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山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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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DR2020-(STYY)-Z012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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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第三部分 服务、商务需求 25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3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33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单位食堂运营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同市文博苑S9号楼四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8月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R2020-(STYY)-Z012
项目名称:单位食堂运营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000元
最高限价:353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涉及4个食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食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大同市文博苑S9号楼四层
方式:现金购买
售价:300元
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账户基本信息;
3、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原件);
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
5、供应商最近一期缴纳税收的凭证;
6、供应商最近一期缴纳社保的凭证;
7、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9、报价供应商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1: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以供查验,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按顺序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注2:报名单位获取磋商文件后需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首页(http://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中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已注册的账号密码填报信息(星号必填)、自主备案,否则无法发布成交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文博苑S9号楼四层
开启
时间:2020年8月6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同市文博苑S9号楼四层
六、公告期限
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平城区市容监察管理处
地 址:云中路区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18535229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德润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文博苑S9号楼四层
联系方式:0352-72034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雯君
电 话:0352-720345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服务及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
3.3供应商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供应商需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投标。
3.4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报价费用
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联系方式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报价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7.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5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7.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三、响应文件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以U盘形式递交)。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9.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账户基本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最近一期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最近一期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9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简介(见‘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参照详细评审内容及标准进行编制;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9.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9.4 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7000元整作为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本票、汇票或支票倒送方式之一进行交纳,供应商须保证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确保到账,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收款单位:大同市德润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南城支行
帐 号:139237511497
(3)供应商的保证金电汇交纳后,须在汇款/转帐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在磋商前将与财务部门联系是否到账,如磋商前未收到贵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
(6)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7)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9.5 磋商报价
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服务及其耗材、工具、人员工资、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 响应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10.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10.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0.7 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8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12.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2.4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3.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可以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供应商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4.3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14.4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报价供应商签到表中签到。
14.5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须在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各投标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报价供应商密封核实情况表中签字确认。
五、采购程序
15. 成立磋商小组
15.1 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磋商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2人,采购方代表1人。
15.2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专家参加评标,采购单位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
15.3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由所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通过推荐方式确定其中一人为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本次磋商活动。
16.响应文件的拆封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在磋商地点向所有投标商、采购方代表、监督人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拆封。
17. 确认磋商文件
磋商小组熟悉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进行书面确认。
18. 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8.1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
18.2有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保证金是否交纳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18.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8.4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9.确定磋商方案
20.1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项目需求情况,熟悉磋商程序、磋商内容、合同草案等条款以及评定原则等事项。
20.2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进行评审,并在磋商小组成员评定意见表中详细记录。
21. 磋商
21.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按照各供应商的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1.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1.4发生实质性变动时,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1.5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约定时间再次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
(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能够做出书面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22 . 最后报价
22.1磋商小组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首次密封报价进行记录。
