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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商业学校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广东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广东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6
项目概况
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9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202007-0003002068-0003

项目名称: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861,089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2,861,089.00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0 年 09 月 0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商业学校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新源路23号

联系方式:0769-22661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B栋201

联系方式:0769-21669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769-2366858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8月26日




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02007-0003002068-0003

采 购 人:东莞市商业学校







招标文件











广 东 和 正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二O二O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5

投标邀请函 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

一、说明 9

1. 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9

2. 定义 9

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9

4.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9

5. 纪律与保密事项 10

6. 投标费用 10

7. 踏勘现场 10

8. 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1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

13. 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2

14. 投标报价说明 12

15. 投标货币 13

16. 投标有效期 13

17. 投标保证金 13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18. 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4

19. 投标截止时间 15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

四、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15

22. 开标 15

23. 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原则 16

24 评标方法及具体步骤 16

五、合同授予 22

25. 合同授予标准 22

26. 发布中标(成交)结果 22

六、合同签订、履行和验收 22

27. 合同的签订、履行 22

28. 验收 23

29.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3

30. 融资 24

31. 中标服务费 24

七、询问、质疑、投诉 25

32. 询问 25

33. 质疑 25

34. 投诉 25

35. 串标认定 26

八、其他 26

36. 适用法律 26

37. 招标文件解释权 26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7

用户需求书 29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5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0

一、价格文件格式 61

1. 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 62

2. 报价明细表 63

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64

1. 投 标 函 65

2. 投标承诺书 66

3. 资格证明文件 67

3.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7

3.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8

3.3 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69

3.4 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69

3.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0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1

3.7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2

4.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 73

5. 业绩表 74

6. 商务差异表 75

7. 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76

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7

9. 政策适用性说明 78

10. 投标技术服务方案及售后承诺 79

11. 技术差异表 80

12. 拟安排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表 81

13.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82

14. 带“★”号条款响应情况表 83

15. 带“▲”号条款响应情况表 84

16. 投标货物详细说明表 85

17. 书面承诺函(参考格式) 86

18. 其他资料 87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88

三、唱标信封 89

1.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 90

2. 政府采购投标保函(可根据需要选用) 90

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使用) 93

四、附件 95

1. 商务技术评分索引表 95

2. 询问函、质疑函范本(递交投标文件时不需要提供) 96

质疑函范本 9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98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9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函

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商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441900-202007-0003002068-0003

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gdhz2020053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期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

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完成

2,861,089.00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期限:2020年 08 月 26 日至2020年 09 月 02 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为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售卖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万嘉科技园B栋201;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件。

四、报名事宜

1.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报名登记表。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证明书(法人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报名),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表格资料我司官网(http://www.gddghz.com/)中心进行。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在采购结果公示前应自行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操作详情详见东莞市政府采购网→重要通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

3.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平台供应商注册栏目进行注册,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办事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否则因投标人未完成注册而导致代理机构在发布结果公告时无法选定其单位时,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只接受已办理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登记的投标人的投标。本着诚实互信原则,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文件于2020年 09 月 18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0年 09 月 18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七、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万嘉科技园B栋201。

八、本项目公告在以下信息媒体同步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 )

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

九、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 购 人:东莞市商业学校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新源23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769-2266164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大道88号万嘉科技园B栋201

联 系 人:黄小姐 公司邮箱:gddghz@qq.com

电 话:0769-23668588 传 真:0769-2366807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定义

(1)“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东莞市商业学校。

(2)“采购代理机构”指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3)“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中标人”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6)“甲方”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采购人。

(7)“乙方”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8)“招标文件”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

(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

(10)“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11)“日期”指公历日。

(12)“时间”指北京时间。

(13)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函》。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是本国货物。

4.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3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对投标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4.4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获得财政部门核准后可依法进行采购。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均为合法正当渠道进口的且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在验收货物时,中标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全部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

4.5知识产权

4.5.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5.纪律与保密事项

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

5.3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5.4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投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

6.投标费用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任何责任。

7.踏勘现场

7.1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

7.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7.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7.4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

一、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人须知

三、用户需求书

四、合同书格式

五、投标文件格式

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9.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2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11.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进行编制。

13.投标文件的编制、数量和签署

13.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交壹套正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伍套副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和壹份唱标信封。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唱标信封密封包内含: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投标除外)、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原件、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或政府采购投标保函加盖公章、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1份(内附全套投标文件采用光盘介质或U盘装载,无病毒)。

13.3唱标信封单独编制、单独分装,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13.4投标文件正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5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编制和提交;或者将所投包组的内容在同一套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各包组的投标内容。

13.6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盖章才有效。

13.7投标文件(含正本、副本、唱标信封)所有封面和内容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3.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3.9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14.投标报价说明

14.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少报无效。

14.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要的辅助材料费用)和售后服务费等。

14.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所需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4.4若投标报价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存在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

14.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4.6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必须与中标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15.投标货币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或按用户需求要求的形式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16.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退还。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保证金

东莞市商业学校东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50,000.00元

(人民币伍万元整)

17.2提交投标保证金办法:投标人应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且提交人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可以按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本项目开标的前一天(即开标当天零时之前)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以银行到帐为准)。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时务必在用途栏或备注或附言上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如项目出现分包情况的,则所投不同包号须备注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代理机构内部编号)和对应包号。

用途栏或备注或附言三者必选其一,以证明保证金与项目的关联性,否则未按要求注明而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投标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担。

2)保证金的接收以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和正招标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4405 0177 0058 0988 8999

收款单位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南城支行

说明: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者交纳金额不足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投标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④投标担保函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或之前必须交给代理机构处。

17.3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其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7.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7.5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并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需要)后,携带履约保证金(若有需要)的银行汇款单复印件(每一份都需加盖中标人公章)一式三份和合同复印一份,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17.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6.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17.6.2中标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17.6.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标记和密封

18.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投标文件:

序号

投标文件类型

投标文件名称

份数

装订

包装

1

正本

价格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2

副本

价格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3

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

1

单独密封包装

(内附全套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

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各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均不允许采用活动夹方式装订。

18.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的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8.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4)投标人名称:

(5)联系人:

(6)联系电话:

18.4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标记和密封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19.2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出任何的补充和修改。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要求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四、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22.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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