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浙江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6 |
经湖州市财政局批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品牌、型号;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0年8月31日下午16:3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2-2198739,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huayaohz@163.com.联系电话:0572-2198738,联系人:张治中。
三、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附件信息:
公开招标-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doc
424.9 KB
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
采购申请表编号:湖财采确临【2020】1243号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HYHZ2020-88
项目名称: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目 录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招标需求 ---------------------------------5
投标人须知 ------------------------------33
一、总则 --------------------------------34
二、招标文件 ----------------------------3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35
四、开标 ---------------------------------39
五、评标 ---------------------------------40
六、定标 ---------------------------------41
七、合同授予 -----------------------------41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3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46
投标文件格式 ---------------------------50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湖州市财政局湖财采确临【2020】12437号申请表 批准,现就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本国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YHZ2020-8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及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航标艇 | 1艘 | 340万元 |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等级证书(二级四类或以上);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0年 月 日至2020年 月 日(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收取工本费。
3、获取方式: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会员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login)通过“项目采购”模块中“项目文件获取” 进行获取招标文件。
2)未注册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下附件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公告。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月 日下午13:30时整(北京时间)。
2、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备份投标文件:(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本次招标允许供应商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本项目不强制要求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但由于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而造成项目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的,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备份投标文件:1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人:张治中,联系电话:0572-2198738,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供应商应于2020年 