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山西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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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左权县人民法院
羁押区电子锁、安检仪、胶装机、法警体能训练器材等项目
项目编号:JZHRCS-20200801
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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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磋商程序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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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PERlink \l "_Toc377713213" 八、询问和质疑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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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左权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左权县人民法院羁押区电子锁、安检仪、胶装机、法警体能训练器材等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项目名称:左权县人民法院羁押区电子锁、安检仪、胶装机、法警体能训练器材等项目
二、项目编号:JZHRCS-20200801
三、采购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三包,第一包:129900.00元,第二包:325600.00元,第三包:198100.00元。
包别 | 名称 | 金额/元 | 供货期 | 质量 |
1 | 门禁与食堂消费系统 | 129900.00 | 2020年9月15日前完成供货 | 合 格 |
2 | 羁押区电子锁 | 206900.00 | ||
安检仪 | 79300.00 | |||
胶装机 | 19500.00 | |||
法警体能训练器材 | 19900.00 | |||
3 | 窗帘 | 56500.00 | ||
干警食堂设备 | 141600.00 | |||
总预算价:陆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 ?: 653600.00元 | ||||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磋商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资质证明:第一包: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安防系统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第二包: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②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证书;第三包: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②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③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
五、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5、截止报名时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套,并带原件备查。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20年8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14日止。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左权县学苑东区2#-3#商铺三楼)
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包 (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1日 下午15:00
地点: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左权县学苑东区2#-3#商铺三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左权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左权县人民法院
项目负责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18035412881
采购代理机构: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左权县学苑东区2#-3#商铺三楼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0354-3936111 18234439885
电 子 邮箱:jzhrzb_2018@163.com 邮 编:032600
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0日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 预算金额 | 预算价:总预算价:陆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 ?:653600.00元 第一包:129900.00元,第二包:325600.00元,第三包:198100.00元 |
2 | 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 |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安防系统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第二包: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②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证书;第三包: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②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③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 |
3 | 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本次磋商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3、★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 4、★按照本表序号2“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保证金回执单; 6、★财务报告; 7、★近期纳税凭证、社保凭证; 8、★报价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 9、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4 | 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本次磋商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报价函(在磋商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磋商无效;正本须提供原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2、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4、★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6、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商务技术文件; |
5 | 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 |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包:2400.00元;第二包:6400.00元;第三包:3800.00元 2、从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 收款单位:晋中市恒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晋中左权城区支行 账 号:0508028619100027488 保证金凭证备注栏须标注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3、保证金缴纳以到帐日为准。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 5、未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6 | 响应文件 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7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
8 | 磋商过程中 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9 | 磋商 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 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法律专家(0)人。 |
10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
