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四川 | 招标类型 | 公告 |
请点击下载 | 无 | 发布时间 | 2020-08-28 |
系统发布时间:2020-08-28 17:18
一、项目编号 | |||
5118242020000755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购买后勤服务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石棉县腾信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石棉县滨河路四段554号一栋2单元20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232168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石棉县集中办公区购买后勤服务项目(详见附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詹臣玉、洋林鹏、陈云龙、王玉明、刘明丹、袁闯(采购人代表)、廖霞涛(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0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成交供应商电话:18980920307;监督部门:石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5-8868005。注: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石棉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 | ||
地址: | 石棉县电力路13号7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885600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石棉县向阳中街321号(石棉县政务中心三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35-886659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廖女士 | ||
电话: | 885600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项目编号:5118242020000755
石棉县集中办公区
购买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石棉)
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
石棉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
2020年8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355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
HYPERlink \l _Toc295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5 -
HYPERlink \l _Toc26438 第三章 磋商资格条件要求 - 17 -
HYPERlink \l _Toc7752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18 -
HYPERlink \l _Toc1753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 20 -
HYPERlink \l _Toc25460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0 -
HYPERlink \l _Toc29878 第七章 评审方法 - 49 -
HYPERlink \l _Toc25570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 59 -
第九章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石棉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石棉县集中办公区购买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5118242020000755
2.采购项目名称:石棉县集中办公区购买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石棉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性资金,人民币:232339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石棉县集中办公区购买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 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 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地点:
供应商自2020年8月18日至2020年8月24日上午09:00- 12:00,13: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名:
在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场免费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经办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772741462@qq.com)报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发送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经办人身份证信息、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至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772741462@qq.com);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发送本人身份证明扫描件至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邮箱(772741462@qq.com)。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石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石棉县向阳中街321号,石棉县政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8月28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石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评审区(石棉县向阳中街321号,石棉县政务中心三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石棉县电力路13号7楼 邮 编:625400
联 系 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8856007
采购代理机构: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
通讯地址:石棉县向阳中街321号(石棉县政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邮 编:625400
联系电话:0835-8866592 电子邮件:772741462@qq.com
2020年8月14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方式 |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第一年预算为人民币774.46万元,第二年预算为人民币774.46万元,第三年预算为人民币774.47万元,三年总预算合计人民币2323.39万元。超过年度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第一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74.46万元,第二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74.46万元,第三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74.47万元。超过年度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联合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7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8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9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0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835-8866862 |