月 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原则上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但也允许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八、开标时间: 2020年 月 日下午13:30时整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4、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5、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 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 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以及《浙江省财政厅 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号),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十一、告知事项:
1、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 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疫情防控期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现场防疫方案:做好现场防疫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场所防护:一是建立登记问询制度。二是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开评标场配备消毒器具,每日或每次使用前后, 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需现场签署防疫承诺书,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3、参加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4、“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业务咨询: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治中
联系电话:0572-2198738 传真:0572-2198739
供应商质疑函接收人:何燕 联系电话:0572-2198739
招标单位: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0572-2505896
采购人质疑联系人:郁工 联系电话:0572-250556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财政局采监处 联系电话:0572-2150037
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 月 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编号:HYHZ2020-88
采购单位名称: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一、采购项目: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人民币340万元整
二、采购内容清单及技术参数:
二、采购内容:
(一)船体
1.1概述
艇标艇船体为钢质船体、单底、单甲板、双桨、双舵、中尾机型、柴油机动力航标艇。主要用于内河水域航标管理,具有航道监测、航标维护(需起吊)、抢险救助等功能。属内河B级航区船舶。
1.2主要技术参数
最大船长 LE 22.85 m
总 长 Loa 22.40 m
满载水线长 Ls 21.45 m
船 长 L 20.80 m
型 宽 B 5.20 m
型 深 D 1.90 m
设计吃水 d 1.15 m
梁 拱 f 0.08 m
1.3主机、航速及续航力
主 机:杭汽发船用柴油机MC07.22C01×2台,每台额定功率 162KW,转速1800rpm。
齿轮箱:120C型,减速比i=2.45:1
发电机:17EFKOZD 17Kw一台,另配CCFJ30J-W 30Kw 一台
推进器:螺旋桨直径约1.0m,材料为锰黄铜。
航 速:静水航速约22.0km/h
续航力:30小时
1.4液舱容量
燃油舱容积1.8×2 m3 装载燃油约3.0 t。
清水舱容积2.4×1 m3 装载清水约2.3 t。
1.5稳性及干舷
本船稳性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内河B级航区的要求。
本船干舷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对内河B级航区B型船舶的要求。
1.6船员及乘客定额
船员3人,乘员6人。
1.7总布置
本船在Fr.3、Fr.6、Fr.16、Fr.21、Fr.29、Fr.36设水密舱壁,将主船体分为七个舱室,自尾至首依次为:舵机舱、空舱(兼固定压载舱)、机舱、液柜舱、船员室、空舱(兼固定压载舱、工属具舱)、首尖舱。
甲板室布置由尾至首依次:Fr.艉~Fr.6为艉甲板;Fr.6~Fr.12为机舱棚,棚顶距主甲板0.8m,机棚顶上方设雨棚;Fr.12~Fr.16左舷配餐间,配有小型冰箱、微波炉、电饭煲、电磁灶,右舷卫生间;Fr.16~Fr.21为餐厅兼过道;Fr.21~Fr.29船员休息室舱棚,内设高低铺1张单人铺2张,该舱棚顶上Fr.21~Fr.28设驾驶室;内设驾控台及工作台,在Fr.39中纵处设液压折臂吊机(SWL2T—5.0M)一台。详见总布置图。
