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代码: | 04130104000101010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名称: | 保安、保洁、食堂服务劳务外包(6个月) | 项目联系人: | 俱雪云 | 联系方式: | 0311-68099823 | 代理机构: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行政区划名称: | 石家庄市桥西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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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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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02 |
采购项目编号:SJZCS20200941-03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机关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30120086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11-68099823 项目实施地点 :null 规格型号:null 服务标准:null 采购内容: 采购公告期:0001年01月01日 品目分类 | 采购项目包组 |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主要标的名称 | 标的基本情况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优惠率 | 服务要求 | | | | | | | | | | | | | | 定标日期:0001年01月01日 开标地点:null 评标地点: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null 传真电话:null 受理质疑电话:null 备注:无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弘、张红霞(组长)、马浩轩(采购人代表)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国家规定标准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8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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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竞争性磋商文件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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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JZCS20200941-03 采购单位: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 O二 O年六月 2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一部分 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第二部分 磋商响应人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第四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范本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 16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马博杰 1863012008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88号翰林观天下 23号楼 2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俱雪云 电话:0311-68099823、1773600921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 服务周期:6个月 采购内容: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食堂外包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5350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餐饮、餐馆等服务条件的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 6月 15日至 2020年 6月 19日全天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 7月 1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 0元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潜在供应商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 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 年 7月 1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212(具体以开标当天一楼大屏幕显示 为准) 项目联系人:俱雪云 联系方式:0311-68099823 17736009219 代理机构接受质疑电话:0311-68099823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备注: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 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 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3.667》等有 关电子采购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 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中心”自行查找、、参阅。 2. 参 加 石 家 庄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的 各 方 主 体 , 登 录 石 家 庄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110.249.147.67/G2/),按 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 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招标采购(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0311-82971337)。 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4 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招标(采购)文件。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 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 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招标过程出现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补救 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 4.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供应商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 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响应文件时需勾选‘银行转账’ 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 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 准;选择使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不需要获取保证账号, 上传响应文件时, 需勾选‘保函’按钮,开标会现场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5 第二章 磋商响应人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采购项目名称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的标准要求 2 分包情况 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 合同名称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食堂外包服务采购合同 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已落实。 5 服务期限、地点 服务期:6个月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付款方式 财政拨款,已落实。 7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额:10000元人民币 ⑴ 投标保证金的具体方式: ① 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保证金账户账号获得方式为: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点击【交易平台】,成 功关注采购项目后,获取账号/户名/开户行。摘要或用途栏需填 写:必须在交款凭证备注栏内注明“某某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供应商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 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时需勾 选“银行转账”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 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从基本账户转出缴至所获取的保证金账 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同供应商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属于该供应商缴纳该项目保证金的 专有账号,凡是不同的供应商将保证金缴纳至其他供应商保证金 账号或接收了其他供应商缴纳保证金、且响应截止时间后共同参 加了该项目采购活动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的, 报财政部门处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本采购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一次性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缴纳至规定的保证金账户。 ② 金融机构保函方式:供应商选择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交保 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不需要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 时,需勾选‘保函’按钮,开标现场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 金融机构保函须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保证金额、保证期限、保证权责等内容。