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发布时间:2020-08-24
项目概况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03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仁皇采字202042号
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880000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24日至2020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03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0年09月03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
2.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在线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今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吴兴区公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wuxing.gov.cn/sy/index.html)“政府采购”版块。 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地 址:八里店镇西山路169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瑜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217572
质疑联系人:区法院
质疑联系方式:137323667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春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619010
质疑联系人:张泽豪
质疑联系方式:0572-2615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
传 真:0572-2289706
联系人 :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228970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doc
239.9K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 TOC \o "1-3" \h \z \u ………………………………………2
第二章 磋商需求 ………………………………………………5
第三章 磋商须知……………………………………………… 37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9
第五章 合同基本条款……………………………………… 54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58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吴兴财采确临[2020]7085号批准,现就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仁皇采字20204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预算 | 要求 | 备注 |
1 | 食堂劳务承包 | 88万元/2年 (每年44万元) | 详见第二章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8月 24日至2020年8月31日(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或在“湖州市吴兴区公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wuxing.gov.cn/)“政府采购”版块。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3日13.:30。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方式:(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供应商应于2020年9月3日 13.:30(北京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不准时上传视为不参加)。(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注: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磋商。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文形式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7层703(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采购部;联系电话:15757298523。《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密封。投标人将上述独立包封完整的包封袋,一并装入一个总的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13:30至14:00(30分钟)。超过磋商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并“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5、供应商将加密的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
6、具体的磋商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9月3日下午13.:30时前
九、磋商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磋商时间:2020年9月3 日下午13.:30时整
十一、磋商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出席。未携带有效证明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在线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今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本项目所有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吴兴区公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wuxing.gov.cn/sy/index.html)“政府采购”版块。
5、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十四、防疫须知:
1、供应商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供应商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防控期间,参加投标的人员从吴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大门出入(测量体温、出示“湖州健康码”、登记身份证等信息),通过楼梯到达相应楼层(具体见指示牌或询问引导员);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活动;
5、请各潜在供应商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6、所有进入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金 联系电话:0572-2619010
质疑函接收人:小张 联系电话:0572-2615598
地址: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7层703
账户名称: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州吴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爱山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224835118
2、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0572- 2217572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吴兴区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572-2289702
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24日
第二章 磋商需求
一、采购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8万元/2年(每年44万元)
四、采购需求
(一)总述
为深化机关后勤改革,探索和开拓机关后勤工作新路子,推动机关后勤社会化进程,降低机关后勤服务成本,同时更好地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服务于社会。
管理理念及方式
通过市场化运作,引进经批准成立的餐饮服务(管理)企业(公司)来管理经营服务,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就餐环境;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创造一流的服务品牌;坚持服务第一,强化宗旨意识,为吴兴区人民法院院部食堂高效运行提供优良的服务。
一楼食堂日常工作内容:以厨房、餐厅、食品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供应商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采购人对供应商各工作各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操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除供应商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须接受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规定执行。
(三)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内容
1、食堂的建筑主体、室内外装修、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等财产属采购人所有。如供应商为达到自我风格或实际操作需要,须重新装修的须经采购人同意,费用自理,管理期结束后,装修财产归采购人所有。
2、食堂所需的厨房设备、餐具用品、餐桌椅由采购人提供,并已具备。
3、在管理期内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房产、设备设施、用品拥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若是正常损坏的,由供应商协助采购人维修或重新添置采购;出现被盗或遗失的,供应商须负责赔偿。供应商不得因以上维修或添置等原因影响食堂的正常运作。
4、采购人定期对食堂后勤服务工作进行考核。
5、供应商应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措施。
6、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一部固定电话,话费由供应商自理。
7、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一间办公室或一间值班室。
四、经营方式
本次采购为供应商劳务输出、管理服务。机关工作人员使用采购人统一制作的就餐卡通过刷卡买取饭菜,供应商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及收取现金。就餐卡的制作、挂失、充值等业务由采购人负责管理。
五、服务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达到的服务要求
l、供应商须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2、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供应商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4、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食堂正常运作,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供应商的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照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监督检查、考核。
6、供应商应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降低消耗、节约成本,让利于消费者。
7、供应商配备的工作人员的年流动率不能超过10%(如某个岗位有人员更换调动,须提前通知采购人认可,并且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该岗位工作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持稳定;提供厨师(包括高级厨师)、面点师等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8、供应商成交标后须提供每个员工的身份证、健康合格证等复印件(外来人员还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供应商每年为员工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并应每年为员工购买人身意外险。