11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5-8866287 |
12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请成交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和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5-8866592。 |
13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的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和结果的询问由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
14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或服务内容、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及评审结果的质疑由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磋商结果的范围。 |
15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石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35-8868005 联系地址:石棉县长征路1号 邮政编码:625400 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6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即石棉县财政局备案。 |
17 | 国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选取该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进行投标,且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注: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ndrc.gov.cn)等网站上发布,请自行查阅、。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石棉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到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7.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8.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响应文件
10.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擅自将成交项目转包他人完成。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三个部分,分册装订。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3.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4.响应文件格式
14.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要求。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5.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三个部分,分册装订。
15.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5.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5.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
15.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5.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5.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5.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5.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5.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6.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6.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16.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6.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7.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7.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17.3 最终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最终报价表空表由磋商小组提供,供应商填写并签字或盖章)
17.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18.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18.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18.4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19.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0.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0.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1..成交结果
21.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1.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1.3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公司介绍信和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石棉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22.成交通知书
22.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
23.签订合同
23.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3.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3.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3.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4.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4.1本项目允许分包。经采购人同意,本项目的电梯维保、消防维保、中央空调维保等需专业资质的部分允许分包,其余部分不允许分包。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4.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5.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严禁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6.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7.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8.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9.履行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磋商纪律要求
