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同心村村民之家装修工程厨房设备及排风和去污等其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厨房设备及通风设备相关业务范围;(2)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具有特种设备(C级及以上电梯)安装许可证,特种设备(电梯制造)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开标后、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同心村村民之家装修工程厨房设备及排风和去污等其他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825-219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z9768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同心村村民之家装修工程厨房设备及排风和去污等其他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服务需求)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并通过验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7495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74950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74.95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曾海玲 13、电话:17317182370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8-2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8-31 16:00:00截止,登录 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上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上传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4)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8-26 16:00:00至2020-09-02 16:00:00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同时委派授权代表人持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至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现场进行验证。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投标人可获得领取采购文件资格,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投标,逾期不予办理。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售价: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代理人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9-08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9-08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2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新路88号2号楼2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网 、 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马桥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北松公路1705号 | 地址: | 上海市杨新路88号2号楼 | 邮编: | 201111 | 邮编: | 200126 | 联系人: | 董春燕 | 联系人: | 曾海玲 | 电话: | 64090495 | 电话: | 17317182370 | 传真: | / | 传真: | 021-583070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