11 | 政府采购 相关政策要求 (如涉及的话) | 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本项目涉及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中如包含《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所投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需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所列性能参数一致。 (2)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3)投报产品中如包含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需将所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 (1)投标货物中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或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 (2)投标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的,须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投标货物中有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如实填写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 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要求: (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小、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3)小、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 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是指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前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颁发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注:1、本表内容与报价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工程”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所有工程。
2.2“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报价人。
2.4“报价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报价人。
3. 合格报价人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报价人均可参加磋商。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报价人,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磋商。
3.3依法注册的报价人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报价人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磋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条件: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2。
3.5报价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4. 磋商费用
4.1报价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5. 通知
5.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或以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报价人,联系方式以报价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报价人应以书面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责任。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6.2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7.4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7.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发出通知。
7.6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8. 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报价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等中的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报价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和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报价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报价人须按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要求提交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工程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3、4条。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9.3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采用双面打印胶印装订形式。封面“响应文件”使用初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其它文字使用三号华文中宋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华文中宋小四字体;表格内容使用华文中宋五号字体;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录、编页码装订(报价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
9.4保证金
(1)报价人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报价人的响应文件。
(2)未中标报价人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
(3)中标报价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须将所有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盖备案章,中标报价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9.5 磋商报价
9.5.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磋商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不限于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5.2 报价人报价应遵循诚实、公平的原则,报价人的磋商报价出现过低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启动成本评审,同时磋商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定,经磋商小组认定报价人确属于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报价。
10. 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0.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0.2报价人照搬照抄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报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磋商处理。
10.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4报价一览表须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0.5 报价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6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10.7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因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0.8 报价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10.9 报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报价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报价人的合法权益。
11.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
12.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2.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2.2 报价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做无效磋商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 报价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3.2 如果报价人未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其响应文件,并且对由此带来的问题和后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1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签到、密封核实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报价人的响应文件。
14.2参加磋商的报价人代表须在磋商报价人签到表中签到。
14.3参加磋商的报价人代表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主持下推选两名代表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磋商报价人密封核实情况表中签字确认。