供应商的金融 机构保函须由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开标时须出具金融机构保函 原件、供应商开户证明原件,以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③ 担保机构保函方式:供应商选择使用担保机构保函形式提交保 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不需要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投标文件 时,需勾选‘保函’按钮,开标现场提交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担保机构保函须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 6 目编号、保证金额、保证期限、保证权责等内容。供应商提交的 担保机构保函应当由项目所在地或者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担保机构 出具。开标时供应商须出具担保机构保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的保函原件扫描件。 ⑵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符合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或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误交款或交款 未参与投标者,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书面申请并联系退款。金 融机构保函的退回:项目开标结束后成交通知发出后 5 日内,供 应商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回金融机构保函原件。逾期未领回的视 为供应商自动放弃领回原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 置,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担保机构保函的退回:项目开标结 束后或成交通知发出后 5 日内,供应商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领回保 函原件。逾期未领回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领回原件,采购人或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置,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保证金其它相关说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撤销 投标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中标后未按招 标文件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 还。以虚假或者伪造资料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 还。 (4)投标文件和投标现场提供的相关保证金资料原件扫描件, 须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复核确认。 (5)不符合本部分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 磋商有效期 6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9 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澄清 所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 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提交。 10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供应商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贰份)。 2.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使用《政府采购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 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 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制作并递交 电子响应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即利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3.667》生成的已加盖 电子印章 PDF 格式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 规定签署和盖章。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 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评标先进行电子开评标,电子开评标成功后以电子开评标结果 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评标;符合开评标补救措施情形的,则直接 进行纸质开评标,并以纸质开评标结果为准。 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 应文件;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磋商过程出现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补救措施情形, 采用纸 质文件开标或评标的除外)。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 递交及截止时间 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 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3.667》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 签章和加密。 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 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①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同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地点”;②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使用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 将符合上述要求的 HBT 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 响应文件。 地 址: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 212(石家庄市槐安东 路 161 号 C 座二层,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 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时 间:2020年 7月 1 日 14:00(北京时间) 12 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0年 7月 1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同上。 13 评审办法和标准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和标准” 14 确定成交人方式 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15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 知书发放 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同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媒介,发布成交公告同 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马博杰 18630120086 1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俱雪云 电话:0311-68099823、17736009219 18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 备注 1、磋商文件中涉及“书面形式”的内容,均应通过交易平台以数据 电子文件形式发出或递交。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 件规定向成交单位收取。 8 电子投标项目说明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电子标为主 纸质标为辅 1.投标人(供应商)需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投标(响应)文 件。 2.投标人(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使 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3.667》(请注意必 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 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制作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 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即利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3.667》生成的 已加盖电子印章 PDF格式投标(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投 标(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签署和盖章。供应商(供 应商)所提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与纸质投标(响应) 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评标先进行电子开评标,电子开评标成功后以电子开评 标结果为准,不再进行纸质开评标;符合开评标补救措施情 形的,则直接进行纸质开评标,并以纸质开评标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出 的方式 招 标 文 件 在 石 家 庄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110.249.147.67/g2/)发布,投标人应及时获取。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保证金 访 问 石 家 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点击【交易平台】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功关注该项目后获取账号 /户名/开户行,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特别提示:每个投标人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的保证金账号,是投标人缴纳本项目保证金独有的、唯一的 账号,该账号不适用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 4 投标文件编制 及递交 1.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 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 7.8.2003.667》编制投标文件,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 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和加密。 