人须承诺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出现的职工人身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公司及管理者基本要求:投标人中标后诚信经营、严格自律,具备良好的服务理念、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出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与文明素养,具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应对和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具有较强地整改力与执行力;愿意积极主动地为我校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
(2)服务标准:
①中标人应承担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食品安全、餐饮质量及未能按时发放工资等问题而产生任何后果,学校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用于发放工资及罚款处理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食堂等级量化管理要求A级标准规范管理(下表为A级标准规范管理细则),针对本项目建立严谨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做好源头与过程控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食堂食品安全标准见下表:
食堂食品安全标准
③服务期间,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遵守我校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响应我校相关的工作与活动,并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的各项安全、卫生和纪律的监督检查,对上级管理部门和学校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和提高。
④投标人除应具备开拓饭菜花色品种、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能力外,还应具备遇突发事件(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时保证师生就餐的应急能力。
⑤有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⑥投标人需证照齐全,所有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厨师须取得厨师资格证书,并要求统一着装(工作服装由投标人提出需求,所需要的服装费用由学校支付)。
⑦不得对外运营,不得将食堂劳务分包、转包或变相分包或转包他人。
⑧食堂当天充值金额当日存入学校指定账户,由学校进行监督;学校每月及时支付中标人的劳务费和管理费,中标人必须每月及时全额支付全体食堂员工工资。给工人的实际工资(含保险、福利等)不能低于学校上一年度的实际支付工资(含保险、福利等)。
⑨服务人员做好食堂设备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清洁。保证食堂环境的干净整洁。做好“三防”工作。食堂工作人员每天晨检,建立健康台账,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并将当事员工迅速撤离岗位,身体恢复以后提供区市级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才能返岗。
(四)项目服务考核办法及标准
(1)采购方每天根据?雁江区三贤九义校食堂从业人员违规违章处罚条例?对食堂员工服务及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由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组负责督查。
注:带“★”这实质性响应,不得有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六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注:本项目不需要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性检查。
3.3符合性检查。
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主要负责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4. 评标细则及标准(以综合评分法为例)
4.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经济类、技术类、政策合同类、共同等。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分的惩戒方法,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存在一次失信行为的,扣5分,每增加一次失信行为,加扣5分,直至扣完为止。
4.3.3综合评分明细表
4.3.4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上表结合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制定综合评分明细表。
5、 废 标
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
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投标人(乙方): ?????
甲乙双方根据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说明: 1.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小卖部由学校自主经营,只实行劳务外包。 2.学校食堂劳务承包范围: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为纯劳务外包服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食材购买、厨房设备添置、水费、电费等由甲方承担;员工的工资、安全保证、个人劳保用品、五险一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人的聘请、辞退、解聘等均由劳务公司负责。 3.学校食堂规模:?师生食堂2020年秋学期,中午有近4500个餐位需求,早上约有1000人就餐,晚上约有2000人就餐。食堂有一、二、三层,可同时容纳2406人就餐;教师餐厅设在食堂二层,可同时容纳60人就餐;为保证每位就餐师生都有就餐座位,学生食堂每天午餐实行分年级分楼层错时分3批就餐,以确保食堂安全有序就餐。 4.食堂配置:?学校食堂水、电、气齐全,有粗加工间、精加工间、仓库、消毒间、售饭间、操作间、洗碗间等功能间及相应设施,设置了烹调区、切配区、粗加工区以及抽排系统,不锈钢厨具等配备齐全。? 二、劳务承包内容:????? 1.就餐人数:????? 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下期-2021年上期学年度,师生员工总人数约有4600人。中午约有4300名学生在校就餐,约200名教师用餐。晚上约2000人在校就餐。早上约1000人在校就餐,学校供餐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但周一不提供早餐、周五不提供晚餐,按国家法律规定的周末和节假日不供餐。?因学校需要的师生活动、工作保障等,食堂要提供餐食,做好后勤保障。??? 2、服务要求: 1.每天准时提供:①早餐:面食、馒头、包子、米粥、咸菜及其他菜品;
②午餐、晚餐:三荤一素一汤。根据学校需要适时调整荤菜个数以及荤素搭配。 2.做好食堂及食堂周边的卫生宝洁、日常事务、迎检等所有工作。 3.无条件完成学校因需要安排的食堂区域和与食堂相关的所有工作。???? 4.为学校食堂充卡,刷卡系统管理提供服务。
5.为学校小卖部提供劳务服务。
6.除正常供餐服务外,另需根据学校需求,安排周末及假日学校师生员工的供餐服务(不另计劳务费)。 7.主要工作量细化: 粗加工;蒸饭、煮粥、下面条、做包子馒头等;细加工(切配);烹调;分餐;物品保管;消毒;室内、外环境清理;留样试尝;寝室管理;食堂和校园卫生扫除;食堂和学校电工维修维护;食堂和学校勤杂工作。 三、承包期限:?本次合同期限为一年。???? 四、劳务管理形式:?由乙方自主进行劳务管理及核算、自负盈亏;甲方不承担劳务纠纷、劳务安全等产生的责任和费用。? 五、劳务经营要求:????
