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广东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粤垦路校区学生食堂招标方案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粤垦路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权招标方案
一、招标项目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粤垦路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权
二、项目概况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粤垦路校区在校生约6000人(仅供参考,不对学生规模、结构和食堂营业额作任何承诺),目前有一个学生食堂和一个教工食堂,现公开招标的学生食堂面积约2300平方米。(注:以现有实际可用面积为准)
三、项目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粤垦路校区66栋(学生宿舍)一楼。
四、招标要素
1、装修改造方案
中标人须按“A级食堂”标准对粤垦路校区学生食堂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更新改造;食堂更新改造专项资金由中标人完全承担,该专项资金专用于该食堂配套设施设备、空调系统、食堂监控设备(需满足广东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要求的购置安装)和土建、水电、抽排、管道、防水补漏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承包经营正常到期后,食堂内设备:主要指可移动的部分设备如厨房器械、厨具、案台、货架、餐具、桌椅、空调设备、抽排系统、监控系统等归中标人(乙方)所有;设施:主要指不可移动部分如水电管线设施、煤气管道、门、窗、土建装修等设施归采购人(甲方)所有。
中标人承诺投入的更新改造专项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中标人中标后须将投标时承诺的食堂更新改造专项资金及20万装修保证金转入采购人(甲方)指定账户(暂存期间不计利息)。中标人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过程中可凭相关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向采购人(甲方)申请支取更新改造专项资金。
食堂改造升级工程完工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采购人(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其中学校将根据招标提供的改造图纸进行验收。验收如不合格责令整改,中标方整改完成后须提交整改报告。
整改完成一个月内,中标人须聘请采购人(甲方)认可的社会中介造价事务所对食堂的改造投入进行评估验资并编制设施设备清册报采购人备案(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采购人根据中标人提交的《验资报告》通过审计科向总局申请《食堂改造竣工结算审计》,结果确认中标方用于食堂改造的设施设备总费用达到或超过投标承诺的食堂更新改造专项资金数额后,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甲方)申请返还(20万)装修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2020年 月 日—2020年 月 日完成中标食堂的装修改造及厨房设备的购置及安装,2020年 月 日前向学生供餐。
2、综合发展储备金
承包经营期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综合发展储备金,该储备金主要用于学生普通饭菜补贴、困难学生饮食补助、食堂服务条件改善或作为学生食堂平抑物价资金等。
综合发展储备金的缴纳采取浮动的形式,中标人需承诺每月将不低于营业额2% 的份额作为综合发展储备金缴纳给采购人(甲方)。
3、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后10日内,缴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到采购人(甲方)指定账户,作为承包经营期间的风险保证金;承包期最后半年,履约保证金将通过逐月扣减或核减款的方式增加到100万元。合同正常到期,中标方清偿本合同有关的货款、工资、债务后,不计利息返还中标人。
4、承包经营期限
基本承包经营期约为3年(即从2020年8月12日至2023年6月30日),采取“3+2”模式,如即中标人须全面按“A级食堂”标准改造,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通过“A级食堂”或者省内市级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评审后自动延长经营2年。
如在2023年6月30日前未能通过“A级食堂”或者省内市级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评审的,合同将立即终止,中标方无条件退出。
5、其他约定
(1)中标方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事食品生产和销售。
(2)中标方在合同内经营期间,须服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管理细则》。
(3)中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办证以及水电、燃气、垃圾清运、排污及排污设备保养运行等因承包经营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必须承担劳动合同的签订、食堂员工的管理、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4)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费不包含在竞标总价内,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中标人缴纳。
(5)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提交投标文件即视为已经完全知悉经营场所现状并接受本方案各项条件。
[评标办法]
第一轮评标:装修改造及企业综合实力评价
一、资质条件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餐饮服务企业,且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有餐饮业从业资格以及三年以上、单一食堂不少于2000㎡(或餐位数1200位)规模的高校食堂经营管理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业绩,良好的管理经验。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及因服务纠纷而引起的罢餐、静坐、游行、经济纠纷等群发性事件,凡被合作方限期退出的企业、以往招投标活动中被通报有弄虚造假行为的企业、在以往经营过程中被合作方确证起诉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履行合同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目前在增城校区已经承包学生食堂,且2020年7月前承包期仍未到期的企业不能参与投标。