2、船体结构
本船主体结构为钢质,按CCS《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及(2019年修改通报)对B级航区要求进行设计;上层甲板室结构为铝质,参照CCS《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及(2019年修改通报)进行设计。
因本船主船体为钢质,上层建筑为轻型结构的铝质,其钢质主船体与铝质上层建筑间采用经过CCS(中国船级社)认可的铝-钛-钢复合材料作过渡接头形成焊接结构。
本船主船体板材选用CCS-A或CCS-B级船用板材,上层建筑铝材选用CCS认可的铝合金。
3、舾装设备
3.1按照《钢质内河船舶入级与建造规范》(2016)及2019年修改通报:
锚泊选用:总质量60Kg霍尔锚1只;
直径AM1Φ11无档电焊锚链,长55米;
锚机用3t卷扬机1台代替,锚链采用直径Φ12钢丝绳。
系泊选用:三股丙纶索2根,φ24mm,破断拉力>34KN,长25米。
双十字系缆桩6只(E125 GB/T554-2008),
首甲板配3t卷扬机1台,索容量>30m,配羊角导缆滚
轮1只,导链滚轮1只。
3.2舵设备
采用流线型平衡舵2只
舵面积系数μ=4.86%,每只舵面积A=0.60 m2
配SDY80-6助力式液压舵机一台,公称扭矩6kN.m。
3.3救生设备
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配救生圈4只,其中带自亮浮灯1只,带救生浮索3只,船用救生衣10件。
3.4消防设备
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设置水灭火系统,配2套消防栓。 (包括20m消防水带、水枪及水龙带箱)。配5Kg干粉灭火器8只,5KgCO2灭火器2只,半圆型消防水桶4 只,0.03m3消防砂箱2只,太平斧2把。铁钩和铁扦1套
3.5门、窗及盖
门:风雨密外开门2扇,木门4扇,内河船下舱梯盖1套
窗:乘员舱铝合金固定窗2扇、乘员舱铝质移窗 4扇
驾驶室铝合金固定窗1扇、铝合金外开窗2扇、铝合金固定梯型
窗 2扇、铝合金移窗2扇
卫生间、配餐间、餐厅铝质移窗4扇
机舱铝质移窗 4扇
盖:钢质小型舱口盖 A530×530 2只(CB/T3728-2011)
钢质小型埋入式舱口盖 D530×530 3只(CB/T3728-2011)
油密椭圆人孔盖 B600×400 3 只(CB/T4392-2014)
梯:机舱斜梯A55°×600×L 1架
驾驶室斜梯A50°×800×L 1架
船员休息室楼梯 1具
钢质直梯A400 5架
3.6舷墙及栏杆
主甲板首尾局部舷墙。机舱棚、船员舱棚顶部露天两舷及侧壁设风暴扶手(φ25mm不锈钢管)。斜梯配不锈钢扶手。
3.7舱室设备
驾驶室内设家用空调1.5P 1台、设茶几、沙发椅、工作平台、工作椅等。
船员室设家用空调1.5P 1台、设高低铺2张、床头柜、椅等,寝具配齐。
餐厅兼工作室设家用空调1P 1台、设餐桌椅,
卫生间设座便器、洗面池、小便池各1只。
配餐间设有小型冰箱、微波炉、电饭煲、电磁灶各一。
3.8舱室装修及木作绝缘
与外界空气直接接触的甲板室顶棚与内壁均采用50mm厚岩棉以隔热,隔音,墙面板(机舱除外)为蜂窝铝板。驾驶室、餐厅及船员室铺强化地板,卫生间、厨房铺瓷砖。
3.9油漆
钢材在油漆前应按规定进行预处理。
全部油漆采用船用漆,底漆`2度,面漆`2度。
主体外观面漆基调为白色。
3.10灯光信号设备
配桅杆1根
信号设备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自航船要求配备如下:白桅灯 1只
红绿舷灯各1只
尾 灯 2只
锚 灯 1只
白闪光灯 1只
红闪光灯 1只
绿闪光灯 1只
红环照灯 2只
绿环照灯 2只
号型配备:
黑色球型 3只
号旗配备:
本国国旗3号1面
4号 1面
5号 2面
国际信号旗4号1套
手旗 1面
红旗 1面
小型号笛 1只
号钟 1只
号锣 1面
另配;视频摄录监控仪1台(探头4只),甚高频1套,AIS 1台,探照灯1只,尾旗杆SA1.7 CB*22-84 1根。
3.11防污染
配生活垃圾收集箱2只,机舱油污水箱1只,生活污水柜1台。
3.12折臂吊机(起重机)1台。要求最大工作半径4米时,起重能力2吨。
(二)轮机
1 机舱布置
本船按照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2016)《修改通报》(2019)及《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修改通报》(2015)、(2016)要求设计。
本船适用于内河B级航区。为单体船,船长20.80米,型宽5.20米,型深1.90米,吃水1.15米,续航力30小时,采用双机、双桨并依靠其倒顺车减速箱,来完成正、倒车的柴油机动力装置。
机舱位于#6~#16肋位间,全长5.0米。两台主机机组位于#8~#11肋位间,距舯1150mm。齿轮箱输出法兰位于#8肋位。设17kW柴油发电机组一台及30kW柴油发电机组一台。在机舱设置有舱底消防总用泵,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油污水分离器,污油水柜、生活污水柜、生活污水粉碎泵、主辅机启动蓄电池、照明蓄电池,主配电板等。机舱后壁设置艉轴油箱及泵。海底门在#15~#16肋位间左右舷各设一只,海底门距基线高度为0.65米。花钢板高度450mm,在#6~#8肋位间距舯设有步梯。
2 主要设备
2.1主机
本船采用二台重汽MC07.22C01型柴油机作为主机,其主要性能参数如下:
型号 :MC07.22C01
型式 | : | 直列、四冲程、直接喷射、增压、水冷、船用高速柴油机 |
缸数 | : | 6 |
缸径×冲程 | : | 108mm×125mm |
输出功率 | : | 162 kW |
转速 | : | 1800 r/min |
燃油消耗率 | : | 195 g/KWh |
