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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 浙江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浙江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7
项目编号

工程名称

大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项目编号

16141120200824026

公告登记日期

2020年8月26日

开标时间

2020/9/18 9:00:00

报名地点

监管部门

杭州市富阳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联系人

胡梦乔

招标联系电话

13429628287

所属地区

富阳市

工程分类

房屋建筑

代理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丽

代理联系电话

15088733555

是否联合体投标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富阳大源

法定代表人

沈尧

联系地址

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73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投资总额(万元)

364.7124

本期概算(万元)

364.7124

备注

具备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二级及以上或设计与施工企业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

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指标单位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具备 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 二级 或者具备 设计与施工企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三级

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具备 建筑工程 二级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
  • 【招标文件修订】
  • 【招标文件】
  • 【大源室内施工图7-14】
  • 【16141120200824026(1)】
1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资格后审) (2019年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二0一九年十一月 483209 2 大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施工项目 (招标编号: 16141120200824026 )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邀请招标) 招标人: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0年08月26日 483209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73号 联系人:胡梦乔 电话:13429628287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富阳区富春街道凤浦路197号 联系人:徐琳婧 电话:15088733555 1.1.4 工程名称 大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 1.1.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清单内容 483209 - 4 - 1.3.2 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110 个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 月/ 日 □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158 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 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1.4.3 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 其他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9.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 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 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 应根据现场情况,将所需产生的费用考虑周全,中标后如有产生相 关费用均不考虑。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483209 - 5 -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商务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符合性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技术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其他要求: 1.12.2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 时间:于 2020年9月8日16:00 前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网(www.hzzbw.net)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 疑专区”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书面传真提疑,以不署名形式传真至 。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 联系方式:15088733555 联系人:徐琳婧 2.2.2 招标文件澄清 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将在 2020年9月11日16:00 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 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网(www.hzzbw.net)、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483209 - 6 - 网(www.hzctc.cn)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 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 ? 书面(?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2.2.3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网(www.hzzbw.net)、杭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ctc.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 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潜在投标人在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按要求回复确认。 2.3.1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 出的形式 同2.2.2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 同2.2.3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 □1、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2、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投 标保函/融资担保等); ?3、其他投标资料: 3.1.2技术标(宜300页以内); 3.1.3资信标; 3.1.4商务标;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 ?一般计税法 483209 - 7 - 方法 □简易计税法 3.2.3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 式 综合单价法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 364.7124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 风险控制价 291.7699 万元;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80%作为风险控制价。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金额:7.00万元人民币(柒万元整) 交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 户名: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建设工程保证金 帐户:201000066919719000001 开户银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后,投标单位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 缴存确 认单”,并将投标 保证金缴存确认单密封在资格审查材料内。重要 提醒: ①投标人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系统前请认真阅读《建易投标保证 金平台使用手 册》http://bzj.j- - yi.com/Desktop/WorkBook.html ;②投标人需提前到富阳区行政服务 483209 - 8 - 中心新大楼一楼农商银行保证金专用窗口办理企业基本 账户登记; ③保证金到账后,投标单位使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打印“ 缴存 确认单 ”装订在资格审查材料内供评审;④以中心使用建易投标保 证金平台打印的保证金缴存确认汇总表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金缴存到账 的最终依据。 以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方式交纳投标 保证金的,将该证明装订在资格审查材料内,并承担招标文件规定金 额的项目投标责任。原件扫描件与其他证明材扫描件一起上传。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 交投标担保。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 投标担保的情形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3.7.3B(1) 电子投标文件 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 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 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 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中投标总价封 面以“造价人员签字及盖执业专用章”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 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483209 - 9 - □4、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暗标文件不得盖章。 ?3.7.3B(2) 电子投标文件 的制作 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 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网(www.hzzbw.net)公示的电子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最新版电 子投标工具,其中擎洲 杭州投标工具 为 V2.1.0 版本,品茗 杭州投标 工具为 V2.1.0 版本,国泰 新点杭州投标工具 为 V2.1.0 版本 ,详见 杭州市招标网(http://www.hzzbw.net)“电子投标工具专区”进 行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个部分 制作,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1.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 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 料(若有)等; 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 料的扫描件); 1.3技术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 描件); 1.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 描件)。 □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按明标和暗标文件分别制作。 ?其他: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 483209 - 10 - □3.7.4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 评审依据 □其他: □3.7.5(B) 投标文件暗标要求 1、暗标文件中不得出现反映投标人身份或人员姓名的明显信息和标记。 □2、其他: ?4.1.1(B)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 要求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 4.2.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时间 2020 年 9 月 18日 上午 9:00 ?4.2.2(B)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平台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上传方式详见: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A 座 4 楼开标室(富 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 27 号)。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 于15个的;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 标人少于3个的;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 的。 □4.其他: ?4.2.5(B) 电子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483209 - 11 - 2、未按招标文件加密;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其他: ?5.1(B)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2020 年 9 月 18 日 上午 9:00 2、开标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A 座 4 楼开标 室(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 27 号) 3、开标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其他: ?5.2(B) 开标程序 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 施工信价量化评审法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4~0.6 ,抽取值均匀分布数量不少于5个, 本项目K1抽取数值共5个,具体为 0.4,0.45,0.5,0.55,0.6;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 范围暂定为: 房建工程:0.85~0.95; 市政工程:0.8~0.9, 浮动系数 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个20;本 483209 - 12 - 项 目 K2 抽 取 数 值 共 21 个 , 具 体 范 围 为 : 0.85,0.855,0.86,0.865,0.87,0.875,0.88,0.885,0.89,0.895,0.90,0.905,0.91,0.915,0 .92,0.925,0.93,0.935,0.94,0.945,0.95。综合单价评审项目抽取:1项;合理 区间K为±15% (K≥15%)。 5.4 特殊情况处置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 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人。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 担任评标组长) 6.3 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信价量化评审法。 □施工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 分(1 ~2);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 分(2 ~3分); □其他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网(www.hzzbw.net)、杭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www.hzctc.cn) 公示期限:3 日 7.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个。 483209 - 13 - □其他: 定标核查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 负责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 记录情况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7.4 履约担保 及支付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不得超过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转帐、银行保函、保险 机构保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 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8.1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 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 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 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 不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 / 483209 - 14 - 其他内容 10.1 商务标编制 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住建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标计价规范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 定: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 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 标文件中应附情况说明、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合同书及工程造价咨 询人的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等。 (2)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 工程师,并由其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3)如投标报价由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的, 编制人员必须是在编制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并由编制人员签字和盖 执业专用章,且由本单位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复核,在成果文件相应位 置签字并盖执业专用章; (4)投标报价文件不得由投标人的造价人员和受委托的咨询公司的造价 人员混合编审,投标报价文件封面所盖的造价工程师只能是同一单位人 员; (5)工程造价咨询人不得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 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 1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 过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 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 483209 - 15 - 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 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10.3 陈述和答辩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 负责人。 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 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 (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 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 (2)技术标评审评分结束后正式通知(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 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 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 4、陈述和答辩地点: 5、陈述和答辩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 拟定,原则上由评标组长执笔。 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须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 资料,答辩时不得自报姓名和单位名称,否则该项按0分处理。 10.4 特别说明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城乡建设 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 0201)的对应部分,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 483209 - 16 - 准。 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 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 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 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 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 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四、本项目需要土方外运,招标人已在招标控制价中列入预算 价,投标人应结合项目实际合理报价,中标的施工企业须在合同签 订前向招标人提供渣土消纳的有效合同。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的, 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五、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 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 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 ?六、本项目计划施工周期在 6-9月,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 用,必须进行报价。 □七、其他: (1)请投标人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缴纳情况,严格按《杭州市建设行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 规定》(杭建市〔2019〕5号)执行,不按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的施工企业,不允许在杭州市范围内从事建设市场活动, (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杭州市最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 483209 - 17 - 专用条款中明确。” 八、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主 体注册入库。 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杭州市建委《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 设信用 监管平台基本信息维护的通知 》的要求,务必在开标截止 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 台,并将所有信息同步到 市级 平台,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 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定。具体详 见杭州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hzzbw.net/ )通知。 九、本工程已申请现场公证。 …… …… 二、评标办法修改内容 施工信价量化评审法 信价量化评审法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 价、确定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商务标评 审的投标人进行量化评审。量化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本评标办法适用于资 格后审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三)初步评审 483209 - 18 - (四)技术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量化评审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 件(若有)等条件和标准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招标人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相关人员到场,未满足的; (八)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设置了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 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一)确定评审区间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所有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计算评标基准价,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 最小的前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报价相同时取信用分高的投标人,报价和信用分均 483209 - 19 - 相同的并列进入评审区间。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时,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的次低价作为评 标基准价;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7个时,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公式为:D=K1*A+(1-K1)*B*K2 K1 -- 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 0.4~0.6,抽取值均 匀分布数量不少于 5个,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A--二次算术平均值,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 N家投标单位和 最低的 N家投标单位(N=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 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 N家单位)的报价进行第二 次算术平均; B=投标最高限价; K2 -- 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暂定为:房建工程:0.85~ 0.95;市政工程:0.8~0.9,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 数量不少于 20个,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 4、上述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 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按照本 483209 - 20 - 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5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 15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后续技术和商务评审中出现否决投标情形的,将不再替 补投标人。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 签字和盖章的; (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经编制人员签字或盖章的 ;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 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技术标评审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 (二)关键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三)生产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五)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六)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对于 483209 - 21 - 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施工工艺、技术按照国家规范能满足招标项目施 工要求的技术标书,不得随意否决。 六、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投标 报价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 限计算值的; (二)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根据招标文件明确的创建等级要求和招标控制价中公布的创标化工 地增加费暂定费用金额进行统一填报的; (三)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 (四)企业管理费报价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对应专业工程企业管理费弹性费率下限 20%的; (五)现场监控、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未依据市政府、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报价的; (六)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 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 (七)改变招标文件明确的暂定不竞价内容的; (八)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九)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十)工程量清单报价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不相符的,或与拟建工程的施工 方案明显不匹配的; (十一)投标报价错误累计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招标控制价≦5000万元的按0.5%,招标控制 483209 - 22 - 价>5000万元的按0.1%)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七、量化评审 量化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和信用的量化评 价。量化评审的内容包括商务总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评审、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 信用评价和履约评价。 信价量化总得分=商务总报价(85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4分)+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 审(2分)+信用评价(7分)+履约评价(2分) 除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分计算外,量化评分计算过程中各项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商务总报价(85分) 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7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3.5分;报价低于风险控 制价时,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0.5分,扣完为止。 (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4分) 1、确定评价项目 评价项目由招标人先行选定和计算机随机抽取两部分组成。由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先行选 定不超过10个(且数量不超过工程量清单项数1.5%,总价不超过投标最高限价10%)子项目。当满 足以上条件的工程量清单,清单总数在134项(含)~50(含)项期间,可选2个子项目;清单总数 少于50项的,应选择1个子项目。“ 计算机随机抽取: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去除招标人自行选定项目)以 计算机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数量同招标人先行选定数量一致。 2、综合单价评审 评价项目的评标基准单价,以投标最高限价的相应清单项目价格为基准,由招标人自行设定 483209 - 23 - 各评价项目的合理区间【-K,K】(K≥15%)。报价超出合理区间范围的,每个评价项目扣(4/评审 项目总数)分,4分扣完为止。(该环节小数点精确程度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中确定)招标人先 行选定的评价项目、合理区间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且公布。 (三)技术措施与报价匹配性评审(2分) 序号 评审内容 是 否 最高得分 1 关键措施的合理 性 0.5 0 0.5 2 措施方案与相应 报价的匹配性 0.5 0 0.5 3 措施费报价存在 极端报价 0 1.0 1.0 4 合计 / / 2 评标委员会应结合工程特点对施工方案与措施项目报价进行对应性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关键 措施的合理性、措施方案与相应报价的匹配性。对措施项目的极端报价,评标委员会应进行分析 并列出加分或扣分的理由。 (四)信用评价(7分) 1、信用评价根据杭州富阳区住建局下发的富建设[2020]5号文件标准执 行,按文件规定信用 分根据开标最近一个月联动分和年度资信分相加总分从高到低的方式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 的按 2分记。 2、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7分,排名第二的得6.75分,排名第三的得 6.50分,依次递减至3分,最少得3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 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7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6.75分;依次类推)。 483209 - 24 - (五)履约评价(2分) 因本工程招标人尚未开展履约评价工作,所有投标人的本项履约评价得分统一按0分计。 八、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得分 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优先;如上述均相同 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 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否决全部投标。 三、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 招标文件其他修改内容: 1、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专业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新)二级及以上或设计 与施工企业装饰装修工程三级及以上。 2、安全员配置根据《富阳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富建设[2018]13号)的要求,否则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 3、根据《转发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关于富阳区建设工程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施意见的 通知》富政办[2011]123 号文件相关规定,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工程必须使用预拌砂 浆,预拌砂浆的费用应列入投标报价。 4、根据《关于在建筑工地安装使用自动车辆冲洗设备的通知》富建设[2015]189 号文 件规定,从2015年 9 月 30 日起(以施工许可证日期为准),土方开挖在20000 立方米以上 的建筑工地,且具备安装条件并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要 100%安装 483209 - 25 - 自动洗轮设备,并确保使用,消除出工地车辆车轮带泥上路现象。安装自动洗轮设备发生 费用,列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5、为加强建筑市场无欠薪工作,富阳区外企业在参与投标前,须缴纳农民工工资保 证金,取得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卡,并作为参与投标的前置条件。