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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实施学校食堂水灾添补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 安徽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安徽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4
营养餐实施学校食堂水灾添补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0/8/24

一、项目编号:裕采H2020H571

二、项目名称:营养餐实施学校食堂水灾添补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合肥跨越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

3、成交金额:234728.00元(贰拾叁万肆仟柒佰贰拾捌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应松 陈方来 张秀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25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联系电话:0564-3330112。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处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系方式:0564-3235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别山路安丰大厦5楼503室

联 系 方 式:0564-3330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工

电 话:0564-3330112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安徽建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pdf

[裕采H2020H571-1]营养餐实施学校食堂水灾添补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LAZF

附件:
招标文件.pdf
营养餐实施学校食堂水灾添补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示.pdf
2020-08-24T10:37:00+0800 2页(387,649)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安徽合肥(区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项目定制@2038-1-19 3:14:7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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