30.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2.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3.(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磋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
2、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说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50000元为准。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9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缴纳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缴纳2019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类似效力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2.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章第一项内容。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磋商时可不提供本项内容);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或护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按此提供)。);
1.3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应复印,在有效期内。)
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提供网页截图,供应商无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未在以上网站登记的,必须提供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书面承诺。
3.提供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备注:1.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有效期要求的,必须在有效期内。2.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3.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 若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材料,则视为该资质(或资格证明材料)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第五章 采购项目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一)办公区域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石棉县集中办公区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石棉县委县政府下属多个重要部门的办公场所,共11个区域,包含8个办公区(第一办公区、第二办公区、第三办公区、川棉社区办公区、向阳政务中心、工人文化宫、应急管理局办公楼、退役军人事务局)、1幢周转楼、1栋过渡房、幼儿园地下停车场及相关附属建筑。建筑面积共约84250㎡,其中:周转楼建筑面积约1650㎡、过渡房面积约14000㎡;第一办公区建筑面积约16400㎡;第二办公区建筑面积约22200㎡;第三办公区建筑面积约7300㎡;川棉社区办公区建筑面积约6500㎡;向阳政务中心办公区建筑面积约5000㎡;工人文化宫约4000㎡;应急管理局办公楼约4500㎡;退役军人事务局约300㎡;县幼儿园附属的两层地下停车场约2400㎡。
设施设备基本情况
1.电梯设备:14部,第一、二办公区各4台,第三办公区、川棉综合楼、过渡房各2台。
2.给水设备: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变频增压供水。
3.排水设备:各楼房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排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4.消防设备:第一、二办公区消防控制系统,室内消火栓、干粉灭火器若干及内部的相关消防设备。
5.空调设备:第一、二办公区使用的中央空调。其余为分体式空调。
6.配电房主要设施设备:柴油应急发电机、高低压变配电柜、配电箱等。
7.会议室设备设施:显示设备、投影设备、话筒音响设备等。
8.绿植租赁:第一、二、三办公区、人才周转楼,同时保障重大(临时)活动、重要节假日植物(鲜花)氛围布置等。
9.会议服务:第一、二、三办公区会议室和川棉综合楼会议室。
10.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和保洁:第一、二、三办公区、川棉综合楼、向阳政务中心、应急管理局、过渡房、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含保洁)、工人文化宫、周转楼、及西区幼儿园地下停车场。
11.餐饮服务:共6个食堂(第一、二、三办公区、应急管理局、向阳政务中心、周转楼)。
12.网络设备:第二办公区(第二办公区整栋楼的WIFI以及进驻单位的党政网及互联网);应急管理局(党政网和互联网)。
13.监控中心主要设施设备:显示屏、操作器、监控探头等。
二、项目清单
本服务项目采购共一个包,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会议服务、客服服务、周转房服务、保洁服务、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环境绿化服务、餐饮服务等。
三、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人员岗位配置要求
总计配置人员至少116人(含68名无条件接收人员),其中项目经理1人,客户中心4人、会务服务部13人、工程维护部10人、秩序维护部34人、环境(保洁)维护部14人、餐饮服务部40人。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配备相关人员,需提供书面承诺函
(二)人员配备要求(不包含68名无条件接收人员)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报石棉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备案)。具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协议);统一着装,佩证齐全;行为规范,尽职尽责,遵章守纪(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及以上的物业管理从业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客户中心人员要求:40岁以下,政治素质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反应灵敏,形象较好。
会务服务员要求:女性、45岁以下,身高1.60米以上、五官端正、政素质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犯罪记录、反应灵敏,形象较好。
4.秩序维护员要求: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5.保洁员要求: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
6.水电维修工要求:年龄5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持有电工类型专业证书,熟悉强弱电工作,具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7.餐饮部主管要求:具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和食品经营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厨师要求: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具有相应证书,厨师工作3年以上经验。
9.餐厅服务员要求:持有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
10.特殊工种技术人员要求:持有专业上岗证,能正确使用消防、电梯、空调等设备维保和维护相关设施设备。
(三)服务要求
1.秩序维护管理
负责11个区域内的治安保卫、秩序维护及车辆停放管理工作,建立安全防范体系。业务上接受机关公务服务检查、监督。
(1)办公楼主楼大厅、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周转房、过渡房、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一办大厅实行礼仪岗站岗制,并保持良好的礼仪形象,严格控制无证闲杂人员、其他身份不明人员进入办公区内。
(2)做好礼仪问询、引导服务和来访人员的登记。建立严格的出入管理询问登记制度,谢绝外来人员推销,来访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遇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或其他人员来访,做到有礼有节,并将人数、单位情况等做好记录,指引客人到相关部门。