(工商注册地在杭州 地区的施工企业缴存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一地缴存,全市通用”制度。满足近 3 年内 未发生严重拖欠工资行为已退还的企业,凭退还手续来我办办理 0 额《缴存卡》,便于区 分。部分企业如缴存卡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收回的,由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退还证明原 件。)根据《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建筑业发展的通知》(杭建研发【2020】41 号)中“4.对疫情防控期间在杭州市新承揽业务的建筑施工企业暂不收取农民工工资保 证”的规定,即日起开标项目,投标单位资格核对时,暂停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 核验(接2020年6月28日杭州通知,该文件继续实施)。 表1-3-A-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清单及计价表 工程名称: 东洲派出所(交警中队)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序号 措施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元) 备注 (1) (2) (3) 一 安全施工措施项目 (一 ) 基本安全防护 483209 - 26 - 1 安全网 (1) 安全平网 m 2 平面面积 (2) 密目式立网 m2 垂直立面 2 防护栏杆 按栏杆长度 (1) 高处作业临边防护栏杆 m (2) 深基坑(槽)临边护栏 m (3) ▲其他防护栏杆 m 400 20 800 3 防护门 m2 4 防护棚 按防护面积 (1) 通道防护棚 m2 (2) ▲井架防护棚 m2 10 150 1500 (3) ▲升降机防护棚 m2 含人货两用升 降机、货用升 降机 5 断头路阻挡墙 m3 6 安全隔离网 m2 爆破工程 7 ▲对讲机 套 10 100 1000 (二 ) 高处作业 1 洞口水平隔离防护 m2 按洞口水平面 积 483209 - 27 - 2 高压线安全措施 元 3 起重设备防护措施 元 4 楼层呼唤器 套 5 其他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三 ) 深基坑(槽) 1 ▲上下专用通道 m2 含安全爬梯 2 ▲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元 3 其他深基坑安全防护 (四 ) 脚手架 1 水平隔离封闭设施 m 2 其他脚手架安全防护 (五 ) 井架 1 ▲架体围护 m2 2 货用升降机操作室 m2 3 其他井架防护 (六 ) 消防器材、设施 1 ▲灭火器 只 15 150 2250 483209 - 28 - 2 ▲消防水泵 台 2 650 1300 3 ▲水枪、水带 套 4 500 2000 4 ▲消防箱 只 5 消防立管 m 6 危险品仓库搭建 m 2 7 防雷设施 元 8 其他 (七 ) 特殊工程安全措施 1 特殊作业防护用品 元 2 救生设施 元 含救生衣、救 生圈等 3 防毒面具 付 4 有毒气体检测仪器 套 5 其他特殊安全防护 (八 ) 安全标志 1 ▲安全警示标牌、标识 元 1 3000 3000 2 ▲警示灯 处 30 50 1500 3 航标灯 处 通航要求 4 其他安全标志 483209 - 29 - (九 ) 安全专项检测 1 起重机械检测费 元 塔吊、升降机 等 2 钢管、扣件检测费 元 3 高处作业吊篮检测费 元 4 防坠器专项检测费 元 5 其他安全检测 (十 ) 安全教育培训 元 (十 一) 现场安全保卫 元 (十 二) 其他安全施工措施 二 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1 围墙 m 按标准设置 2 大门、门楼 块 3 ▲标牌 块 2 400 800 4 ▲效果图 块 1 1000 1000 5 ▲彩钢板围档 m 200 80 1600 按标准设置 6 ▲地坪硬化 m2 80 70 5600 483209 - 30 - 7 其他文明施工措施 三 环境保护措施项目 含扬尘污染防 治措施 1 ▲现场绿化 m 2 60 30 1800 2 ▲防尘网布 m 2 600 0.8 480 3 ▲车辆冲洗设施 套 1 5000 5000 含洗车槽、自 动冲洗或其他 冲洗设备等 4 喷淋设施 (1) 塔吊喷淋 套 (2) 外架喷淋 套 (3) 场地喷淋 套 5 防尘雾炮 台 6 其他扬尘控制费用 元 7 噪声控制费用 元 8 污水处理费用 元 特殊工程要求 9 ▲车辆密封费用 元 1 5000 5000 10 工地食堂油烟净化设备 套 11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四 临时设施措施项目 (一 ▲办公用房 m2 100 250 25000 483209 - 31 - ) (二 ) 生活用房 1 ▲宿舍 m2 60 100 6000 2 食堂 m2 3 厕所 m2 4 浴室 m2 5 其他生活设施 休息场所、文 化娱乐设施等 (三 ) 生产用房(仓库) m2 (四 ) 临时用电设施 1 总配电箱 只 2 分配电箱 只 483209 - 32 - 3 开关箱 只 4 临时用电线路 m 5 用电保护装置 处 6 发电机 台 7 其他临时用电设施 附近外电线路 防护设施等 (五 ) 临时供水 m 按管道长度 (六 ) 临时排水 m 按管道长度 (七 ) 其他临时设施 合计 注:表中(1)~(3)栏由招标人根据具体工程特点提供,投标人可补充。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项目及费用应按招标项目整体报价。打星号"▲"的必填项,数量、单价、合价栏内投 标人填写低于招标人指导价的视为不响应填报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人的特殊要求 483209 - 33 - 1、条款: 特殊要求内容:需要进行土方外运的工程项目,中标的施工企业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中 提供渣土消纳的有效合同。中标人不能及时提供的,视作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五、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源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工程 2.建设单位: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3.工程地点:大源镇 4.工程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位于大源,主要是一至四层装饰安装,为装饰工程,内容有地 面、墙面、天棚、门、洁具、管线、灯具等安装。 二、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三、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 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 4.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绘制的施工图纸; 5.《杭州造价信息》2020年第7期正刊、《浙江省造价信息》2020年第6期正刊,无信息价 的材料价格按市场询价计入; 483209 - 34 - 6.相关解释、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等。 四、工程质量、工期 工程质量、工期: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安全文明施工费、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等的要求: 装修部分 1.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4.28%,否则作废标处 理; 2.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2.274%,否则作废标处理; 3.规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8.736%; 4.税金费率 9%,取费基础为税前工程造价,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安装部分 1.安全文明施工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5.33%,否则作废标处 理; 2.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3.258%,否则作废标处理; 3.规费取费基数为人工费+机械费,取费费率不得低于9.189%; 4.税金费率 9%,取费基础为税前工程造价,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综合说明 (一)装饰部分 1.所有木工板基层均考虑刷防火涂料三遍; 2.铝合金乙级防火窗按原土建做法考虑,采用防火玻璃,深灰色隔热金属铝材,多腔密封 窗框,要求耐火完整性不低于0.5小时; 3.铝合金窗按隔热铝合金推拉窗考虑,采用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中空安全玻璃, 483209 - 35 - 深灰色隔热金属铝材,多腔密封窗框; 4.门洞上方门楣,做法按18厚细木工板,防火涂料三遍,1.2厚黑钛金不锈钢面板计入; 5.石材厚度按20厚考虑; 6.石膏板吊顶按单层9.5厚石膏板计入; 7.墙面、顶面涂料做法按无机涂料三遍,刮腻子两遍计入; 8.卫生间银镜按1.2厚黑钛金不锈钢包边,6厚银镜考虑; 9.柜子、户木地板不计入本次预算; 10.墙面开洞口处考虑零星抹灰; 11.防水材料按高分子丙纶布防水计入,地面上翻300mm,墙面上翻900mm,洗漱台处上 翻1200mm,淋浴房处上翻1800mm; 12.卫生间防火板隔断厚度按20厚考虑; 13.蹲坑按砖砌蹲坑计入; 14.木质吸音板及木饰面板基层按18厚细木工板,防火涂料三遍考虑; 15.吊顶铝方通按厚度按1.0厚方管,间距150考虑; 16.木地板按15厚复合地板考虑,下部做防潮膜; 17.木地板房间踢脚均按100高木质踢脚计入; 18.楼梯扶手与护窗栏杆均按硬木扶手铁艺栏杆计入; 19.木质防火门需做同实木复合门一致的木饰面面层; 20玻璃门厚度按5+5钢化夹胶玻璃计入; 21.抛光砖墙面砖背面刷背胶加挂件; 22.静电地板按30厚陶瓷静电地板计算; 23.成品枪械门GFM1024不计入本次预算; 483209 - 36 - 24.顶层钢结构雨棚已计入土建中。 (二)安装部分 强电: 1.电气户内普通照明、插座、空调电源线管及灯开关计入本次预算; 2.应急照明除楼梯间外,其余部分计入本次预算; 3.会议室、餐厅、书吧、警务指挥室、门厅、案管中心的灯具按灯膜加灯带计入; 4.室外低配箱引至室内总配箱电柜电源管,电缆及总配电柜按装修图电施一03配电子线系 统图并由土建总包单位施工安装,不计入本次预算; 5.总配电柜引至各楼层总配电柜电缆及总配电柜、各楼层总配电柜按装修图并由土建总包 单位施工安装,各楼层配电柜至户内配电箱由装修单位施工安装; 6.室内楼层强电竖式防水桥架及水平防水桥架按装修图由土建总包单位施工安装,不计入 本次预算; 7.室内厨房总配电柜,屋面空调总配电柜,屋面空气能总配电柜电源管电缆及总配电柜由 土建总包单位按装修图施工安装,不计入本次预算; 给排水系统: 1.给排水系统仅计支管,立管及干管由土建承包单位施工,不计入本次预算; 2.厨房设备暂不计入本次预算; 3.给排水穿墙、穿楼板套管由土建承包单位施工,不计入本次预算; 4.热水管保温按19mm后橡塑管壳材料计入预算; 5.卧式热水器不计入本次预算; 弱电系统: 1.弱电智能化桥架及预埋管计入,设备及线缆单独招标,不计入本次预算。 483209 - 37 - (三)本工程主要材料按以下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要求计价,施工时主要材料品牌或生产 厂家必须符合以下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或相当于该品牌或厂家,必须经建设单位认 可)。具体品牌或生产厂家、规格见下表: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 号 参考品牌或生产厂家 备 注 一 装修 1 地砖、墙砖 按图 诺贝尔、朗宝、冠军 2 塑胶地板 按图 保洁、得嘉、洁福 3 铝扣板吊顶 按图 欧斯龙、乐思龙 、友邦 4 无机涂料 按图 立邦、华润、多乐士 5 木工板/防火板 按图 兔宝宝、千年舟、莫干山 6 实木复合门 按图 兔宝宝、迎春、梦天 7 静电地板 按图 沈飞、美露、华通 二 电气系统 1 电线、电缆 按图 千岛湖中策(永通)、宝 胜、远东 2 桥架、封闭式母线槽 按图 浩翔、华鹏、奥凯 3 开关、插座 按图 西门子、松下、鸿雁 4 灯具 按图 鸿雁、西门子、三雄极光 三 给排水系统 1 UPVC塑料管 按图 亿通、伟星、中财 2 阀门(闸阀、止回 阀、球阀、过滤器、 截止阀、加压阀等) 按图 桐庐春江、冠龙、杰克龙 3 PP-R给水管 按图 亿通、伟星、中财 4 洁具 按图 箭牌、惠达、美标 483209 - 38 - 七、暂估价项目(仅计税金) 1.暂估综合单价 门禁系统 2600元/套 凳子 320元/m 隔断(开门处) 300元/m2 隔断(固定部分)450元/m2 指认室窗户(铝合金固定窗,玻璃采用12厚单向玻璃) 850元/m2 八、本工程预算造价为 364.7124万元,其中装修造价为 270.6692万元,安装造价为94.0432 万元。暂估价金额为2.7391万元。 九、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根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工程量清单,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 准、 规范、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因素报全综合单价。 