9、从事餐饮服务的所有人员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套鞋(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还须配备清洁的手套、口罩),每个工种服装样式不少于6套(春秋款2套,夏款2套),经采购人审核后由供应商负责统一制作,所需费用计入磋商报价。
10、供应商须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达到相关服务要求,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所需费用计入磋商报价。
11、供应商应与原管理方做好交接工作,掌握厨房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方法,演练食堂正式工作的流程。
12、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本地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卫生问题及处置方法负责。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疫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
13、采购人对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14、卫生、工商、税务、食品药监等行政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5、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部参加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及达到国家对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要求,所须费用计入磋商报价。
16、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责任等事故,则采购人有权扣罚管理费并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供应商责任。
17、供应商每餐所有食品均须留样48小时(每样100克),并做好记录。
18、供应商须制定重大案件庭审、大型会议、接待、消防、抗台等应急预案的用餐方案,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员工,随时待命,接受采购人的调配;供应商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政府接待过程中的礼仪(包括外交、政府级的接待)工作,采购人按每桌150元标准支付供应商加班费(除用餐费用),不计入磋商报价。
19、供应商应保持餐厅内的餐桌椅、墙柱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对各种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按规定进行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和流程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厨房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餐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餐盘、餐碗、筷子、汤勺、纸巾等。
20、供应商负责食品的加工、销售。
21、快餐餐厅提供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餐,要求菜肴丰富、品种多样、大众口味。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或按份供应,另每天提供小灶面点一种,每周供应至少2种面食出售。
22、供应商必须每周报一次菜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经得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供应商须根据就餐人数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供应不足和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24、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食堂服务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且要求供应商承担责任。
25、供应商须每日对整个食堂(包括厨房、包厢、就餐大厅)进行清扫、保洁,垃圾、杂物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采购人对此项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
26、供应商在法院院部大楼内不得圈养禽、畜类动物。
27、本食堂只负责对法院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对外经营。一经发现供应商有对外经营或供应商员工对外兼职,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8、早餐服务时间为07:00——08:25,午餐服务时间为11:30——13:00,。(根据机关具体作息时间调整),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为06:00——14:00。如遇法院集中加班或者集中行动,则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所涉费用计入报价。
29、针对食堂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发送‘整改通知书’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整改到位,否则采购人可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30、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的奖、罚制度在具体签订合同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确定。
31、经评审成交的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到合同结束这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服务。
32、供应商与其他商家产生的账务、资金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二)供应商须制定提供的方案
1、供应商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作详细记录,并提交采购人备案。
2、供应商针对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建筑图纸、设备材料表及服务要求,编制服务内容的相关陈述说明(包括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计划、流程;各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技术措施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将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等),供应商根据本食堂实际情况应配备不少于6人的员工队伍,[▲其中厨师2名,面点师1名,其他须配备3名服务人员、勤杂工等人员,厨师根据采购方要求适时交流,售卖、服务人员可以兼。
3、建立原料采购、餐厅用品消毒保管、员工教育培训、应对投诉等情况的计划表格并作好纪录,所有纪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并交一份给采购人备案。
六、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本次食堂管理经营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全年平均考核分数85分及以上的,经双方协商并报经财政部门、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可续签合同(单次续签合同期为一年,续签不得超过2次,续签时,可考虑国家政策及市场变化因素,经财政同意,管理经营服务费用作适当调整)。
(二)付款方式:
1、采购人分年度支付预付款。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第一年度的预付款,即当年度计划资金额的10%,第二年同月份支付项目第二年度计划资金额的10%;
2、后续管理服务费:供应商的成交价即为食堂管理服务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扣除年度预付款后,采购人按月支付给供应商管理服务费。下一月10号前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费。
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三)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若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中标资格将被取消,该成交供应商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2)服务质量由采购单位及相关机构验收。
第三章 磋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容:食堂劳务承包 |
3 | 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13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4 | 现场踏勘:/ |
5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磋商截止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败的,责任自负。 |
6 | 采购预算:88万元/2年(每年44万元) |
7 | 竞争性磋商响应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可以提供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递交。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按照本文件要求包装、密封后邮寄递交。数量为1份。 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8 | 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0年9月3日下午13: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交到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
9 |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9月3日下午13.:30时整; 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如果供应商提供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文件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规定密封将被拒收。 注: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磋商。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文形式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7层703(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采购部;联系电话:15757298523。《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密封。投标人将上述独立包封完整的包封袋,一并装入一个总的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供应商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2、超过磋商截止时间送达的; 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无效。 未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0 | 成交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符合要求和服务,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成交人。 |
11 | 成交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成交公示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wuxing.gov.cn) |
12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3 | 付款方式: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支付预付款,也即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单位支付总价的70%。 |
14 |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60 天 |
15 | 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说明
(一)总则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向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
2、本次磋商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和实施。