★如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质条件、企业业绩等信息在采购人对中标结果进行复核性考察过程中发现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提交的资质材料必须是公司的(即公司直接与学校签订经营合同)。
★报名参与第一轮评标时需交纳一万元投标保证金。如存在资质弄虚作假或者中标后违约情况的,罚没相关保证金。
二、设计要求:
★1、由投标人对食堂的改造方案、功能布局、装修风格等进行整体设计。
★2、对改造方案和各功能区的装修风格、经营理念的陈述;以及方案最终实施的经济可行性、技术可行性分析。
★3、投入的概算。
★4、大厅的设计方案需提供售卖区、特色档口、多功能就餐区等的设计效果图10张以上;各区域的设计方案需有目前现状和改造后效果的前后对比图。
5、厨房布局流程要满足A级食堂设计标准,厨房布局以中标后报食药监审核为准,厨房设计可只出设计图,不出效果图。
三、第一轮评分标准:
评分类别 | 分项 | 小计 | 分值 | 评分标准 |
第一轮评价指标 | 企业综合实力 | 45分 | 10分 | 1.企业技术团队构成,最高5分; ①有营养师证书(一级每人1分,其他等级每人0.5分),最高1分; ②有厨师证书(一级每人1分,其他等级每人0.5分),最高2分; ③有面点师证书(高级每人1分,其他等级每人0.5分),每人得1分,最高1分; ④有食品检验工证书(一级每人1分,其他等级每人0.5分),每人得1分,最高1分; 2.项目经理资质,最高5分。 项目经理资质: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以上,有3年以上食堂管理项目经验的(必须提供在投标人单位近3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完全满足要求项目经理资质要求的得5分,未全部满足缺不得分。 注:需提供相关证书(含最近三年的社保)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 |
10分 | 承包企业具有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承包企业具有ISO14001:2004认证得3分; 承包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4分 | |||
10分 | 正在经营的广东高校食堂面积2000㎡(或餐位数1200位)以上的每间食堂得2分,本项最高分为10分。(以投标公司直接与广东高校签订的合同为准,如合同没写面积或人数,由高校签订方提供书面证明)。 | |||
10分 | 目前经营高校食堂获得市级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A级食堂的每一间得2分,本项最高分10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单位文件证明,同一食堂同时具有以上两证的只算一个)。 | |||
5分 | 企业诚信度 ①市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投标前4年连续获得的,得5分;投标前3年连续获得,得4分;投标前2年连续获得的,得3分;投标前1年获得的,得2分;投标前1年未获得的,不得分; | |||
总体改造及建设方案 | 55分 | 15分 | 根据效果图的质量,数量、详细程度分等级评分。设计效果图每张得1.5分(可根据设计质量适当扣减)。 | |
40分 | 根据食堂设计方案:方案合理性最高得5分;有经济可行性分析最高得10分;有技术可行性分析最高得10分;对现有食堂布局的有变更的(根据提供的效果图评定),每变更一处的1.5,最高得15分。 |
根据以上评价指标,由评标小组评选出5家企业作为第二轮投标的入围企业,不足三家公司投标的视为流标;第一轮投标企业不足5家,但3家以上的,所有投标单位直接取得进入第二轮投标资格。
入围企业在公示期间被投诉且情况属实的,取消第二轮投标;有投标企业被取消第二轮投标资格,或投标企业取得第二轮投标资格放弃参加第二轮投标,造成第二轮投标企业不足三家的由第一轮投标落选企业中按照第一轮得分由高到低递补,确保第二轮投标企业不少于三家。如果递补后进入第二轮投标资格的企业少于3家的,则重新组织第一轮评标。
第二轮评价:商务报价及企业经营方案评价
第二轮保证金总额为5万,如存在资质弄虚作假或者中标后签约前违反诚信原则的,不退还保证金。
一、第二轮评标评价内容
1、企业的经营理念,针对该食堂的经营特色。
2、承包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经营经济可行性分析;
经营团队配备计划;
目标完成阶段性任务拆分一览表;
目标考核责任承诺书等。
二、第二轮评标评分标准
食堂承包经营权招标评分体系
(一)价格分(满分40分)
评分类别 | 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分(占40%) | 按“A级食堂”标准投入的食堂更新改造资金额度 | 20分 | 评标基准投入=有效更新改造资金投入报价总和÷有效投标人总和 高于评标基准投入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投入÷有效更新改造资金投入报价)×20分。 低于评标基准投入报价得分=(有效更新改造资金投入报价÷评标基准投入)×20分 |
上缴采购人的综合发展储备金占食堂营业额的比例 | 20分 | 评标基准上缴比例=有效上缴比例报价总和÷有效投标人总和 高于评标基准上缴比例得分=(评标基准上缴比例÷有效上缴比例报价)×20分 低于评标基准上缴比例得分=(有效上缴比例报价÷评标基准上缴比例)×20分 |
(二)商务技术分(满分60分)
评分类别 | 分项 | 小计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技术分(占60%)保持 | 总体改造建设方案 | 20分 | 20分 | 第一轮评分表中“总体改造及建设方案”项得分÷55×25为本轮得分 |
经营管理方案 | 25分 | 4分 | 企业的经营理念、针对该食堂的经营特色 合理得3-4分,比较合理得1-2分,不合理得0分 | |
4分 | 承包期经营管理经济可行性分析 合理得3-4分,比较合理得1-2分,不合理(或没有)得0分 | |||
4分 | 大众餐经营方案的合理性 合理得3-4分,比较合理得1-2分,不合理得0分 | |||
4分 | 多功能文化食堂建设方案 合理得2-4分,比较合理得1-2分,不合理得0分 | |||
4分 | 驻场经营团队配置、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合理得3-4分,比较合理得1-2分,不合理得0分 | |||
5分 | 食品安全员配置(有证书)1分,食品安全员职责1分;食品安全的管控制度情况3分 | |||
企业综合实力 | 15分 | 15分 | 第一轮评分表中“企业综合实力”项得分÷45×10为本轮得分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食堂承包经营权合同
项目名称: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粤垦路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权
采购编号:
甲 方: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020-85230059 传 真:020-85230563