2.电子投标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 加密 HBT 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4.投标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投 标文件。 5 开标 1.开标现场须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 CA数字证书。 2.投标人需在开标时间以后,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标现场,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 密。 9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 件,包括以下情形: (1)投标人未到场并在开始解密后 30 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未携带 CA 数字证书或携带了非本次投标加密用 CA 数字证书的; (3)投标人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的; (4)投标人携带的 CA 数字证书已损坏的。 6 开评标补救 措施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启动纸质开评标: (1)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2)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系统或无法使用系统; (3)系统因停电等客观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其他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进行电子开评标的。 10 第一部分 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一、技术服务要求 1、就餐人数:260人。 2、餐饮频次:工作日早餐、午餐、晚加班餐。供餐时间:早餐:7:50 —8:40;午餐:12:00—12:30;晚餐 6:00—6:30。 3、人员配备:不少于 8 人。大灶(兼厨师长)1 人,二灶 2 人,面 点师 2 人,厨师、配菜、保洁 3 人。 4、承包方在本院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体检,持卫生部门制发的 “预防性健康体检卫生培训合格证”方可作业,在工作期间一律穿工作服, 戴工作帽、不吸烟,不喝酒,遵守承包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如在工作中发 生人身安全伤亡事故,均由承包方负责处理,责任自负。 5、承包方要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与餐饮无关的经营及其他违法活动, 只为其提供就餐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方负责。 6、承包方对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要爱护使用,如发生不正 常的损坏或丢失,按实际价格负责赔偿。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负责 食堂范围内的环境、设备、用具食品等的卫生管理。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火 灾等事故,或有关食品监督部门检查等不合格,由承包方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 7、承包方须确保我单位人员就餐需要,提供服务标准、服务承诺、 人员配置、投诉处理、餐厨管理、应急管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卫生和 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加强成本核算,严格比对就餐刷卡次数和 人数统计。承包方确保餐厅供应的食品卫生质量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 规定,确保按时供餐、备餐。我单位行使监督权,有权对承包方生产食品 的卫生、质量、价格和员工的服务态度等进行检查监督。 8、费用支付计算方式:按月支付,次月上旬前付上月费用。 9、食堂食品制作所使用水、燃气、电、暖等费用由采购方按照实际 支出进行支付,采购方对投标方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10、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品 种多样,不得出现少餐、缺餐现象。 11、投标方投标时要根据餐费标准分别制定四季食谱方案。 二、食堂运营管理 1、采购方将现有的职工食堂场所、厨房设备、餐具物品等交由投标 方管理。 2、中标方负责员工食堂的运营管理,并提供主、副食品的采购、加 工、制作服务,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就餐人数向采购方员工提供优质早、中、 晚餐主、副食品。 3、中标方建立健全各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上墙悬挂,并建立伙食意 11 见薄。 4、中标方负责依据质量保证大纲的规定,实施协议范围内的主副食 制作,设备器具维护、消毒,食堂设施与场地的卫生清洁等服务性工作。 5、采购方负责食堂的监督管理工作。 6、采购方员工就餐一律实行刷卡制,食堂不许收取现金。 7、外来人员就餐按照每餐餐费标准收取。 8、采购方如需调整开餐时间的,投标方应积极配合;双方就所增食 品费用协商后采购方予以支付。 9、节假日期间,根据传统风俗应适当给员工加菜。 10、中标方每周末提供下周食谱,并在公示栏公布,对职工集中反 映不喜欢的菜式及时调整。 三、食品加工质量控制标准 1、粗加工 (1)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毒、有害、变色、有异味、腐败 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2)蔬菜加工按一拆拣、二浸洗、三加工的顺序加工。蔬菜切配前 应先浸泡 10 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其外壳清 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 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3)切配加工必须在专用操作台上进行,切配时要注意食品的质量。 切配加工后的食品原料应当保持整洁,放在清洁的容器内,并分别放置于 货架或垫板上,不得直接放于地面。当天切配的食品原料应当天烹调加工。 (4)刀、墩、抹布、容器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使用后要清 洗、消毒,菜墩立放于通风、干燥处以防发霉,并注意防蝇、防尘。 (5)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和加工用具应有明显标志,做到分 开使用,使用后应洗净,定位存放。 (6)加工过程中的菜渣应装入废弃物容器,不得随意丢弃在地上, 也不得扫入下水道。加工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物,并做好台面、地面、机器 设备及工用具等的清洁工作。 2、烹调加工。 (1)烹饪人员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发现有 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2)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 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烹调好的菜、加工后的熟制品使用清洁、经过消毒的盆、瓢、 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熟食台。烹调后的菜必须与食品原 料、半成品分开存放。 (4)设置冷藏留样冰箱,做到每餐每个主、副食品种留样 48小时。 12 3、面食制作。 (1)面食制作人员操作前先用肥皂刷洗双手,并反复用清水冲洗。 (2)工作台、工具架、电烤箱、烤盘、蒸笼以及制作面食的案板等 应经常打扫清洁干净。使用时要再次进行清理、检查,以免异物混入面中。 (3)每次和面时要检查面粉的感官质量,有问题的面粉一律不得使 用。 4、凉菜(熟食)制作 。 (1)操作人员制作凉菜(熟食)前,必须双手洗净消毒,并戴口罩, 用已清洗消毒的专用工具制作。 (2)熟食专用冰箱内不准存放生食品和其他食品,盛放熟食必须使 用容器。盛有熟食的盆、盘等容器不能重叠,避免交叉污染。 (3)拌凉菜(熟食)时,需使用工具,不能用手直接接触熟食。 四、食堂卫生标准 1、餐厅 (1)餐厅地面采取一扫、二拖的程序,保证无水渍、无残渣、无油 腻感; (2)餐桌、餐椅摆放整齐,桌面、椅面无水渍、无残渣、无油腻感; (3)餐厅的洗手池、卫生间每日打扫,池面光滑洁净,池内无杂物、 无异味,配齐洗手液、手纸、垃圾桶等用品; (4)门、窗、灯管、风扇、墙面等洁静、无灰尘、无蛛网。玻璃每 年最少擦拭两次,在重大节日前擦拭或由采购方主管食堂处(科)室根据 时间安排,投标方负责组织实施。窗帘每年清洗一次,要求整洁、干净并 悬挂好。 (5)每周两次大扫除,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应做到餐厅内无 蝇、蚊、蟑螂、老鼠等。 (6)用餐时,不得清扫地面。 (7)指定餐具回收位置,配备食渣桶收集剩饭剩菜。 (8)每次用餐结束后,要做好地面及桌椅的清洁工作。及时做好食 渣桶的清理工作,保证每次餐前提供的食渣桶干净、无残留物。对所用的 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消毒并放在指定位置挂放整齐。 2、餐具 (1)职工自备餐具,并自行负责清洗 (2)洗刷餐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 混用。 (3)每次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要把水池、消毒池及地面等清洗干 净,并对所用的抹布等工具进行全面消毒。 3、食品 (1)食品存放要实行三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 13 物与杂物隔离; (2)食品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 (3)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进行,冻品要完全解冻,需 浸泡的物品要充分浸泡,食品需煮熟,任何有毒、霉、变质的食品不得加 工食用。 4、厨房 (1)厨房的地面要保持无脏物,无脏水,墙壁、水管保持卫生,无 油污,下水道保持畅通,各种用具摆放整齐、有序; (2)灶头和抽烟罩要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明亮、无油污,各种调料 的容器要干净,排放整齐; (3)工作台每次炒完菜后,必须把台上、台下的脏物冲刷干净; (4)各种机械用具,保持无锈渍、无油污、无灰尘; (5)冷菜间必须保持各种原料的清洁卫生,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以 免发生食品污染; (6)定期擦洗冰箱、冰柜,保持内外清洁卫生,保证贮存的食品无 异味不变质。 5、剩余食品管理质量控制标准。 (1)剩余食品必须妥善保存,凉透后放入熟食冰箱冷藏保存,不可 暴露存放在常温下; (2)冷藏食品(包括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 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食用; (3)不得将剩余食品和新鲜食品混合在一起存放或食用; (4)已剩下两次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 五、库房管理质量控制标准 1、入库必须按制度规定如实详细填写进货单、出货单,经办人员签 字; 2、入库食品、原料等必须分类分格放置,并加标注,杜绝库内食品 混淆不清、放置地面等现象; 3、食品分类、分架存放需离地、隔墙 20 厘米(至少),地面、货架每 天清扫,保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4、库房通风良好无异味,注意防潮、防霉、防虫; 5、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 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6、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包 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 处理意见,及时处理; 7、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 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14 六、食堂安全质量控制标准 1、指定专人检查安全,建立日常巡检制度,检查中要认真尽责,做 好记录,切忌走过场; 2、不用炉灶时必须关闭煤气阀,切闭电源开关,切断总气源开关。