六、合同条款及格式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2019年修 订)》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483209 - 39 -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投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经发包人审核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 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确定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3.1 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杭建市发〔2018〕578号); 483209 - 40 - 1.3.2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杭 建市发〔2018〕579号); 1.3.3 省市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其他现行有效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件): (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建 工发〔2012〕426号); (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 103号); (4)《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见》 (杭建工发〔2017〕112号); (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 〔2018〕161号); (6)其他: 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要求文件 。 1.3.4 新工艺、新技术的约定: / 。 1.3.15 其他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按通用条款约定;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 483209 - 41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发承包基本情况表);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①投标时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经发包人审核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②其他: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七天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电子稿与纸质稿各一整份。如承包人需要增加图 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完整图纸,施工过程中设 计变更图等涉及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总进度计划表、施工组织设计; 483209 - 42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图纸会审后七天内提供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二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提交发包人驻现场代表和监理人,实行签收记录;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自收到文件之日起七天内给予确认。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6.5条。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叁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 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现场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施 483209 - 43 - 工场地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各投标单位需要在投标之前踏勘施工场 地,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需要参考本工程实际情况按结合自身施工经验编制施工方案并 报价,中标后承包人不能因此提出费用索赔。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本工程的超大件: 。 本工程的超重件: 。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 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 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 将图纸提供给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第三方。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1.11.2 条。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 方式:(除发包人指明外)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 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是 ; 483209 - 44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①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 多项及工程变更增减项;②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③发; 包人提供的工程数量有误的,偏差范围详见后 10.4.1 条款;④施工现场的联系单、签 证单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的增减;⑤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 调整合同价格的修正时间:工程结算审计时调整 。 。 2 发包人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 1-2 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发包人 应做好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情况的审核工作,督促未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 承包人及时缴存。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483209 - 45 -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施工用水、电力、通讯路线等, 执行通用条款2.4.2条、2.4.3条、2.4.4条。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通用条款 2.5条。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图(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完整的施工技术资 料;工程决算报告。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贰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1、由承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二份,电子 版竣工图一套,并按富阳区城建档案馆资料归档要求整理(含工程施工过程的声像资料 一套),如资料不符合归档要求,需档案馆重新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必 须保证竣工图的准确性,发包人将对竣工图进行抽查复测,如发现与实际不符,发包人 将重新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测绘公司进行测绘制图,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完成后的 30天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资料齐全,且必须符合工程技术档案要求,并按 照规范装订成册,现场交验给发包人代表,代表人书面签收。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开工建设前,到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483209 - 46 - 承包人应建立实名制电子考勤系统,做好与杭州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应用系统以 及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 承包人应及时向项目所在地保证金管理部门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做好分包单 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的查验工作。 承包人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实 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承包人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 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 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1)建设单位、施工 总承包单位及所在项目部、分包单位、行业监管部门、劳资专管员等基本信息;(2)劳 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3)属地行业监 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渠道等信息。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483209 - 47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应按《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 度实施细则》(杭建工发〔2011〕471 号)执行。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照 富阳区住建局相关文件执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扣减 1000 元工程 款。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确需更换项目经理的,继任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 经发包人同意,各项条件不能低于原项目经理,并按富建设【2018】13 号文件执 行 。 。 (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减 3000 元工程款。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扣减 5000 元工程款,进 行停工处理,直到更换符合岗位要求的项目经理。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执行通用条 款 3.3.1 条。 3.3.2 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 经验的约定:换后的人员注册执业资格专业须与原人员执业资格专业相同,注册执业资 格等级不得低于原人员执业资格等级。全部更换资料齐全,经监理单位审核报发包人同 意方可更换。人员更换完成后,施工企业应及时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并负责做好 移交衔接工作,防止工程项目出现管理缺位状况 。 483209 - 48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扣 2000 元工程款,同时更换人员考核符合要求后才能上岗管理。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3.3.4 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每次扣减 2000 元工 程款,同时更换人员考核符合要求后才能上岗管理。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 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第一次警告处理,第二、三次扣减 1000 元工程款,三次以上的 该名管理人员清退出场。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按通用条款执行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3.5.4 条,发包人独立分包的项目由 发包人支付,承包人自行分包的项目由承包人支付。(实行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委托施 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制度)。 3.5.5 总承包管理配合 对招标人进行二次招标选定的分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由总承包人进行管 理、实施配合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等服务。服务内容及总承包管理 483209 - 49 - 配合费的计取约定如下。 