地 址:广州天河区粤垦路198号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广东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以及广东省教育厅高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经营场地、承包内容、经营期限及主要费用
第一条 经营场地:
1、经过公开的招投标程序,按照最后的评标结果,甲方同意将其粤垦路校区学生***食堂交由乙方经营管理(具体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自编66幢一楼)。
2、食堂公共就餐区的各类风味档口可由乙方规划服务项目,但不能对外转包;只能由乙方自行经营,且档口个数不能超过6个,开设前需要向甲方管理部门报备。
3、食堂场地仅用作乙方向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改变场地用途。
第二条 承包合同的签订与承包内容:
1、乙方违反招标文件要求的,甲方可视其放弃中标及签约权,甲方有权另定中标人。
2、双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须将投标承诺的食堂更新改造专项资金人民币*****万元以及20万元装修保证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燕岭支行;账号:44-0579 0104 0004 088;户名: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食堂更新改造专项资金专用于食堂配套设施设备、空调设备、食堂监控设备等的购置、安装和土建、水电、抽排、管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乙方装修改造前必须先向甲方报设计方案和制作装修效果图。
3、乙方须按广东省教育厅高校食堂标准化建设以及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A级食堂”的标准对中标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A级食堂”的标准详见《广东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规定》粤食药监食[2011]144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粤食药监食[2011]108号等)。乙方对食堂的改造不得影响原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和相关消防法规要求,改造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4、乙方对食堂的规划设计要求打破传统食堂的局限,在满足师生大众餐服务的基础上,打造多功能新型文化学生食堂,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文化、社团活动等功能服务空间。
5、乙方对食堂进行升级改造过程中可凭相关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向甲方申请支取更新改造专项资金,改造完成后,由乙方聘请甲方认可的社会中介造价事务所对食堂总的改造投入进行评估验资,且设施设备总资产价值达到乙方投标承诺的食堂更新改造专项资金数额后,甲方返还乙方20万元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开户行: )。
6、食堂改造升级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相关部门按甲方装修改造投入资金、承诺的功能设计及装修效果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须在两个月内聘请甲方认可的社会中介造价事务所对食堂总的改造投入进行评估审核并编制设施设备清册报甲方备案,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7、食堂的设施设备价值以经社会中介造价事务所评估并经甲方相关部门复核后的设备设施总资产价值为准,且总投入不得低于乙方投标承诺的食堂更新改造专项资金数额。承包经营正常到期后,食堂内可移动的部分设备如厨房器械、厨具、案台、货架、餐具、桌椅、空调设备、抽排系统、监控系统等归乙方所有;不可移动部分如水电管线设施、煤气管道、门、窗、土建装修等设施归甲方所有,且不得蓄意破坏。
8、承包经营期间,乙方自行负责主副食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人工成本及日常运营成本;自行负责承包经营期间食堂内所有设施设备的添置更新、维护维修等工作,并全额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独自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食堂员工的管理、劳务纠纷的处理、与第三人纠纷或债务的处理或其它相关事项的处理。如因前述事项未能得到较好的处理,导致群体性事件、其它冲击校园秩序事件或仲裁、诉讼的发生,须由乙方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行政性质收费、车旅费、诉讼费、复印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如乙方存在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行为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9、乙方须在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25日对中标食堂进行装修改造及厨房设备的安装购置,保证于2020年8月30日正式全面为师生提供正常餐饮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 经营期限:
1、食堂的承包期限为 3 年,即从2020年8月12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
2、承包经营期限采取“3+2”模式,基本年限为3年,食堂在2023年6月30日前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量化等级A级”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或单位)”,且未发生第九条所述食品安全问题以及无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时,合同在原有3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2年。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及餐饮场所责任保险: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60 万元(大写:人民币 陆拾万 元)的履约保证金。承包期最后半年,履约保证金将通过截留营业款方式增加到100万元。合同正常到期后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履约保证金可用于赔偿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或因乙方违约而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以及本合同约定其他应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的费用。若履约保证金数额减少或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发出补足通知之后4内按甲方要求补足履约保证金,以足额赔偿甲方的损失。若甲方没有损失发生,但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发生赔偿后,乙方必须自甲方通知之日起4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3、合同期间,乙方违约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双方约定的内容,甲方有权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立即解除本合同。