3、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供应商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单位委托组织磋商的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磋商的分散委托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
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单位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叙述的合格竞标单位。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七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澄清,否则逾期视为默认。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采购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质疑和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章规定。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邮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处理质疑事项等相关文书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磋商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
4.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三、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一)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如果供应商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数量为1份。
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未提供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磋商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磋商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4、磋商响应文件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二)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以下表式供参考,如有不符可稍作修改,但不得对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磋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评分索引表;
1、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声明书;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为方便开标,原件请随身携带,开标时单独提供给采购单位;
(4)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上二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原件一份加盖公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6)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商务、技术、资信及其他文件
(1)企业业绩;
(2)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情况表;
(5)应急预案;
(6)服务方案;
(7)人员配置及培训方案;
(8)合理化建议;
(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3、报价文件:
(1)竞标函
(2)磋商报价一览表
(3)磋商报价明细表
(4)小微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竞标函、磋商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所有报价均应使用人民币(元)表示;
2、供应商应按本次磋商项目进行报价,不得缺项和漏项;
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
5、各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列明;
6、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项目质量;
7、报价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
8、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里有关磋商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个别异议,应在开标前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
9、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除规范另有规定外)。
10、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磋商有效期
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后的60日历天。
2、特殊情况下,在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有效期。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如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备份文件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号总部自由港E幢4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
注: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供应商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磋商。因未到场而不能提供数据电文形式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接受邮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模式,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7层703(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采购部;联系电话:15757298523。《资格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单独装订、密封。投标人将上述独立包封完整的包封袋,一并装入一个总的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
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封装。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u盘)的备份投标文件应在u盘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并用信封等纸张单独密封,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磋商规则、程序
(一)磋商规则
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磋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
2、电子磋商及评审程序
2.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系统组织磋商、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2.2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以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响应文件撤回。投标、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4评审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5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2.6在系统上公开最终报价情况;
2.6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2.7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3、对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竞标处理:
3.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2供应商仅提交备份磋商响应;
3.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4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或在一份磋商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
3.5磋商响应文件的货物或服务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3.6磋商响应文件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小组一致认为难以确认);
3.7提供不真实资料的;
3.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3.9竞标服务的服务指标、参数等存在实质性偏离(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3.1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平均价的;
3.11竞标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格的;
3.12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
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磋商活动。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磋商过程的保密
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
2、在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判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
3、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和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
(五)磋商程序与方法
1、资格性审查
1.1审查依据
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
1.2审查方法
(1)审查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原件的完整性、符合性。
(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则网“www.ccgp.gov.cn核实信息真实性。
(3)出具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报告。
2、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分内)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与磋商小组交换数据电文。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
4、磋商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4.1 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4.2 磋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5 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商务、技术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最终报价以规定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原则上最终报价不能更改。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应当作为无效处理。在谈判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最终报价不能高于前轮报价和限价,高出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6、确定成交供应商
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高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6.2采购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7、成交公告
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8、成交通知
8.1在成交公示期满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8.2成交通知书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8.3成交供应商应根据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9、废标