3.5.6 服务内容: (1)开工一周内应按照投标文件内容提出总包管理规定,以便各分包单位遵守。 (2)负责控制工程总进度,按总包管理规定管理各分包单位。 (3)协调各施工单位施工预留、交叉作业及各单位之间的矛盾。 (4)协调各分包单位,负责交付前工地的所有安保工作和成品保护工作,并对发生 偷盗、破坏的损失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5)负责与工地相接的城市道路、排水井道的维护和保洁工作。 (6)安排分包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及场地,按要求向各专业分包人移交施 工作业面。 (7)负责向各专业分包人提供 临时用电、用水。 (8)为分包人提供表面砂浆修补和孔洞土建封堵 服务。 (9)组织清理、外运及弃置施工现场所有垃圾的并承担合同约定费用。 (10)向分包人准确提供其所需的标高 、定位基准等技术资料,并对提供的技术资 料真实性负责。 (11)提供室 内、 外因总承包施工而搭设的现有脚手架共用及提供塔吊、施工电 梯、井架等垂直运输服务。 (12)负责汇总各分包的竣工资料,并按要求装订(包括盖章、备案等)。 3.5.8 总承包管理配合费(总承包服务费)的计取约定 招标范围中约定的由招标人组织二次招标且允许总承包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项目外, 其余分包工程或其他工程均不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在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条件下,如 确有现场施工配合由相关单位协商。允许总承包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的项目及取费约定如下: 483209 - 50 - (1)设备安装类(含智能化设备、空调设备、电梯、厨房设备、家具类的等),总 承包服务费为分包竣工结算审定价(不含设备费)的 3% ; (2)其他分包工程及甲供设备按分包竣工结算审定价的 1% 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3)总承包单位不得再向分包单位收取其他相关配合费用,一经查实,按已收取费 用的二倍金额罚款。 3.5.9 涉及二次招标的项目,若由承包人中标,其相应总承包服务费不予计取。其他 关于分包的约定: 工程劳务分包按《杭州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执行,发包人认可 经富阳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确认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 3.6 条,工程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只承担承包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如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保 护其承包范围以外的的成品及设备等,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采用以下第 (3)种方式: (1)保证保险,金额及期限为: ; (2)银行保函,金额及期限为: ; (3)其他方式: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⑴合同签订后3天 内,承包人以①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无息)②本地金融机构开 具的履约保函③国有控股、参股的担保公司开具的履约保函方式提交中标价的 5%履 约保证金,担保期限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 止。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经发包人代表、总监签证后予以退还。⑵如出具的履约保函期限受时间限制,承 483209 - 51 - 包人必须在旧保函到期前 7 日内提供新的有效履约保函,直至本工程通过竣工验 收,否则发包人将扣除等额的工程进度款作为履约 保证金。⑶履约担保内容包括: 工程质量担保为履约保证金的 45%,工期担保为履约保证金的 30%,文明施工、环境 保护、安全生产担保为履约保证金的 15%,人员及设备到位率担保为履约保证金的 10%。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条款为准。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在本合同范围内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监理 规范》负责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管理,实行“四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现场所有 与工程有关的签证,工作联系单的签发。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提 供二间现场临时办公室给监理使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办公设施监理人自理。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83209 - 52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 行确定: (1) 施工现场安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 (2)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规范 ; (3) 工程进度是否符合进度计划要求; (4)发包人的其它授权。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 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 8 小时通知监理人检查。由于工期进 度要求,如果出现整改的,整改完毕后监理人随时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3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8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6.1.4条 。 483209 - 53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 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 关部门批准。 (3)其他: 。 (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约定: (1)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60%,剩余部分支付按 以下第( ① )种方式约定: ①视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②其他: 。 (2)其他: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1 条,无其它内容。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提供详细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483209 - 54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 限: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 限: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7.1.1条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在开工前办理完毕所有合法手续。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 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的期限: 施工技术交底会议后 7天内用书面形式现场交验给承包人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延误; ②其他: 。 483209 - 55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引 起的,按每拖延一天支付 2000元违约金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实际结算价款的 10%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1)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 (2)地下障碍物和污染物; (3)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要求; (4)其他: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当地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的台风、暴雨、暴雪气候; (2)气温低于零下 5 度的连续降温; (3)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 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483209 - 56 -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 行通用条款8.6.1条。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由承包人承担。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执行通用条款 9.1.2 条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执行通用条款 9.1.2 条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 9.3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9.1.3条 ;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9.1.3条 ;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9.1.3条 。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483209 - 57 -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确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 单价确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其单价的确定, 按以下约定: 。 (4)工程量清单错误和(或)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以下情况的,其单价允许调整:凡合 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 数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 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以上时。工程量偏差超过上述变化幅度之外变动部分的 相应单价调整方法按以下方式约定:根据标底组价原则,重新组价(含折算系数,即投 标下浮率)。 (5)其他: 。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0.5条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三个有效工作日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 金额为: 承包人按照该建议施工发生的额外费用由发包人承担,降低的合同价 或提高 的经济效益由发包人受益 。 10.7 暂估价 483209 - 58 -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3 种方式确定。 第 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按《富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 理办法》(富政函(2010)157 号)执行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按《富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 法》(富政函(2010)157号)执行 。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是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 第 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 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 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 483209 - 59 - 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 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 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 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 调整。 第 3种方式:采用政策性文件进行价格调整。 政府投资工程因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以下第( 1 )种方式约定执行: (1)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发〔2018〕579号)执行; (2)其他: 。 