22.2各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后,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进行。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3.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3.2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法, 磋商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待每位供应商,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一家为供应商,综合得分和报价相同时以技术力量多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计算评委计分时,按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分,所有计分运算保留两位小数,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一、评标原则及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综合评分因素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业绩、企业实力、技术服务以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投标人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
二、评标细则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满分值 |
一、商务部分 (20分) (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 | 18 |
1、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从2017年7月至今在国内具有同类型服务的业绩(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结算凭证及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装入响应文件,缺少任意一项则业绩按无效处理。满分为10分。 | 10 |
2、企业综合实力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配置表及资历证明材料和项目实际结合的紧密程度进行横向比较评价,给予0-4分; | 4 |
(3)响应文件响应程度(4分) 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B、采用胶印装订投标文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C、对投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1分,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D、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磋商文件以及使用磋商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4 |
二、技术部分(70分) | 72 |
1、整体服务方案 综合比较各报价人编制的服务方案 (1)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服务管理方案; (2)对本项目现状分析、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及总体管理设想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对本项目现状分析、管理重点难点分析及总体管理设想进行综合评价、目标明确,满足本项目需求及招标人服务要求等情况 | 0-18 |
2、管理制度及措施 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全面、规定合法、合规、科学合理、符合实际 | 0-10 |
3、组织机构与运作流程 内部组织机构、内部体系情况说明、运作流程详细、明晰 | 0-10 |
4、员工招聘及考核标准 员工招聘制度及考核标准完善合理 | 0-8 |
5、员工各岗位人员配置方案及员工培训方案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人员配备方案的合理性,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 0-10 |
6、服务承诺及质量保障措施 所提供的服务实施保障合理可行,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本项目需求等情况评委酌情打分 | 0-8 |
7、管理过程中对突发事件的解决预案 对本项目应急预案全面性进行综合评价,具有针对性、合理、可行且能够有效解决 | 0-8 |
三、价格部分(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保留2位小数) | 10 |
24.评审复核
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情形进行复核。
25. 磋商保密
25.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26.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7. 成交通知
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7.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成交服务费
28.1 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2003]857号文件工程类规定。
成交金额(万)元) 类 率 型 成交金额(万元) 费 率 服务类型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28.2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
29. 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七、保密和披露
30.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 披露
31.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 询问
32.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
33.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3.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33.3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3.4质疑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5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3.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33.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产品参数、性能等有异议的,但未在磋商前提出的;
(2)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3)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
(5)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3.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8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投诉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3.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九、供应商违规处罚
3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报价后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十、政策性因素
35. 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35.1 采购项目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35.2 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中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的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查询网站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
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 org)。
35.3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否则投标无效。
35.4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投标人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
35.5 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评审要求。
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于联合体报价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内容以报价单位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以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共同认定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5.6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评审要求。
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5.7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评审要求。
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第三部分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单位食堂运营管理项目
2、采购预算价:353000元。
3、服务期限:6个月/食堂。
4、服务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市容监察管理处指定地点。
5、采购范围:本次招标共涉及4个食堂,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二、项目内容及标准
1采购人负责:
1.1无偿提供场地、装修装饰、设备设施、收银设备、桌椅、餐具和厨杂等经营条件。
1.2采购人支付服务商固定人员劳务费用和管理服务费用,为餐厅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1.3办理消防、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服务商协助)。
1.4按核定标准提供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核定标准将在试营业两个月后给出,超出部分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1.5负责餐厅物料、日常低值易耗品、设备设施维修、卫生清洁和餐用具洗刷消毒、灭蚊虫、烟道清洗、垃圾清运等运行成本支出。
2服务商负责:
2.1负责食品原料加工制作,进行食品原材料的采购。
2.2餐饮公司每月编制工作餐、接待餐收支明细以及人工成本费用及其他各项运行成本明细,报送采购人备案。
2.3餐饮公司负责餐厅设备、设施、器具等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
2.4协助采购人办理餐厅经营的相关手续。
2.5负责餐厅工作人员的聘用、管理、培训和劳务费用支出。
2.6负责服务商人员安全及工作区消防等责任。
2.7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2.8餐饮服务费包括餐饮服务劳务费和餐饮服务管理费。餐饮服务劳务费系指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而聘用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福利、加班、住宿、服装、交通、健康体检、社会保险等费用;餐饮服务管理费指包括乙方的管理酬金、质检、培训等运营支持费用和法定税费。
3、餐厅各项管理标准
(1)餐饮公司服务标准
1.1员工餐厅服务工作按照星级酒楼餐饮服务标准执行。
1.2因餐饮公司的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伤害,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1.3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厨房设备损坏,供应商须承担维修及赔偿费用。
1.4餐饮公司所使用的餐饮设备及物料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及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
1.5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ISO14000环境体系要求,《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法》。
1.6 餐饮公司应严格执行食品检验制度,每日进行食品留样,并定期送检。如检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视情况对供应商进行经济处罚。
(2)服务人员配备要求
餐饮公司拟用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高、中级厨师队伍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与服务人员,能够满足采购人员工餐需求。
2.1餐厅经理:管理经验丰富,具有3年酒店管理经历和中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或餐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
