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CG-2020-GK00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玉环市陈屿中心幼儿园厨房设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附表1 资信及技术打分标准表 | 投标产品提供主要产品核心配件检测报告,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热电式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比例阀,旋塞阀,阀门,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风机,商用灶具熄火保护装置,燃烧器),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产品提供主要产品核心配件检测报告,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热电式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比例阀,旋塞阀,阀门,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风机,商用灶具熄火保护装置,燃烧器),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2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附表1 资信及技术打分标准表 | 1、投标人所投商用燃气大锅灶具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能效额定热负荷35KW,热负荷准确度小于等于+10%以内的检测报告(安全装置:熄火保护,热效率大于等于65%,得3分,热效率大于等于55%,得2分,热效率大于等于45%,得1分); 2、投标人所投商用燃气蒸箱具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能效额定热负荷26KW,热负荷准确度小于等于+10%以内的检测报告;(安全装置:熄火保护,热效率大于等于90%得3分,热效率大于等于80%得2分,热效率大于等于70%得1分); 3、投标人所投商用燃气矮仔炉具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能效额定热负荷15KW,热负荷准确度小于等于+10%以内的检测报告;(安全装置:熄火保护,热效率大于等于50%,得3分,热效率大于等于40%,得2分,热效率大于等于30%,得1分); 4、投标人所投商用燃气炒灶具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能效额定热负荷35KW,热负荷准确度小于等于+10%以内的检测报告;(安全装置:熄火保护,热效率大于等于45%,得3分,热效率大于等于35%,得2分,热效率大于等于26%,得1分);最高得12分。 | 1、投标人所投商用燃气大锅灶具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能效额定热负荷35KW,热负荷准确度小于等于+10%以内的检测报告(安全装置:熄火保护,热效率大于等于65%,得3分,热效率大于等于55%,得2分,热效率大于等于45%,得1分); 2、投标人所投商用燃气炒灶具有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能效额定热负荷35KW,热负荷准确度小于等于+10%以内的检测报告;(安全装置:熄火保护,热效率大于等于45%,得3分,热效率大于等于35%,得2分,热效率大于等于26%,得1分);最高得6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3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附表1 资信及技术打分标准表 | 投标人所投炊用燃气大锅灶产品,燃气蒸箱产品,中餐燃气炒菜灶产品,矮仔炉产品,具有CQC产品认证证书,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标准GB35848-2018,加盖制造厂家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1.5分,最高得6分。 | 投标人所投炊用燃气大锅灶产品,商用燃气炒灶产品,具有CQC产品认证证书,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标准GB35848-2018,加盖制造厂家公章作为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附表1 资信及技术打分标准表 | /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脱排油烟罩所使用不锈钢板材通过GB/T10125-1997、GBT/6461-2002盐雾氛围(720h)实验后,覆盖层耐保护等级达到9级;通过GB/T228.1-2010焊接拉力实验后,所承受拉力达6500N以上,每项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该检验报告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5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日期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日期原为2020年9月2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9日9时30分 |
6 | 其他更正内容详见最新采购文件。 |
更正日期:2020年08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环市陈屿中心幼儿园
地 址:玉环市陈屿幸福路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爱萍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7332123
质疑联系人:孙爱萍
质疑联系方式:150576919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台州宏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启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苏凌云
质疑联系方式:186057695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玉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玉环市广陵路130号财政大楼5楼
传 真:/
联系人 :谢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250185
附件信息:
玉环市陈屿中心幼儿园新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修改版(1)(1).docx
1.0M
玉环市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HCCG-2020-GK003号
采购项目:玉环市陈屿中心幼儿园新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玉环市陈屿中心幼儿园
台州宏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 录
1、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 公开招标需求
5、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6、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玉环市陈屿中心幼儿园的委托,现就玉环市陈屿中心幼儿园新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CCG-2020-GK003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编号 | 顶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供货期限 |
一 | 食堂设备采购 | 见技术需求 | 1 | 批 | 57.6603 | 30日历天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不存在经营异常的情况及未被该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裁定生效日期为准);
6、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3)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4)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系统中报名, 同时还需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38521006@qq.com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如未递交或未通过的拒收投标文件。
2、本公告公布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招标文件,但未按上述第(3)、(4)项规定执行的将拒收投标文件,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读。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9 时30 分;
六、投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七、开标时间:2020年9月9日9时30分;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十一、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二、相关注意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玉环市陈屿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396765768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宏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野宇
联系电话:057687234008,18605769553
传真:057687234008
地点:玉环市玉城街道垟青大厦4号楼七层
采购监管部门:玉环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57687250185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
1 |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 ||||||
2 | 答疑会或现场踏勘 | 无 | ||||||
3 | 投标文件组成 | 完整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 ||||||
4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 ||||||
5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电子签章。 | ||||||
6 | 投标文件的形式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 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 ||||||
7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浙江玉环市垟青大厦4号楼502(台州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陈先生收)。 | ||||||
8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9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
10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
1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