4、合同终止时,如乙方完全履行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双方约定的内容,甲方应在合同终止后两个月内全额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5、乙方须在营业后两个月内为所承包经营的食堂购买保额不低于人民币 伍佰万 元的餐饮场所责任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给甲方备案。
第五条 综合发展储备金的缴纳:
1、承包经营期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综合发展储备金,该储备金主要用于对食堂奖励、学生普通饭菜补贴、困难学生饮食补助、食堂服务条件改善或作为学生食堂平抑物价基金等,该储备金由甲方负责支配。
2、承包经营期内,乙方每月须将食堂营业额的 %作为综合发展储备金缴纳给甲方。
第二章 甲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煤气罐房(有条件的校区提供管道煤气)等办伙条件,并执行当地水、电收费价格标准(二次加压的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另收加压费、及污水处理费),乙方必须按月按时向甲方交缴水电费,缴费时间为每月底最后一天。
2、甲方投资建设校园卡终端系统(不含刷卡机和饭堂内卡机布线,刷卡机及布线另由乙方向甲方校园卡系统服务公司购买),校园卡由甲方财务处结算中心统一发售与管理,每月定期与食堂结算营业款。
3、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应定期检查食堂内的主体结构和食堂外的电、水、燃气主线及管道等基础设施,确保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和食堂外的电、水、燃气主线及管道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甲方如需对上述设施提出维修维护要求,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其中正常的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正常维修维护(如一般粉饰等)及设备养护检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因乙方违规使用场地、设备或因管理、使用不善而造成房屋及其附属的水、电、燃气设备损坏的维修费用,则由乙方完全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损失。
4、甲方需协助乙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校区人员及车辆出入证等工作。
5、甲方设食堂监管职能部门,配备不少于一人为专职伙食质量与安全监管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相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物资采购、伙食质量、销售价格、食品卫生、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与不定期抽查,并依据《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管理奖惩规定》进行奖罚。
7、乙方恶意拖欠第三方款项达到履约保证金70%时,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停业整顿处理,同时乙方特别授权甲方(无需另行授权):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甲方在查实后有权在不另行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直接从乙方暂存甲方账上的履约保证金代为支付相关款项。(恶意欠款指按相关合同协议应付第三方款项,拖欠一个月以上未付的。)
8、甲方成立由职能管理部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征求师生们的用餐意见并与甲方经营管理者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履行对食堂全面的监督管理职责。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的卫生、价格、质量、安全、采购等方面的检查,积极配合甲方膳食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学生食堂享有完全独立的自主经营权,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承包期间的盈亏完全负责。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按国家规定,经营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并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
3、乙方必须主动向地方行政部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营业证件,到期及时验证换证。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销售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
4、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甲方食堂名义、与甲方名称相关联的名义或其他相关名义对外签署用工合同、采购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也不得以前述名义与第三人发生业务关系;乙方在经营期内与第三方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须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行政性质收费、车旅费、诉讼费、复印费等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后书面告知乙方。如乙方存在违反本条款规定的行为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乙方须提交详细的食堂经营服务方案,必须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价格管理、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用工培训、社保福利、民主管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质量监督等制度。