其中: 1、风险范围及幅度的约定: (1)人工费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格的风险幅度( 5 %) 2、材料价款动态调整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约定: (1)按时间进度分段结算: 。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分段结算: 。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483209 - 60 - 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工、料、机在投标编制期或预算书编制期与合同实施期间 所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 (2) 其他: 除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现场工程师按合同文件精神的工程量签证外 招标文件 及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均为本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还包括定额、标 准、费率及相关政策规范(非强制性文件)调整;国家政策变化以及一个有经验的承包 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必要的技术措施费;现行预算定额或计价规范未描述到,但 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在报价内。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按本合同 11.1第 3种方式的约定计算。 (2)其他:除不可抗力、设计变更、现场工程师按合同文件精神的工程量签证外 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均为本合同包含的风险范围,还包括定额、标 准、费率及相关政策规范(非强制性文件)调整;国家政策变化以及一个有 经验的承 包人可以或应该预见的风险;必要的技术措施费;现行预算定额或计价规 范未描述 到,但又是完成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包括在报价内。 12.1.2 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12.1.3 其他价格方式: / 。 483209 - 61 -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工资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国家标准工程量 计算规范及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规定执行。 (2)不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应按省、市行业主管 部门颁布的各专业工程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进行计量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2.3.3条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483209 - 62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 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付款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 1、 按每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80% ; 2 2、 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内已完工程(不含预留金、暂 定 价)的 80% ; 3 3、因变更发生的工程造价增减预算,经财政部门审价后,变更金额 按进度款同 比例支付; 4 4、竣工资料按城建档案馆要求完成归档,承包人提供的竣工结算报告通过审计部 门核定后,付至核定工程造价的 98.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清算(无息),不超过 24个月。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2.4.3条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483209 - 63 -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2.4.4条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富阳区政府规定的流程时间审 批并签发。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2.4.4条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发包人不承担违约金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3.2.2条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 行通用条款 13.2.2条。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15 个有效工作日内完成 工程的移交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接受 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 483209 - 64 - 约金。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移交一天,应以签约 合同 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 15 天内清场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天内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通用条款 14.1条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结算审计流 程 要求。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经富阳区审计局核准后 15天 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 483209 - 65 - 结算审计程序办理 。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贰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4.4.1条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 款 14.4.2 条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4.4.2条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执 行通用条款 15.2 条,期限为 24 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是 。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3.7 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 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1.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483209 - 66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 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 15.4 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在接到修理书面通知单之日 2 天 内派人到现场维修 。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因政策处理等因素可能引起的工期延长,业主只给予工期 顺延补偿。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 483209 - 67 - 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 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导致承包人无法正常施工 的,延误工期顺延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导致承包人无法正常施 工的,延误工期顺延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 约责任: 导 致 承 包 人 无 法 正 常 施 工 的 , 延 误 工 期 顺延 。 (7)其他: 发生时双方另行协商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180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 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因承包人的原因,经富阳区质监站及更上一级的质量检测 部门最终鉴定,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包人无偿修复到合格标准,并承担由此 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承包人拒不修复或未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修复,或修复后仍 不合格的,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修复,发包人可拒付工程款,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 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按照经发 包人批准 的施工进度计划确定的 总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减 2000 元 工程款。 483209 - 68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执 行 通 用 条 款 16.2.3条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 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无偿提供 。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6.2.3 条,发包人需要办理保险的费用 由其自行承担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8.3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承包人为施工人员和自有的施工机 械设备办理保险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8.7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483209 - 69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但双方当事人特别约定下列解决方式中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的除外: (1)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富阳区 人民法院起诉。 21.其他补充事项的约定 附件: 一、协议书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专用合同条款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工程质量保修书 483209 - 70 - 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8.履约担保格式 9.预付款担保格式 10.支付担保格式(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11.暂估价一览表 483209 - 71 -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m2)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 (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483209 72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 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483209 73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 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 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 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 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 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 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 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起算。 