? 1.学校食堂劳务由中标的承包方一家餐饮企业提供。 ?2.承包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校有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3.餐厅、操作间、楼梯、洗手间、卫生间、更衣室、学校相关区域等均属于承包方管理范围。食堂工作人员及工资由承包方自行安排(员工工资不得低于资阳市最低工资标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校纪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学校有权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4.承包方要安排专人每天对学生餐厅进行紫外线消毒,对所有餐器具按规定规范消毒,并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台账资料。高温季节,承包方要安排专人及时开关电扇。 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各种保险、体检、意外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方自理,因承包方的管理不善、派遣的工人操作不规范等造成师生食物中毒及其它安全事故,概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 6.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食药监督、教体部门、卫生部门等权威部门的标准,校方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 7.学校食堂,一日三餐需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零浪费,能适应不同口味的师生就餐。不提供变质、变味以及剩饭剩菜。学校拟委托相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8.承包方须交纳8万元履约保证金,待承包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在承包期内发生由于承包人管理、派遣工人操作不规范、失职等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承包人承担全部损失,该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将追究承包人的法律责任。????????? 9.根据有关方面就学生食堂从业人员配置的测算,一般按照1:70—1:100配置,考虑学校就餐人数多,管理难度大,按照中午实际就餐人数的1:80计算,预估学校2020年下期-2021年上期中午就餐人数约为4500名,故学校2020年下期-2021年上期食堂核配工作人员56人(不以学生人数实际增加而增加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1人、厨师3人、蒸煮工人3人、库管1人、收银1人,普通工人46人(含14名中午就餐时段协助分餐,其余时间由学校安排其他相应的工作的工人)。? 六、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1)劳务费人按人均 元/月,每月劳务费 元,不足1月按实际上班的人数天数计算。
(2)学校按每月食堂就餐营业额的2%支付投标人管理费.
2.承包方每月须保证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所有因劳资产生的纠纷、罚款及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承?。 3.根据工作量,由学校每年支付承包方相应的管理费用和劳务费用,并由学校考核后按月将劳务费和劳务管理费支付到中标企业的开户银行账号。? 七、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明确人员对乙方进行管理、协调、督查,每月为一个督查期,并将督查结果与经济处罚相挂钩。具体督查依据为?雁江区三贤九义校食堂从业人员违规违章处罚条例?。 2.乙方负责所有承包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使用人员的劳动关系,并承担经营服务范围内的经济、民事和行政处罚责任。? 3.乙方负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所有管理和工作人员均需与乙方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持有健康证等证件,满足餐饮业从业人员所需的必备条件方可上岗。? 4.乙方的经营管理必须满足工商、税务、环保、公安、消防、卫生和防疫等部门的所有规定。??? 5.食堂内外装修装饰,均由甲方实施到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负责维护,不得损坏,如因前期设计施工方面的缺陷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完善、维修。甲方投入的所有物资、设备、易耗品进行分类登记,一次性移交。??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时,甲乙双方均可申请变更或终止。 2.甲乙双方违反协议中相关规定即视为违约;? 3.如乙方违约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如造成甲方损失的则需按实赔偿;?