食 堂内的灭火器具必须规范放置; 3、油烟过滤网、烟罩接油槽每餐后必须抹掉网上的油星,每周彻底 清洗滤网一次; 4、电插座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时,不准自行拆动或修理,应通知主 管派人检修; 5、用水清洗墙壁时,不准淋湿电插座,严禁用水冲洗电插座及用电 设备(保温柜、消毒柜、烤箱、冰柜等各种电器设备); 6、熟油不能放在高温的灶台上; 7、厨房与气房严禁吸烟; 8、发生火警时应先救人和撤离,同时报警; 9、指定专人巡逻,凡食堂内的灭火器具必须规范放置。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的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收支审查、考核 验收和职工满意度测评,并对查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投标方有义务进行 整改。 (1)采购人有权督导投标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采购人有权督导审核投标方按时拟定菜谱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公示; (3)采购人有权对投标方进货、加工、售卖全程监督。有权检查投 标方进货渠道、供货商营业执照、原料卫生合格证等,从源头保证食品安 全;有权审查支出账单,审核餐费收入,并进行成本核算,保证吃到标准; 有权检查饭菜花样、数量、质量、卫生情况,投标方有义务保证食谱切实 落实到位,保质保量,保证健康卫生。 (4)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方按照规定的开餐时间准时开餐,不得无 故提前或推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或推迟时,要事先告知采购人,并 及时向机关发出通知。因特殊需要要求投标方提前或推迟开餐时,要提前 通知投标方,投标方应严格遵照执行,做好服务工作。 (5)采购人有权提出对投标方餐饮服务的意见或建议,投标方应立 即整改。 (6)采购人为投标方提供服务所需的水、电、气、暖、低值易耗品 等,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7)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投标方餐饮服务人员个人卫生、餐具卫生、 环境卫生,不合格的地方投标方应随时整改。 (8)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方提供应急餐服务、工作餐服务,有工作 15 餐时,采购人应提前通知投标方。 (9)采购人有权对投标方服务人员进行审查,对违反采购人机关和 食堂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方严肃处理并调换岗位。投标方服务人 员应相对固定,在调换员工时,应提前通知采购人说明情况,经双方协商 一致后再进行调换。 2、投标方在采购人督导下做好机关食堂服务工作。 (1)投标方根据季节、气候、口味、习惯、意见、建议,负责拟定 每周食谱,报采购人机关食堂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2)采购食材,要货比三家、质优价廉,不得采购三无食品、农药 残留超标食品,严禁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劣充优。投标方有义务配合 采购人监督检查。 (3)投标方餐饮服务人员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号牌,持有身份证、 健康证、与投标方签订有劳动合同。投标方应确保其人员的身份真实、身 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4)投标方应积极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指导。认真组织和调配伙食, 按采购人规定标准,保质、保量、按时供应。投标方的厨师定期每季进行 轮训,以保证满足采购人不断更新、变换菜式和口味的要求。 (5)投标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堂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食堂饭菜供应 要按照确定的餐标制作,保证吃到标准,不得从中产生利润。 (6)投标方自主、独立承担食堂管理与服务的民事、经济及其他法 律责任,依法经办委托事项,不得做有损委托单位机关和职工利益的事。 卫生检疫及餐饮服务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自理。 (7)投标方应按国家《劳动法》要求,为在机关食堂服务的投标方 所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配置各种劳保,做好各种劳动保障。因此引发的 劳动争议均由投标方自行处理和负责。 (8)投标方应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关于食堂卫生的各项 规定,搞好食品和环境卫生,积极接受监管委员会和爱卫会检查。所管理 的厨房、餐厅要保持清洁,及时消毒,要有防蚊蝇、老鼠、蟑螂等措施。 碗筷、盛器等用具要放置有序。食物的采购制作、储存均应符合卫生要求, 餐具、食具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杜绝 饮食安全问题。 (9)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卫生的有关规定,服从采购人卫生体 检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无传染病、皮肤病和餐饮 行业禁止上岗的其他疾病。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体检,确认身体健康 以后方可上岗。工作人员患有流行、传染性疾病时应立即报告,暂停接触 食物的工作,直到疾病痊愈为止。 (10)餐饮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不擅自离位,及时听取采购人需 求和意见,由采购人审批确定,食谱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 投标方需在 2 16 日内更换,食谱每周不重样,做好成本核算,基本收支平衡,并严格落实, 保证采购人就餐人员 80﹪以上满意度,并接受采购人对饭菜质量的建议 和意见。采购人就餐人员满意度不低于 80%,采购人有权提出对主厨人员 进行调整。 (11)投标方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等安全工作,如因投标 方人为因素、管理不善或卫生条件不合格造成采购人人员的身体受到危害 和财产损失,由投标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12)投标方有义务对采购人提供的场地及运行所需设施设备进行 妥善使用和保管,因使用管理不当造成采购人设施设备损坏、报废、丢失 的,投标方要承担维修、更换或照价赔偿责任,严防采购人资产流失。 八、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 535000 元。 2、服务时间:6 个月。 3、服务地点:桥西法院。 注:上述商务要求为重要商务要求,磋商响应承诺低于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其投 标无效。 17 第二部分 磋商响应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磋商内容、服务期限 1.2.1 磋商内容: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2服务期限: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3 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1.3.1见磋商公告。 1.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磋商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4 费用承担 磋商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其他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磋商公告; (2)项目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 (3)磋商响应人须知; (4)评审办法和标准; (5)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范本;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款和第 2.3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磋商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 2.2.2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和澄清磋商文件,修改和澄清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时 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日前通知供应商。修改和澄清的内容将上传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潜在供应商如未从网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未及时查看磋商文件的 修改文件,导致响应文件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 分,具有约束作用。 2.3 潜在磋商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磋商文件载明的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提出。 3. 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见响应文件目录要求 3.2 磋商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算起 60日历天。 3.3 磋商保证金 3.3.1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3.2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见磋商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9 3.3.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 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3.4响应文件的编制 3.4.1响应文件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 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磋商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 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4.3.投标人(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 具 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 文件制作)制作并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要保证纸质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完整 性和一致性,即利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3.667》生成的已加盖电子印章 PDF 格 式投标(响应)文件直接打印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签署和盖章。