(3)负责24小时安全巡逻工作,特别是要加强重要区域的安全巡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1次,其余区域每4小时巡查1次。巡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公共设施有无损坏,天花板及悬挂物有无安全隐患;晚间巡查主要对门窗、灯、水、空调等设备是否关闭进行检查;区域内有无可疑人员和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值班、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
(4)办公区内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安保责任区域内消防管理严格规范,各种消防隐患发现、处置果断、规范、及时。
(5)保障重大活动顺利进行,接待外宾、领导或举行大型会议等重要活动时,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范、车辆停放安排和外围秩序维持等工作。
(6)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预案,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专项(防暴、消防和地震等)应急演练。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安防处置措施及时有效、科学规范,服从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突发事件得到迅速控制、处置,并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7)停车场专人疏导,管理有序,车辆排列整齐。地下停车场应配备防洪沙袋及相关设施设备,预防雨季洪水,保证车辆安全。
(8)严格做好大件物品出门登记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止出现盗窃或物品丢失事件。
(9)控制室24小时专人值守,保证监控设施24小时运行,监控图像清晰、监控记录完整。监控资料至少应留存30天,对监控资料的查阅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同意,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或查阅监控资料。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实行登记制度。
(10)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位置,应设置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有效确保日常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确保安保责任区域内不发生刑事案件、火灾事故、交通事故。
2.环境维护服务
(1)环境维护服务内容:负责卫生清洁及垃圾收集工作,主要包括:十个区域(不包含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会议室、各楼层走廊通道、楼梯及楼梯间、公共卫生间、电梯和房屋外墙和围墙等的卫生保洁;周转房室内保洁每周不少于一次。
(2)各楼层设置相应的垃圾桶,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每日至少清运2次。
(3)所有公共区域及附属设施和场所,应做到全天候保洁,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场所、物件整洁,窗明几净,地面无灰尘、无纸屑、无油污和积水等。标识标牌、广告指示牌、栏杆、灯具等设施保持无积灰。
(4)卫生间每日冲洗,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药物消洒;做到无蝇、无臭味、无堵塞;洗手台无水迹,镜面、墙面干净;天花板无蜘蛛网、无明显积灰;地面无积水和泥土,厕所周围无垃圾、杂物。
(5)各会议室地面干净,桌椅、茶几、沙发等保持洁净且摆放整齐,门窗、工作间无污渍、无灰尘;水杯无茶垢、无口红等污渍。
(6)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7)负责办公区化粪池清掏、隔油池清掏,每年不少于2次;雨水、污水管道疏通每年不少于1次,平时随堵随通。
(8)负责大楼外墙清洗服务,每年至少清洗1次。
(9)负责地板及日常石材养护工作,整体刮洗每月不少于1次。
(10)公共会议室地毯每年清洗不少于1次,椅套不少于1次。
(11)负责每日收集办公楼垃圾并堆放在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清运。
(12)负责业主安排的其他临时性清洁保洁。
(13)卫生间的纸品、洗手液等耗材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应制订相关领用制度,加强管理,杜绝浪费。
3.接待服务及会议服务
(1)客服服务:
1.1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1.2协助做好来访人员及办事人员的接待和服务工作;
1.3负责报事报修及投诉事件记录、处理及反馈工作;
1.4负责报刊、邮件、快递的收发工作;
1.5负责业主安排的临时客服工作。
1.6按规范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档案。
(2)会议服务:
2.1负责提供高质量的各项会议服务。
2.2根据会议要求进行会场清洁、会场布置、音响调试、灯光调试、投影调试等。按照会议的规格配置相应的物品。根据会议主办方要求做好会幅的制作、悬挂,文件分装,桌牌制作、摆放,投影、音响、空调等设备的调节,茶水、湿纸巾等服务。应做到:提前安排、会前清洁、会中服务、会后清理。茶叶、会幅、桌牌等会议用品由采购人提供。
4.公共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包括配电设施、照明灯具、监控系统、给排水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备用发电机系统、避雷装置、会议设备音响设备和厨房设备、水电气表等日常运行管理及维修。
(1)对房屋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维修养护记录完整。发现问题时及时向购买方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议,经购买方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电梯系统。在电梯轿厢内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救援、投诉电话。
设立24小时维护保养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发生人员被困电梯时,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专业维修人员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一般故障一小时内恢复,重大故障4小时内恢复,不能及时恢复时需说明原因、进行公示并使用标识提醒。
每部电梯每日至少检查1次电梯安全状况,每10日例行保养1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排除。每年提前1个月报检,并由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
(3)给排水系统。每日检查1次水箱间、水泵房及各配水点设施。生活水箱(池)入口封闭,加盖加锁,溢水管、泄水管、通气口有14-18目/平方呎的金属防护网。有停水、爆管及水污染等应急处理方案,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知客户。每周检查1次给水泵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解决,备用水泵每月轮换。每2周检查1次变频供水设备的变频器、压力调节器、气压罐、控制柜等设备,保持压力符合要求。每半年对水泵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每年对水泵、管道、阀门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维护的记录完整;给水系统年度定期水平衡测试,特殊情况及时进行给水系统渗漏检测,供水管线、设施漏失率≤4%。
配备有防汛物资(沙袋、防风胶纸、雨具、照明工具、发电机、抽水泵等)。每年汛前对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设施进行检查,组织清理、疏通。每半年对化粪池、室内外排水管道等设施进行检查和清掏。每年对管道、阀门等排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每年对管道、阀门及附属设施的保温、防腐进行检查维护不少于1次。
(4)供配电系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专职值班人员,且需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压进网证》。发电机每周检查1次,每月试运行1 次;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进行1次全面停电检修。有计划停、送电时应提前通知客户。突然停电时,备用回路或柴油发电机电源按设计时间要求投入运行。