冷却方式 | : | 淡海水双循环 |
起动方式 | : | 24V电起动 |
旋转方向 | : | 逆时针(自飞轮端向自由端视) |
净重 | : | 604kg |
数量 | : | 2台 |
2.2齿轮箱
采用杭州齿轮箱厂制造的120C船用齿轮箱,主要参数如下:
型号: 120C
型式: 可逆转离合减速齿轮箱
功率范围: 100~250 kW
转速范围: 1000~2500 r/min
传递能力: 0.10 kW/r/min
额定螺旋桨推力: 25Kn
中心距: 180mm
操纵方式: 推拉软轴、电控
外形尺寸: 352×694×650mm
净重: 225kg
数量: | 2台 |
2.3发电机
设一台型号为17EFKOZD柴油发电机组,功率为17kW主要参数如下:
机组型号: 17EFKOZD
功率: 17kW
频率: 50HZ
电压: 400V/230V
电流: 31A
设一台型号为CCFJ30J-W柴油发电机组,功率为30kW主要参数如下:
机组型号: CCFJ30J-W
功率: 30kW
频率: 50HZ
电压: 400/230V
电流: 54.1A
3 轴系
二轴系平行于船中心线对称布置,距船中均为1150mm,尾倾与基线夹角为~4°,尾轴长~3629.5mm,材料为#35锻钢或热轧圆钢,尾轴基本轴径为φ80,前工作轴径为φ88,后工作轴径为φ90,尾轴与齿轮箱采用法兰联接,螺旋桨用键安装在尾轴上。轴的材料为#35号钢,其化学成份和机械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尾轴承采用白合金、油润滑,尾管密封金谊生产的油密封装置。尾管由前、中、后尾管组成,前、后尾管材料为#35锻钢或热轧圆钢,中尾管为#10无缝钢管。
4 主机遥控与主副机报警
4.1 主机遥控
主机起动、停车均在机舱机旁操纵,主机的转速及齿轮箱的离合转向可在驾驶室或机旁操纵,驾驶室遥控主机及齿轮箱通过操纵台上的操纵头及软轴进行。机舱内采用电液式主机遥控操纵系统,可对主机进行调速及对齿轮箱进行换向操作。
4.2 主副机报警
驾驶室操纵台上设有两台主机的转速表和主机超速、齿轮箱油压等报警仪表。机舱有人值班,其主机、齿轮箱及柴油机组等在机旁均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有关仪表及报警。
本船设声力电话及应急传令钟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
5 动力系统及设备
5.1 燃油系统
本船在#16~#21肋位空舱内两舷设二只燃油柜,油柜总容积3.6m3,向主机供油。燃油柜设油位指示器。
系统原理:燃油通过注入口注入燃油柜,由主机自带的燃油泵直接从油柜抽油,用于自身供油。
5.2 滑油系统
主、付机采用湿底式润滑系统,润滑油泵、滑油滤器、滑油冷却器等柴油机自带,并自成体系。本船滑油系统不另设其他相关滑油设备。
5.3 冷却系统
主机采用闭式冷却循环,即海水冷却淡水,淡水冷却主机,系统由膨胀水箱、淡水泵、海水泵、热交换器等构成,上述设备均由主机自带。
淡水循环:由淡水泵进入机油冷却器冷却机油,然后依次进入机体,气缸盖进行冷却。淡水由出水管进入调温器,当淡水温度较低时调温器处于关闭状态,淡水通过穿通水管可直接进入淡水泵,进行循环,当淡水温度较高时,由调温器出来的淡水可经膨胀水箱和热交换器进行冷却后再进入淡水泵。
海水循环:舷外海水经滤网进入海水泵,由海水泵输出的海水分成两路,一路经热交换经一排气管后排出舷外,另一路则经齿轮箱滑油冷却器,冷却水套后排出舷外。
5.4 排气系统
主、付机的排气经膨胀节头、排气管、消音器从上排出。机舱内的部分排气管做隔水层,其余的排气管均进行绝热包扎,包扎后的外表温度不高于60℃。
5.5 机舱通风系统
机舱采用自然通风。
6 船舶系统
6.1 舱底及消防水系统
本船设两台总用泵,一台独立驱动,另一台由主机轴带;并设两只消防栓(置于主甲板上),用于船自身灭火及冲洗甲板。另配备油污水柜、油污水分离器、排放管路和标准接头。
系统设备:舱底消防总用泵1(带电机) 50CWZ-8,流量21m3/h,压力0.21Mpa。
舱底消防总用泵2 (主机轴带)50CWZ-8,流量21m3/h,压力0.21Mpa。
油污水分离器CYF-0.1,处理量:0.1m3/h,电机功率:0.25kw。
系统原理:全船各个舱室均设有舱底水吸口,由总用泵通过舱底水吸口将舱底水排至舷外。机舱内含油舱底水,油舱底水进入油水分离器,分离出来的污油至污油水柜。全部油污水均由岸上或回收船上的泵站通过本船的排放管路和标准接头进行接收,实施零排放。
6.2 生活水系统
本船设一台压力感应水泵,当阀门打开时,泵自动起动,抽吸淡水箱内淡水供全船生活水之用及厕所冲洗。
本船设一只重力水箱,海水总管内的水通过舱底消防泵给重力水箱注水,当船舶靠岸或者不运行时,可以靠重力水箱内的水供洗池及冲洗厕所用。
6.4 注入、透气、测量管路
燃油箱、生活污水柜、污油水柜,设置有防火网、可关闭的透气管头。全船其余各舱室均设有可关闭的透气管头及测深注入管。
7 船舶防污染系统
7.1 防止油类污染
根据内河法规防止油类污染规定,本船主、辅柴油机总功率大于220kW,所以在机舱内设CYF-0.1型油污水分离器一台,处理量0.1 m3/h。另再机舱内设一个污油水柜,经分离器分离出来的污油水收集于污油水柜内。由岸上回收。安装在船上的油水分离器设备应有船用产品证书,船舶应配有油类记录簿和《船上油污水应急计划》。
7.2 生活污水系统
本船机舱设生活污水柜一只,设于右舷#12-#15处,容积为0.8m3。 生活污水柜旁设一台生活污水粉碎泵。生活日用所产生的污水及灰水均收集至生活污水柜中,生活污水柜内的生活污水通过粉碎泵,有专门的污水收集船或者船舶靠岸时,由岸上回收。生活污水管路应涂为黑色。本船应经船舶检验机构验证,并应有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内河船舶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
7.3 垃圾污染系统