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9.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9.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9.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废标后,采购单位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六)授予合同
1、 授予合同的依据
1.1 采购单位签发的成交通知书;
1.2 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
1.3 磋商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 、承诺等;
2、合同签订
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3、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的评标。
一、磋商小组
采购单位将根据磋商项目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组建三人或三人以上磋商小组,其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以及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并由磋商小组推选评委负责人。
二、评审内容与方法
(一)评标方法说明: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7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价格分
(二) 评标内容、评定办法:
(1)价格分(磋商报价)评定:30分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各区间范围控制限价的作无效竞标处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取所有有效供应商中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和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磋商报价给予 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供应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所投标项内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注:按《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工业行业”规定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2、监狱企业参加磋商【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视 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 享受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 微型企业, 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 策。
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都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该供应商的晌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评定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附件:评分表格式(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共7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术分 | 55分 | ||
1 | 服务方案 | 1、根据投标单位制定的服务工作计划、流程(程序),劳动力的投入计划,合理可行、执行有保障,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0-4分,方案有缺漏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早、中、晚餐服务方案,包括菜肴的品种数量、荤素营养搭配、花色花样变化、价格等是否合理0-4分,方案有缺漏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3、食堂环境卫生等方面服务内容(包括餐桌、地面、餐具、排水沟、设备设施、工具、员工仪表等)0-4分,服务内容方案有缺漏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4、保证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班次调配、效率等)以及应急就餐方案0-4分,方案有缺漏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的卫生防疫、消防、人身安全保证措施及奖罚承诺0-4分,措施及承诺有缺漏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6、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的制定;节能方案,科学、合理0-5分,制度或方案有缺漏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25分 |
2 | 人员配置及培训方案 | 1、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人员安排分配情况比较,人员达到6人的得5分,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高不超过7分,安排有缺陷的每项扣1分,有严重不足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情况(学历、业绩、经验)等详细说明,0-2分。 3、厨师、面点师的配置(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每个厨师证书、面点师证书达到一级得5分,二级得4分,三级得3分,四级得2分,五级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不提供厨师(包括高级厨师)、面点师资格证书无原件的不得分。 4、有专业的精英服务团队,各工种人员配置及岗位责任制情况,各岗位安排人员的服务流程情况0-2分,各工种人员配置及服务流程有缺陷或与本项目需求不符的每项扣1分; 5、对服务人员制定全面、详尽、科学的培训方案0-2,方案有缺漏项或描述不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注:上述各项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最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股东证明、退休证明和返聘证明)等,否则不得分。 | 28分 |
3 | 合理化建议 | 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且所提建议确实能对项目的实施产生有益作用的,每条建议得1分,最高得2分。 | 2分 |
商务分 | 8分 | ||
4 | 业绩 | 供应商提供2017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不超过4分。(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采购人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4分 |
5 | 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 磋商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特点提供采购需求以外的其他服务承诺、优惠及特色服务每条得1分,最高得2分。 | 2分 |
6 | 应急预案 | 供应商具有完善且可行性强的应急预案的得2分,应急预案有漏洞或考虑完善但不利于实施的得1分,不提供预案不得分。 | 2分 |
资信及其他分 | 7分 | ||
7 | 企业资信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得2分,AA级得1分,A级得0.5分; 2、供应商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 5分 |
8 | 磋商响应文件质量 |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得2分;磋商响应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等,磋商小组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磋商响应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次)扣 0.5 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 | 2分 |
供应商应将相关证明资料在开标前将原件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43846101@qq.com)备查,若由于未发送原件至指定邮箱而引起的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服务类)
财政审批编号: ; 招标文件编号: 仁皇采字202042号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采购人在供应商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质量保证书和其他技术资料及技术参数;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装卸、安装、保险以及其他的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5“采购人”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使用单位;
1.6“供应商”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或实体;
1.7“财政审批编号”系指区财政局审批编号。
2.合同项目与内容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食堂劳务承包采购项目
3.服务时间与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地点:由采购单位指定。
4.签署合同的要求
4.1、供应商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和询标过程中承诺的条款以及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2、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4.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4.4、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 2份送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5.技术规范
本合同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项目实施及验收规范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
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相一致。
6.知识产权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诉讼。
7.工作考核及付款方式
在疫情期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要求,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由供应商自主选择确定:
(1)采购人分年度支付预付款。每年同月份支付项目年度计划资金额的10%;
(2)后续管理服务费:供应商的成交价即为当年度的食堂管理服务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扣除当年度预付款后,采购人按月支付给供应商管理服务费。下一月10号前支付上月的管理服务费。
采购人应自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15日内将上述相关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前述规定。
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8.支付: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技术服务
供应商应负责安排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的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在投标时由供应商提出建议;
10.售后服务及承诺
10.1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售后服务各项内容和措施,提供详细的服务地点、联系人、电话等有关资料;
10.2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在服务期内,因服务质量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11.履约保证及后续服务
11.1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2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