483209 74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 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 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 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 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 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83209 75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483209 76 附件:5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 (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6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483209 77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劳资专管员 其他人员 附件:7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483209 78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8 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与 (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就 (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 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 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 保 金 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 )。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 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 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 后,在 7天内无条件支付。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 483209 79 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9 预付款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根据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与 (发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 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 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 保 金 额 人 民 币 ( 大 写 ) 元 483209 80 (? )。 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 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 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 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 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 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 务不变。 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方均可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 日起生效。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支付担保格式 (财政性投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承包人名称): 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 (发包人名称, 483209 81 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 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 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 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数额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 )。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支付完毕之日后 日内。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 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 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 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 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 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 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 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 支付。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 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 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 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 责任即解除。 483209 82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 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 个工 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 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 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 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 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 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 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 起生效。 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年 月 日 483209 83 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 一、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二、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合价 (元) 备注 483209 84 483209 85 三、工程设备暂估价表 序号 专业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金额 小计: 483209 86 附件:2 《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 (2019 年修订)》使用说明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建委根据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示范文本)(2019 年修订)》(以下简称《示范 文本》)。为便于合同当事人在使用《示范文本》过程中规范有关条款的约定,现 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招标的国有资金投资 建设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三、目前我市建筑行业适用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文 件: 1.《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130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建设的通知》(杭 建工发〔2012〕426号); 3.《关于开展建筑工程扬尘在线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杭建工〔2019〕 103号); 483209 87 4.《关于巩固 G20 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若干意 见》(杭建工发〔2017〕112号); 5.《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建市 〔2018〕161号)等。 国家、省、市权力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若有发生变化的,市建委将根据相关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情况不定期发布通知,合同当事人应根据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调整。 四、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 3.7 履约担保中约定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 及期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 见》(浙政办发〔2017〕48 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 知》(浙建[2020]7 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 的 2%” 五、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 15.2 缺陷责任期中约定建设工程缺陷责任期 的具体期限,该期限最长不超过 24个月。 六、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15.3质量保证金中约定是否扣留工程质量保 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提供方式及金额。若合同当事人约定采用扣留工程款方式 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 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7〕48号)、《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 制度的通知》规定(浙建([2020]7号)规定,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 工程价款结算金额的1.5%。 483209 工程名称 招标编号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 当前日期 bookmark20 bookmark21 建设单位1 单位地址 建设单位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工程名称1 质疑截止时间 答疑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new 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new 开标地点1 评标方法名称 评标方法参数 EB729f8822ed244be9b6cbf8c77e802a6c PFNpZ25hdHVyZT48c2lkPjcyMDM1ODE1PC9zaWQ+PHNlYWw+bnVsbDwvc2VhbD48c2lnbkRhdGU+MjAyMC0wOC0yNiAxNDo1OTozOTwvc2lnbkRhdGU+PGhhc2g+bnVsbDwvaGFzaD48Y2VydFNOPjc0YzgwMGFmMDA1NDJjOTA8L2NlcnRTTj48c2lnbmF0dXJlQWxnb3JpdGhtPlNHRF9TSEExX1JTQTwvc2lnbmF0dXJlQWxnb3JpdGhtPjxzaWduUmVzdWx0Pm51bGw8L3NpZ25SZXN1bHQ+PC9TaWduYXR1cmU+ 2020-08-26T14:59:39+0800 7203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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