(5)消防系统。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有灭火和应急疏散应急预案。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专人值班,值班人员需持证上岗,及时处理各类报警故障信息,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有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技术标准、频次进行维护保养,每月物业公司应收集1份盖章的维保记录。系统各前端报警设备每年检测覆盖不少于1次。自动报警系统、联动系统工作正常,维修及时率100%。对公共消防设施、器材定期巡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每2小时巡查1次,保持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管道、阀门、钢制防火卷帘门每年进行1次除锈刷漆。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1次,不合格的应调换。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滴、漏和鼠害现象。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对机房巡查、维护保养实行许可制度。机房张贴或悬挂相关制度。
(7)遇大风、雷电、强降水等极端天气应做到事前检查有防范措施,事中有人员值守排险,事后有总结。
(8)每月对防雷带、防雷测试点进行检查。每年雨季前对建筑避雷系统进行检测,引导客户对其重要设施设备进行防雷检测。
(9)按照规范要求,每半月检查一次抽油烟机、管道和油烟净化系统并做好情况记录,每季度对抽油烟机和管道进行一次专业大清洗;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对油烟净化系统的专业大清洗。
(10)保障公用会议室和专用会议室的音响设备正常运转,负责对设备进行调试、维护、保养和做好大型故障报修工作。
(11)管理区域内道路平整、各种标识标牌齐全、规范。
(12)应在紧急出口、消防通道、禁烟区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明显的警示性标识,配置并在适当时使用“维修进行中”、“小心地滑”等临时性服务状态标识;并保证所有标识、指示牌清晰完整,维护得当。
(13)设施设备档案完整(设备台帐),其运行、检查、维修、维护保养等记录齐全,按时归档。
(14)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故障急修10分钟内、其它报修30分钟内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公共区域维修维护由成交供应商组织实施并承担人工费,本项目费用以外的耗材由采购人提供,成交供应商按需申领。第一办公区入驻单位室内维修维护耗材由各单位自供或另计材料费。
成交供应商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措施,每月对能源能耗进行统计、分析和改进。
5.餐饮管理服务
具有餐饮管理服务经验和公务接待能力。主要负责县级机关工作人员早、中、晚三餐的就餐服务,完成采购人接待餐服务。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科学合理搭配膳食。
(1)职工日常就餐采用自助餐形式。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接待餐桌餐服务。
(2)厨房区域需做到每餐进行清洁,每日进行全面清扫、整理,保证后厨区域的干净卫生。
(3)餐厅用具应保持洁净,做到每餐消毒。
(4)餐厅的设备设施、锅碗瓢盆、餐具、洗洁精、纸品等用具、低值易耗品及食材由采购人提供,餐厅设备维保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6.其他
(1)每年进行节日氛围营造不少于3次。
(2)投诉处理。实行首问责任制。受理的投诉,应在12小时以内回复,投诉处理完成后,回访率应达100%。每季度应做1次投诉处理分析。
7.植物租赁
(1)植物长势良好,无缺水、无明显病虫害、无黄叶、无灰尘、无枯死现象。
(2)造型植物形态明显、修剪整齐。
(3)盆内无垃圾、杂物,无明显杂草、无积水及随意占用现象。
(4)枯死或长势不好的植物要及时更换。
(5)养护工作不影响职工正常办公。
(6)认真做好花木生长状况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防止人为损坏花木现象。
四、考核
(一)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现场监管及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组织的对物业服务的综合性考评。考核标准依据本项目物业管理要求,由采购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百分制实行季度考评、年度考核。要求秩序维护有力,办公区秩序良好,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合格率达96%以上;设施设备运行良好,完好率达95%以上;各项服务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评定本季度物业公司等级(考核分值为百分制):良好(考核分值达到85分及以上)、合格(考核分值为75至85分,含75分)、不合格(考核分值为75分以下)。考核分值75分以下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物业公司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五、其它相关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对该物业项目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成交供应商必须依据《劳动法》和国家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按时发放工资、加班工资、临时加班工资、带薪休假、年终绩效、劳保等,购买社会五类保险、人生意外保险,员工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在职期间必须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若因成交供应商拖欠物业服务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造成物业服务人员上访、闹访的,采购人可扣留服务费用于支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上述费用(需提供承诺函)。在物业合同期限内若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调整,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报价内。(实质性要求)
(三)员工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四)维修耗材(水龙头、灯具、延时阀等)由采购人承担。
(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方案,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整体设想和规划、项目管理机构运作及管理制度、秩序维护服务方案、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方案、客户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餐饮服务方案、环境维护方案、应急方案、供应商的规章管理制度、培训方案、节能减排方案等。
(六)采购人免费向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物业用房,但不解决住宿用房。
(七)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方完成相关机关节能工作任务。
六、其他事项(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以下内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①承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所配置的人员全部到岗;②承诺按《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要为物业服务人员按标准购买意外伤害险和其它各类保险;③承诺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1)物业管理服务前期交接工作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对物业管理服务前期交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成交供应商必须参加物业管理项目的全部设备、设施的验收工作,履行交接手续后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及其它事项
