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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材料设备]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和多功能室座椅等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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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状态:公告
所在地区江苏招标类型公告
请点击下载发布时间2020-08-28
[正在报名][材料设备]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和多功能室座椅等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信息发布时间:2020-08-28 22:19

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和多功能室座椅等设施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和多功能室座椅等设施采购安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和多功能室座椅等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盐南高新区境内。

4、采购规模:约65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两年。

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等相关伴随服务。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民兵训练基地厨房设备和多功能室座椅等设施的采购、供货(含包装、运输及其保险)、货到现场的安装,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等伴随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和招标文件中的约定。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且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直接利害关系、隶属关系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2 业绩要求:无。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9月1日前登录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招标文件,逾期未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9800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地址为: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中心,进行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2日10:00时。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 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涉及相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主任

联系电话:1336519018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江华

联系电话:18262396162

招标办: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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