2.2厨师长:获得高级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具有2年的厨师长管理经验,深知十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能够保证餐厅的正常运作,深知成本核算和控制。
2.3 主管级以上管理人员:具备不少于2年的餐饮管理经验。
2.4 厨房各类厨师:并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肴的制作。
2.5其它服务人员:应在35岁以下,品貌端正,并应建立人员档案,有据可查。
2.6所有服务人员:应持有本年度健康证,并接受过专业培训;应严格执行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餐饮行业制定的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2.7餐饮公司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执行本项目,包括项目经理、领班、厨师长、厨师及其它的主要工作人员(包括领班),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及个人背景材料,如需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上述人员进行调换,必须得到采购人的书面批准。
2.8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3) 质检条款
3.1招标人办公室对餐饮公司实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餐饮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罚。
3.2餐饮公司和招标人办公室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理制度,每周安排一次工作例会。餐饮公司应每周初对上周的工作向办公室提交工作报告,主动征求就餐意见,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办公室提出的意见和处罚作出书面的说明和报告处理结果,并就相关方面的改进措施做出承诺。
3.3建立财务管理体系 ,对每日收入、食品成本、低值易耗及其它费用实行计算机管理,可实现当日收支等财务管理。
3.4为控制和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提取餐饮公司人民币1万元作为风险抵押金以备急需。合同存续期间,如发生食品卫生事故,餐饮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未发生食品卫生事故,合同终止时,招标人无条件将抵押金原数退还餐饮公司。
(4)食品质量要求
4.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4.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4.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4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4.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4.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4.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4.8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5)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5.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招标人应提前通知餐饮公司,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5.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5.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6)菜饭要求
6.1主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主料比例不低于80%,辅料比例不高于20%)。
6.2荤素菜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肉或水产品原料比例不低于30%)。
6.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6.4 餐厅必须提供内部接待所用的桌饭服务。
6.5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
6.6员工早餐主食包括但不限于馒头、花卷、烧饼、油条、糖油饼、包子、煎饺等面点类,豆浆、粥类、豆腐脑、馄饨、汤面类,牛奶、咸菜等,每天不少于2热2凉四个菜品,不少于6种主食,不少于3个汤类,鸡蛋每人1个。
6.7员工早餐以北方风味为主,南方早茶及西式简易早餐为辅。
6.8员工餐食谱每月不少于4套,每周至少1套。做到主荤半个月不重样,半荤一周不重样,按照科学健康的饮食要求,安排每日食谱。
6.9员工午餐菜类为2主荤、一半荤、3素,4凉菜,供应汤类不少于2种,主食不少于4种,水果和酸奶各一种。
6.10传统民俗节日提供特色民族食品。
6.11鸡蛋/饭菜不限量。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一)合同条款
具体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合同格式
立合同单位:
需方: ______ _____ 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大同市德润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 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定标结果,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项目名称:______
第二条 标的(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人员配置
标的(服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员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服务开始时间和费用承担
服务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服务地点:需方指定的地点
费用承担:供方将服务送达需方指定的地点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六条 标准、方法、时间和地点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第八条 保证金:
供方按磋商文件规定在采购方交存保证金。
第九条 售后承诺
按供方投标时的承诺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决服务,由违约方向供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一日,需方向供方偿付所欠款额3‰的违约金;供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拒决服务,同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按时履行服务时,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履行服务时,每逾一日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日额10%的违约金,逾期交付7天后,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及采购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出具有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后,经另两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生效后,如遇政策性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仲裁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一份。
第十三条 附件
单位食堂运营管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报价表、响应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页无正文
需 方:(章) 供 方:(章)
法 人 代表: 法 人 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行: 开 户 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及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有可能被按无效处理,并须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后果。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
报价函(格式)
报 价 函
(采购单位*********):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单位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日期为开标后90天。如果成交,从开标至合同有效日期内,本响应文件继续有效并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报价一览表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服务及相关保障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说明: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无效;
报价函及报价一览表需另外装封,用于唱标使用。
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时间 | 备注 |
总报价(小写): (大写): |
注:1、本表必须填写如未按规定填写将按废标处理。2、本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 3、本响应一览表及响应函须另外单独密封一份唱标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 人(加盖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单位********):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大同市德润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一:适用投标人自身为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情况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二:适用投标人为代理商情况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后附生产企业或制造厂家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自定,内容须齐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上年度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数量,并注明对其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格式)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合同价格(万元)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
企业基本情况表(格式)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企业性质 | |||||
注册资金 | 员工总人数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简介 | (可另附纸) |
拟担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本行业年限 | ||||||
资格证书编号 | |||||||
目前在任及以往服务项目情况 |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所任职务 | 起止时间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
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
附件 | ||||||
名 称 | 内 容 | 备 注 | ||||
招标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供应商名称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银行汇票( )现金( )支票( ) | 信息表后附凭据复印件 | ||||
汇款人名称(和交款单位一致) | ||||||
账号 | ||||||
开户行 | ||||||
汇款金额 | 人民币大写 小写 | |||||
汇出时间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如需邮寄发票,请填写如下内容: | ||||||
收件人地址 | ||||||
收件人名称 |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后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次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需单独另提供一份在开标时交付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