11.3 如采购人检查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服务不符合标准要求,供应商应立即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采购人可根据考核标准中扣除供应商因检查不合格而应该扣罚的款项(扣罚款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11.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数额,供应商应当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补足,采购人有权按照缺岗天数及缺岗人数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11.5 由于供应商服务人员原因在服务工作中给采购人的设施、材料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11.6 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
11.7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应对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1.8 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扣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本合同涉及的相关赔偿金额后,在x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供应商。
12.违约责任
12.1 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采购人向供应商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12.2 采购人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采购人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12.3 供应商不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每日向采购人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提供服务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采购人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采购人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供应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物品存在知识产权纠纷而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采购人发函要求解决相关知识产权问题后x日内仍未解决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4.争议解决
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过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选择通过下列第x种方式解决:
(1)将争端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直接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2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转让或分包
15.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供应商提供,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15.2除非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后,供应商可以将其中部分依法分包给他人供应和实施。采购人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虽然采购人之前未有阻止分包,采购人仍有权在任何时候拒绝任何分包人,有权要求任何分包人脱离本货物的供应和服务,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5.3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分包不能减轻供应商承担的责任,供应商仍须将分包人的任何行动、错误或疏忽当作是自己完成的并负全责;
15.4在任何分包合同中,须注明分包人按分包合同的范围履行,在供应商按本合同的履行终止时(不论任何原因),亦同时一并终止;
15.5如有转让和未经采购人同意的分包行为,采购人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16.适用法律
合同适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有关条例等。
17.合同生效及其他
17.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17.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应商、采购人各执一份;市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各一份。
采购人: 供应商:
地址: 地址: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
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仅提供了部分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需的表格格式,供应商应根据第三章中“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第四章“磋商办法及标准”制作完整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外包装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一、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声明书;
致:_______ __(采购单位名称):
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___ __(姓名)系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 _ __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及其服务,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 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
(姓名)是 (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名称) :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
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4、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上二个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原件一份加盖公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后的任意一天)
6、信用承诺书
(磋商单位)现参加 (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对所提供的资料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
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
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
时间:20**年*月*日
二、商务、技术、资信及其他文件
1、业绩情况一览表
业绩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原件备查)
采购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价 | 合同金额(万元) | 附件页码 |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合同 | 验收报告 | 用户评价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业绩是指供应商2017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已签署的项目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或采购人出具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相应原件请随身携带,以备核验,未提供相应原件的,该部分评分时不予认可)。
2、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3、商务条款响应表;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 |
4、供应商情况表
企业情况 | ||||||||||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法定代表人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本 | |||||||||
开户银行 | 帐 号 | |||||||||
联系电话 | ||||||||||
企业总人数 | 管理 人员 | 技术 人员 | 职工 人员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 |
注:表格不能满足时可自行增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5、应急预案;
6、服务方案;
7、人员配置及培训方案;
8、合理化建议;
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三、报价文件
1、竞 标 函
湖州市仁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已收到贵方项目编号为 号的 (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签字代表 (职务、职称: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地址: )提交下述磋商响应文件。
(一)磋商响应文件包括:
评分索引表;
1、资格证明文件
(1)磋商声明书;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为方便开标,原件请随身携带,开标时单独提供给采购单位;
(4)具有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上二季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
(5) 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原件一份加盖公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6)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商务、技术、资信及其他文件
(1)企业业绩;
(2)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
(3)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情况表;
(5)应急预案;
(6)服务方案;
(7)人员配置及培训方案;
(8)合理化建议;
(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3、报价文件:
(1)竞标函
(2)磋商报价一览表
(3)磋商报价明细表
(4)小微企业声明函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磋商声明书、竞标函、磋商报价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我们将按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三)我们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
(四)我们保证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五)成交后若不履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我们愿承担违约责任。
(六)我们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竞标或收到的任何竞标。
(七)与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竞标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公章:
日期:
2、磋商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磋商报价 |
大写: 小写: |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磋商费用包括劳务、管理、各类设备、车辆、专业工具、各类保险、各类服务人员工资、加班费、夜班费、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3、以上报价应与“磋商报价明细表”中的“磋商总价”相一致
▲4、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3、磋商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报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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