九、退出机制
(一)合同到期自动终止,正常退出。
(二)强制退出
餐饮企业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对其实行强制退出。
1.出现重大食堂及食品安全事故;
2.违反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规定,给学校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3.每学期被区级通报4次、市级通报3次、省级通报2次,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
4.出现劳资纠纷、劳动安全等需要学校处理的。
5.因人员管理不当出现服务质量等问题引发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
6.违反经营合同进行分包或转包经营的。
7.公司及管理人员拒不服从学校安排、拒不整改等
凡强制退出的经营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按学校要求及时退场,学校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争议处理:?
如在履行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上级监管部门壹份,见证方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 项目概况 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劳务外包(采购标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和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资阳市雁江区骏兴路10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8月17日13 点30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95 万元(据实结算)。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100元/人/月。 最低限价:2800元/人/月 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以人工单价作投标报价。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投标保证金 金 额:0元(本项目不交纳投标保证金)。 交款方式:转账交纳。 收款单位: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资阳市分行。 银行账号:2312488109219508727。 交款备注:招[2020]X号保证金(在银行转款备注栏准确填写)。 交款截止时间:XXX(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6 履约保证金 金 额:80000元(捌万元整)。 交款方式:转账交纳。 收款单位: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资阳和平路支行。 银行账号:2307488309026408908。 交款备注:资阳市雁江区三贤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劳务外包履约保证金(在银行转款备注栏准确填写) 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前。
7 采购文件咨询 向采购人咨询
8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9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到资阳市雁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大厅领取中标通知书。
1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特殊资格要求、项目要求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的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回答。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招标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的范围。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阳市雁江区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雁江区财政局备案。
14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政策体现(实质性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2、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价 (元/月/人) 备注
报价合计(元/月/人): 大写: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价 备注
分项报价合计(元/月/人): 大写: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及影响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偏离及影响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产品制造商 产品规格 配置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偏离及影响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产品对应制造厂商类型 在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厂商 单价 数量 金额小计
小型 微型 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合计(万元) 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价格扣除金额(万元)=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金额合计×10%=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1 许可管理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式有效,符合要求,规范悬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2 人员管理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从业人员中无禁聘人员,不存在无健康证明的人员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不得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严格执行晨检制度