本船设置四个0.1m3的船舶垃圾收集箱,4只垃圾垃圾收集箱用图示及颜色等标识,分别为1、厨余垃圾2、可回收垃圾(塑料、金属、废纸等)3、有害垃圾(含油垃圾、废电池、灯管等)4、其它垃圾(烟头、一次性餐具等)。在船舶靠岸时有岸上回收。船上应放置垃圾排放告示牌,制订垃圾管理计划,并备有垃圾处理记录簿。本船应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并应有船舶检验机构颁发的《内河船舶防止垃圾污染证书》。
7.4 空气污染系统
严禁消耗臭氧物质的任何故意排放。所有船上应禁止使用含有消耗臭氧物质的新装置。船上应使用满足船用燃料油国家标准要求的内河船用燃料油。
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满足《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的相关要求。船上应备有证明燃油硫含量的书面证据提供船舶检验人员核查。
(三)电气
本船电气按照中国船级社2016年《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及2019修改通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9年《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规则(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并结合船东要求设计。
一、本船配电系统电制:
交流400V电源采用三相三线绝缘制;
交流230V电源(变压)采用双相双线绝缘系统,本船航行设备、主照明、通导、航行信号、空调、生活用电均采用220V电源;
直流24V电源采用双线绝缘系统。应急照明、通导设备用电采用直流24V电源。
本船采用IT接地方式,所有受电器均应保护接地,电阻小于4Ω。
电源设备:
本船设二台船用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
一台发电机型号为17EFKOZD 3Φ 400V 50HZ 17KW 31A,供全船航行所需动力、空调、照明、通信、广播、生活等用电;
另一台发电机型号为:CCFJ30J-W 30KW 50HZ 400V 54.1A。这台发电机正常情况下供锚机和起重机用电。当17KW发电机出故障时,也可供船舶航行所需设备用电,此时锚机、消防泵和起重机开关均不能合闸。
此二台发电机不设并网装置,对于船舶航行设备来说互为备用,对于锚机和起重机来说,只有30KW发电机向它供电。
本船设一台三相变压器,型号:CSD-16 16KVA 400V/230V。供全船220V设备用电(照明、充电机、空调、航行信号灯、无线电通信设备等)。
3、本船设船用充电器1只,型号CDHD-40/24II-A5 输入220V 1.44KW,输出0-30V 40A。
4、本船在机舱设日用蓄电池组1组,由2块6-FM-200Ah型蓄电池串联而成,容量为24V, 200Ah。这组蓄电池组与船用充电机、24V船用负载构成浮充系统。
5、起动蓄电池组:设主、辅机启动蓄电池4组,每组由6-QA-195铅酸蓄电池2块串联成24V;启动蓄电池组由主机和辅机自带的充电发电机充电。
6、本船设1只三相岸电箱,型号为:AJ100-40/3,脱扣电流40A。用于船舶靠岸时接用380V岸电。岸电箱内设一只NSE100E/TM/40A塑壳式断路器,用于岸电对船上电气设备供电时的过载和短路保护。岸电箱内设有相序指示继电器和转换开关,还有连接柔性电缆的接线柱,和将船体与岸地相连的接地接线柱。岸电箱防护等级IP56。
7、本船设1只岸电插座(带开关和机械联锁的插座),型号5111A 500V 63A/3P IP67(配备配套的电源插头),用于船舶靠岸时接用380V岸电供船上设备用电。岸电插头和插座可确保连接正确,并且确保不能带电插拔。
三、配电设备:
1、本船在机舱设立式主配电板一只,此主配电板分二屏。参考尺寸:1300*300*1700mm。
1#屏为日用发电机配电屏,屏内17KW发电机开关和岸电开关均采用塑壳式断路器, 开关型号:NSX100N/TM/40AOF/MN,MN为400V, 17KW发电机开关、岸电开关及1#2#屏母线分段开关(此开关在2#屏内)互锁。变压器开关采用NSX100N/TM/32A/MN断路器。380V三相负载设6路,其中舵机开关采用NSX100F/MA/6.3A断路器,其它采用iC65N 3P型自动空气开关。 220V负载开关除照明分电箱和厨房电器分电箱采用iC65N 3P型自动空气开关外,其余开关均采用iC65N 2P型自动空气开关。
2#屏为起重机用发电机屏,屏内设置30KW三相发电机主开关一只,型号为NSE100N/75AOF/MN,MN为AC400V塑壳式断路器,实现欠压保护和短路保护,并配多功能保护器来实现对发电机的长延时保护和短延时保护。板内向日用发电机屏母线供电的塑壳式断路器(即1#2#母线分段开关)采用NSX100N/TM/40AOF/MN,MN为400V,此断路器与日用发电机配电板内的17KW发电机开关、岸电开关互锁。起重机、绞车自动空气开关各一只,用型号为C65N/3P型自动空气开关,三开关均带失压脱扣器,任何一台设备起动后,另二台设备都不能起动。且30KW发电机应急向航行设备供电时,这三台电机均不能工作。
主配电箱二屏均设有监测发电机电压、电流、频率的仪表,还设有指示系统对地绝缘情况的兆欧表,此外在1#屏还设有指示岸电的电流表、电压表。
2、低压充放电板
在机舱设充放电板一块,用于对蓄电池组的充放电控制及对24V低压设备配电。24V日用负荷、充电机、日用蓄电池组构成浮充系统。当船上交流电停电时,充放电箱可立即投入各舱室的应急照明。
3、在驾驶室设驾控台一块,驾控台内分别设有DC24V低压助航分电板(用多只C65N 16A/2P自动开关 和1只HZ5-40组合开关构成);AC220V助航分电板;航行信号灯控制单元;甚高频无线电话、AIS船舶自动识别;雨刮器开关;探照灯开关;警灯开关;电笛控制器;主机操纵单元;主机仪表报警单元;发电机仪表报警单元;广播扩音机;火灾报警板;通用报警板;综合报警板(含机舱、舵机舱、空舱、艏尖舱舱底水高位、污水箱高位、燃油箱、淡水箱低位等)。DC24V电源来自低压充放电板,AC220V电源来自主配电板。