2.1本次采购服务期三年,合同期为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两年。
2.2合同期内,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与承诺相差较大或因成交供应商管理问题而发生重大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要求整改或单方面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合同期内双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并处合同价格5%的违约金。
2.4物业合同执行期内,如采购人增加物业设备设施或服务内容的,双方协商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的各类设备设施的数量,仅供参考,以物业实际情况为准。
(4)成交供应商承担的责任
4.1物业服务人员在管辖区域内从事违法活动的责任。
4.2因物业服务人员工作失误或失职而导致管辖区域内财产被盗责任。
4.3因工作方法不当、失误而伤害干部职工以致引发的事故责任。
4.4因操作不当造成管辖区域内设备、设施损坏的责任。
4.5在管理内容或职责范围内未有效排除险情或及时反馈给采购人而造成员工伤残责任。
4.6管理松散,未按采购人规定浪费资源,视情节轻重扣减物业管理费。
4.7采购人设立考核小组,按照《物业服务标准和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每季度定期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质量量化考核,考核结果按评分细则进行奖惩,严重者解除合同。
4.8认真做好员工后勤保障工作,及时计算和发放工资,保障员工队伍稳定。
(5)合同终止
5.1因工作不当、失误、失职而引起重大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2采购人提出符合合同要求的改进意见多次得不到解决,造成工作被动,职工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6.1服务地点:石棉县集中办公区。
6.2完成形式:物业服务
6.3服务期限:合同中所约定的进场时间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4按采购文件的具体服务内容和要求,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6.5验收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
6.6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7验收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应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成交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存档备查。
6.8电梯设备、电梯年检、中央空调清洗消毒、电视收视费、消防设备、空调设备、网络设备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公司实施,并报采购人备案,电梯、空调、消防维保的零星耗材维修费用在600元以内的由第三方公司自行负责免费更换维修。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内。
6.9无条件接收原石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人员,原石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聘用人员情况表详见附件二,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内。
本项目费用包含管理费、员工工资、保险费、加班费、福利费、服装费、劳保费、办公费等行政费用;基本设备维护费、空调维保费、中央空调维保费、中央空调清洗消毒费、电梯维保费及年检费、消防维保费、管道疏通及化粪池清掏、网络费、电视收视费、外墙清洗费、植物租摆、法定税费等。餐厅食材由采购人直接提供,不在此次采购范围。
6.10付款方式:物业管理服务费以签订的合同价为准,费用季结,季末考核,于下一季度10个工作日前以转账方式支付上一季度费用。季度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的支付该季度物业服务费的100%;季度考核得分75分以上(含75分),85分以下的只支付该季度物业服务费的97%,剩余3%不予支付。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只支付该季度员工工资费用,剩余部分不予支付。
6.11履约方式及履约时间:本项目报价为三年的服务费用,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综合考核85分(含85分)以上可续签合同。
备注: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附件一
石棉县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综合考核评分表
编号 | 考核项目 | 服务质量标准 | 分值 | 监督考评标准 | 得分 |
一 | 客服中心 | 11 | |||
1 | 管理 | 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和标准、工作流程,落实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制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维保单位开展好电梯、消防知识培训及演练(一年不少于两次)。 | 1 | 标准、流程和预案不完善的一项扣0.2分,无考核办法不得分。培训及演练少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每周、每月要有工作计划并形成工作总结,重大工作及时上报,并形成书面简报,每月不少于2篇。 | 1 | 漏报一次扣0.2分,不报不得分。扣完为止。 | |||
档案管理规范有序,机关公务服务中心能随时查阅相关记录。 | 1 | 档案文书管理无序、杂乱、遗漏扣0.5分,不能及时提供给业主扣1分。扣完为止。 | |||
每周组织一次周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培训。 | 1 | 没有完成,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人员持证上岗率100%,保密协议签订率100%,无犯罪记录、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 1 | 一人未持证和签订保密协议扣0.2分,一人有犯罪记录,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扣0.2分。扣完为止。 | |||
2 | 服务受理 | 负责物业管理的服务电话,执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有人接听。 | 1 | 无人接听电话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耐心礼貌受理各单位服务申请、报修、求助、建议、问询、投诉等各类信息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并回访。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耍手机、闲聊等。 | 1 | 不礼貌或不耐心一次扣0.2分;无记录一次扣0.2分;处理不及时或无回访,一次扣0.2分。无落实或无反馈,一次扣0.2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对安排的有关事务,要及时跟踪,落实和反馈。 | 1 | 在能力范围内未及时处理、反馈,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当接到维修任务时,小修项目及时完成,重大和紧急维修项目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和业主领导。 | 1 | 在能力范围之内,未及时处理,一次扣0.2分;未报告,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每季度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 | 1 | 未征求意见,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3 | 测评 | 每季度在机关单位中开展测评参与率不少于90%。 | 1 | 测评参与率低于90%扣1分,有5%在“一般”以下扣0.5分,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 |
二 | 工程维护部 | 21 | |||
1 | 房屋管理 |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 1 | 发现一处乱搭乱建现象扣0.2分,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扣0.2分。扣完为止。 | |
房屋共用场所内墙无破损,涂料无脱落,无明显污渍,各楼层天花板无破损,无滴水印。 | 1 |