供应商(供 应商)所提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与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不一致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供 应商)自行承担。 3.4.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 本”的字样。正本或副本与招标文件发生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 3.4.5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3.4.6纸质响应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如一本响应文件因 页数太多而无法实现胶装在一册的,可按文件内容顺序装订成多册,并在每册封面标注序号。 4. 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1.2 封套上应写明: 竞争性磋商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磋商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 磋商响应人地址: 邮政编码: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 4.2电子投标文件的规定: 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使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 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 CA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进行签章 和加密。 2.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采用原件扫描件。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加密 HBT格式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至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投标截止时间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法接受响应文件。 4.2 响应文件的提交 4.2.1 磋商响应人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磋商响应人应按本文件规定的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分别按电子和纸质投标文件规定递 交)。 4.2.3 磋商响应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磋商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 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3.2 磋商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规定 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磋商程序 5.1 时间和地点 21 采购人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并邀请所有磋商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磋商程序 (1) 接收磋商响应人响应文件,磋商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字登记;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人; (3)核验磋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确认其身份; (4)磋商响应人授权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磋商响应人应携带 CA现场解密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开标。 (6)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与实质性响应磋 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人进行单一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 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磋商响应人; (7)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分,磋商小组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 序对磋商响应人进行排序。 5.3在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 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响应 人。磋商响应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印章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 5.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5.4.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4.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1.2 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4.1.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4.1.4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相互串通投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 等方式参与磋商的; 5.4.1.5拒绝接受按第 24条原则修正磋商报价的; 5.4.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5.4.1.7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5.4.1.8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5.4.1.9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的。 5.4.2磋商小组只对有效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比较。 6. 评审 6.1 竞争性磋商小组 6.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 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6.1.2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磋商响应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磋商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6.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 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6.1.4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磋商响应人或者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 受磋商响应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5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本文件规定的磋商办法对磋商文件进行评审。 6.2 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 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成交候选磋商响应人的推荐情况 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和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 透露。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采购 人、磋商小组不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做任何解释。 7. 合同授予 7.1 成交结果通知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公告将在本项目磋商 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公示采购文件,成交公告期为 1个工作日。 7.2签订合同 7.2.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 30日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2.2采购合同经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 效。 7.2.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3 8、质疑和投诉 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 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8.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 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 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8.4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8.5质疑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价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和采购单位将上报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8.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8.7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4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一、磋商 1、磋商小组: 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磋商 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将 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进行磋商。 2、对“响应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磋商小组就所有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进行审查, 确定合格成交人。 (2)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响应文件是否签署齐全。 (3)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 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 离或保留。 (4)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采购人将拒绝被磋商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 或撤销不符之处使其响应文件成为符合实质性响应。 3、磋商 (1)各供应商参加磋商人员 1—2 名,其中必须有 1 名是企业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 人,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视情况掌握。 (2)开展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可进行陈述,陈述的内容含服务方案、报价、合同草案(包括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履约期限和方式、资金支付要求、验收标准等)。供应商所作的重要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 式,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25 但不得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 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在磋商小组与各供应商进行了相同轮次的磋商后,为了更好地实现采购目标,磋商小组 可以修改磋商文件,但涉及实质性变动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所有 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其补遗书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作出相关的书面 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和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评审。 (4)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第二次书面报价, 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终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终报价,以响应文件第一次报价为准。 二、磋商办法和依据 1、磋商原则 (1)对所有有效响应文件的评价,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磋商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 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磋商方法: (1)磋商小组与所有供应商磋商完毕后,在规定时间内要求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 本次磋商的最后报价。 (2)为防止恶意竞标,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 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或者认为报价明显不足于人 员工资和社保基金支出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 相关证明材料(当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时应事先准备相关资料,以备向评委提供说明); 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注:要求提供的 相关资料指上月职工工资发放表、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上月社保基金缴费明细表等等。 (3)磋商小组将以供应商第二次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根据 26 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 成交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按照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优先推荐。 3.影响评审的政策因素 (1) 小微企业 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对符合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 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如需享受此项政策,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否则,不予认可。 (2)监狱企业 详见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27 附表一、资格审查评审内容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评审标准 通过(√) 不通过(×) 略审(-) 备注 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略 审下两项) 具有餐饮、餐馆等服务营业范围。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3 税务登记证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4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食品安全承诺书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5 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19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6 近半年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 证明(税务部门或者银行缴纳凭证)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7 企业养老保险证明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响应文件正本中附原件 9 在“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 打印含有响应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查 询日期为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后)记录 响应文件中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 常名录的网页证明 10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打印含有响 应人信用信息的查询(查询日期为本 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记录 响应文件中附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证明 11 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结 论(通过或不通过) 注:1.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参加资格审查时,除第 9、11项(截图加盖 企业公章)外其余各项必须出示原件,原件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后 28 审。以上评审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 评审。 29 附表二、符合性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1 响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相关证件一致 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 2 要求磋商响应文件签署、盖章处,已签署、 盖章 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 3 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 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 4 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 5 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 6 磋商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 7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符合要求:通过;否则:不通过 注:1)、磋商小组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上述符合性评审,合格划√,不合格者 划×。 2)、对符合性评审未通过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30 附表三、评分表及说明:(100分)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最终报价 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最低的有效最 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标准分。其他磋商响应人的价 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 价)×标准分。 2 类似业绩 10分 2018年 1月 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本企业与用 户签订的同类项目合同原件。每提供一份得 5分,最多得 10分。 (以合同原件为准) 3 服务方案 及承诺 30分 服务方案、承诺明确,全面、科学、细致、合理、可操作性强得 20.1-30分;较科学、较合理得 10.1-20分;不完整或不尽合理得 0-10 分; 4 日常卫生 考核标准 6分 制定日常卫生考核标准方案严格规范得 3.1-6分;一般 1.1-3分; 较差 0-1分。 5 相关应急 预案 12分 能够有效制定并实施可行的就餐人员临时陡增应急预案、火警火 灾应急处理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疫情应急处理预案、 停水处理预案、停电处理预案、防止可疑爆炸物预案等,优秀的, 得 8.1-12分;一般的,得 3.1-8分;较差 0-3分。 6 组织机构 及项目团 队 15分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团队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优劣进行比较打 分: 第一档,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合理,团队人员构成专业性强符合 项目特点的,人员培训机制及日常考核方案优得 10.5-15 分;第二 档,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合理,团队人员构成和专业性较好,符 合项目需求的,人员培训机制及日常考核方案一般的得 5.5-10.4 分;第三档,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构成基本合理,专业性欠缺或 低于其他档次的,人员培训机制及日常考核方案差的得 0-5.4分 7 节能减排 等环保措 施及方案 5分 节能减排方案及其措施科学合理可行 2.1-5分;一般 1.1-2分;较 差 0-1分。 8 食材菜品 质量 12分 配餐种类、菜品搭配合理,菜系设计丰富,最大程度地满足供餐 需求,菜谱完整丰富,食材及菜品营养全面得 7.1-12分,较好 3.1-7 分,较差 0-3分。 注:1、有效最终报价是指通过资格审查和响应性评审的供应商提交的二次报价。 2、各评委进行综合评分,取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后得分。 