6、乙方须建立食堂内部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规范操作程序,做好食品质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各项管理工作,确保无食物中毒、无火灾、无投毒或其他相关人为事故的发生。如出现食物中毒或人为事故,由乙方承担包括经济、行政、法律等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在食堂内另设摊档和商铺;不得占用食堂外围搞其他经营项目;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转包。
8、如需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或装修,或安装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须先征得甲方及相关房屋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涉及生产流程布局及防火安全的工程变更,还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消防部门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书面批准,方可进行施工。
9、乙方须定期对房屋和食堂内的电、水、燃气主线、管道等设备进行保养。其中,厨具设备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修和清理;抽排系统的风管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疏通清洁;室内燃气管道保护层必须每学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翻新,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负责施工,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在新学期开学后20日内将检修、清理、清洁或翻新等完成情况书面向甲方报告并附佐证材料。如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发生爆炸、火灾或其他恶性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0、乙方需配备1名由公司授权的现场经理(须具有中级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同时按投标时承诺的数量和级别配备厨师、点心师。食堂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60配备。乙方自行解决员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且必须按《劳动法》规定,以书面形式与所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及办理所聘员工的社保等事项,所有员工必须具备身份证、计划生育、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并上缴复印件备案。如因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要认真遵守食品物料采购规章制度,所购物料须按要求索证并建立台账(每三个月向甲方管理部门书面报送一次或主动接受甲方随时组织的抽查)。不使用霉烂、变质或不新鲜的货物和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成品原料,对购进的米面、肉、油等发现异常要拒绝使用,并追查原因。
12、乙方应尽量丰富饭菜的花色品种,要求做到早餐20个品种、中晚餐各30个品种以上,其中高档菜式(4元及以上)、中档菜式(4元以下)和低档菜式(2元以下)的比例以2:5:3为准。
13、乙方要保证学生就餐统一使用电子校园卡,严禁乙方工作人员在售卖服务中直接收取现金,并尽量避免给学生售卖饭票就餐(食堂pose机或网络因故障无法刷卡的情况下,为保证正常供餐经学校批准后除外)。
14、乙方要根据合同按时与供货商、员工等第三方结算相关款项;有实质证据证实乙方拖欠第三方款项的,甲方有权暂停结算营业款,并按相关欠款单据从营业额中代为支付欠款。
15、乙方要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与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乙方所售卖全部食品须明码标价,售卖价格不能超过甲方限价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上调售卖价格。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责令其停业整顿,直接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章 违约责任与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自觉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额向甲方缴交相关费用,逾期缴纳的,根据超过的天数,每天按应缴而未缴款项的3‰计收滞纳金。
2、如乙方以甲方学院食堂名义或其他相关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书面文件,或从事经济活动,一经甲方查证属实,则甲方有权从乙方暂存甲方账上的60万元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乙方存在转包、分包,因与第三人纠纷导致甲方涉诉或协助法院执行、与内部员工或供应商等之间存在合同纠纷由甲方参与协助或处理、因乙方原因不能正常供餐超过12小时、累计被投诉人数超过300人次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均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无过错方造成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费、利息、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维权交通食宿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及其他维权费用等),应向无过错方就该类损失支付赔偿金。若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应另行赔偿。
5、除本合同已有提及的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条件外,本合同第七条所述乙方义务及乙方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按附件《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承包食堂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经营资格,如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投入的设备的,依发票原始价格按每年折旧25%回购,如甲方不愿意接受乙方投入的设备则由乙方在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3日内自行清空场地,恢复原状,并返还给甲方,逾期超过2日的视为抛弃物任由甲方处置,处置费用由乙方承担。