4、配置照明分电箱PD6-10/2P一只。
5、配置厨房设备分电箱PD6-6/2P一只。
6、信息化设备分电箱一只,型号:PD6-4/2P。
四、电力设备:
1、本船设应急电动液压舵机一只,AC380V 1.5KW。由配套订购的舵机控制箱控制。
2、本船设舱底总用泵一只,AC380V 3KW。由总用泵磁力启动器控制。
3、设粉碎泵一只,AC380V 1.5KW。由粉碎泵磁力启动器控制。
4、油污水处理器一只,AC380V 0.25KW。直接由主配电板开关控制。
5、充电硅整流器一只,型号:GCA-40/0-36 AC220V 1.44KW。
6、设淡水泵一只,型号:2840-300A DC24V 5A。
7、本船设绞车一只,电机AC380V 3/1.2KW。由配套的绞车主令控制器和控制箱控制。
8、本船设起重机一台,电机 AC380V 11KW。由配套的起重机控制箱控制。
以上电力设备除了绞车和起重机由30KW三相交流发电机供电外,其余均为17KW三相交流发电机供电。
五、照明系统-
1、主照明为AC220V,设DC24V应急照明。
2、驾驶室、船员室和餐厅照明灯具为JPY21-2EN,卫生间、备餐间灯具为双泡蓬顶灯CPD1-2,艉部、外走道为CCD1-2;机舱灯具为JCY22-2E型双管荧光舱顶灯,经用户同意允许按装潢效果现场调整。
3、低压照明:当发电机因故停电,自动投入24V照明用电。由于驾驶室、船员室和餐厅使用双管荧光蓬顶灯,卫生间、备餐间使用双泡蓬顶灯,机舱使用双管荧光舱顶灯,这些灯具都有内接B15d低压24V灯头,所以实行两套线路,一套灯具。船艉、外走道使用CCD3-2灯具型小型舱顶灯。
4、本船设手提灯一只,型号:CSD6。
5、本船设船名灯2只, AC220V自制。
六、航行信号灯(按航标船+自航船配)
航行信号灯控制单元设于驾控台内,航行信号灯控制板具有双电源手动切换,灯具故障声光报警、调光消音功能。AC220V电源由交流配电板供电,DC24V电源由充放电板供电。
航行信号灯包括以下灯具:
名称 | 颜色 | 型号 | 数量 |
桅灯 | 白 | CXH3-2C DC24V 30W | 1 |
左舷灯 | 红 | CXH2-2C DC24V 30W | 1 |
右舷灯 | 绿 | CXH1-2C DC24V 30W | 1 |
艉灯 | 白 | CXH4-2C DC24V 30W | 1 |
锚灯 | 白 | CXH6-2C DC24V 30W | 1 |
绿环照灯 | 绿 | CXH6-2C DC24V 30W | 2 |
红环照灯 | 红 | CXH6-2C DC24V 30W | 2 |
红闪光灯 | 红 | CXH6-2C DC24V 30W | 1 |
绿闪光灯 | 绿 | CXH6-2C DC24V 30W | 1 |
白闪光灯 | 白 | CXH6-2C DC24V 30W | 1 |
七、船内配置航行设备的型号与数量如下: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1 | B级AIS | FT-2200-B | 1 |
2 | AC220V探照灯 | TG27-A(也可采用船东指定的型号) | 1 |
3 | 舵角指示器 | DL-Ⅲ | 1 |
4 | 推进器指示器 | 主机配套订货 | 2 |
5 | 雨刮器 | DZ1230B | 1 |
6 | 电笛 | CDD-80 DC24V 80W | 1 |
八、船内配置无线电设备型号与数量如下: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1 | 甚高频无线电话 | FT-805 | 1 |
2 | 对外扩音装置 | CKY-1Q/C-50 | 1 |
25W高音扬声器 | YHC25-1 | 1 | |
YHC-5G | 2 | ||
YDC-1Q | 5 |
船内通信设备
本船设RM-1B通用报警系统一套,报警铃的分布全船可以听到其声响,报警按钮设于驾控台上。
本船在机舱与驾控台之间设2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分别为传令钟和声力电话。
设KED12-2F-Q型传令钟装置一套。
设声力电话1套(KS-1Q,KS-1J),驾驶室---机舱。
3、本船设置固定式自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一套,火灾报警控制器置于驾控台内,机舱设防水感温、感烟探测器。
十、生活设备
1、在驾驶室、船员室各安装1.5P空调1台,餐厅安装1P空调。
2、餐厅配有1台液晶彩电、DVD。
3、茶水间设有电磁炉、电饭煲、冰箱、微波炉。
十一、信息化设备(含监控设备)
本船设信息化设备分电箱一只,型号:PD6-4/2P。具体信息化设备船东自定。
信息化设备中含有监控摄像系统一套,监控系统由以下设备构成:
红外摄像机4只,四路硬盘录像机1台, 监控液晶显示器1台,开关电源1只。该系统需具有摄像、录像保存回放15天的功能。
十二、电缆
1、本船一般电缆为乙丙绝缘氯丁护套阻燃电缆CEF/SA型;室外及易受水汽侵害处所选用乙丙绝缘氯丁护套镀锌钢丝编织交联聚烯烃外护套成束阻燃无卤电缆CEF92/SA型;接岸电电缆为乙丙绝缘氯丁护套软电缆CEFR 2x16mm2型;广播通讯电缆选用乙丙绝缘氯丁护套护套镀锡铜丝编织成束阻燃电缆CEF80/SA型;紧急切断、广播、通用报警等火灾状态下需工作的电缆选用乙丙绝缘氯丁护套护套镀锌钢丝编织耐火电缆CEF80/NA 型。
2、电缆的敷设和安装应按CBZ316-80《船用电缆敷设工艺》指导性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驾驶室、船员室及工作舱的电缆采用暗式敷设,室外及机械舱室等处的电缆采用明线敷设,机舱花钢板下敷设的电缆应套无缝钢管保护。
十三、避雷针
本船活动桅杆顶部设避雷针,活动连接处用截面70平方毫米铜芯电缆与船体部分做可靠的挠性电气连接。
十四、电气接地要求
本船所有受电器均应保护接地,接地要求请参照“船舶电气设备和电缆接地工艺规范”。
三、工程量清单
详见湖州航标艇报价工程清单
四、商务要求