3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单位食堂服务外包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乙 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单位食堂服务由乙方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 守: 第一条 外包服务及期限 1.1 外包服务内容 1.1.1 甲方将单位人员食堂早餐、中餐和晚餐服务外包乙方,乙方向甲方收取 相应的外包服务费。 1.1.2 乙方提供餐饮服务的时间为: (1)每周的周一到周五,早餐时间( : - : )、 中餐时间( : - : )、晚餐时间( : - : ); (2)每周的周六及周日,早餐时间( / - / )、 中餐时间( / - /)、晚 餐时间(/ - /); (3)甲方因调休、加班等原因需要乙方提供餐饮服务的,具体服务时间以甲方 通知为准。 1.2 服务期限 本协议的外包服务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3 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 无偿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提供食堂工作所必须的服务场所、工具。 2.2 根据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工作项目、内容发包给乙方,并 将工作要求、标准及相关规定告知乙方。(详见附件 ,如需)。 2.3 甲方对乙方外包服务人员工作不满意,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或辞退不合 格工作人员。 2.4 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间支付乙方外包服务费用。 2.5 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详见附件 ,如需)。 第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外包服务费用。 3.2 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工作前,须提供健康证明及在正规卫生部门取得饮食行 业从业资格证书,如没有该证书,乙方不得雇用。乙方为甲方提供食堂服务的工作人 员应不少于 人,其中应当有国家 级厨师证的人员应不少于 人。 乙方所雇员工须每年至少体检一次,并将体检结果交甲方备查。 3.3 乙方应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规定与在甲方进行外包服务的工作人员 的建立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外包服务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及各项社 会保险,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乙方应将与外包服务人员签订的《劳 动合同》、保险费用缴纳凭证等(扫描件需与原件核对一致),交由甲方留存备查。 3.4 乙方负责承担外包服务人员的工资、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甲方与乙方派 遣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 3.5 乙方人员患病,或因工受伤,或死亡,或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国家《劳动 合同法》规定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办理医疗、工伤保险的赔付。 3.6 如果乙方派遣的人员态度不佳或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 权提出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3.7 乙方应做好防火、防滑、防盗措施。若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应予以赔偿。 3.8 乙方负责食堂整体建筑的清洁卫生,包括餐厅的餐桌、餐椅、餐具等摆放 整齐,保证餐厅、地面、门窗、天花板、厨房间的所有设施无油烟污渍及污垢杂物。 3.9 乙方每日应对甲方员工就餐后的餐盘、碗筷等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餐 具的清洁卫生。甲方员工遭受因食物不洁、烹饪未达标准等原因所引起的腹泻、中毒 或因地面湿滑、火灾、爆炸等原因引起的伤害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10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人员因工作疏忽、失职、违法犯罪行为或其它 非不可抗力原因致甲方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外包服务人员有任何 影响甲方正常营业的行为,乙方应在 1小时内到达处理。 3.11 如需乙方负责采购食堂餐饮所需食材,所购食材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和质 量标准,因食材问题造成的损害,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3 3.12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因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 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费用,因乙方处置不及时造成甲方垫付 的,乙方应自甲方垫付之日起 日内全部向甲方结清完毕。若超过前述约定期限 不予支付,则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垫付金额的 %加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 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款项。 3.13 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四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约定的外包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 上价格包括:含所有保障采购方单位人员就餐所需的采购费用乙方提供外包服务的全 部费用,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工伤保险、社保、住房公积金、住宿费、 工作服、年度双薪及完成该项目的加班费、行政值班费等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再 另行支付。 4.2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双方无异议,甲方在下个月 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上月服务费用。甲方凭乙方提供的有效税务发票,以 (现金/支票/汇款)方 式支付。 4.3 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乙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4.4 乙方应按甲方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 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 保密条款 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及行政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 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上述商业及行政信息是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直接或间接地以书面、口头、电 子媒介或其他形式从披露方获得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 业及行政秘密、技术成果、研究成果、财务数据、文档模板、业务流程、双方的管理 经验、职员个人信息等非公开的信息、资料或数据。 乙方涉密人员包括乙方负责人、派遣服务人员等能够接触到保密信息的一切人 员。 无论本合同是否发生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长期有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和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 承担本合同项下本年度外包服务费 10 %的违约金。 6.2 双方均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均应向守约方承担 34 本合同项下本年度外包服务费 10 %的违约金。若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全 部赔偿责任。 6.3 任何一方违反第五条保密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款项 10 % 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对方的损失。 6.4 双方同意,在不可抗力的影响下,受阻方可暂时停止执行本合同的受阻部 分,当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超过 个工作日时,双方可就解除本合同及其未尽事 宜进行协商处理。不可抗力系指合同双方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 后果是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包括(1)自然灾害如洪水、冰雹、海啸、 台风、旱灾、火灾;(2)社会异常现象如骚乱、战争、罢工但不包括双方内部劳资 纠纷;(3)政府政策或国家法律变动所造成的不能履行本合同协议。任何一方无须 对上述不履行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负赔偿责任, 但受阻方应于 日内立即通知另 一方,并提供有权部门的书面证明,否则仍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5 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 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 于 天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 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但任何一方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或损害本合 同以强行实现违约金。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 甲方可以根据乙方服务情况,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变更或增加服务内容, 该变更最终应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并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下来,补充协议的内容 包括与变更有关的时间和费用的调整等。 7.2 对合同变更内容未达一致意见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可协商终 止本合同。 7.3 合同终止,双方应就合同履行部分已发生费用的分担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适用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7.4 对本合同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方视为有效,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法 8.1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 下列第 8.1.1 项方式解决: 8.1.1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1.