(1)营业后仍未按投标文件承诺方案完成对食堂的装修改造,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仍不予落实整改的。
(2)营业后三个月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未取得政府职能部门明确要办理的相关证照。
(3)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使用通过非正规渠道采购的原材料;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学校三次责令整改依然违规的。
(4)在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经学校规劝三次以上,经学校三次责令整改依然无效的。
(5)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的(以甲方书面认定为准)。
(6)在招投标过程中乙方以弄虚作假或其他欺诈手段中标,或经营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
回购公式说明:回购价值=设备总价值-设备累计折旧额
(1)设备是指可移动的厨具用品,如厨房器械、厨具、案台、货架、餐具、桌椅、空调设备、抽排系统,监控系统等,不包括土建装修、水电管线设施、煤气管道、门、窗等。
(2)设备总价值以经社会中介造价事务所评估并经甲方有关部门复核的价值为准
(3)设备累计折旧额采用按年限平均法计算折旧额,不考虑使用满五年后的设备残值。设备使用年限按五年计算,使用时间从2020年9月1日起计。
设备累计折旧额=(设备总价值÷5年)×(总使用月数÷12月)
2、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取消其经营资格,同时乙方自愿承诺收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设施设备及相关物件的所有权使用权全部归甲方。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无条件退出经营场所,第6日起经营场全部交由甲方无补偿接管。
(1)经营期间发生1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5人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食品价格、质量、卫生、服务态度等而引发的学生罢餐、静坐、游行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乙方因与第三方存在经济纠纷,导致甲方涉诉、司法机关要求甲方协助执行金额累计达20万元,或者对甲方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
3、违反本合同第八条或其他条款约定的。
4、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的,违约方承诺:自愿放弃对无过错方的任何索赔请求,并不以任何理由实施任何影响无过错方单位及个人正常工作秩序生活秩序或社会声誉的行为。
第十条 主动退出条款
乙方如主动提出退出甲方食堂承包经营,须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与甲方协商并经同意后可提前解除合同。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的,所投入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提前终止合同后两个月内不计利息退回给乙方。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以及甲方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政策调整或甲方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构成违约。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应在终止合同后两个月内不计利息退回给乙方。乙方投入的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2、承包期满3年,乙方与甲方的合同自然终止。符合自动延长条件的,本合同在3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2年。如乙方经营的食堂未在2023年6月30日前未获得由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量化等级A级”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或单位)”,则乙方与甲方的合同于2023年12月31日终止。
乙方必须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自行撤离本合同约定属于乙方的全部财物并退出经营场地,并无条件配合甲方和下一任经营方做好食堂各方面的交接工作,否则从乙方合同期满10日起每超过一天按履约保证金的5‰扣除保证金以及清理现场所需的费用。甲方自乙方完全退出经营场地后两个月内退回履约保证金余额。
第四章 附则
每学期结束前20日向学校书面提交:(1)该学期食堂经营管理的变化、亮点及需要改进的地方。(2)该学期在合同履行方面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 本合同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合同、中标通知书、变更补充文件、招标文件、会议纪要、图纸、设备清单以及乙方投标文件等其他文件,所指合同文件应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如合同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及本合同签订后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食堂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向甲方递交的书面承诺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通知与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书面警示函、解除合同告知函等均应采用书面方式。
1? 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时,以相对工作人员书面签收或盖章为准。
2? 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依照本合同地址或营业执照地址(任选一),以EMS寄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无法送达或相对方拒收或他人代收等均视为已送达;
★双方明确:因一方违约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解除合同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第3日,合同自动解除。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应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陆 份,甲方 肆 份,乙方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