质保期 | ▲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为1年; |
售后技术服务保障及响应 | 维修响应时间 4小时,到达时间48小时; |
交货时间(工期)及地点 | ▲(合同签订后21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条件 | ▲合同签定后,支付合同价总额的60%预付款;乙方已完成50%工程量后,支付合同价总额的3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指定地方交接后,剩余款项一次付清。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 |
2 |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招标文件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代理费:人民币肆万壹仟肆佰元整, 由中标人全额支付。 |
4 | 投标保证金:不缴纳 |
5 | 现场踏勘:不组织 |
6 |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0年 月 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于2020年 月 1日前组织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7 | 投标文件组成:1、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仅在出现解密异常情况下使用。 2、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与投标时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版本一式三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
8 | 投标文件份数: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提供)。U盘盘面上粘贴标签,标注单位名称,装入一个外包封袋中进行邮寄.邮寄时,总的外包封袋上可不注明单位名称,但应注明单位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静江公寓1单元1101室),联系人:张治中,联系电话:0572-2198738,电子邮箱:huayaohz@163.com。供应商应于2020年 月 日下午17:00时前准时送达,拒绝到付。以收件人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将拒绝接收。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未携带有效证明文件或未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
9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 月 日下午13:30时,浙江省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
11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12 | 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等网站 |
13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14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
13 |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14 | 付款方式:采购人授权支付 |
15 |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
16 | 招标单位: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0572-2505896 |
17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航标艇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四部分)。
(五)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2.本项目代理费:人民币肆万壹仟肆佰元整,由中标人全额支付,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一次性结清。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资格;当报价相同时,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人。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递政府采购投诉材料,邮寄地址为涉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预算级次相应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投诉材料中须写明邮箱地址、传真号码,财政部门审查受理、处理决定等相关文书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送达 ,供应商明确表示需要邮寄的除外。