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标记、密封的;
(2)未加盖报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的;
(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
(5)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6)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7)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五、磋商程序
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
16. 第一轮公开报价
16.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报价人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6.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6.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7.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8. 第一轮磋商(技术、商务磋商)
18.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磋商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8.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工程规格、数量、交工时间、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标段规定的;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磋商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8.4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18.5磋商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第一轮磋商(技术磋商)。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磋商小组作技术、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磋商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对所报工程相关内容、完工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陈述。
(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磋商;
(3)磋商结束后,报价人根据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及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8.6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磋商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9.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19.1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最终报价;
19.2 最终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报出;
19.3 最终报价为公开报价,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20. 磋商的澄清
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分,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21.1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 得分 |
一、商务部分(15分) (评委会共同认定) | 15 |
1、投标人执行项目能力 近五年内投标人销售此类业绩的合同,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投标人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供货明细单复印件作为证明。 | 2 |
2、财务状况(5分) A.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近期缴纳税收(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任意一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3分) B.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的(2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 5 |
3、信誉(3分)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近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报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 | 3 |
4、投标文件响应程度(5分) A、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编制商务、技术内容的得0.5-1分; B、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商务、技术内容准确、完善及清晰情况给0.5-1分; C、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招标文件编排页码的得0.5-1,未编排页码或编制不完整的不得分; D、按招标文件要求采用胶订方式装订投标文件的得0.5-1分; E、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字体、字号编制投标文件以及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计量单位的得0.5-1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5 |
二、服务部分(15分) | 15 |
A.项目人员及设备情况: 项目组成人员及设备配备合理,满足项目需求,各种专业人员齐全,综合比较,酌情打分。 | 5 |
B.安装、调试、培训承诺 投标人承诺对所有设备免费安装调试和对使用人员免费培训,并提供培训方案的,评标专家根据承诺内容和培训方案完整性、合理性予以打分(0-5分)不承诺或不提供培训方案的不得分。 | 5 |
C.响应时间承诺 投标人承诺提供24小时服务,30分钟内由专业人员响应,5小时内到达现场,按承诺时效打分(0-5分)不承诺的不得分。 | 5 |
三、技术部分(10分) | 10 |
1、投标供应商生产综合能力评价 评标中,各评标专家应对所有投标供应商本身及所提供的产品资料进行综合评价,具体为: A、生产设备先进、齐全 1-2分; B、技术力量与工艺流程先进、科学 1-2分; C、用材卫生、可靠性,环保性 1-2分; D、产品升级性、扩展性 1-2分; E、产品市场占有率 1-2分; | 10 |
四、企业质量保障体系及产品综合评价(15分)(评委会共同认定) | 15 |
1、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1分); 2、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分); 3、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1分); 4、获得商标注册证书(2分); 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技术指标且每有一项主要需求或性能描述正偏离的加2分,加满10分为止,本项加分须由评委会共同认定并在评定意见中注明加分理由。 | 15 |
五、结合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要求,对所报项目相关内容、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评标委员会进行陈述:科学合理10-15分,一般6-10分,差1-5分; | 15 |
三、价格分(30分) | 3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 分。其他报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3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说明: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 | 30 |
20.2由磋商小组根据各项指标的评价标准,结合每个报价人的实际情况,分别就各项指标对每个报价人打分。然后汇总计算,确定最后综合得分,磋商小组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
22. 磋商过程保密
22.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磋商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 中标通知
24.1中标报价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报价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报价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报价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报价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报价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4.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签订合同
25.1中标报价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报价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5.2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报价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5.3中标报价人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5.4中标报价人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七、保密和披露