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食品从业人员禁止留长指甲或涂指甲油、戴戒指;手部破损立即采取有效防污染措施;操作前洗手,消毒;操作时穿戴工作衣帽、禁止抽烟,专间操作人员佩戴口罩规范
制定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3 场所环境 4 设施设备 有效保障各区域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通风排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采光照明设施等)符合清洁卫生安全要求
废弃物暂存设施符合要求
5 食材贮存 符合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要求
每周开展定期检查与清理
6 加工制作 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大于70℃
食物在烹调后至食用前,必须保持食物温度在52℃以上不超过2小时。 在10-60℃条件下存放不超过2小时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盛器、工用具能明显区分,或存放场所分开,禁止混用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不存在交叉污染
食品或盛有食品的容器无着地放置
7 清洗消毒 清洗、消毒、保洁符合要求
专间内工用具、容器专用,使用前经有效消毒
专间每天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或紫外灯等消毒设施损坏
8 食品添加剂 符合“五专”要求
符合相关备案和公示要求
无超范围、超剂量现象
9 违禁食材、食品 无超过保质期食材
无违禁生冷食品
无腐败变质食材、食品
无其他违禁食材、食品
10 其他 无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及有关卫生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2)违返条例的所有罚款一律由食堂经营管理组出示通报,从乙方当月劳务管理费中扣除。 雁江区三贤九义校食堂从业人员违规违章处罚条例
条款 范围 序号 违规违章内容 处罚对象 处罚形式 处罚金额 备注
当事人 组长(厨师长) 食堂经理 第 一 条 食堂操作间及大厅卫生管理 1 工作时间食堂从业人员对用餐师生态度恶劣,举止不文明,没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手套等规定的卫生防护用具,经查属实1次; √ √ √ 罚款 20/10/5 2 在岗期间,没有按 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涤、勤理发)要求,做好个人卫1次; √ √ 罚款 20/5 3 食堂工作人员夏季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头、戴首饰、戒指、故意大声喧哗等; √ 罚款 20 4 在操作间、餐厅随地吐痰、厨房内抽烟、接打手机1次; √ √ 罚款 20/10 5 食堂卫生脏、乱、差、物品摆放无序; √ √ 罚款 10/5 6 刀具、容器、抹布、厨具等用品没有随时洗净1次; √ √ 罚款 10/5 7 加工及打餐时,未戴一次性手套,或直接用手接触入口食品; √ 罚款 20 8 菜墩不干净,检查发现有细菌,菜洗不干净,发现有泥土、昆虫等杂物; √ √ 罚款 10/5 9 垃圾不及时清理,垃圾容器脏,不加盖; √ √ 罚款 10/5 10 操作间内物品摆放乱,餐厅地面不干净,餐厅饭桌椅不清洁; √ √ 罚款 10/5 11 蒸饭柜、蒸盘、面案、炒锅、盛汤桶清洗不干净; √ √ 罚款 10/5 12 锅台、调料盒、灶具、菜框、面盆、菜盆、饭勺等清洗不干净; √ √ 罚款 10/5 13 餐具不及时收拾清理、洗净并摆放整齐并进行定期消毒,经查属实1次; √ √ 通报及罚款 10/5 14 冰柜及消毒柜、存储柜内脏乱; √ √ 罚款 10/5 15 操作间内地面有积水、物品摆放杂乱; √ √ 罚款 10/5 16 在非指定区域择菜,或在地上切菜; √ √ 罚款 20/5 17 熟食品在出售时未加遮盖; √ √ 罚款 10/5 18 菜墩生熟不分、冰箱生熟混放、在冷拼间内加工非直接入口食品,经查属实1次; √ √ 罚款 10/5 19 发现食品变质,菜肴发霉,腐烂物品未及时正确清理 √ √ 通报及罚款 100/50 情节严重加罚
20 食品中有苍蝇、虫、杂物等; √ √ 通报及罚款 100/50 情节严重加罚
21 食堂菜品搭配及份量必须符合学校当期的用餐标准,不符合标准或不按比例搭配一次; √ 通报及罚款 50 情节严重加罚
22 食堂大厅(含楼道和食堂屋外相关区域)卫生扫除不到位、地面湿滑 √ √ 罚款 30/20 23 仓库物品杂乱无章、有变质、虫咬、鼠迹等现象,经查属实1次 √ √ 罚款 30/20 第 二 条 安全管理 1 洗米时不认真剔除米中异物,如玻璃碎片铁丝、烛蜡等,给师生用餐安全构成危害,经查属实1次; √ 罚款 50 2 未按要求严格掌握餐具、炊具清洗消毒时间,经查属实1次 √ √ 罚款 50/20 3 每日不认真进行煤气、水、电、炊具抽气机、油烟机及门窗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进行处理者; √ √ 罚款 50/20 情节严重加罚
4 不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给师生正常用餐安全构成危害 √ 通报及罚款 300 情节严重加罚
5 不按要求确保库存粮食、食品及其制品不变质生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影响供餐者,经证明属实1次; √ √ 罚款 100/50 6 未按照要求使用“三防”设施,未及时关好操作间大门 √ 罚款 20 7 食堂潲水未及时清理、清运、潲水桶清洗不干净 √ 罚款 30 8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学校的定价售卖饭菜及其他物品,不得私自调价处理 √ √ √ 罚款 50/30/20 9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在非工作状态下随意使用食堂、小卖部物品,更不得私拿或盗取食堂以及小卖部物品 √ √ 罚款 100/50 严重请乙方开除
10 肆意浪费水、电、天然气等能源,经查属实1次; √ √ 通报及罚款 50/20 情节严重加罚
第 三 条 服务及采购管理 1 服务态度生硬、蛮横、吵骂就餐者,经查属实1次; √ √ 通报及罚款 50/10 情节严重加罚