5.质疑函须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参考样式可从浙江政府采购网专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质疑供应商改正后重新提出。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2020年 月 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技术/资信/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资格文件
(1)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基本情况介绍;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
(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5)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7)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认可证书或等级证书(二级四类或以上)复印件。
2. 技术文件
(1)船舶建造技术方案;
(2)船体建造工艺以及主要生产机械装备(主要生产机械装备以表格列出,并说明装备的先进性);
(3)实施方案;
(4)管理制度;
(5)工程建造质量保证措施;
(6)投标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7)项目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清单及技术响应表(均不含报价);
(8)对本项目有效的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略)。
资信文件:
(10)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
(11)政策分证明材料;
(12)投标人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及其他认证证书;
(13)企业资质证书;
(14)企业荣誉证书或文件;
(15)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商务文件
(16)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7)售后服务承诺;
(18)服务网点;
(19)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自评表。
3.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小微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4)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国有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如有);
(5)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有,格式见附件);
(6)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有);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8)招标代理费承诺函;
(9)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投标人在填报投标项目报价明细表时必须按照采购需求货物清单内容逐项报价,不得随意更改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采购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的总和(含项目竣工质量检验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资格文件》和《技术/资信/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2.本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供应商的责任。
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5.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形式
1.投标文件的形式:见《前附表》;
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份数:见《前附表》。
(九)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见《前附表》。
(十)“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
(十一)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文件的备选方案
投标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投标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投标文件”不是投标备选(替代)方案。
(十三)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服务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