26. 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7. 披露
27.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7.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8. 询问
28.1报价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质疑
29.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报价人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4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3 报价人认为其磋商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中标信息公告正式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4质疑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提供的“质疑函”格式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受理处室:左权县学苑东区2#-3#商铺三楼
受理电话:0354-3936111
29.5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时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按照一式二份提供。
29.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
(4)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5)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报价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9.8 报价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9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九、报价人违规处罚
30.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报价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报价人恶意串通的;
(4)公开磋商后报价人撤回其磋商的;
(5)在磋商期间,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中标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报价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者。
2、资质要求: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安防系统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第二包: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②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证书;第三包: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②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③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明细。
3、供货时间:2020年9月15日前供货完成。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二、货物清单:
第一包:左权县人民法院门禁梯控系统与食堂消费机系统
序号 | 名称 | 产品参数 | 数量 |
1 | 指纹采集仪 | 工作电压:DC4.5V-5.5V,工作电流:<300mA,功率:<2W,环境温度:0-60℃,相对湿度:10%-80%, | 1 |
2 | 发卡器 | 工作电压:DC4.5V-5.5V,工作电流:<300mA,功率:<2W,环境温度:0-60℃,相对湿度:10%-80%, | 1 |
3 | 人像卡 | 100 | |
4 | 滴胶卡 | 20 | |
5 | 白卡 | 100 | |
6 | 单门双向网络型控制器 | 1、通讯方式:TCP/IP 10M/100M自适应,可云端管理软件;可扩展,增加4路输出;可通过软件设置访问组,节假日,时区等等。读卡器输入格式:Wiegand26/34;可接读卡器数量:两对;用户注册卡数量:4万张卡权限。记录脱机存储数量:20万条存储记录;读卡器到控制器最大联机距离:建议100米内。2、火警信号共享:同一局域网内所有的控制器,只要其中有一台主机接了扩展板当有火警信号后,可控制系统内所有的门禁打开。3、定额就餐,可实现当天消费次数限制。4、可直接读取身份证上的信息到软件里,方便快速录入用户详细信息。5、通过EXCEL报表方式直接导入需要删除的人员名单,方便大批量删除用户。6、灵活的权限管理:7、实时监控前能实时刷卡拍照,照片显示8、紧急双闭 紧急手动关门:9、界面锁定功能 | 20 |
7 | 机箱电源 | 输入电压:AC220V;输出电压:DC12V(可微调),4-7A 60W;特点:两路线性输出,抗干扰性强;箱体尺寸:273mm*228mm*65mm | 23 |
8 | 单门磁力锁 | 尺寸:250*47*25(mm);承受拉力:280KG;信号检测:门状态侦测信号输出;安全类型:断电开门;产品重量:2KG;工作电流:DC 12V/460mA | 24 |
9 | ZL型支架 | 产品结构:一体成型,坚固耐用 | 24 |
10 | 指纹门禁机 | 验证方式:指纹、IC、ID卡 输入电压:12VDC 指纹模块:射频指纹模块 生物活体识别 静态电流:≤150mA 工作电流:≤300mA 指纹容量:1000枚 | 40 |
11 | 闭门器 | 24 | |
12 | 梯控主板 | 控制楼层数: 20层楼(1台控制器 + 1台扩展板),再增加一块可扩展管理40层楼。 | 3 |
13 | 20路梯控扩展板 | 适用:必须配合控制器使用,一台控制器最多带两台扩展板。 | |
14 | 读卡器 | 1.工作频率: 125KHz(ID) ,或者频率13.56MHz(IC) | 3 |
15 | 电子售饭机 | 电压:AC220V(内置9V变压器) | 2 |
A | 设备小计 | ||
1 | 超五类双绞线 | 6.1 | |
2 | 电源线 | 1270 | |
1150 | |||
3 | 五口交换机 | 23 | |
4 | 辅料费 | 1 | |
B | 线材及辅料合计 |
第二包:左权县人民法院羁押区电子锁
序号 | 名称 | 产品参数 | 数量 |
1 | 单门双向网络型控制器 | 1、通讯方式:TCP/IP 10M/100M自适应,可云端管理软件;可扩展,增加4路输出;可通过软件设置访问组,节假日,时区等等。读卡器输入格式:Wiegand26/34;可接读卡器数量:两对;用户注册卡数量:4万张卡权限。记录脱机存储数量:20万条存储记录;读卡器到控制器最大联机距离:建议100米内。2、火警信号共享:同一局域网内所有的控制器,只要其中有一台主机接了扩展板当有火警信号后,可控制系统内所有的门禁打开。3、定额就餐,可实现当天消费次数限制。4、可直接读取身份证上的信息到软件里,方便快速录入用户详细信息。5、通过EXCEL报表方式直接导入需要删除的人员名单,方便大批量删除用户。6、灵活的权限管理:7、实时监控前能实时刷卡拍照,照片显示8、紧急双闭 紧急手动关门:9、界面锁定功能 | 16 |
2 | 双门双向网络型控制器 | 1、通讯方式:TCP/IP 10M/100M自适应,可云端管理软件;可扩展,增加4路输出;可通过软件设置访问组,节假日,时区等等。读卡器输入格式:Wiegand26/34;可接读卡器数量:两对;用户注册卡数量:4万张卡权限。记录脱机存储数量:20万条存储记录;读卡器到控制器最大联机距离:建议100米内。2、火警信号共享:同一局域网内所有的控制器,只要其中有一台主机接了扩展板当有火警信号后,可控制系统内所有的门禁打开。3、定额就餐,可实现当天消费次数限制。4、可直接读取身份证上的信息到软件里,方便快速录入用户详细信息。5、通过EXCEL报表方式直接导入需要删除的人员名单,方便大批量删除用户。6、灵活的权限管理:7、实时监控前能实时刷卡拍照,照片显示8、紧急双闭 紧急手动关门:9、界面锁定功能 | 1 |
3 | 机箱电源 | 输入电压:AC220V;输出电压:DC12V(可微调),4-7A 60W;特点:两路线性输出,抗干扰性强;箱体尺寸:273mm*228mm*65mm | 17 |
4 | 单门磁力锁 | 尺寸:250*47*25(mm);承受拉力:280KG;信号检测:门状态侦测信号输出;安全类型:断电开门;产品重量:2KG;工作电流:DC 12V/460mA | 11 |
5 | ZL型支架 | 产品结构:一体成型,坚固耐用 | 11 |
6 | 指纹门禁机 | 验证方式:指纹、IC、ID卡 | 23 |
7 | 闭门器 | 11 | |
8 | 定制电插锁 | 囚笼锁抗冲击力至少1000KG以上,而且需要通电开,停电时用钥匙外开门的锁,两组NO/NC/COM锁信号接点输出,可调式锁舌,304不锈钢锁舌,整体不锈钢实心材质。 | 10 |
9 | 羁押室防盗门 | 2.5米*2,2米 | 1 |
10 | 电动平移门 | 7米*2,4米 | 1 |
11 | 重型门机 | 最大门重:8000kg 齿轮模数:M4 齿厚:40mm 电机热保温度:120℃ | 2 |
12 | 双路车辆检测器 | 输入电压:220V AC,±20%;12V DC,±20% 输入功率:4W 输出电流:0.5A工作温度:―30°C— +80°C灵敏度: DIP开关前后为三位八级灵敏度调节 输出类型:继电器型(常开) 触点容量:接触良好时 250V AC ,500MA***值 响应时间:继电器吸合(有车进入时)和释放(车离开后)响应时间最快20ms,与线圈电感量及频率设置无关。 输出模式:1、存在:检测时间可设为下面几种中的一个,短(4或8分钟),中(16或120分钟),长(120或***)。 2、脉冲:一个检测信号脉冲输出40ms或根据用户需求而设置 | 1 |
13 | 指纹机立柱 | 2 | |
14 | 出门按钮 | 1 | |
A | 设备小计 | ||
1 | 超五类双绞线 | 2.4 | |
2 | 电源线 | 480 | |
320 | |||
3 | 五口交换机 | 17 | |
4 | 辅料费 | 1 | |
B | 线材及辅料合计 | ||
总计 | A+B |
左权县人民法院安检设备
序号 | 名称 | 产品参数 | 数量 |
1 |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通道尺寸:500(宽)×300(高)mm 传送带速度:0.22 m/s 传送带额定负荷:170 kg 分辨力:Φ0.0787 mm | 1 |
2 | 安检门 | (1)探测区:根据人体基本结构,将金属探测门划分为22个探测区域,多区同步探测。 | 1 |
左权县人民法院胶装机设备
胶装机 | 台 | 1 |
左权县人民法院法警体能训练器材
序号 | 项目 | 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