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 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8.2 双方如仅对本合同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争议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 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35 9.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本合同附件是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内容与合同内容不一 致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 除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况,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 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3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关于双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均系真实有 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 址、电话、传真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 负责。 9.4 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1、 乙方人员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有毒物品带进单位,进出单位大门须接 受甲方安保人员的检查。 2、 乙方人员如有偷盗、故意浪费、损坏食堂财物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一经 发现情节严重者解除合同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5 本合同包括 个附件。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 2.甲、乙双方确认的外包服务人员名单。 3.乙方人员健康证明及饮食行业从业资格证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以上合同样本供参考,正式签订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有关内容。 36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响应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正(副)本 37 目 录 一、磋商承诺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报价一览表 五、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六、技术部分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8 一、磋 商 承 诺 函 致: (采购人) 根据你方编号为 的 项目的磋商文件,我方已详细 阅读全部内容,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愿意就本项目以 元进行报价, 服务期限为 ,服务质量标准为 。代理人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响应人名称、地址)郑重声明如下几点,并对之 负法律责任。 1、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HBT 格式电子版文件已按照 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上传,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一致的。 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2、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算起,磋商有效期为 60日历天。 4、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并遵守磋商文件对保证金的各项规定。 5、我方同意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按下列地址和方式联系: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响应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9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背面复印件) 注:1、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40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代理人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代理人在报价、磋商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 及成交后签定的采购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代理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响应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说明:1、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41 四、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内容 备注 1 报价(元) 大写: 小写: 2 服务质量标准 3 服务期限 说明:磋商响应人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价。 响应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2 五、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 43 六、技术部分 磋商响应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 投标人对投标规章制度情况及管理措施说明应包括,但不局限于: (1)采购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规范、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服务质量自检制度;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44 2、食堂承包经营方案、服务措施及承诺 (格式自拟) (1)服务方案(整体运营服务方案全面;针对本项目特色服务方案; 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职工餐;库房、记账等服务方案等); (2)日常卫生考核标准(制定日常卫生考核标准方案严格规范); (3)服务措施:餐厅应急预案等(能够有效制定并实施可行的就餐 人员临时陡增应急预案、火警火灾应急处理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 预案、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停水处理预案、停电处理预案、防止可疑 爆炸物预案等); (4)组织机构及项目团队等; (5)节能减排等环保措施及方案; (6)食材菜品质量(配餐种类、菜品搭配合理,菜系设计丰富,最 大程度地满足供餐需求,保证菜品一个月内不重样。菜谱完整丰富, 食材及菜品营养全面); (7)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下的服务承诺 (8)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涉及其他服务内容的承诺。 45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商务条款 响应人具备的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说明 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国、地税)、组织机构代 码证、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 条款内容 响应人可在磋商文件要求的 商务条款之外提供证明其能 力、产品质量更优的其他证 明材料,含荣誉、认证证书 等,由响应人自行设定,但 应保证其真实性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磋 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服务期限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报价未超出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符合磋商文件要 求 ................ 注:响应人应对照磋商文件商务条款,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商务条款的偏差(正偏差或负偏差)和例外。 46 八、资格审查资料 资格审查内容见《资格审查评审内容》 47 九、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48 附件 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产 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认定时,须同时 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属于中小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 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 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4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 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__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 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若是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不是中小企业则不需要提供。 5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若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提供上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 51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说明: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 52 附表:二次报价一览表 二次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承诺项目 承诺内容 备注 1 报价(元) 大写: 小写: 2 服务质量标准 3 服务期限 响应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二次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不必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待磋商小组和供应商磋商 后,由二次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填写报价并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