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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新尧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栖霞实验小学尧化门街校区改扩建及尧化门派出所迁建)项目2020

  • 江苏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5
(栖霞区)栖霞区新尧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栖霞实验小学尧化门街校区改扩建及尧化门派出所迁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编号: AQX200027-03Z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霞区新尧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栖霞实验小学尧化门街校区改扩建及尧化门派出所迁建)项目已由南京市栖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栖发改字[2019]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性资金:17980.7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7980.7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性资金:17980.73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7980.73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新尧片区内,新尧路西侧,太龙路北侧,尧佳路南侧。
2.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22983.67平方米,其中:派出所建筑面积9637.52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 15000.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0月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一、派出所项目 1.设计范围: 各类专业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包含地基基础)、预制构件、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优化设计;各类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人防、智能化(含三网合一)、室内精装修、园林景观、亮化、管线综合、太阳能、交通导示、标识标牌、海绵城市、厨房设备;各类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新三板、幕墙、门窗、栏杆、抗震支架;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BIM设计(设计及施工阶段);以及其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等。 2.施工范围: 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水的接入、桩基(包含泥浆外运)、基坑支护(包含泥浆外运)、土石方工程(挖土范围为垫层以下)、土建工程、外幕墙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包含办案区软包)、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变配电工程(不含红线外电力管网及高压接入电缆)、暖通工程(含分体空调)、消防工程、智能化(含三网合一)工程只包含预埋、室外雨污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厨房设备、太阳能、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各项专项验收(规划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备案证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以及负责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配合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等服务。 施工范围不包含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垫层以上)、渣土外运、供电工程(红线外电力管网及高压接入电缆)、供水工程(从市政接入至增压泵房管道、给水增压设备及泵房内管道)、室内外燃气工程、三网合一管网工程(红线外管网及接入光缆);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地质勘察以及办公用品、家具、健身器材、档案室货架等。 二、小学项目 1.设计范围: 各类专业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地基基础)、预制构件、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优化设计;各类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智能化(含三网合一)、室内精装修、园林景观、亮化、管线综合、太阳能、交通导示、标识标牌、海绵城市;各类深化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新三板、幕墙、门窗、栏杆、抗震支架;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BIM设计(设计及施工阶段);以及其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等。 2.施工范围: 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水的接入、桩基(包含泥浆外运)、基坑支护(包含泥浆外运)、土石方工程(挖土范围为垫层以下)、土建工程、外幕墙工程、室内精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含直饮水系统)、强电工程、变配电工程(不含红线外电力管网及高压接入电缆)、暖通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含三网合一)工程、室外雨污水工程、雨水回收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太阳能、电梯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各项专项验收(规划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备案证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以及负责对发包人发包的专业工程、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进行配合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等服务。 施工范围不包含拆除工程、土石方工程(垫层以上)、渣土外运、供电工程(红线外电力管网及高压接入电缆)、供水工程(红线外含市政水表及水表井)、室内外燃气工程、三网合一管网工程(红线外管网及接入光缆);发包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地质勘察以及自购装备(含桌椅、校园网、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和分体空调等)。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75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75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4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75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750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75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中的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375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不含厂房)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出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面积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注:1、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财务要求:施工企业2019年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率小于70%。(提供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如果是联合体,则须提供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成员有效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2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2.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2.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如不提供,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不得为退休人员。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4、投标人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5.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提供,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5.7、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5.8、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红、黄牌截止时间为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到红、黄牌警示并在警示期内的。
5.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5.10、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11、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文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说明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3: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说明4: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总平面布局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总平面布局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建筑功能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2: 建筑功能布局合理,且先进科学。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功能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建筑造型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优(1);良(0.9);中(0.8);差(0.7);无(0)
建筑造型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结构方案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结构方案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备方案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设计深度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5%、√5.5%、□6%、□6.5%、□7%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1、设计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1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 3、施工造价负责人:国家注册造价师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得1分。 (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6月)所属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相应人员中有任一人员不提供,则相应得分项不得分。】 (满分3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9/24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本标段采用电子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时间,投标人自行招标文件;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长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 地 址:南京市广聚路33号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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