12 | 投标地点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 ||||||
1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 ||||||
14 | 投标保证金 | 无 | ||||||
15 | 履约保证金 |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交纳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5 % | ||||||
16 | 实质性条款 | 带“▲”的条款是实质性条款,投标文件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17 | 解释权 |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
18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专家劳务费)金额: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实行差额定率累进计算法所得金额收取,费率标准如下:
以成交金额57万元收费计算示例:57×1.5%=0.855万元。 2.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专家劳务费)缴纳形式:转账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前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汇入以下账户 : 户 名:台州宏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 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环山支行 账 号:33050166726200000196 |
附录:政采贷相关说明
为优化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中标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使用以下银行的政采贷服务。
银行 | 贷款年利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中国工商银行 | 3.8%起 | 谢美珍 | 13586188090 |
中国农业银行 | 3.8%起 | 吴佳怡 | 13656869211 |
中国建设银行 | 3.85%起 | 刘伟 | 18658662636 |
中国银行 | 3.8%起 | 张才国 | 13967698881 |
浙商银行 | 6.01%起 | 梅淑华 | 13777607601 |
农商银行 | 4.35%起 | 陈辉 | 13516762382 |
泰隆银行 | 6.00%起 | 许超 | 17858683351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组织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人:是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组织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四)特别说明
▲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主管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采购组织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采购组织机构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与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特别提示:如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原件另行包装,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所有原件不予接收。资料原件也可以用与原件相符的公证文书原件替代。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 投标声明书;
(2) 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投标事宜的,则无需提交);
(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免缴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状况报告也可以提供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性质提供);
(6) 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供应商特定条件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特定条件中有要求的必须提供),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资料;
2、商务与技术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情况介绍(人员与技术力量、企业规模、经营业绩等)。
(2)投标方案描述:
A.项目需求的理解与分析(投标人对项目现状及需求的理解情况,对项目现状和需求描述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项目功能设计完备、对系统各组成部分等功能进行准确的分析,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
B.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期、确保项目供货的措施或方案、项目实施进度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似经验及社保证明等)。
C.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案(包括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等)和措施;
(3)投标产品描述及相关资料:
A.设备配置清单(均不含报价)。
B.产品品牌及型号、技术参数指标、性能特点、图片资料以及所遵循的技术规范、产品质保期、出厂标准、产品质量相关检测报告等内容。
C.商务及技术响应表。
D.投标产品中有节能产品的,应列明投标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投标产品中有环保产品的,应列明投标产品中有列入最新一期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明细(提供所投产品在清单中所处的页码、截图,并以明显标识标注)。
特别提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最新一期政府采购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查看
(4)投标人通过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自主创新相关证书、软件著作权证等等与本项目相关的认证证书或文件;
(5)近三年来(2017年7月至2020年8月)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投标人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及其相应的发票、用户验收报告等;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可能影响投标人商务与技术文件评分的各类证明材料)。
(7)售后服务描述及承诺:
A.距采购人最近的服务网点详细介绍(包括地理位置、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联系电话等)。
B.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售后技术服务方案、人员配备、故障响应时间、技术培训方案等)。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报价文件由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小微企业等声明函、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等,以及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组成。
(2)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要涉及到的费用,有选择的报价将被拒绝。
(3)投标报价是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报价中。
(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相关资料、产品适用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如有)。
(5)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有效公章。
(%1) 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形式及份数要求
1.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3)本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6)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2.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文件》的签章: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
3.投标文件的形式
(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份数
(1)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 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开标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投标文件解密结束,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投标人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3)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具体见本章节“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3.2开标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文件》,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通过发送邮件形式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发送邮件形式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由采购单位评审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组织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审查发现无效的进行必要的询标,结束后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
3、综合比较与评价
(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4、得分确认及评审报告编写
(1)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进行复核,对于系统计算出的价格分及总得分进行确认;
(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及得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
5、评价
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理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