2 参与组织学生就餐不力、服务学生不到位、临时安排执行不力 √ √ √ 罚款 20/10/5 3 不根据用餐人数、费用标准、菜谱等制定当天(或当月)食品采购计划1次 √ 罚款 50 4 与就餐者吵架、打架一次,不分先后,有理无理,主动被动,内部外部,经查属实1次 √ √ 通报及罚款 200/30 情节严重加罚
5 主副食品质量不达标,食物出现酸、黄、臭,饭夹生,稀饭糊锅,菜咸淡不均 √ 罚款 100 6 故意不验收食堂食品、日用品或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食品仓库,食品过期未处理,经查属实1次; √ √ 罚款 100/20 7 经理、组长对制度执行不力,责任心不强,工作缺乏刚性,放松管理,造成经济损失或事故; √ √ 通报及罚款 100/50 8 发现无健康证人员上岗,经查属实1次 √ 罚款 100 9 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伤残事故,医疗费自负。 √ √ 通报及罚款 300/200 第 四 条 说明 1 本处罚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管理领导小组,从2019年9月1日起执行,若有修改,将另行通知。
2 所有罚款一律由食堂经营管理组出示通报,从乙方当月劳务管理费中扣除,
3 全体师生员工均可随时进行监督及建议,若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可拍照报食堂经营管理组,进行查证处罚。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1 劳务费 报价 (10%) 10分 以本次有效投标人的最低评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人报价) *10*100% 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提供原件证明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2 企业信誉(20%) 20分 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提供复印件。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提供复印件。 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提供复印件。 企业通过有效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ACCP)得4分,提供复印件。 企业通过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得3分,提供复印件。 企业获得“全国团膳餐饮行业百强企业”的得2分,提供复印件。 企业获得“中国食品安全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得2分,提供复印件。
3 拟派管理 人员和服 务人员 (21%) 21分 按照中午就餐人数1:80计算,学校2020年下期-2021年上期中午就餐平均数约为4500名,食堂需配备工作人员56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厨师长l名、厨师3人、蒸煮工人3人、库管1人,收银1人,普通工人46人(含14名中午就餐时段协助分餐,其余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他相应的工作的工人),满足以上人员要求的得10分,项目经理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配备人员具有营养师、食品安全员的得6分,配备不齐不得分;具有中级厨师一人“加1分”(此项最高得 5)分(以上人员不能重复)。 本项满分21分。
4 服务方案 (36%)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及操作要诀 6分 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食堂生产环节规范操作管理制度,可操作性强、制度完善得6分;可操作性一般、制度较完善得3分;可操作性差、制度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不累计加分。
学校食堂食堂内部及环境卫生卫生管理方案 6分 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可操作性强、制度完善得6分;可操作性一般、制度较完善得3分;可操作性差、制度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不累计加分。
学校食堂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要点6分 投标人具有完整食堂人员考核管理及培训制度,可操作性强、制度完善得6分;可操作性一般、制度较完善得3分;可操作性差、制度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不累计加分。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6分 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食堂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强、制度完善得6分;可操作性一般、制度较完善得3分;可操作性差、制度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不累计加分
学校食堂学生菜品方案 6分 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食堂菜品方案,可操作性强、制度完善得6分;可操作性一般、制度较完善得3分;可操作性差、制度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不累计加分。
企业退出承包后员工安置方案6分 投标人具有完整的退出承包后员工安置方案,可操作性强、制度完善得6分;可操作性一般、制度较完善得3分;可操作性差、制度不完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不累计加分
5 业绩(10%) 1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15年以来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签订一年及以上的经营合同加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类似业绩指:经营学校食堂。
6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得1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扣完为止。
7 其他评分标准(2%) 2分 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得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